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基準數額為2萬5,000元以下
公文 2014-09-05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876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 103 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按月支(兼)領退休金(俸)之基準數額,業經行政院 103 年 8 月 21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30044065 號公告為新臺幣 2 萬 5,000 元以下,請 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8 月 27 日總處給字第 1030044597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