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警察及安檢行政人員特考及格人員職系專長調任認定一案
公文 2014-11-03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500
主旨:有關應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及格或安檢行政人員考試及格者,須符合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附則五、六規定,始得依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第 5 條至第 8 條認定職系專長並據以調任一案,請 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3 年 10 月 29 日部法三字第 1033883000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