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中華民國104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
公文 2014-10-27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572
主旨:檢送修正「中華民國 104 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1 份,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03 年 10 月 21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300503332 號函辦理。
二、依「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 4 點、第 5 點規定略以,上班日為星期五,其前一日逢星期四之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另因應連續假期所為之上班日調整,以提前於前一週之星期六補行上班為原則。爰明(104)年 1 月 2 日(星期五)調整為放假日,並於本(103)年 12 月 27 日(星期六)補行上班。
三、檢附行政院來函影本及新修正之 104 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