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於9月25日前回復公務人員違法失職行為之年度考績及一次記二大功專案考績情形
調查 2014-09-16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346
主旨:銓敘部函以,為瞭解各機關辦理涉及重大弊案之公務人員,檢討違法失職行為之各該年度考績及一次記二大功專案考績情形,請提供相關檢討情形一案,請 查填見復。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03 年 9 月 11 日部法二字第 10338829532 號函辦理。
二、本府前於 101 年 10 月 9 日以府人考字第 1010323268 號函請就違法失職行為之各該年度考績及專案考績依規定重行檢討在案。
三、請依所附一覽表填列近 10 年涉及重大弊案(貪瀆、收賄等情形)人員及考績檢討情形,於本(103)年9 月 25 日(星期四)前免備文逕以電子郵件傳送 yyl@mail.cyhg.gov.tw 信箱回復。
四、檢附上開原函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