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63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26-05-20

《最新消息》101 年度模範教師得獎人員、受推薦人員及晉級師鐸獎決審人員獎勵建議名冊

主旨:檢送本縣 101 年度模範教師得獎人員、受推薦人員及晉級師鐸獎決審人員獎勵建議名冊乙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101 年度模範教師暨師鐸獎評選及表揚實施計畫」辦理。
二、敘獎部分請 貴校以校長名義發布敘獎令(註記本府核定字號)並副知本府,獎狀部分請予轉頒。


《最新消息》檢送「嘉義縣 115 年度優質代理教師送件名單」1 份,請貴校確認送件名單及資料正確性,並於 115 年 5 月 7 日(星期四)前補齊相關資料

主旨:檢送「嘉義縣 115 年度優質代理教師送件名單」1 份,請貴校確認送件名單及資料正確性,並於 115 年 5 月 7 日(星期四)前補齊相關資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 115 年度優質代理教師推薦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名冊係彙整各校提報之優質代理教師送件資料,請貴校務必詳加確認內容是否正確無誤,資料如需補正之處,請於 115 年 5 月 7 日(星期四)前將相關資料寄至教育處終身學習科信箱 socedu@mail.cyc.edu.tw ,逾期補正者,視同放棄。


《最新消息》115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之「待遇支給資料報送正確率及完整性」及「福利支給資料完整性及文康活動多元性」之福利及健康檢查相關配合事項案

主旨:本( 115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之「待遇支給資料報送正確率及完整性」及「福利支給資料完整性及文康活動多元性」之福利及健康檢查相關配合事項案,請查照並確依說明辦理。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5 年 4 月 20 日總處給字第 11540007131 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考核項目之作業期程及配合事項說明如下:
(一)「待遇支給資料報送正確率及完整性」部分:
1、法定給與部分正確率:請依所附「115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共同考核項目『待遇支給資料報送正確率及完整性』及『福利支給資料完整性』評分標準檢核條件說明(各機關學校用人費用管理資訊系統)」(如附件 1 ),逐一檢核本年「5 月份」報送各機關學校用人費用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簡稱用人費用管理系統)待遇資料,並確認用人費用管理系統「每月檢核作業」之「用人費用資料-報送率查詢」及「用人費用資料-正確率查詢」均無誤後,於用人費用管理系統產製待遇報表(如附件 2 產製步驟),該報表應與 115 年度 5 月份薪資清冊互核一致,再填具「嘉義縣政府所屬機關、學校 115 年度 5 月份待遇查核結果表」(如附件 3 )。
2、法定給與以外其他給與部分及福利部分報送率:請於「本年 5 月 15 日後至同月 29 日前」填報用人費用管理系統「依機關按年報送」表別之「114 年度資料」。如適用表別係普遍性給與項目,機關全年度未有該支出亦須填報為「0」;所屬機關未具獨立預算由上級機關統一編列者,其用人費用由編列預算機關統一填報(惟未具獨立預算之所屬機關仍須報送)。
3、機關及個別人員適用表別正確率:請於「本年 5 月 29 日」前至用人費用管理系統內(路徑:用人費用管理系統/機關資料設定/機關適用表別設定)確認現所報送該系統之非普遍適用之給與項目表別是否與實際支給情形相符,如有應申請而現行未報送之適用表別,請至「表別申請」辦理申請作業;如係未實際支給之表別,該表別則請於「表別停用申請」申請停用。
4、聘用、約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數額正確度:請確認用人費用系統個別聘僱人員之薪點折合率資料,應與實際支給情形相符。
5、上列各項辦理完成後,務請依檢附之「嘉義縣政府所屬機關、學校 115 年度待遇支給資料報送正確率及完整性自行檢核表」(如附件 4 ),逐項自行檢核,並於「本年 5 月 29 日」前併同附件 3 待遇查核結果表、用人費用管理系統產製之待遇報表及 115 年度 5 月份薪資清冊(請依待遇查核結果表內「說明 3」於薪資清冊上註記相關事項)等,總計 4 紙,送交輔導區種籽教師複核及彙整。再請種籽教師彙集並完成複核後,於「本年 6 月 12 日」前(未配置種籽教師者亦同)將前開各表件掃描檔以電子郵件方式送交本府人事處( lsc11104@mail.cyhg.gov.tw )。
(二)「健康檢查支給資料完整性」部分:請於「本年 5 月 27 日」前至「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系統」(以下簡稱 WebHR )待遇福利子系統「健康檢查補助」完成填報「114 年度」人員健康檢查相關資料,檢核重點說明如下:
1、報送機關:原則以受補助人員之占缺機關學校為報送權責機關。惟人員如有跨主管機關學校借調情形,例外得由實際服務機關報送。
2、考核對象範圍:係指依本縣自訂之健康檢查補助規定,於「114 年度」請領健檢補助之公教人員(包含於原機關學校在職期間已領補助,現已調任他機關學校、離職及退休之人員),惟不含聘僱人員及工友(技工、駕駛)。
3、考核必填欄位:受補助人員之「年度」、「健檢對象分類」、 「補助金額」及「醫療機構層級」等 4 欄位均應填報,始視為一筆完整資料,並於維護完成後點選確認按鈕即完成報送。上開欄位說明如下:
(1)「年度」:本次係考核 114 年度機關核發健康檢查補助之情形,爰應填「114 年度」。
(2)「補助金額」:應填入實際核發補助之金額。
(3)「醫療機構層級」:區分為「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及「診所」,應就請領人之健檢醫院,至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全球資訊網之「辦理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醫療機構查詢」網頁查詢其級別,並據以維護。
4、如機關學校無人請領補助,則毋需維護前開考核欄位,請另至 WebHR 待遇福利子系統「健康檢查補助/年度考核作業/機關無請領健檢補助人員設定」,點選新增按鈕以完成報送。
三、本案內容如有疑義,請分洽承辦人瞭解:
(一)「待遇支給資料報送正確率及完整性」部分:退休福利科科員張立璇(電話: 05-3620123 分機 8387 )。
(二)「健康檢查支給資料完整性」部分:退休福利科科員吳袖綺(電話: 05-3620123 分機 8852 )。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瞭解軍公教核心人員於 114 年專案查核及常態化、制度化查核期間,具結未在中國大陸設籍、申領陸方身分證件情形,請依說明段辦理。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瞭解軍公教核心人員於 114 年專案查核及常態化、制度化查核期間,具結未在中國大陸設籍、申領陸方身分證件情形,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本( 115 )年 4 月 22 日總處培字第 1153024895 號書函辦理 ,並檢附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 1 份。
二、依大陸委員會函略以,常態化、制度化查核督考機制建議配合高普考、地方特考等以每半年為期,分別於各該年度之 5 月 31 日以前、 11 月 30 日以前,作為實施督考期程,並回歸各主管機關自行負責,先予敘明。
三、請各機關(學校)就所屬各身分類別人員具結情形(如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簽奉首長核定後於本年 5 月 22 日(星期五)下班前逕至人事服務網( ECPA ) A4 調查表填寫「114 年專案查核期間( 114 年 6 月 30 日前)無意願配合查核人員列管表」(編號: INV62105 )及「常態化、制度化查核期間( 115 年 1 月 1 日起)未完成查核人員列管表」(編號: INV62111 )。倘均無須造冊列管人員,請於調查表「服務機關(構)、學校全稱( B )」欄位填列「無」後,直接點選「調查表報送完成」。
四、另各機關(學校)如有「114 年專案查核期間( 114 年 6 月 30 日前)無意願配合查核人員」或「常態化、制度化查核期間( 115 年 1 月 1 日起)因故未完成查核之人員」,請依調查表備註欄說明 6~8 辦理。
五、本案請各輔導區主任協助各該輔導區依限填報,如逾期者,列入缺點 1 次。


