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訓會訂定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自104年1月1日生效。
法規 2014-11-18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696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訂定「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並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生效,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3 年 10 月 27 日公保字第 1031060466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二、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相關規定,將另函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