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54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25-08-06

《最新消息》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4 年建築師、技師、大地工程技師(第二階段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報名訊

主旨:考選部書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4 年建築師、技師、大地工程技師(第二階段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14 年 7 月 23 日選綜五字第 11413007651 號書函辦理 ,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114 年從業人員甄試簡章

主旨:檢送「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114 年從業人員甄試簡章」1 份(如附件),招考訊息請惠予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旨案甄試簡章及相關資訊建置於臺鐵公司官網( https://www.railway.gov.tw/tra-tip-web/tip ),請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
二、甄試重要時程摘要:
(一)報名期間: 114 年 7 月 25 日(星期五)至 114 年 8 月 15 日(星期五)截止,一律採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第一試(筆試)測驗日期: 114 年 8 月 30 日(星期六)。
(三)第二試(口試)測驗日期: 114 年 9 月 13 日(星期六)。
(四)其餘甄試時程及說明請詳閱甄試簡章。
三、錄取人數暨相關規範請詳閱甄試簡章,隨函檢附旨揭甄試簡章,請惠予協助公告周知。


《最新消息》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

主旨:民國 114 年 5 月 15 日修正發布「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第 3 條之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 114 年 7 月 3 日會同發布,定自 114 年 7 月 1 日施行,請查照轉知所屬。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4 年 7 月 23 日部退四字第 1145844348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發布令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四點、第十點

主旨:「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四點、第十點業經行政 院修正發布並自 114 年 7 月 21 日生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14 年 7 月 21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43025599 號函辦理 ;併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前瞻講堂之名人講座」第 42 期場次表

主旨:檢送本學院(南投院區)「前瞻講堂」第 42 期場次表 1 份(如附件 1 ),請轉達貴屬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講堂系「名人講座」系列,訂於 114 年 8 月 15 日(星期五)上午 10:10-12:00 辦理,邀請洪蘭教授主講「大腦與人生--幸福的智慧」,參加人員請於同年月 8 日前完成線上報名手續,限額 150 名,額滿為止。
二、線上報名請至本學院全球資訊網( https://www.hrd.gov.tw )首頁,點選「學員」/「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學員(公務人員)」,以帳號密碼或自然人憑證登入,點選左方「學員個人報名」,找到「前瞻講堂」,點選「我要報名」,確認個人資料及葷素食等選項後,點選「儲存」,「前瞻講堂」右側欄位出現「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彙整中」,表示已完成報名(詳如附件 2-線上報名流程)。
三、完成報名人員請核予公假登記,並請於演講活動當天上午 9:30 至 10:00 到本學院南投院區(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 1 號)文教大樓國際會議廳報到,完成線上報名且全程參與人員給予 2 小時之學習時數認證,演講結束請至學員餐廳用餐(桌餐,用餐時間 12:00 至 12:40)。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8 月 12 日舉辦「後疫情的人文療癒-以莊子的觀點為視角」課程

主旨:本所訂於本(114)年 8 月 12 日舉辦「後疫情的人文療癒-以莊子的觀點為視角」課程,請依說明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在後疫情時代,社會大眾普遍面臨心理壓力與生活節奏失衡的挑戰,身心靈的復原成為重要課題。透過本課程引導,探索莊子思想中的療癒觀點,協助學員從生命困境中重新定位自我,進而拓展人文關懷的實踐面向。
二、旨揭研習相關事宜摘述如下:
(一)日期及時間: 114 年 8 月 12 日(星期二),上午 10 時 30 分至 12 時 10 分,請參訓人員於 10 時 20 分前,完成報到手續。
(二)上課地點:嘉義縣人力發展所 101 教室。
(三)授課講師:葉海煙(國立成功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教授)。
三、研習對象:請「薦送名額分配表」所列機關(單位),薦派足額人員參訓,另開放公教人員及民眾自由報名。
四、報名方式:
(一)請各機關(單位)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至本所網站「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
(二)自由報名:請至本所網站「班期報名」進行報名。
(三)如報名人數超出錄取名額,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
五、報名期限:即日起至 8 月 6 日下午 5 時止,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
六、錄取名單:除公告於本所網站「班期報名」項下外,並寄發錄取通知至學員信箱。
七、研習時數核發:
(一)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規定,核發全程參加之公教人員 2 小時研習時數。
(二)簽到(退)紀錄不完整者及請假或缺席超過總研習 1/3(含)者,不核予終身學習時數。
八、本次活動中午備有便當,為響應環保,請參加學員自備環保餐具與環保杯。
九、參加研習學員請核予公假登記。
十、檢附「研習簡章」、「薦送名額分配表」及「講師簡介」各 1 份。
十一、本課程如有未盡事宜或變更,將公布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敬請隨時上網查看。


《最新消息》114 年公務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主旨:檢送「114 年公務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4 年 7 月 17 日公訓字第 1140012888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114 年 7 月 1 日修正施行之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第 5 條所定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組成規定之補充說明

主旨:有關民國 114 年 7 月 1 日修正施行之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以下簡稱安衛辦法)第 5 條所定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組成規定之補充說明,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4 年 7 月 16 日公保字第 1141060158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本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14 年度分區聯繫會報山區-本縣梅山鄉公所人事室會議紀錄

主旨:檢送本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14 年度分區聯繫會報山區-本縣梅山鄉公所人事室會議紀錄 1 份,請查照作為辦理相關業務之參考。


《最新消息》配合「全國軍公教人員生活津貼申請暨稽核系統」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資料報送時程之規定