《最新消息》檢送「各機關安全及衛生設施管理要點」修正草案及「各機關危險物或有害物標示及管理要點」草案各 1 份,請查照並於 115 年 4 月 30 日惠復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檢送「各機關安全及衛生設施管理要點」修正草案及「各機關危險物或有害物標示及管理要點」草案各 1 份,請查照並於 115 年 4 月 30 日(星期四)中午前惠復。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5 年 4 月 24 日公護字第 1159060067 號函辦理。
二、為使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之安全衛生保障,與職業安全衛生法(以下簡稱職安法)相關規定之法規體系趨於一致,並落實安全衛生防護相關規定及明確化未來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19 條之 1 規定實施裁罰之認定標準,該會爰分別修正及擬具旨揭要點相關規定。
三、旨揭要點適用於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業統計分類屬公共行政業(政府機關及民意機關)之機關(構);適用職安法全部規定之機關,不適用旨揭要點之規定,併予敘明。
四、請貴機關(單位)就草案內容研議,如有修正建議請填意見表並於旨揭期限前以電子郵件回復本案承辦人信箱( weilin90921@mail.cyhg.gov.tw ,無意見者免復)。
五、檢附原函影本、「各機關安全及衛生設施管理要點」修正草案(含總說明、對照表)、「各機關危險物或有害物標示及管理要點」草案(含逐點說明)及意見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5 年專技高考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民間之公證人、植物診療師考試」報名訊息

主旨:考選部書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5 年專技高考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民間之公證人、植物診療師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15 年 4 月 24 日選綜五字第 11513003651 號書函辦 理 ,併檢附原書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透過辦理紓壓活動,增進同仁對心理健康認識及推廣本縣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規劃「心的映像館-夜校女生」電影放映活動

主旨:本府透過辦理紓壓活動,增進同仁對心理健康認識及推廣本縣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規劃「心的映像館-夜校女生」電影放映活動,請依配賦名額足額派員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活動事項說明如次:
(一)活動時間:本年 5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 時 30 分至 6 時。
(二)活動地點: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視聽教室(嘉義縣民雄鄉建國路 2 段 265 號)。
(三)活動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公所人員。
三、報名相關事宜:
(一)報名期限:本年 4 月 27 日(星期一)起至本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止。
(二)報名方式:
1、府內單位:請依式填列報名表,逕送本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憑辦。
2、府外單位:請人事單位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辦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 義縣政府;課程代碼: eap1150528 ;類別:自我成長及其他(人 文素養)/心理;課程名稱:嘉義縣政府 115 年度「心的映像 館-夜校女生」(第一場)】。
四、本活動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參加學員請准予公假登記;另為加強學習效能及確保研習資源充分運用,原參訓人員因故不能參加者,請務必另派員遞補之。
五、檢附活動簡章、名額分配表及報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花蓮縣警察局花蓮警光會館住宿資源資訊

主旨:檢送花蓮縣警察局花蓮警光會館住宿資源資訊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案陳花蓮縣警察局 115 年 4 月 23 日花警後字第 1150019646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詳細資訊請逕行撥打該會館專線( 03-8349433 轉 9 ),由專人提供服務。


《最新消息》修正「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考核要點」部分規定

主旨:修正「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考核要點」部分規定,並溯自 115 年 1 月 1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要點係參酌公務人員考績法及其施行細則、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等規定進行修正,旨在建立久任激勵機制及兼顧實務運作,並溯自 115 年 1 月 1 日生效。
二、旨揭要點修正重點如下:
(一)修正另予考核定義為累計滿六個月,並增列年終考核年資採計方式。(第 3 點規定)
(二)回歸考核獎懲核實考評精神,支援期間考核由受支援單位及原職機關(單位)依程序本權責辦理。(第 5 點規定)
(三)為具體激勵同仁工作士氣,落實人才留本縣服務之目標,修正考核晉級之要件,符合「年終考核累計二年列甲等」或「年終考核累計三年達一年列甲等二年列乙等以上」,於滿足上開要件之一後之續聘僱當年度晉敘一級聘僱之。(第 7 點規定)
(四)修正不得考列甲等之事由及不得作為考核等次之考量因素。(第 8 點規定)
(五)增訂專案考核予以解僱事由,及回歸考核獎懲核實考評精神,支援期間考核由受支援單位及原職機關(單位)依程序本權責辦理。(第 9 點規定)
三、檢附修正「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考核要點」 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為落實管理公務員兼職行為,使其符合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

主旨:為落實管理公務員兼職行為,使其符合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5 年 4 月 21 日部法一字第 1155947210 號函辦理,併檢送原函影本 1 份。
二、為落實管理公務員兼職行為,請各機關(構)在接獲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教保險部通知所屬人員於參加公教人員保險期間,同時參加公教人員保險法第 6 條所定其他職域社會保險之紀錄時,應儘速依規定查明原因,並即時查核所屬人員是否從事兼職,其兼職是否踐行經權責機關(構)同意或備查之行政程序。倘經查重複加保係因不符法令規定之兼職情事所致,請依相關規定本於權責妥為處理。
三、請各權責機關(構)據以就公務員兼職情形及態樣覈實認定及辦理(相關函釋已上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人事法規/解釋函令/捌、服務/9 兼職事項公職及業務項下)。


《最新消息》檢送修正後之「嘉義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工程人力多元進用方案試辦計畫」及需求調查表各 1 份

主旨:檢送修正後之「嘉義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工程人力多元進用方案試辦計畫」及需求調查表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 115 )年 2 月 6 日研商嘉義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工程人力多元進用方案試辦計畫會議紀錄辦理。
二、旨揭計畫依前開會議決議,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一)由獎學金修正為獎金制度:
1、依約至服務單位報到後次月發給獎金新臺幣 5 萬元整;服務滿 1 年,於第二年起當月發給新臺幣 6 萬元整;第三年不發給,共綁約 3 年。
2、報到後如服務未滿規定期限辭職或受懲戒而被免職者,由用人單位依標準追回獎金(請參照試辦計畫)。
(二)放寬履約報到期限:男性尚未服兵役者,得延長至服義務役之兵役期滿後 3 個月內至用人單位報到;女性於畢業後 3 個月內報到。
(三)放寬徵才範圍擴大合作範圍:以嘉義大學、南華大學修讀土木、建築、景觀等相關科系之 114 學年度大三在學學生為主要招募對象。
三、請各單位依實際需求,填具需求調查表並於本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下班前,經單位主管核章後掃描電子檔併同可編輯檔案,免備文以電子郵件傳送人事處承辦人彙辦(無需求者亦請回傳)。


《最新消息》修正「機關發生重大災害或死亡安全衛生事故審議小組作業要點」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機關發生重大災害或死亡安全衛生事故審議小組作業要點」,並自民國 115 年 5 月 1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5 年 4 月 17 日公護字第 1159060063 號函辦理;檢送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於 5 月 5 日辦理「動物手提包手作紓壓工作坊」

主旨:為維護同仁身心健康,減少因壓力影響工作效能之情事發生,訂於本( 115 )年 5 月 5 日(星期二)辦理「動物手提包手作紓壓工作坊」,請廣為宣導並鼓勵同仁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本年度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研習事項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
1、第 1 場次:本年 5 月 5 日(星期二) 9 時至 12 時。
2、第 2 場次:本年 5 月 5 日(星期二) 13 時 30 分至 16 時 30 分。
(二)參加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及公所人員,每場次至多 35 人,共計 70 人。
(三)研習地點:本縣食安大樓社區心理衛生中心二樓研討室。
(四)課程內容:詳見活動簡章。
(五)報名方式:採自由報名,請於本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前至報名網址( https://forms.gle/reCXc9uQxyyCfWDA8 )報名,因場地人數有限,建議有需求及興趣同仁儘早報名。
(六)本活動為員工協助相關研習,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錄取學員請洽人事單位准予公假登記;重複報名者,恕不予審核。
(七)錄取名單將於報名截止後 7 日內發送電子郵件通知(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錄取學員屆時無法參訓或自願放棄請預先告知,俾利依序遞補。
三、檢附本研習實施計畫及活動簡章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及海岸巡防人員考試」報名訊息

