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受託辦理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注意事項」修正事宜
法規 2014-01-28 ·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550
主旨:修正「教育部受託辦理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注意事項」,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受託辦理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注意事項」,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17 日以臺教授國字第 1020137319B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 份,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3 年 1 月 17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20137319C 號函辦理。
二、檢送「教育部受託辦理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注意事項」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