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將屆,請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公文 2014-08-19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966
主旨:中秋節將屆( 103 年 9 月 8 日),請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並落實登錄作業,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廉政署 103 年 8 月 15 日廉預字第 10305027610 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政府廉潔形象,中秋節期間( 103 年 9 月 8 日)請積極辦理下列事項:
(一)運用多元管道加強宣導本規範相關規定,如與職務上有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餽贈財物或邀宴應酬情事,應確實依本規範相關規定辦理。
(二)請鼓勵同仁踴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e 等公務園學習網」( https://elearning.hrd.gov.tw/index.php ),習「共創透明誠信的社會─『廉政倫理』規範」數位課程。
三、另請加強向機關首長及同仁宣導,遇有請託關說時,應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