主旨:考選部書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及海岸巡防人員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15 年 4 月 15 日選綜五字第 1151300333 號書函辦 理,併檢附原書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114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公職專技人員類科及四等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正額(含同分正額)錄取人員相關分配作業事宜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 114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公職專技人員類科及四等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正額(含同分正額)錄取人員相關分配作業事宜,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5 年 4 月 15 日總處培字第 1153025030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各機關(單位) 116 年度因公出國工作計畫,請依所附審核原則衡酌業務需要覈實填列審核表 1 份,於本( 115 )年 5 月 14 日(星期四)前函送本府

主旨:各機關(單位) 116 年度因公出國工作計畫,請依所附審核原則衡酌業務需要覈實填列審核表 1 份,於本( 115 )年 5 月 14 日(星期四)前函送本府,並將電子檔傳送至承辦人信箱(boice1314@mail.cyhg.gov.tw),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及「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教人員因公出國及赴大陸地區案件處理要點」規定辦理。
二、各機關(單位)因公派員出國,應詳擬年度出國工作計畫報府核定後,再依程序編列預算,出國地點應標明國家名稱,不宜籠統概括,執行時應依計畫遴選適當人員出國。
三、凡未經本府審核並列入年度出國工作計畫之臨時因公出國案件,依規定以確屬業務急切需要為限,並應先行在各機關原核定之項目調整因應,除確無適當項目可供調整,經專案報府核准辦理外,應一律緩議。
四、有關鄉(鎮、市)民代表會(包括其行政單位)之申請出國案件、出國計畫及返國後出國報告之繳交,請依內政部 101 年 5 月 18 日內授中民字第 1015036033B 號函本權責自行核處,毋庸再報府審核。惟赴大陸地區者,仍請依相關規定辦理。
五、檢附「116 年度因公派員出國工作計畫審核原則」及「因公出國工作計畫審核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為協助儲備教師掌握各地方政府教師甄選及任教支持資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建置「高級中等以下教育人才入口網」之「公立國中小及幼兒園專任教師甄選簡章公告專區」

主旨:為協助儲備教師掌握各地方政府教師甄選及任教支持資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建置「高級中等以下教育人才入口網」之「公立國中小及幼兒園專任教師甄選簡章公告專區」,請轉知所屬同仁知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115 年 4 月 16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55501099 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配合教育人才媒合及教師甄選資訊整體規劃,將原教育人才庫媒合平臺更名為「高級中等以下教育人才入口網」(網址: https://hr.k12ea.gov.tw/),整合相關資訊服務功能,提供更完整便利之查詢介面,俾利儲備教師及各界即時掌握招考資訊。
三、為增進各地方政府教師甄選資訊之整體能見度,並協助儲備教師掌握正式職涯發展機會,國教署已於 115 年 4 月於前揭入口網項下建置「公立國中小及幼兒園專任教師甄選簡章公告專區」,提供一站式查詢服務。該專區集中彙整各地方政府辦理之公立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幼兒園正式教師甄選簡章、招考期程及相關資訊。
四、至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教師甄選資訊,考量其甄選作業流程及實務運作需求,現階段仍維持於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下稱選聘網)公告,暫不納入本次入口網前揭公告專區辦理範圍。


《最新消息》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4 月修訂之「偏遠地區學校校長、教師久任獎金發給相關疑義問答集」

主旨: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 115 年 4 月修訂之「偏遠地區學校校長、教師久任獎金發給相關疑義問答集」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 115 年 4 月 14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50026588 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將持續滾動修正旨揭問答集,並於國教署網頁「各類資料下載專區」公告。


《最新消息》教師於育嬰留職停薪照顧彈性化新制施行後,其各月未滿全月之畸零日數併計,涉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之考核疑義案

主旨:轉知有關「教師於育嬰留職停薪照顧彈性化新制施行後,其各月未滿全月之畸零日數併計,涉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以下稱考核辦法)」之考核疑義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5 年 4 月 8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50018802A 號函辦理。
二、查考核辦法第 3 條規定略以,教師任職至學年度終了屆滿 1 學年者,應予年終成績考核;不滿 1 學年,而連續任職已達 6 個月,或有養育 3 足歲以下子女辦理留職停薪,而任職累計已達 6 個月者,另予成績考核。
三、次查教育部 110 年 10 月 1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00120987 號函說明略以,依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教師養育 3 足歲以下子女,其申請留職停薪,服務學校、機構或主管機關不得拒絕,審酌教師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之期間,原則應以學期為單位,例外起始日以實際需求提出,訖日非以學期為單位者,經與學校協商定之。又考量少子女化為國安問題,爰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之考核,宜與其他考核年資因故中斷之情形有別。另有關考核辦法第 3 條第 1 項所指任職累計已達 6 個月,其計算方式係按其實際任職月數合併計算,又其各月如有未滿全月之畸零日數者,應予合併計算,並以 30 日折算 1 個月,所餘未滿 30 日之畸零日數,以 1 個月計算。
四、又查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 2 條第 3 項規定:「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每次以不少於 6 個月為原則。但受僱者有少於 6 個月之需求者,每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之期間及次數如下:……二、未滿 30 日:每次申請,得以日為單位。但合併以 30 日為限。」
五、國家為營造友善生養環境、積極因應並推動少子女化政策及強化彈性育嬰之支持措施,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業就上開情形予以彈性規範。為配合國家少子女化重大政策,教師如因育嬰留職停薪事由,致當學年度實際任職期間不滿 1 學年,先依教育部 110 年 10 月 1 日函示併計已達 11 個月又 1 日者,再依前開函示規定(所餘未滿 30 日之畸零日數,以 1 個月計算)折算為 12 個月,考量育嬰留職停薪與其他考核年資因故中斷之情形有別,爰予以放寬認定,得辦理年終考核。
六、是以,教師如符合上開情形者(育嬰留職停薪及任職已達 11 個月又 1 日),得辦理年終考核,以維護其考核權益。


《最新消息》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1503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主旨: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1503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說明:
一、嘉義縣政府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自 100 年 5 月創刊以來,至今已發行 85 期。由於內容包羅萬象,規劃有【溫馨關懷網】、【活動訊息網】、【訊息預告網】、【法規看過來】、【人員在這裡】、【EAP 宣導網】等專欄,頗受同仁好評。
二、歷年電子報檔案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GO-GO-GO 電子報」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最新消息》「WebHR_GPT 生成式 AI 人事法規查詢服務系統」增加「職場霸凌調查報告」撰寫協助功能,並自 115 年 4 月 14 日起上線提供服務。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WebHR_GPT 生成式 AI 人事法規查詢服務系統」增加「職場霸凌調查報告」撰寫協助功能,並自 115 年 4 月 14 日起上線提供服務,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5 年 4 月 14 日總處綜字第 1151000707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及系統功能操作簡介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訂於本(115)年 5 月 25 日(星期一)辦理「2026 嘉義縣友善失智國際交流研討會」

