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待遇查核結果表報送事宜詳如說明
調查 2014-04-12 ·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334
主旨:檢送「待遇查核結果表」1 份,請各機關、學校自行檢核報送完成後,於 4 月 10 日前併同 A3 系統產製之待遇資料校對清冊及薪資清冊送交輔導區種籽教師覆核,請 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03 年度辦理所屬機關學校待遇支給審查計畫辦理。
二、種籽教師彙集並覆核完成後,請於 4 月 15 日前統一將旨揭薪資清冊資料送交本府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