主旨:為配合「全國軍公教人員生活津貼申請暨稽核系統」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資料報送時程之規定,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7 月 15 日總處給字第 1140018437 號書函辦理;並檢送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為符合旨揭報送時程表,請依下列規定確實配合辦理:
(一)本學期教育部查核學雜費全免及減免結果包括大專校院學生及高中職學校學生部分。
(二)報送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資料其時程,請各機關學校於本( 114 )年 10 月 3 日(星期五)下班前辦理完成。
(三)公教人員子女學雜費如係分次繳納者,機關(學校)仍應於申請人繳納首次費用時報送該筆子女教育補助資料。
(四)本次報送資料如經該系統本年 11 月 24 日查核確認後以「異常訊息」通知時,機關(學校)應檢視該筆資料是否符合「子女教育補助表」之規定,並至該系統確認或修改補助資料(按,如為不合請領子女教育補助者,該筆資料核發金額修改為 0 ,並於備註欄敘明收回日期),並應於本年 11 月 25 日前修改完畢。
(五)另為避免申請人重複請領政府各類助學金,應告知並確實查核子女教育補助之申請人,是否有前開補助表說明五規定,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之情形(按:如全免或減免學雜費【含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費補助】、已領取其他政府提供之獎【補】助……等)。


《最新消息》提列 11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職缺作業

主旨:提列 11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職缺作業一 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7 月 17 日總處培字第 1143025565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旨揭作業系統自本年 7 月 21 日(星期一)起開放填報,填報路徑如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 eCPA )( http 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 /職缺填報作業/職缺填報/115 年身障特考),各機關如有是項考試職務需求,請依限完成填報作業,並列印職缺報表傳真本府人事處,俾利線上轉呈總處核定。


《最新消息》國立空中大學第三人生大學學士後學位學程專班招生資訊

主旨:本校第三人生大學學士後學位學程專班招生資訊,請惠予公告並鼓勵進修,請查照。
說明:    
一、本培養第二專長及跨領域學習之宗旨,開辦人工智慧跨域應用學士後學位學程、永續發展與創新經營學士後學位學程、生涯諮詢與生命敘說學士後學位學程、理財規劃學士後學位學程、觀光服務與餐旅經營創新學士後學位學程及家庭、幼兒與高齡跨域學士後學位學程。
二、相關報名資格、報名方式及日程表請至網站查看,網址: https://nou.edu.tw/units13.aspx
三、檢附學士後學位學程簡章如附件。


《最新消息》本縣 114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國中正式教師各類科分發結果

主旨:檢送本縣 114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國中正式教師各類科分發結果 1 份,請查照。
說明:旨揭分發作業業於 114 年 7 月 11 日辦理完竣。


《最新消息》為提升本縣人員英語能力,業於「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網站組裝課程專區「+e 學院」上架本(114)年英語數位學習課程,請轉知並鼓勵所屬人員上網選讀

主旨:為提升本縣人員英語能力,業於「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網站組裝課程專區「+e 學院」上架本(114)年英語數位學習課程,請轉知並鼓勵所屬人員上網選讀,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Chiayi English Up!」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 114 年度提升英語力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提升人員學習意願並明瞭雙語國家政策推動之目的,本年度為達分級施訓之目標,區分「初級課程」及「進階課程」,提升本縣人員英語能力,爰選定相關數位學習時數作為組裝課程。
三、旨揭課程相關說明如下:
(一)實施對象:本縣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及約聘僱人員。
(二)課程內容及時數:
1、初級課程:
(1)雙語政策:課程內容為推動 2030 雙語國家政策之目的及策略等資訊,課程時間為 1 小時。
(2)英語學習經驗分享:課程內容為瞭解英語學習聽說讀寫的技巧,課程時間為 2 小時。
(3)免費英語學習 APP 及資源應用:課程內容為介紹免費英文學習 APP 及英文學習技巧與自然發音等,課程時間為 2 小時。
(4)英檢初級衝刺班:課程內容為強化聽力、閱讀要領,並可快速判斷題型重點,使學員能有效的通過新多益測驗,課程時間為 3 小時。
2、進階課程:
(1)雙語政策:課程內容為推動 2030 雙語國家政策之目的及策略等資訊,課程時間為 1 小時。
(2)AIGC 時代的英語學習力:課程內容分析 AI 時代為什麼還要學英文,以及說明 AI 時代語言學習的應用方向,課程時間為 2 小時。
(3)第一次英語主持就上手:課程內容透過實務經驗,輔以常用字彙及文稿介紹,讓學習者精準掌握英語主持的重點,課程時間為 3 小時。
(4)英語導覽解說技巧:課程內容為單位英文導覽、迎賓常用語及導覽時的技巧與注意事項等,課程時間為 2 小時。
(三)課程選讀方式:請至 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e 學院」之組裝課程專區選讀(路徑:首頁/組裝課程/英文組裝專區,依英文程度自行點選「嘉義縣政府 114 年度英語組裝課程–初級課程」或「嘉義縣政府 114 年度英語組裝課程–進階課程」)。
四、為維護同仁權益並給予適當補償,各單位所屬人員於本年 9 月 30 日前利用公餘時間完成旨揭課程,得核予補休至多 8 小時。相關注意事項說明如次:
(一)須於期限內(本年 9 月 30 日前),利用公餘時間進行數位學習且「全數完成」者,始得核給補休。
(二)公餘時間係指利用上班日之下班時間、例假日、國定假日、調整放假日及輪休日(輪班人員)、休假日、補休日進行數位學習並取得學習認證紀錄,其餘時間及其他假別均不適用。
(三)補休時數之核給,由各機關人員於完成數位學習後,檢具「學習歷程截圖」及「通過認證時數證書」送交人事單位審核確認後核給(以課程最後完成日為補休時數核給日)。
五、檢送實施計畫、本府 114 年英語組裝課程表、 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操作說明及學習紀錄取得流程各 1 份。