主旨:本府訂於本(115)年 5 月 25 日(星期一)辦理「2026 嘉義縣友善失智國際交流研討會」,請各機關(單位)依分配名額足額薦派人員以公假登記參訓,並於本年 4 月 30 日(星期四)前完成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為深化本縣預防失智核心理念,期透過中央政策引領及台日實務經驗交流,並透過多元主題展攤推廣跨領域學習,提升民眾健康識能,營造友善環境。
二、旨揭研討會相關事項說明如次:
(一)活動時間:本年 5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12 時 30 分至 6 時 10 分。
(二)活動地點:嘉義縣人力發展所(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 8 號), 1 樓餐廳:多元主題展攤、 2 樓大禮堂:國際交流研討會。
(三)參加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鄉鎮市公所、戶政及地政事務所、各級國民中學之公務人員,計 80 人。
三、報名方式說明如次:
(一)本府各處:請依式填列報名表,逕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 練科)承辦人電子信箱( peiwen3352@mail.cyhg.gov.tw )統一薦送報名。
(二)府外機關、學校:請由各人事單位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辦 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類別:政策能 力訓練/政策宣導訓練;課程代碼: 115052501 ;課程名稱 : 2026 嘉義縣友善失智國際交流研討會)。
四、為促使公教機關人員更加了解失智症相關議題,請踴躍報名參訓並准允公假登記,參加人員核予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4 小時。
五、檢附活動簡章、名額分配表及本府人員專用報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嘉義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績優人員發給禮品(券)作業要點」

主旨:修正「嘉義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績優人員發給禮品(券)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嘉義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核發激勵獎金(品)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茲檢送修正規定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請查照。


《最新消息》為配合衛生福利部「第五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2024-2030 年)」,請賡續宣導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業將子宮頸癌、口腔癌、乳癌、大腸癌及肺癌篩檢列為檢查項目。

主旨:為配合衛生福利部「第五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2024-2030 年)」,請賡續宣導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業將子宮頸癌、口腔癌、乳癌、大腸癌及肺癌篩檢列為檢查項目,並請同仁多加利用,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5 年 4 月 13 日公護字第 1150009881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修正「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人員設置管理要點」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人員設置管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5 年 4 月 13 日總處綜字第 1151000663 號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為研議相關職系人員留才、攬才對策,辦理職場環境與工作感受問卷調查一案

主旨:為研議相關職系人員留才、攬才對策,辦理職場環境與工作感受問卷調查一案,請查照並依說明事項辦理。
說明:旨揭問卷係採線上填答,填答期間自 115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二)至 5 月 4 日(星期一),共計 2 週。為提高旨揭問卷調查有效回收率,爰就填答期間、填答人員、填答方式及需貴人事機構協助辦理事項研具說明資料如附件,請協助宣導並配合辦理。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5 月 8 日舉辦「花藝手作:溫柔的珍藏」課程

主旨:本所訂於本(115)年 5 月 8 日舉辦「花藝手作:溫柔的珍藏」課程,請依說明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為迎接母親節,特辦理花藝手作課程,邀請專業講師以「溫柔的珍藏」為主題,透過實作學習,親手製作溫馨花禮,傳遞溫暖情感與節慶祝福。
二、旨揭研習相關事宜摘述如下:
(一)日期及時間: 115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1 時 20 分至 4 時 40 分,請參訓人員於 1 時 20 分前,完成報到手續。
(二)上課地點:嘉義縣人力發展所 1 樓餐廳。
(三)授課講師:蔡伊倫(那間賣魚的花店負責人)。
三、研習對象:服務於嘉義縣之現職公教人員。
四、活動費用:自費新臺幣(以下同)250 元。
(一)課程費用包含花材及玻璃盅等。
(二)為推廣花藝美學及鼓勵參與,材料費由本所分攤 250 元,其餘金額由學員自費 250 元,於課程當日報到時繳交,並請攜帶整數 250 元免再換鈔。
五、報名方式:
(一)自由報名:請符合資格之學員至本所網站「班期報名」進行報名。
(二)如報名人數超出錄取名額,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
(三)錄取學員如未符合參訓身分,本所得取消其錄取資格,並依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遞補。
(四)如遇花材已訂購且無學員遞補之情形,除特殊因素外,錄取學員仍須自付材料費並將花材帶回。
六、報名期限:即日起至 5 月 4 日下午 5 時止,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
七、錄取名單:除公告於本所網站「班期報名」項下外,並寄發錄取通知至學員信箱,未獲錄取者則不另行通知。
八、研習時數核發:
(一)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規定,核發全程參加之公教人員 4 小時研習時數。
(二)簽到(退)紀錄不完整者及請假或缺席超過總研習 1/3(含)者,不核予終身學習時數。
九、參加研習學員請核予公假登記。
十、為響應環保,請參加學員自備環保杯。
十一、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或變更,本所得隨時補充或修正,並於本所網站公布。
十二、檢附「研習簡章」、「課程海報」及「講師簡介及課程樣品」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一試)、 11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一試)」報名訊息

主旨:考選部書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一試)、 11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一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15 年 4 月 10 日選綜五字第 11513003131 號書函辦 理,併檢附原書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人發所訂於 115 年 5 月 6 日舉辦「面對溝通挫折-莊子幫幫忙!!!」課程

主旨:本所訂於 115 年 5 月 6 日舉辦「面對溝通挫折-莊子幫幫忙!!!」課程,歡迎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透過莊子哲學視角,引導學員面對溝通挫折與情緒困境時,提升理解他人與自我覺察能力。
二、旨揭研習相關事宜摘述如下:
(一)時間: 115 年 5 月 6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 20 分至 4 時,請參訓人員於 2 時 20 分前完成報到手續。
(二)地點:嘉義縣人力發展所 2 樓大禮堂。
(三)授課講師:
1、葉海煙(國立成功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教授)。
2、高毓智(民視台灣學堂<哲學現場>共同企劃主持、輔仁大學哲學博士)。
三、研習對象:公教人員及民眾,約計 250 名。
四、報名方式(請擇一方式,勿重複報名):
(一)薦送報名:請本縣機關(單位)人事人員或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所列名額至本所網站「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
(二)自由報名:請至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報名或以 google 表單(https://reurl.cc/A9AQYj)報名。
五、報名期限:即日起至 115 年 4 月 29 日下午 5 時止,惟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
六、錄取名單:除公告於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外,並寄發錄取通知至學員信箱。
七、研習時數:
(一)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規定,核發全程參加之公教人員 2 小時學習時數。
(二)簽到(退)紀錄不完整、請假或缺席超過總研習時數三分之一(含)以上者 ,不核予終身學習時數。
八、為響應環保政策及一次用產品減量,請自備環保杯。
九、請各機關(單位)核予參加研習學員公假登記。
十、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或變更,本所得隨時補充或修正,並於本所網站公布,敬請隨時上網查看。
十一、檢送「研習簡章」、「講師簡介」、「課程大綱」及「薦送名額分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第 3 條、第 5 條、第 8 條修正草案修正意見表

主旨:檢送「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第 3 條、第 5 條、第 8 條修正草案修正意見表」1 份,並請於 115 年 4 月 14 日(星期二)前傳復承辦人信箱( lsc11104@mail.cyhg.gov.tw ),無則免回,請查照。
說明:依銓敘部 115 年 4 月 10 日部銓二字第 1155943687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所屬人事機構 115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所屬人事機構 115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實施計畫」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人員設置管理要點辦理。
二、旨揭計畫及附件置於本處檔案下載區,請自行下載運用。


《最新消息》修正「行政法人績效評鑑參考原則」第七點

主旨:修正「行政法人績效評鑑參考原則」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5 年 4 月 8 日總處組字第 11520005063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企劃處 115 年從業人員甄試簡章

主旨:檢送「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企劃處 115 年從業人員甄試簡章 」招考訊息 1 份(如附件),請惠予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旨案甄試簡章與相關資訊建置於本公司官網( https://www.railway.gov.tw/tra-tip-web/adr/about-recruit-1 ),請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
二、甄試重要日程摘要:
(一)報名期間: 115 年 4 月 13 日(星期一)起至 115 年 5 月 4 日(星期一)止,一律採通訊報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第一試(筆試)測驗日期: 115 年 5 月 23 日(星期六)。
(三)第二試(口試)測驗日期: 115 年 6 月 13 日(星期六)。
(四)其餘甄試日程與相關規範請詳閱甄試簡章。
三、隨函檢附旨揭甄試簡章,請惠予協助公告周知。


