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主管機關訂定進用初任公務人員訓練計畫參考事項
公文 2014-01-12 ·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478
主旨:檢送「各主管機關訂定進用初任公務人員訓練計畫參考事項」1 份,請依說明段配合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2 年 12 月 20 日公訓字第 1022161110 號函辦理。
二、該委員會為充實初至公務機關(構)學校任職之醫事人員、派用人員、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轉任人員及以聘任進用之教育人員等人員應具備之基本概念、行政程序及服務態度等核心能力,爰訂定旨揭參考事項。
三、請各單位(機關)針對倫理與價值、文書處理與公務管理、自我實現及基本法律知能等相關課程(課程名稱詳如旨揭參考事項),增加前開人員之薦派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