《最新消息》114 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將於本( 114 )年 7 月 22 日起至 7 月 31 日下午 5 時止受理網路報名

主旨: 114 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將於本( 114 )年 7 月 22 日起至 7 月 31 日下午 5 時止受理網路報名,請轉知並協助符合應考資格條件人員於前揭期限內辦理報名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考選部 114 年 7 月 14 日選高三字第 1141400307 號書函辦理 ,併檢附原書函影本及「114 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報名注意事項 」各 1 份。
二、有關網路報名操作說明請於報名期間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 https://wwwc.moex.gov.tw )/應考人專區/考試資訊/考期日計畫表/114 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考試舉行相關事宜項下查詢。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民國 114 年 1 月至 6 月各機關受理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案件及處理情形統計表」

主旨:檢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民國 114 年 1 月至 6 月各機關受理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案件及處理情形統計表」1 份,請依式填列並於 114 年 7 月 23 日(星期三)前彙送本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4 年 7 月 14 日公地保字第 1141160133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按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辦法第 21 條規定:「中央二級以上機關、省政府、省諮議會、直轄市政府、直轄市議會、縣(市)政府及縣(市)議會應於每年一月及七月底前,彙整各該機關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受理之涉訟輔助案件及其處理情形,併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三、本次統計表沿襲歷年主要調查項目賡續調查。另為利瞭解公務人員實際申請情形,如公務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涉及刑事訴訟,已延聘律師於訴訟程序終結前死亡,嗣其遺族申請涉訟輔助費用,請於備註欄填列(參見範例 2 )。
四、請於旨揭期限,免備文將前揭表件以電郵方式傳送至本府本案承辦人電子信箱( ts1126@csptc.gov.tw ;無則免傳送)。


《最新消息》南華大學 114 年 10 月份開辦之「企業勞動法務人員能力鑑定」考照輔導班(第一期)課程資訊

主旨:檢送本校 114 年 10 月份開辦之「企業勞動法務人員能力鑑定」考照輔導班(第一期)課程資訊,敬請惠予公告及鼓勵貴單位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課程目標:
(一)提升學員對於勞動法務之專業知能,透過案例說明掌握勞動法務於企業內部操作之門道,使之具備從業招募甄選、薪酬管理、工作規則擬定、職災處理等之能力,並確保人資人員在進行上述專案擬定時,擬訂的方案能夠符合法規之規定。
(二)結訓後學員將取得「企業勞動法務管理師證書」,並獲得參與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企業勞動法務人員能力鑑定」之考證機會。
二、課程特色:
(一)學習時數合宜不冗長,最適合生活步調緊湊又急需學習增能的族群。
(二)提供考前輔導(線上課程),協助學員進行考前衝刺精準輔導,提升學員過照率。
(三)雲嘉南地區唯一原地考照,減少因跨區考試而增加考生負擔。
(四)一次考取雙證書
1、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企業勞動法務人員能力鑑定證書」。
2、社團法人中華兩岸勞資法務顧問協會「企業勞動法務管理師證書」。
三、課程講師:董峰如老師、洪仙姬老師、陳蔚棋老師、李明旭老師。
四、課程日期:
(一)課程: 114 年 10 月 19 日(7 小時)實體課程。
(二)考前輔導: 114 年 11 月 8 日(3 小時)線上課程。
(三)考照: 114 年 11 月 14 日(2 小時)實體課程。
五、課程地點:
(一)實體課程: 終身學習學院嘉義教室(嘉義市西區博愛路二段 241 號 2 樓)。
(二)線上課程: Google Meet 線上教室。
六、增能優惠價:新台幣 6,888 元/期 (課程原定價: 12,000 元/期)。
七、線上報名網址: https://lihi2.com/pRqS9/odt
八、課程單元內容:請參見附件課程海報、招生簡章。
九、聯絡電話: 05-2721001 分機 8390(曾名郁行政執行長)。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為利同仁返鄉協助災後重建,請各機關(構)、學校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 13 條規定,從寬認定給予所屬公教員工停止上班登記。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為利同仁返鄉協助災後重建,請各機關(構)、學校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 13 條規定,從寬認定給予所屬公教員工停止上班登記,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7 月 14 日總處培字第 1143025499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 114 年度初任薦任人事主管甘苦經驗分享計畫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 114 年度初任薦任人事主管甘苦經驗分享計畫」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 114 年度初任薦任人事主管專業能力加強輔導計畫辦理。
二、為期初任薦任人事主管人員能將自己實務上所遇到的各種問題,透過甘苦經驗分享,據以令擬初任薦任人事主管有了解及學習初任主管時可能遇到的挑戰與因應之道,爰訂定本計畫。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檢送「重大災害或死亡事故通報表」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檢送「重大災害或死亡事故通報表」1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4 年 7 月 9 日公保字第 1141060153 號函辦理;併檢送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公務人員如有因執行職務發生重大災害或死亡事故時,請依式填列旨附「重大災害或死亡事故通報表」,並請於事故發生後 72 小時內通報上級機關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最新消息》「各機關職務代理名冊網路報送查考及抽查作業處理原則」自即日停止適用