《最新消息》為利「各機關學校用人費用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簡稱用人費用系統)資料檢核,請各機關主計單位協助將 114 年度決算資料於 115 年 5 月 4 日起至同年月 14 日止,自「地方政府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傳輸至用人費用系統。

主旨:為利「各機關學校用人費用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簡稱用人費用系統)資料檢核,請各機關主計單位協助將 114 年度決算資料於 115 年 5 月 4 日起至同年月 14 日止,自「地方政府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傳輸至用人費用系統,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5 年 4 月 2 日總處給字第 11540006002 號書函辦理;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112 年至 115 年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優惠方案,調整個人保險專案組合。

主旨: 112 年至 115 年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優惠方案,調整個人保險專案組合,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5 年 3 月 27 日總處給字第 1154000585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南投院區前瞻講堂第 49 期

主旨:檢送本學院(南投院區)「前瞻講堂」第 49 期場次表 1 份(如附件 1 ),請轉達貴屬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講座訂於本( 115 )年 5 月 14 日(星期四)上午 10:10-12:00 辦理,邀請中國醫藥大學中醫學系教授兼中醫診斷學科主任羅綸謙博士主講「中醫腫瘤疾病之診療與保健」,參加人員請於同年月 7 日前完成線上報名手續,額滿為止。
二、線上報名請至本學院全球資訊網( https://www.hrd.gov.tw )首頁,點選「學員」/「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學員(公務人員)」,以帳號密碼或自然人憑證登入,點選左方「學員個人報名」,找到「前瞻講堂」,點選「我要報名」,確認個人資料及葷素食等選項後,點選「儲存」,「前瞻講堂」右側欄位出現「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彙整中」,表示已完成報名(詳如附件 2-線上報名流程)。
三、完成報名人員請核予公假登記,並請於演講活動當天上午 9:30 至 10:00 到本學院南投院區(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 1 號)文教大樓國際會議廳報到,完成線上報名且全程參與人員給予 2 小時之學習時數認證,演講結束請至學員餐廳用餐(桌餐,用餐時間 12:00 至 12:40)。


《最新消息》「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提列公務人員相關考試職缺改進措施」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提列公務人員考試職缺獎勵措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主旨:「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提列公務人員相關考試職缺改進措施」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提列公務人員考試職缺獎勵措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5 年 3 月 31 日總處培字第 1153024365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19 條規定職場霸凌適用範圍

主旨:關於公務人員保障法(以下簡稱保障法)第 19 條規定職場霸凌適用範圍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5 年 3 月 27 日公護字第 1159060049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國立空中大學嘉義學習指導中心 115 學年度上學期招生資訊

主旨:本校嘉義學習指導中心 115 學年度上學期招生資訊,請惠予公告並轉知所屬鼓勵進修,請查照。
說明:    
一、為鼓勵回流教育在職進修,本校多元媒體、多重管道學習方式,打破時空藩籬限制,是取得專科及大學學歷最佳進修途徑。
二、本校招生資訊及預定開設課程詳如附件,課程有家庭教育專業人員、禮儀師、法律、資料科學與資訊安全等相關專業課程及學分學程。
三、本中心設有各類專班:「管理與資訊學系視訊專班(含軍中專班)」、「社會工作與福利專班」、「不動產專班」、「家庭教育視訊專班」、「公共行政管理視訊專班(含員警專班)」、「社會科學系視訊專班」及「生活科學系視訊專班」。專班以每學期完成註冊人數達 20 人以上始成班。
四、旨揭報名相關資訊如下:
(一)網路報名系統: https://sol.nou.edu.tw/sol/signup/。
(二)相關日程:
1、網路報名: 115 年 4 月 1 日至同年 6 月 30 日。
2、現場註冊選課: 115 年 7 月 11 日至同年 7 月 12 日。
(三)現場報名地點:嘉義市林森東路 151 號(嘉大林森校區)、雲林縣斗六市南揚街 60 號(教師研習中心 3 樓)。
五、本校教學模式為學期開播期間教學媒體教材 24 小時網路收看,輔以四次面授,另有兩次考試(專班採隨班評量)。
六、本中心另開設推廣教育課程,閩南語師資培訓班(初、進階班)、國際標準拉丁摩登十項舞蹈班及社會工作(福利)實習。


《最新消息》提列 116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職務作業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配合各機關考試用人需求,有關提列 116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職務作業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5 年 4 月 1 日總處培字第 1153024569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旨揭作業系統自即日起開放填報,填報路徑如下: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 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填報及錄 取人員分配系統/職缺填報作業/職缺填報),各機關如有是項考試職務需求,請依限完成填報作業,並列印職缺報表傳真本府人事處,俾利線上轉呈總處核定。


《最新消息》銓敘部修訂之「公務人員任用考績退休撫卹案件送審作業手冊」,已登載於該部全球資訊網

主旨:銓敘部修訂之「公務人員任用考績退休撫卹案件送審作業手冊」,已登載於該部全球資訊網(https://www.mocs.gov.tw/)「下載專區」之「公務人員任用考績退休撫卹案件送審作業手冊」項下,請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 115 年 4 月 1 日部銓一字第 1155941463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 115 年度專(兼)任(辦)人事人員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 WebHR )回流教育訓練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 115 年度專(兼)任(辦)人事人員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 WebHR )回流教育訓練課程表(如附件 1 )及參訓人員名冊(如附件 2 )各 1 份,請查照並轉知貴屬參訓。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15 年度專(兼)任(辦)人事人員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回流教育訓練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增進本府暨所屬專(兼)任(辦)人事人員熟稔運用 WebHR ,以及強化「人事服務網( eCPA )」各項系統之基本操作知能,特辦理旨揭訓練。
三、本訓練注意事項說明如次:
(一)訓練日期及地點:自 115 年 4 月 27 日(星期一)起至同年 5 月 27 日(星期三)止每週 2 日,於本府 2 樓電腦教室進行,共計 5 場次。
(二)訓練對象:
1、參訓人員請依排定場次出席;不克出席或需更換場次者,請提前以電子郵件通知本府人事處( ca0314@mail.cyhg.gov.tw )。
2、有參訓需求之專任人事人員,請於 115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三)前寄送報名表(如附件 3 )至本府人事處( ca0314@mail.cyhg.gov.tw )。
(三)專任人事人員經本府聘請擔任本教育訓練講座者,授課期日請予公假登記。
(四)參訓人員請攜帶自然人憑證,並依實際出席情形登錄終身 學習時數。


《最新消息》提列 115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職務作業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配合各機關考試用人需求,有關提列 115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職務作業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5 年 4 月 1 日總處培字第 1153024533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旨揭作業系統自即日起開放填報,填報路徑如下: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 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職缺填報作業/職缺填報),各機關如有是項考試職務需求,請依限完成填報 作業,並列印職缺報表傳真本府人事處,俾利線上轉呈總處核定。


《最新消息》114 年度退休公立學校教職員調降退休所得節省經費挹注退撫基金金額調整作業案,相關事項請依說明辦理。

主旨: 114 年度退休公立學校教職員調降退休所得節省經費挹注退撫基金金額調整作業案,相關事項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5 年 4 月 2 日臺教人(四)字第 1154200968 號函辦理。
二、本次調整作業程序說明如下:
(一)如有 107 年度至 114 年度挹注金額應調整情形,請於 115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以前填復「107 年度至 114 年度退休教職員調降退休所得節省經費挹注退撫基金調整表」,並將該表件 excel 檔及核章後 PDF 檔以電子郵件寄送本府人事處( ashley@mail.cyhg.gov.tw ),無調整情形者免復。
(二)另依該部 114 年 12 月 9 日臺教人(四)字第 1144204256 號書函送 114 年度挹注經費作業說明,會議確認 114 年度各主管機關挹注經費之金額後,如有異動,依作業程序報經該部確認無誤後,一律於下一年度併同調整。是以,前開應調整挹注金額經該部確認後,均列入 115 年度挹注基金金額併同調整。
三、檢送「107 年度至 114 年度退休教職員調降退休所得節省經費挹注退撫基金調整表」及填寫範例各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 115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縣外介聘積分審查須知暨積分審查應附證明文件一覽表

