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至12月31日放寬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
公文 2014-09-22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2017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為提振高雄、澎湖地區觀光及活絡經濟,自本( 103 )年 9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放寬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 1 案,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9 月 17 日總處培字第 1030046636 號函辦理。
二、依本年 8 月 27 日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委員會「協助高雄、澎湖觀光復甦措施」專案會議討論事項二決議,為提振高澎地區觀光,活絡地方經濟,於旨揭期間,放寬公務人員持國旅卡至高雄市及澎湖縣之合格國旅卡特約商店消費,且符合休假改進措施相關規定者,得比照旅行業、旅宿業及觀光遊樂業之刷卡消費補助規定,加倍補助。
三、檢附國旅卡檢核系統人工補登作業說明資料 1 份,如有操作相關疑義,請逕洽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電話: 02-27151754 )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