主旨:銓敘部函以,「各機關職務代理名冊網路報送查考及抽查作業處理原則」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4 年 7 月 9 日部銓三字第 1145845690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本府 114 年 6 月 30 日府人任字第 1140170614 號函以,有關各機關職務代理名冊網路報送作業一案,自即日起免予報送,改由各機關人事單位自行列冊管理。另 WebHR 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中任免遷調>銓審>職務代理名冊報送案(530 案)仍保留建置清冊功能,各機關可依上述子系統每半年列冊管理。


《最新消息》本縣 113 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

主旨:檢送本縣 113 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表 1 份,請依說明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辦理。
二、旨揭表件填復事宜:
(一)勤惰情形、獎懲紀錄:採計 113 年 8 月 1 日至 114 年 7 月 31 日。
(二)務必由人事審查核章、校長確認核章。
(三)請於 114 年 7 月 25 日(星期五)下班前免備文紙本寄(送)至本府教育處幼兒教育科,倘貴校校長尚有 114 年 7 月 28 日至同年月 31 日之請假或獎懲等情事需延遲繳交,請至遲於 114 年 7 月 31 日繳交。


《最新消息》嘉義縣 114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教師甄選長期代理教師分發意願調查表

主旨:檢送「嘉義縣 114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教師甄選長期代理教師分發意願調查表」1 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 114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簡章辦理。
二、國中專任輔導教師、國中國語文教師、國中英語文教師、國中數學教師、國中公民與社會教師、國中理化教師、國中視覺藝術教師代理教師分發作業訂於 114 年 7 月 25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假永慶高中辦理公開分發,貴校如同意委託,請於 114 年 7 月 18 日(星期五)前免備文將旨揭表件送達本府教育處幼兒教育科,逾期恕不受理。


《最新消息》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主旨: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 114 年 6 月 27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45502437A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以下簡稱該部) 114 年 6 月 27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45502437D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吳專員,電話:( 02 ) 7736-7790 。
三、各校應依修正後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16 條第 3 項規定,「代理教師具有代理該教育階段、類(科)別合格教師資格者,其提敘薪級,比照專任教師之規定」,擬定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最新消息》本縣 114 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縣內介聘結果

主旨:檢送本縣 114 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縣內介聘結果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國民中學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辦理。
二、請各介聘學校於 114 年 7 月 11 日(星期五)前召開教評會審查介聘調入教師相關事宜(請與調入教師聯繫),並於 114 年 7 月 14 日(星期一)下班前將審查結果彙整名單(格式如附件),免備文 email 至本府教育處幼兒教育科彙整( e-mail : 219s@mail.cyhg.gov.tw),傳送後請電話確認,電話: 05-3620123 分機 8945 。
三、如教師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則應另以正式公文敘明理由通知該調入教師及其現職服務學校,並副知本府。
四、另請現職服務學校核予教師於接受介聘學校教評會審查當日得以公假登記,惟課務需自理。


《最新消息》重申為維護長期代理教師之權益,請本縣各級學校於是類教師到職之日起 30 日內,依規定製發敘薪通知書。

主旨:重申為維護長期代理教師之權益,請本縣各級學校於是類教師到職之日起 30 日內,依規定製發敘薪通知書,請查照。
說明:    
一、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以下簡稱該辦法)第 3 條規定略以,中小學聘任 3 個月以上之代課、代理教師應公開甄選,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
二、次查該辦法第 4 條規定略以,...其服務成績優良、符合學校校務需求,且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得再聘之,再聘至多以 2 次為限;發生災害防救法第 2 條第 1 款所定災害或傳染病防治法第 3 條第 1 項所定傳染病時,報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准後,再聘得不受 2 次之限制;偏遠地區學校之代課、代理教師,不具教師證書,惟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藝術領域或藝術群者或具出缺科(類)專長者,亦同。
三、請各級學校依限至 WebHR 人力資源資訊管理系統,完成線上核定作業,並於製發長期代理教師敘薪通知書時,務必註明該師係經公開甄選或以再聘方式(含再聘次數)聘任之,以及其代理職缺之性質,再行檢齊相關證件報府備查,俾保障渠等敘薪之權益。
四、另為利落實本縣教師員額之控管與合理分配調度,請各級學校確實依核定教師員額數內,辦理代理教師聘任作業,如遇有疑義,務必先行查明其進用依據及所占缺別;報府審核之代理教師敘薪案件,有不符教師員額配置之情事者不予備查。
 


《最新消息》重申為保障新進教師申請職前年資採計提敘及現職教師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之權益,請本縣各級學校依規定檢證辦理教師敘薪相關事宜。