主旨:檢送「嘉義縣 115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縣外介聘積分審查須知暨積分審查應附證明文件一覽表」,請轉知欲申請縣外介聘之教師,並請學校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以下簡稱介聘辦法)暨 115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二、申請人應依作業日程表上網填報個人基本資料、應聘科(類)別、介聘縣市及志願學校等資料,請申請人自行至 115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網站填報(網址 https://tas.kh.edu.tw )。
(一)上網登錄填報時間: 115 年 4 月 10 日(星期五)至 115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一)。
(二)現場積分審查時間: 115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 11 時 30 分及下午 1 時至 3 時,逾時不予受理;審查地點為本縣水上國小學生活動中心。因校內車位有限,如車位已滿,請於校外自尋停車位。
三、其餘重要事項提醒如下:
(一)依介聘辦法第 5 條第 3 項規定:「教師因非自願超額調校或裁併校之情事,致未能符合第 1 項規定在現職學校實際服務滿 6 學期以上者,其於原校與現職學校之實際服務年資應予併計。」,請申請人檢附「前一學校服務證明(需載明非自願超額)」及「超額介聘函」,否則不予採認。
(二)依本要點第 6 點第 1 項第 1 款規定,以「於現職學校實際服務期間,因重大傷病有醫療需要。」申請介聘者:重大傷病係指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免自行負擔費用辦法附表一所規定之重大傷病範圍,申請人須檢附重大傷病證明送各校初審,重大傷病證明請至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洽詢及申請。
(三)依本要點第 6 點第 1 項第 2 款規定,以「於現職學校實際服務滿 4 學期以上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並檢附佐證資料,得申請介聘。另申請留職停薪之教師,應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於介聘生效日期(當年 8 月 1 日)前回職復薪。」申請介聘者:
1、上述生活不便,由學校依個案事實認定之。本項係基於教師特殊需求,予以提供縮短介聘年限之例外規定,換言之,於現職學校實際服務滿 4 學期以上,未滿 6 學期,雖可以此為生活不便事由提出申請,但不採計育嬰或應徵服兵役而留職停薪期間之年資。
2、若介聘教師有因結婚或生活不便之具體事實者,請檢附學校簽陳資料;另留職停薪教師需附本縣同意復職之備查公文。
(四)依本要點第 7 點第 2 項規定略以,「教師申請介聘非現職服務學校之聘任教科(類)別,須取得該科(類)別教師證後,在該科(類)別最近 3 年內任教 1 年以上之證明文件(當年度每週應授正式課程時數二分之一以上)」,如有上述情形,請檢附「教師授課證明書」(如附件)。
(五)依本要點第 9 點規定略以,「申請檢附之證件除申請教師年資採計至當年 7 月 31 日外,餘一律採計至開放教師上介聘網站填報資料截止日( 115 年 4 月 20 日),並應檢附正本及影本各 1 份,影本資料請逐一彙整核章,並加蓋『與正本相符』章。」。
(六)有關申請表「服務年資」欄位「公立學校暨幼兒園服務年資滿()年」,依填表說明第 5 點係指正式教師於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之服務年資(除育嬰或應徵服兵役而留職停薪之年資得採計外,不含各項留職停薪期間之年資)。請申請人檢附「歷任學校服務證明」。
(七)有關申請表「在本縣最近五年考績之積分」項目,如因病假,致考列公立學校教職員成績考核辦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3 款,請申請人檢附考核通知書(須註明因病假所致或另檢附考績清冊)。
(八)有關申請表「在本縣最近五年獎懲之積分」項目,持電子敘獎令者,務必確認敘獎令是否註記縣府核定文號,如未註記可至 WebHR 獎懲電子系統登載,或檢附該項敘獎縣府核定公文及名冊之影本以玆佐證。(詳細說明及 WebHR 操作方式詳見附件)
(九)有關申請表「在本縣最近五年研習之積分」項目,請申請人填寫「教師研習進修時數證明書」(如附件),並檢附研習或進修資料,送服務學校審查後核章,審查當日檢附證明書及學校同意進修文件、成績單或學分證明書(無則免附)等資料。
(十)學校開立在職或服務證明,請加註以下事項:
1、加註任教類(科)別。
2、如有留職停薪請加註期間及性質。
3、在本縣學校、幼兒園兼任處(室)主任、園長、組長、副組長、人事、主計、導師等職務,需註明兼任上開職務之起迄日期。
4、加註於現職服務學校「到職原因」。
(十一)申請介聘原因為本要點第 8 點第 1 項第 1 款第 1 目「配偶不在同一縣市服務,申請介聘至配偶服務之縣市,自結婚後,凡配偶已在該地連續服務 1 年以上者給 90 分(不含兼課、兼職)。」者,配偶於軍公教機關或私人機構服務者,服務證明書請註明服務起訖、服務單位所在地地址及電話;配偶自營事業者,自營事業登記證明請註明公司行號所在地地址及電話。配偶之服務證明書,以 115 年 3 月 21 日後開立者為限。
(十二)應附證明文件有戶籍謄本者,請勿省略戶籍謄本之記事欄。另戶籍謄本及新式戶口名簿須為最近 1 個月內( 115 年 3 月 21 日至 115 年 4 月 20 日)申請。
四、另依本府 115 年 4 月 1 日府教幼字第 1150084929 號函略以,本縣 108 至 114 學年度經教師甄選錄取之正式教師,除國小偏遠地區原住民重點學校普通班依當年度簡章規範之介聘服務年限規定辦理外,其餘各錄取正式教師如已符合介聘辦法第 5 條規定,得向學校申請縣外介聘。


《最新消息》為配合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 37 條、第 38 條修正,辦理學校教職員退休所得重行審定作業之需,請於 115 年 4 月 8 日(星期三)至同年月 16 日(星期四)確認重審人員名單。

主旨:為配合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 37 條、第 38 條修正,辦理學校教職員退休所得重行審定作業之需,請於 115 年 4 月 8 日(星期三)至同年月 16 日(星期四)確認重審人員名單,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 115 年 4 月 2 日臺教人(四)字第 1154200965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系統操作手冊影本各 1 份。
二、該部業於教育人員退休撫卹管理系統(以下簡稱退撫管理系統)完成重審作業系統建置,爰請各校確認重審人員名單:
(一)系統路徑:退撫管理系統/114 年度重審作業專區/發放機關確認作業。並請於確認重審人員名單後,點選「批次案件確認」,以完成系統報送。
(二)須列入重審名單範圍:
1、原經審定支領定期性給付者(含支領一次退休金仍支領優惠存款利息、擇領展期月退休金尚未開始領取及經暫停或停止發放月退休金權利者)。
2、目前重審以 115 年 2 月 28 日以前退休生效者為限;至退休生效日於 115 年 3 月 1 日以後,或退休案尚未經主管機關審定者,均非本次重審範圍。
(三)無須列入重審名單情形(即應於系統註記刪除者)
1、 107 年重行審定結果仍照原金額者。
2、支領一次性給付者。
3、 114 年 12 月 27 日以前亡故者。
4、涉案自始剝奪全部退休金者。
(四)退撫管理系統已就前開 115 年 2 月 28 日以前經審定退休生效教職員自動產製人員清冊,並於「確認狀態」欄位依系統現有資料初步判斷應列入重審人員名單或刪除,同時註記特殊情形或刪除原因;其中「特殊人員註記」(註記類別請參考系統頁面及操作手冊),務請確認相關人員註記歸類是否正確。又,目前特殊情形中有關「曾辦理 2 次退人員」及「停發月退休給與」無法由系統現有資料自動判斷,各校倘有上開 2 類人員之情形,亦需自行修正註記並儲存。


