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辦法第15條修正草案
法規 2014-11-21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131
主旨: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辦法第 15 條修正草案,業經考試院刊登民國 103 年 11 月 14 日公報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全球資訊網站,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3 年 11 月 14 日公訓字第 1032160939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前開來函掃描檔(含附件)1 份。
二、為期受訓人員活用所學並應用於團隊合作,旨揭草案之評分項目新增「方案研討」,並占成績配分百分之三十(原測驗成績改占總成績之百分之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