主旨:重申為保障新進教師申請職前年資採計提敘及現職教師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之權益,請本縣各級學校依規定檢證辦理教師敘薪相關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查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第 3 條規定略以,教師應於到職之日起 30 日內,檢齊學經歷證件及教師證書,送請學校辦理敘定薪級。同細則第 6 條規定,中小學教師依教師待遇條例第 10 條規定,於在職期間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薪級,經敘定者,自申請之日生效。
二、次查本府 105 年 3 月 1 日府人任字第 1050034375 號函略以,教師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薪級,以當事人檢齊相關證件交由學校人事單位受理之日為其生效日,惟如證件闕漏復經人事單位退件者,則自證件檢齊並重新申請之日為其生效日。
三、為維護教師敘薪之權益,請各級學校確實審查教師申請旨揭事項所需證件,如有證件闕漏者,應立即通知其補正,並於教師提出申請或補正後儘速報府核敘;報府核敘案件如有證件未齊者,本府得逕予行文退回學校補正。
四、另依本府 105 年 1 月 8 日府人任字第 1050005934 號函授權各級學校自行核定之教師敘薪案件,其相關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初任教師(無職前年資)及長期代理教師敘薪案件(含代理專任運動教練)敘薪案件:學校應於是類教師到職之日起 30 日內,檢齊學經歷證件及教師證書,送請學校辦理敘定薪級,學校應依規定製發敘薪通知書,併同相關證件副知本府備查。
(二)縣外介聘教師敘薪案件(含教師甄試聘任之現職教師):學校辦理是類教師敘薪案件,應覈實審查其相關證件是否符合敘薪相關規定,俟審查無誤後,再依前學年度之教師成績考核結果銜接支薪,並製發敘薪通知書,併同相關證件副知本府備查。
五、新進教師(含代理教師)每年 2 月、 8 月起聘因教師證書核發作業期間無法取得教師證書時,先以切結再後補教師證書方式,送本府辦理緩辦事宜。
六、檢附「各類敘薪案件-應檢附證件一覽表」、「職前年資採計提敘-應檢附證件一覽表」及教師敘薪相關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自 114 學年度起,代理教師職前年資提敘之敘薪作業,請依說明辦理

主旨:為維護代理教師權益,自 114 學年度起,代理教師職前年資提敘之敘薪作業,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查「教師待遇條例」第 7 條規定略以,教師應敘之薪級,公立學校教師由主管機關敘定,必要時,得委任服務學校辦理;私立學校教師由服務學校敘定。復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以下簡稱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 114 年 6 月 27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45502437A 號令修正,修正後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16 條規定略以,代理教師具有代理該教育階段、類(科)別合格教師資格者,其提敘薪級,比照專任教師之規定。
二、請各校確依上開規定於審核代理教師敘薪案件時,代理教師具代理該教育階段、類(科)別合格教師資格者,如具有可提敘之職前年資,應填具教育實習暨提敘職前年資審核表(以下簡稱審核表)並核章,檢附職前年資相關證件(敘薪通知書格式如附件),併同敘薪通知書副知本府(人事處)。
三、設置兼任人事機構之學校,依上述流程核定代理教師敘薪案前,請將敘薪相關資料送輔導區專任人事主管協助預審,由專任人事主管核對代理教師檢附職前年資相關證件是否齊全,年資是否可採計,核對完成後,於審核表上核章,再由聘任學校核定敘薪通知書時,檢附審核表及相關附件副知本府(人事處)。
四、並請各專任人事人員積極協助輔導區兼任人事人員,如對年資採計有疑義,請電洽各區敘薪承辦人諮詢。
 


《最新消息》114 年 8 月 23 日(星期六)為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 21 案投票日,為便利選舉區內各級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前往投票,是日依法為應放假之日

主旨:中央選舉委員會函以, 114 年 8 月 23 日(星期六)為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 21 案投票日,為便利選舉區內各級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前往投票,是日依法為應放假之日,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 114 年 7 月 4 日中選人字第 1143750167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WebHR 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新增「員額評鑑/人力與差勤統計」功能,並自 114 年 7 月 25 日正式上線。

主旨:有關 WebHR 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新增「員額評鑑/人力與差勤統計」功能,並自 114 年 7 月 25 日正式上線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7 月 8 日總處組字第 1142001188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書函影本暨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全國公務人員人事資訊統一代碼管理要點」

主旨:函轉銓敘部修正「全國公務人員人事資訊統一代碼管理要點」第三點、第五點、第七點,並自 114 年 7 月 1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 114 年 7 月 1 日部管四字第 1145842094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WebHR 人才資料庫查詢功能操作手冊

主旨:檢送「WebHR 人才資料庫查詢功能操作手冊」1 份,轉請查照並請依來函說明事項辦理。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7 月 3 日總處培字第 1143025175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於 7 月 25 日辦理 114 年嘉義縣失智友善社區計畫-失智友善社區實踐工作坊

主旨:本府訂於本(114)年 7 月 25 日(星期五)辦理「114 年嘉義縣失智友善社區計畫-失智友善社區實踐工作坊」,請各機關(單位)依分配名額足額薦派人員以公假登記參訓,並於本年 7 月 18 日(星期五)前完成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本縣衛生局 114 年 7 月 4 日嘉衛健字第 1140022068 號函辦理。
二、旨揭工作坊及報名相關事項說明如次:
(一)活動時間:本年 7 月 25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3 時 30 分。
(二)活動地點:永在食安大樓 3 樓會議廳(嘉義縣太保市太保二路 113 號)。
(三)報名方式:請各機關(單位)於本年 7 月 18 日(星期五)前至 google 表單(https://reurl.cc/yAZa88)完成報名。
三、檢附本工作坊實施計畫及各機關(單位)名額分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國民旅遊卡收單機構提供之旅宿業者優惠方案彙整表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檢送國民旅遊卡(以下簡稱國旅卡)收單機構提供之旅宿業者優惠方案彙整表 1 份,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7 月 3 日總處培字第 1140017900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書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二、為鼓勵公務人員平日留宿並提升週間旅遊人次,觀光署業請 23 家國旅卡收單機構協助推廣並彙報所屬旅宿業者實施之公務人員優惠方案;並請各收單機構將上開優惠方案建置於國旅卡檢核系統「優惠資訊」專區,以利公務人員查找。
三、旨揭優惠方案彙整表業登載於國旅卡網站( https://travel.nccc.com.tw/)之「最新消息」,如對優惠方案內容有任何疑義,請向各該特約商店或其收單機構洽詢。另為利休假補助費之申請,公務人員於刷卡消費前,請先至國旅卡網站或致電特約商店查詢是否為有效店,並再次與旅宿業者確認優惠內容。


