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甄審及考績委員會委員任一性別比例調查表,請於8月27日前回復承辦人。
調查 2014-08-17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2766
主旨:有關銓敘部為瞭解各機關公務人員甄審及考績委員會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之實際情形 1 案,請惠依說明二填寫相關資料及數據,請 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3 年 8 月 13 日部法二字第 1033865774 號書函辦理。
二、為落實我國性別平等政策,本府前於 102 年 11 月 28 日以府人任字第 1020218243 號函轉銓敘部 102 年 11 月 25 日部法二字第 1023783246 號函以,於組設甄審及考績委員會時,委員任一性別比例原則上不得低於三分之一;為瞭解各機關實務作業依上開規定辦理有無窒礙難行之處,爰請依表格(表 1 至表 4)填復相關資料及數據,並於本(103)年 8 月 27 日(星期三)前回復(以不備文方式回傳至: aya20516@mail.cyhg.gov.tw),無組設旨揭委員會者免填。
三、檢附「(各機關學校全銜)公務人員甄審及考績委員會委員性別比例意見調查表」、「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考績委員會委員性別比例調查表」、「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甄審委員會委員性別比例調查表」及「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甄審及考績委員會委員性別比例調查表」共 4 表,請至本府人事處網頁/檔案下載區/組織任免科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