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規劃辦理語言訓練課程應包含基層公務人員之英語培訓
公文 2014-11-18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262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各機關人事機構及訓練機關(構)於規劃辦理語言訓練課程時,應包含基層公務人員之英語培訓,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11 月 11 日總處培字第 1030053151 號函辦理。
二、依立法院第 8 屆第 6 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 7 次全體委員會議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事項,外籍人士與政府洽公第一次接觸的對象大都為基層公務人員而非中高級人員,人事總處對於相關計畫應要包含基層公務人員的語言培訓,才能真正提升外國人對政府英文能力的印象。
三、檢附前開來函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