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免適用政府採購法情形
公文 2014-03-13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854
主旨: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復經濟部,有關該部建議如委託外界機構承辦或外聘講師之訓練,其中講座鐘點費換算每人每小時核付標準若符合「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則免於適用政府採購法 1 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3 月 6 日總處培字第 10300251351 號書函副本辦理。
二、檢附上開總處書函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