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加強宣導公私立學校校長、教師相互轉任辦理退休之年資併計、退休金核給規定。
公文 2014-09-24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375
主旨:教育部函以,請加強宣導公私立學校校長、教師相互轉任辦理退休時,相關退休年資併計、退休金核給規定,以維護教師權益,轉請 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3 年 9 月 16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30112063A 號函辦理;檢附前開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