《最新消息》修正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

主旨:銓敘部函以,「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業經該部以 114 年 7 月 3 日部銓三字第 11458440041 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4 年 7 月 3 日部銓三字第 1145844004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修正「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名稱並修正為「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業經考試院及行政院令會同修正發布,及該辦法於 114 年 7 月 1 日施行後,相關配套措施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4 年 7 月 1 日公保字第 1141060146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核定 114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任用計畫彙總表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核定本( 114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 府公務人員考試任用計畫彙總表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7 月 2 日總處培字第 1143025113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經列管為考試分發職缺,在職務出缺後未分配考試錄取人員遞補前,其所遺業務得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規定辦理;另請勿自行對外公告或傳播考選部公告之公務人員考試相關訊息,如有違反,將依情節輕重追究行政責任。
三、另各機關如有職務臨時出缺擬列入本項考試增列需求名額者,請自即日起至本年 10 月 13 日(星期一)止,先行電話聯絡本府承辦人確認增列名額狀況後,再至該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 https:// 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進入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職缺填報作業/114 年地方特考)完成填報作業,並列印職缺報表傳真本府人事處,俾利線上轉呈該總處核定。


《最新消息》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核定每年 6 月 23 日為公共服務日

主旨:考試院函以,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核定每年 6 月 23 日為公共服務日,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試院 114 年 7 月 3 日考臺保一字第 1140051507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中央選舉委員會已陸續公告相關公職人員罷免案宣告成立等事項,各機關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精神及相關行為規範

主旨:銓敘部書函以,中央選舉委員會已陸續公告相關公職人員罷免案宣告成立等事項,各機關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精神及相關行為規範,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銓敘部 114 年 7 月 1 日部法二字第 1145843350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新進教職員適用之新制退撫儲金制度教育訓練案

主旨:新進教職員適用之新制退撫儲金制度教育訓練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6 月 30 日臺教人(四)字第 1144202339 號書函辦理。
二、為建立參加退撫儲金之新進教職員投資理財觀念及學習自主投資平台功能,貴校未來辦理以新進教職員為對象之相關訓練時,可評估適時納入相關課程,並得以播放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網站之相關教育訓練影片( https://www.fund.gov.tw/cl.aspx?n=3413 )方式進行。


《最新消息》本縣 114 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縣內介聘結果

主旨:檢送本縣 114 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縣內介聘結果 1 份 ,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辦理。
二、請有教師調入之學校,通知調入教師於指定時間至學校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現職服務學校核予教師於接受介聘學校教評會審查當日得以公假登記,惟課務需自理。
三、請各校於 114 年 7 月 4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前,將審查結果彙整名單核章掃描寄送至承辦人信箱( sandwich3@mail.cyhg.gov.tw ),或傳真至本府教育處幼兒教育科(傳真電話: 05-3620521),並請來電確認(電話: 05-3620123 分機 8411)。
四、各校教師縣內介聘後所餘缺額,得自行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以下簡稱聘任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代理教師甄選作業,或委託本府辦理長期代理教師(限實缺)分發作業,如同意委託,請於 114 年 7 月 9 日前免備文將「嘉義縣 114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師甄選長期代理教師分發意願調查表」送達本府教育處幼兒教育科,逾期恕不受理。代理教師分發作業訂於 114 年 7 月 25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假永慶高中辦理公開分發。
五、有關長期代理教師之聘期,請依教育部 112 年 6 月 19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20079624A 號令修正發布聘任辦法及本府 112 年 3 月 7 日府教幼字第 1120055564 號函規定,本縣自 112 學年度起,中小學長期代理教師(不分編制內或編制外)實施完整聘期,聘期為一學期者,聘期自當學期起日至當學期訖日止;聘期為一學年者,聘期自當學年起日至當學年訖日止。
六、另依聘任辦法第 4 條:「學校聘任三個月以上經公開甄選之代課、代理教師,其服務成績優良、符合學校校務需求,且具前條第三項第一款資格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得再聘之,再聘至多以二次為限,發生災害防救法第二條第一款所定災害或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第一項所定傳染病時,報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准後,再聘得不受二次之限制;偏遠地區學校之代課、代理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同:一、依前條第三項第二款或第三款資格聘任之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藝術領域或藝術群之代課、代理教師。二、依前條第三項第二款或第三款資格聘任,且具出缺科(類)專長之代課、代理教師。」爰此,依上開條文代理教師再聘之要件如下:
(一)中小學聘任三個月以上經公開甄選之代課、代理教師。
(二)服務成績優良、符合學校校務需求(請載明於教評會紀錄)。
(三)具第三條第三項第一款資格者(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
(四)具第三條第三項第二、三款資格者(限偏遠地區學校;具出缺科類專長,需載明於教評會紀錄)。
(五)上揭條件符合且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得再聘之,並依「嘉義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代理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補充規定」第 4 點規定免報本府備查。
(六)再聘至多以二次為限。


