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發布大陸地區遺族或法定受益人請領亡故公立學校教職員一次撫卹金規定
法規 2013-12-21 · 人事服務 · 最新消息 · 點閱數:1626
主旨:教育部函略以,「大陸地區遺族或法定受益人請領亡故公立學校教職員一次撫卹金一次撫慰金及公教人員保險死亡給付作業規定」,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02 年 12 月 11 日以臺教人(四)字第 1020165082B 號令修正發布,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2 年 12 月 11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20165082C 號函辦理。
二、檢送上開函、發布令影本及「大陸地區遺族或法定受益人請領亡故公立學校教職員一次撫卹金一次撫慰金及公教人員保險死亡給付作業規定」全文及修正規定對照表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