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於12月底前完成聘僱人員考核作業
公文 2014-11-11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668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為避免聘用及約僱人員續聘僱作業發生爭議,請於每年 12 月底前完成聘僱人員考核作業,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11 月 7 日總處培字第 1030052116 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