《最新消息》114 年第 2 季本縣所轄公私立學校教職員工涉及性騷擾防治法及性別平等工作法行為案件調查

主旨:有關 114 年第 2 季( 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本縣所轄公私立學 校教職員工涉及性騷擾防治法及性別平等工作法行為案件調 查」一案,請依說明於 114 年 7 月 9 日(星期三)前完成填報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6 月 25 日臺教人(一)字第 1144202305A 號書函辦理。
二、為瞭解本縣各級學校(含幼兒園、國民補習學校及進修學校 )教職員工涉及性騷擾防治法及性別平等工作法行為之 114 年第 2 季案件數量,請貴校(園)於旨揭期限前,填寫完成 調查之 Google 表單,網址如下: https://forms.gle/3N3qhxTHEEGinxCPA


《最新消息》嘉義縣各級學校辦理教師成績考核注意事項

主旨:檢送「嘉義縣各級學校辦理教師成績考核注意事項」及相關附件,請確依相關規定覈實辦理,並於 114 年 8 月 1 日起至 8 月 21 日前函送本府人事處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查教育部 91 年 5 月 20 日台(91)人(二)字第 91069773 號書函略以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應本綜覈名實之旨確實 辦理。爰此, 113 年學年度教師成績考核請依前開書函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辦理。
二、請各校人事單位務必詳閱旨揭注意事項,於期限內備文並檢 附完備資料送府彙辦;各輔導區專責輔導員請主動協助並掌 握輔導區學校報送考核資料之正確性及時效性。


《最新消息》「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53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主旨:「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53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說明:
一、電子報內容係彙整每月在「最新消息」介面所公布嘉義縣政府轉知的公文及法令與相關人事訊息,每月初即迅速將上個月轉知的公文及法令編輯成電子報,並及時將新知 E-mail 傳送機關學校同仁參閱,感受人事人員超感動的貼心服務,進而達到溝通無障礙及提高行政效率與縮減蒐集公文及法令時間之目的。
二、 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新知雷達讚」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另外點選電子報內《最新消息》旁之主旨時(呈現綠色字樣),立刻迅速連結說明及附加檔案。
三、「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53 期網址:
https://ccs.cyc.edu.tw/modules/tadnews/newspaper.php?op=preview&npsn=226


《最新消息》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複審俸給作業要點停止適

主旨:「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複審俸給作業要點」自即日停止適用,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4 年 6 月 26 日部銓一字第 1145841889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7 月 18 日辦理「Google 工具三重奏,行政/教學效率升級嘉倍 So Easy!」課程

主旨:為本所訂於本(114)年 7 月 18 日舉辦「Google 工具三重奏,行政/教學效率升級嘉倍 So Easy!」課程,請轉知所屬人員自由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為協助公教人員正確理解並善用 Google 工具,本課程由資訊專業講師從 Gmail 、雲端硬碟及文件三大面向切入,結合實際操作,有效提升業務處理及教學應用的效能。
二、研習時間: 7 月 18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 50 分至下午 4 時 10 分(報到時間:上午 8 時 30 分至 8 時 50 分)。
三、研習地點:嘉義縣政府 2 樓電腦教室。
四、授課講師:顏婕珉(碩睿資訊有限公司教育訓練講師)。
五、研習對象:服務於本縣之現職公教人員,計 30 名。
六、報名方式:
(一)請至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自由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L5Vnb4
(二)報名人數如超出錄取名額,則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
(三)錄取學員如無法參訓,則依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遞補。
七、報名期限:即日起至 7 月 14 日下午 5 時止,惟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
八、錄取名單:報名截止後 1 日內公告於本所網站,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
九、研習時數:課程結束後 30 日內核發全程參加之公教人員 8 小時學習時數。
十、報到方式:為響應節能減碳政策,請使用手機掃描 QR Code 完成簽到(退)。
十一、中午備有便當:為響應環保請學員自備環保筷及環保杯,電腦教室禁止飲食,請至教室外面休息區、 1 樓中庭或地下室餐廳用餐。
十二、參加研習學員請機關(單位)准予公假登記。
十三、檢送「講師簡介」、「課程大綱」、「研習簡章」及「課程海報」各 1 份。