《最新消息》嘉義縣 115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簡章

主旨:檢送「嘉義縣 115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簡章」1 份(如附件),請惠予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 115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 委員會第 1 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重要時程如下:
(一)簡章公告時間: 115 年 4 月 2 日起公告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 站( http://www.cyc.edu.tw/)。
(二)網路報名時間: 115 年 4 月 13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至 4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止。
(三)初試時間: 115 年 5 月 31 日(星期日)上午 8 時 30 分起。
(四)複試時間: 115 年 6 月 14 日(星期日)上午 9 時起。
(五)錄取放榜時間: 115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一)。
三、其餘事項請參酌簡章內容。


《最新消息》本縣辦理教師甄選進用之教師申請縣內(外)介聘服務年限資格限制

主旨:有關本縣辦理教師甄選進用之教師申請縣內(外)介聘服務年限資格限制,請依說明辦理,並請轉知教師知悉,請查照。
說明:    
一、查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以下簡稱介聘辦法)第 5 條第 1 項規定:「公立學校現職教師,除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離島建設條例、原住民族教育法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在現職學校實際服務滿 6 學期以上者,始得申請介聘。」。
二、復查介聘辦法第 5 條第 4 項規定略以,公立學校現職教師於現職學校實際服務期間,因重大傷病有醫療需要,或於現職學校實際服務滿 4 學期以上,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得申請介聘至其他直轄市、縣(市),不受第 1 項實際服務滿 6 學期規定之限制。
三、為維護教師權益及營造友善職場環境,爰放寬本府 108 至 114 學年度教師甄選錄取之學校教師,申請縣內(外)介聘服務年限資格限制回歸「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嘉義縣國民中學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及「嘉義縣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辦理,不再依各年度之簡章規定辦理。
四、另國小偏遠地區原住民重點學校普通班教師,係接受偏遠地區學校聘任,仍依據當年度簡章介聘服務年限資格之規定辦理。


《最新消息》修正致贈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紀念品之費用上限及對象

主旨:修正致贈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紀念品之費用上限及對象,並自 115 年 2 月 26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5 年 2 月 26 日臺教人(四)字第 115001949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各校得發給退休教職員退休紀念品,其費用於新臺幣 1 萬元上限內,秉權責辦理,所需經費依「嘉義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賸餘款處理原則」第 5 點第 2 款及「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規定,由各校業務計畫預算總額調整容納支應,不另編列相關經費。


《最新消息》私立幼兒園無法出具公立幼兒園代理教師職前年資提敘採計所需之「服務成績優良證明」文件疑義案

主旨:有關私立幼兒園無法出具公立幼兒園代理教師職前年資提敘採計所需之「服務成績優良證明」文件疑義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15 年 3 月 16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55600503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62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主旨:「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62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說明:
一、電子報內容係彙整每月在「最新消息」介面所公布嘉義縣政府轉知的公文及法令與相關人事訊息,每月初即迅速將上個月轉知的公文及法令編輯成電子報,並及時將新知 E-mail 傳送機關學校同仁參閱,感受人事人員超感動的貼心服務,進而達到溝通無障礙及提高行政效率與縮減蒐集公文及法令時間之目的。
二、 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新知雷達讚」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另外點選電子報內《最新消息》旁之主旨時(呈現綠色字樣),立刻迅速連結說明及附加檔案。
三、「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62 期網址:
https://ccs.cyc.edu.tw/modules/tadnews/newspaper.php?op=preview&npsn=235


《最新消息》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博士班入學招生資訊

主旨:檢送本校財務金融系博士班入學招生資訊,敬請惠予公告周知,歡迎貴單位同仁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 115 學年度本校博士班入學招生受理報名自即日起至 115 年 4 月 15 日(三)截止。
二、免筆試,採資料審查與面試。博士班招生名額 3 名。
三、報考資訊詳見本校招生簡章,簡章可至【雲科首頁-招生資訊-博士班】免費下載列印或查詢。
四、招生相關訊息請洽詢本校財金系劉小姐 05-5342601 分機 5403 或 E-mail : liuch@yuntech.edu.tw 。


《最新消息》受僱者同時撫育子女 2 人以上者,申請未滿 30 日之育嬰留職停薪疑義

主旨:有關受僱者同時撫育子女 2 人以上者,申請未滿 30 日之育嬰留職停薪疑義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5 年 3 月 26 日總處培字第 1150013521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檢送「嘉義縣政府 116 年度挹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經費表」及「114 年度退休公務人員調降退休所得節省經費挹注退撫基金調整清冊」各 1 份,各機關如有應異動情形者,請於「115 年 5 月 8 日」前,檢具異動原因相關佐證資料,及填具調整清冊(EXCEL 檔及核章後之 PDF 檔),並以電子公文函復本府(如無異動情形,亦請函復)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 116 年度挹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經費表」及「114 年度退休公務人員調降退休所得節省經費挹注退撫基金調整清冊」各 1 份,各機關如有應異動情形者,請於「115 年 5 月 8 日」前,檢具異動原因相關佐證資料,及填具調整清冊(EXCEL 檔及核章後之 PDF 檔),並以電子公文函復本府(如無異動情形,亦請函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15 年 3 月 30 日部退四字第 11559403081 號函辦理。
二、依銓敘部 114 年 11 月 28 日 114 年度挹注經費作業注意事項,旨揭經費表挹注金額如有變動,將列入下年度併同調整。如經比對,確有異動情形,請檢具異動原因及相關佐證資料,按退休公、政務人員分別填具調整清冊函送本府,經層轉銓敘部審核無誤後,將列入下一年度挹注經費金額併同調整。另,為利審核,務必使用附件之調整清冊,並於填寫調整清冊前,請詳閱填寫說明,併予敘明。


《最新消息》115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之共同考核項目「生育補助支給正確性」及績優項目「規劃辦理藝文、體育活動」

主旨: 115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之共同考核項目「生育補助支給正確性」及績優項目「規劃辦理藝文、體育活動」,請查照並依說明辦理。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5 年 2 月 11 日總處給字第 1154000296 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考核項目之作業期程及配合事項說明如下:
(一)「生育補助支給正確性」部分:
1、查行政院 114 年 12 月 31 日院授人給字第 1144002466 號函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生育補助規定,公教人員配偶分娩或早產時,如其領取各社會保險生育給付加計差額補助合計金額(按,新臺幣 10 萬元)較公教人員本人 2 個月薪俸額為低時,得檢附證明文件請領二者間之差額,並自本( 115 )年 1 月 1 日生效。為使各所屬機關學校確依規定發給生育補助,爰本府人事處將「生育補助支給正確性」列入本年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並定於本年 4 月 2 日、 7 月 1 日及 10 月 1 日至全國軍公教人員生活津貼申請暨稽核系統(以下簡稱生活津貼系統)查核輔導區各學校本年第 1 季至第 3 季申請生育補助資料,以維資料填報正確性。
2、請各機關學校於本年 4 月 1 日、 6 月 30 日及 9 月 30 日前,分別提供本年第 1 季(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第 2 季( 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第 3 季(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生活津貼系統生育補助報銷名冊(婚喪生育補助 / 婚喪生育補助報銷名冊/列印),核章後並以電子郵件方式送至本處承辦人電子信箱( taiwan1121@mail.cyhg.gov.tw )。
(二)「規劃辦理藝文、體育活動」部分:
1、所稱藝文、體育活動係指本縣各人事機構於 114 年 10 月 1 日至本年 8 月 31 日實際承辦、規劃執行(以下簡稱主辦)之下列活動:
(1)藝文欣賞:參酌文化部全國藝文活動資訊系統網(https://event.moc.gov.tw/mp.asp?mp=1)「藝文活動查詢」之藝文活動類別,以各人事機構主辦同仁參訪或觀賞「視覺藝術」、「工藝」、「設計」、「古典與傳統音樂」、「流行音樂」、「戲劇」、「舞蹈」、「說唱」、「文化資產」、「圖書與語文」之實體展覽(表演)活動為原則,如參加美術館、博物館、文化創意園區、表演藝術中心等場域之展演活動。
(2)藝文競賽:以各人事機構主辦前開 10 項分類之競賽為原則。
(3)體育活動:以各人事機構主辦體育競賽、以機關名義派員參加體育競賽,或進場觀賞體育競賽及表演為原則。
2、場次計算方式:同一活動以不同方式辦理,或分不同場次辦理,以 1 場次計(如某人事機構主辦派員參加「2026 澎湖島帆船週系列賽」競賽項目及進場觀賞競賽,雖以 2 種方式辦理,惟均屬參加上開賽事,屬同一活動,以 1 場次計)。
3、非各人事機構主辦之活動(如由各人事機構協辦或由同仁自行參加),或各人事機構主辦之組織學習、訓練課程、研習活動(含講座、座談會、演講活動)及影片賞析,不予採計。惟上開活動如係與藝文欣賞、藝文競賽及體育活動併同辦理者,應就屬藝文欣賞、藝文競賽及體育活動部分加以說明,始得採計。
4、請各人事機構覈實填寫成果一覽表(如附件 1 )並提供佐證資料(如活動計畫書、活動行程表或活動相片等),並於本年 8 月 14 日(星期五)前免備文以電子郵件回傳本處承辦人電子信箱( taiwan1121@mail.cyhg.gov.tw )。毋須繳交紙本文件,逾期繳交者,不予審核。


