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加強辦理與處理人權較為相關業務之公務人員人權教育訓練
公文 2014-01-13 ·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583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請加強辦理與處理人權較為相關業務之公務人員人權教育訓練,並將人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公約」(以下簡稱兩公約)及「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公約」(以下簡稱 CEDAW)納入各項行政計畫並實施政策管考,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2 年 12 月 24 日總處培字第 1020059257 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開來函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