《最新消息》114 年 1 月至 6 月各機關職務代理名冊網路報送作業,請於 114 年 7 月 31 日(四)下班前上網填報並函知本府

主旨:有關 114 年 1 月至 6 月各機關職務代理名冊網路報送作業,請於 114 年 7 月 31 日(四)下班前上網填報並函知本府(人事處),無者免報送,請查照配合辦理。
說明:    
一、查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注意事項)第 11 點 第 1 項規定,依本注意事項規定代理之現職人員及約聘僱人 員,其所支酬金由各機關人事單位每半年列冊,並逐一註明 分發機關同意之文號,函送主管機關查考後,由銓敘部、行 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主計機關及審計機關抽查。不符規定者 ,主計及審計機關應不予核銷,並予追繳。
二、職務代理案件報送為績效考核評核項目之一,請各機關檢附相關附件依限函報,並注意下列事項:
(一)填報對象:
1、公務人員部分:
(1)各機關現職人員依注意事項規定代理,且符合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第 12 條規定,經權責機關依法令規定核派代理職務連續 10 個工作日以上,並依法支領加給人員。
(2)經權責機關依法令規定核派代理職務連續 10 個工作日以上,惟未支領相關加給之人員,免填報;支領兼職費人員,亦免填報;代理兼任職務者,亦免填報。
2、約聘僱人員部分:
(1)依注意事項第 5 點及第 6 點規定略以,各機關薦任以下非主管職務,有第 2 點第 1 項各款情形,且本機關確實無法指定現職人員代理,期間達 1 個月以上,報經分發機關或其授權機關同意所約聘(僱)之人員。
(2)代理留職停薪人員之案件非屬查考範圍,請免予報送。
(二)填報注意事項:
1、各機關約聘或約僱人員之代理如未達 1 個月,但被代理人請假期間達 1 個月以上,請於職務代理名冊之備註欄加註;如漏報非本期代理情形,請一併補報,亦請於職務代理名冊之備註欄加註非本期代理,俾資明確。
2、各機關職務代理支領酬金計算公式、金額及備註欄亦為查考範圍,請確實填列。
3、備註欄位有以下情形者,請於備註欄位加註:
(1)代理人有權理之情形。
(2)代理人或被代理人非適用「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二)」者。
(3)代理人或被代理人適用「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七)」,每月增支專業加給新臺幣 3,000 元者。
4、各機關職務代理應依實際代理期間填報,跨期代理期間起訖係以該員開始該職務代理起至該次查考期間為止(12 月 31 日或 6 月 30 日),並應確實填報「適用條款類別」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三)檢附相關附件:
1、公務人員:足以佐證代理依據之書面資料,如假單、簽、令、函等。
2、約聘僱人員:
(1)代理考試缺職務:
甲、檢附人事行政總處公文、核定計畫函及計畫影本。
乙、約聘僱人員聘僱用名冊(所屬機關及學校)、約僱人員僱用(解僱)通知書(各公所)。
(2)代理請假人員職務:
甲、核定計畫函及計畫影本。
乙、約聘僱人員聘僱用名冊(所屬機關及學校)、約僱人員僱用(解僱)通知書(各公所)。
三、檢附各機關職務代理名冊報送案操作說明及常見缺失一覽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中央選舉委員會函以, 114 年 7 月 26 日(星期六)為第 11 屆立法委員罷免案暨新竹市第 11 屆市長高虹安罷免案之投票日,為便利選舉區內各級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前往投票,是日依法為應放假之日。

主旨:中央選舉委員會函以, 114 年 7 月 26 日(星期六)為第 11 屆立法委員罷免案暨新竹市第 11 屆市長高虹安罷免案之投票日,為便利選舉區內各級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前往投票,是日依法為應放假之日,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 114 年 6 月 26 日中選人字第 1143750164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選舉區外之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依規定不放假,但戶籍設在選舉區並具投票權者,得比照選舉區內員工投票日放假之規定辦理。至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其放假及工資給付等事項,仍請依主管機關勞動部之規定辦理。


《最新消息》修正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

主旨:檢送考試院民國 114 年 6 月 19 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 6 條、第 16 條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 1 份,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4 年 6 月 30 日部銓一字第 1145839611 號函辦理, 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各機關適用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職務一覽表,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修正發布一案

主旨:關於各機關適用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職務一覽表,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修正發布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4 年 6 月 30 日部特四字第 114584182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中華民國 114 年 1 月 24 日制定公布之「運動部組織法」、「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及同日修正公布之「行政院組織法」第 3 條條文、「教育部組織法」第 2 條、第 5 條、第 9 條條文、「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行政院定自 114 年 9 月 9 日施行,並於 114 年 6 月 18 日以院授人組字第 11420010411 號令發布

主旨:中華民國 114 年 1 月 24 日制定公布之「運動部組織法」、「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及同日修正公布之「行政院組織法」第 3 條條文、「教育部組織法」第 2 條、第 5 條、第 9 條條文、「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行政院定自 114 年 9 月 9 日施行,並於 114 年 6 月 18 日以院授人組字第 11420010411 號令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14 年 6 月 18 日院授人組字第 11420010416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縣 114 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縣內介聘作業

主旨:有關本縣 114 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縣內介聘作業,詳如說明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國民中學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辦理。
二、縣內介聘作業相關期程如下:
(一)公告縣內介聘缺額預定日期: 114 年 7 月 1 日(星期二)。
(二)縣內介聘作業日期: 114 年 7 月 3 日(星期四)上午 10 時,地點:朴子國中活動中心(嘉義縣朴子市大同路 245 號)。
三、請各校推派至少 1 員出席旨揭介聘作業。
四、本次無教師超額教師;無教師申請原住民族身分優先介聘;無教師申請自願赴偏遠地區學校服務。
五、教師互調介聘作業限參加介聘積分審查勾選「互調」之教師,請填寫縣內介聘教師互調志願卡,於介聘作業開始前,現場繳交給縣府教育處承辦人,其後依照各科教師積分高低,依序確認互調是否達成。
六、參加介聘教師於介聘作業當日需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供查驗,當日得以公假登記,惟課務需自理,倘因故無法親自出席,請填寫委託書由代理人辦理,並請代理人將委託書攜至作業現場。
七、檢附本縣 114 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縣內介聘公開作業重要說明、互調志願卡及委託書各 1 份。


【關於本報】

◎ 主編:ccs人事服務平台

本電子報智慧財產權屬於「 C.C.S. 人事服務平台」,採用創用 CC「姓名標示-禁止改作-非商業性」授權條款臺灣 2.5 版授權散布。《授權條款全文》

若欲為上述授權範圍以外之利用,請與「 C.C.S. 人事服務平台」(person@mail.ccjh.cyc.edu.tw) 聯絡。

若欲訂閱或取消本電子報,請至以下網址:http://ccs.cy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