《最新消息》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花東區處台糖花蓮旅館「花糖 2026 生態賞螢住宿專案」

主旨: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花東區處台糖花蓮旅館「花糖 2026 生態賞螢住宿專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花東區處 115 年 3 月 17 日花綜字第 1150001226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本專案係配合大農大富平地森林賞螢活動自 115 年 3 月 13 日至同年 4 月 12 日舉行,為鼓勵低碳旅遊並結合地方觀光活動所推出。活動期間,凡住宿旅客出示線上賞螢報名成功畫面或現場賞螢報名收據,即享當日房價 9 折優惠。


《最新消息》人發所辦理「Gemini / NotebookLM 簡報 x 資訊圖表策略應用」課程

主旨:為舉辦「Gemini / NotebookLM 簡報 x 資訊圖表策略應用」課程,歡迎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培養學員運用生成式 AI 產製簡報,掌握重點摘要、視覺化設計技巧,以提升教學及公務簡報效能。
二、研習時間及地點:
(一)第 1 梯次:本(115)年 4 月 17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 50 分至下午 4 時 10 分。
(二)第 2 梯次:本(115)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 50 分至下午 4 時 10 分。
(三)2 梯次課程優先規劃於本所 1 樓研討室辦理, 4 月 24 日場次之地點,本所將視首場活動成效,另行評估是否移至縣府電腦教室辦理,屆時並公告於本所網站。
三、授課講師:李燕秋(君邑資訊有限公司執行長)。
四、研習對象及人數:
(一)服務於本縣之現職公教人員。
(二)2 梯次各為 36 名(4 月 24 日場次如於縣府電腦教室舉辦則為 25 名)。
五、報名方式:自由報名(2 梯次擇 1 ,請勿重複報名)。
(一)請至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報名,網址為 https://gov.tw/Zne
(二)報名人數如超出錄取名額,則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錄取學員如無法參訓,則依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遞補。
六、報名期限:
(一)第 1 梯次:即日起至 4 月 13 日下午 5 時止。
(二)第 2 梯次:即日起至 4 月 20 日下午 5 時止。
七、自備工具:
(一)筆電:本所研討室無配備學員用電腦,請自備能上網之筆電(請勿使用平板或手機,第 2 梯次如於縣府電腦教室舉辦則免自備)。
(二)個人 gmail 帳號及密碼。
八、錄取名單:報名截止後 1 日內公告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及開放會員查詢,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未獲錄取者則不另行通知)。
九、研習時數:課程結束後 30 日內核發全程參加之公教人員 8 小時學習時數。
十、中午提供便當,請學員自備環保筷及環保杯。
十一、請各機關(單位)核予參加學員公假登記。
十二、檢附「講師簡介」、「課程大綱」、「研習簡章」及「課程海報」各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 WebHR 人事機構組編案件考核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 WebHR 人事機構組編案件考核實施計畫」,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5 年 3 月 16 日總處綜字第 1151000536 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本( 115 )年度本府人事處所屬人事機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訂定旨揭計畫,重點內容說明如次:
(一)各機關學校(有無辦理修編均填報)須於本年 4 月 30 日前至「WebHR 組織編制子系統>人事機構組編案件>人事機構組編案件維護作業」,新增案件、填寫基本資料,並於線上報送至本府。
(二)線上報送完成後,請檢附下列資料送交至本府人事處(兼任辦機關學校請送交至輔導員):現行(或刻正函送銓敘部)編制表、 115 年預算書之「員工人數彙計表」、人事機構編制修正員額變動情形及試算表、資料報送檢視表、其他各類員額數佐證文件;輔導員另需檢附查核表。
(三)為確認建置資料正確,請各專任人事人員督導及協助各兼任(辦)人事人員完成案件報送,並詳實審核報送資料後,填具查核表一併報送。
三、檢送「WebHR 組織編制子系統人事機構組編案件操作手冊」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嘉義縣所屬機關學校服務山僻地區約聘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標準表

主旨:修正「嘉義縣所屬機關學校服務山僻地區約聘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標準表」,並溯自 115 年 1 月 1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 114 年 5 月 8 日院授人給字第 1144000482 號函修正「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合理化調整方案」(以下簡稱合理化方案)辦理;配合合理化方案調整地域加給級別,據以修正旨揭標準表。
二、檢送修正「嘉義縣所屬機關學校服務山僻地區約聘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標準表」1 份。


《最新消息》福容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本( 115 )年公務人員專用公務差旅住宿優惠專案,期間自即日起至本年 12 月 31 日止

主旨:檢送福容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本( 115 )年公務人員專用公務差旅住宿優惠專案,期間自即日起至本年 12 月 31 日止,請查照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福容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115 年 2 月 5 日( 115 )福總發字第 2026020500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詳細優惠內容請逕洽該飯店各連鎖分店訂房專線。


《最新消息》核定本( 115 )年本縣模範公務人員洪佳伶等 7 名

主旨:核定本( 115 )年本縣模範公務人員洪佳伶等 7 名,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核定本縣模範公務人員名單(依單位排序):
(一)本府農業處漁業科技正洪佳伶。
(二)本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青年發展科科長黃宣毓。
(三)本縣消防局第三大隊分隊長蔡宗曇。
(四)本縣衛生局健康促進科科長張秝淇。
(五)本縣環境保護局水污染防治科科長蘇群仁。
(六)本縣文化觀光局藝文推廣科科長張世杰。
(七)本縣大林鎮公所清潔隊隊長簡嘉彬。
二、核定之模範公務人員由本府頒給獎金新臺幣三萬元整,並核給公假 3 天,公假應自核定次日起一年內請畢,並刊登本府公報及登載於個人人事資料中,並於公開場合表揚。
三、核定人員如職務有異動,請人事單位即函知本府人事處。有關頒獎表揚時間、地點,由本府另函通知。


《最新消息》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 115 年 7 月舉辦之各類醫事人員、獸醫師、社工師、法醫師、公衛師等考試報名訊息

主旨:考選部書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 115 年 7 月舉辦之各類醫事人員、獸醫師、社工師、法醫師、公衛師等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15 年 3 月 20 日選綜五字第 11513002461 號書函辦 理,併檢附原書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關於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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