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師縣內、外介聘及教師甄試委託辦理一案
調查 2014-01-06 · 人事人員009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527
主旨:貴校 103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師縣內、外介聘及教師甄試是否委託本府辦理,請經教評會同意後於 103 年 1 月 29 日前將「委託同意書」或「自辦切結書」(如附件)擇一填妥後,免備文逕寄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彙整,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介聘辦法第 5 條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 2 條規定辦理。
二、旨揭「委託同意書」或「自辦切結書」於完全中學僅限於國中部分,而高中部分已另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