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53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25-07-02

《最新消息》轉知國立體育大學辦理傑出校友遴選活動乙案

主旨:轉知國立體育大學辦理傑出校友遴選活動乙案,請貴校協助公告並踴躍推薦,請查照。
說明:依據國立體育大學 102 年 9 月 23 日國體大學字第 1020006931 號函辦理(檢附函文影本乙份)。


《最新消息》中央選舉委員會函以, 114 年 7 月 13 日(星期日)為南投縣議會第 20 屆第 4 選舉區議員陳玉鈴罷免案之投票日,為便利選舉區內各級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前往投票,是日均以放假處理。

主旨:中央選舉委員會函以, 114 年 7 月 13 日(星期日)為南投縣議會第 20 屆第 4 選舉區議員陳玉鈴罷免案之投票日,為便利選舉區內各級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前往投票,是日均以放假處理,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 114 年 6 月 10 日中選人字第 1143750141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選舉區外之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依規定不放假,但戶籍設在選舉區並具投票權者,得比照選舉區內員工投票日放假之規定辦理。至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其放假及工資給付等事項,仍請依主管機關勞動部之規定辦理。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 年度人事主管會報」之提案

主旨: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總處)「114 年度人事主管會報」之提案一案,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本( 114 )年 6 月 23 日總處綜字第 1141001208 號辦理。
二、為策劃人事制度及人事行政興革事項,並使人事政策之研訂與實際執行密切契合,爰總處規劃辦理交流會報,以聽取各人事主管意見。
三、各人事機構如有涉及人事法規或政策興革修正之建議提案,請填列「114 年度人事主管業務交流會報提案表」,並於本年 6 月 26 日(星期四)下班前,回傳信箱 tseng24@mail.cyhg.gov.tw 俾利彙辦。
四、回報提案並經本處參採者計列優點,無者免回。
五、檢附提案表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前瞻講堂第 41 期場次

主旨:檢送本學院(南投院區)「前瞻講堂」第 41 期場次表 1 份(如附件 1 ),請轉達貴屬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講堂訂於 114 年 7 月 24 日(星期四)下午 15:10-17:00 辦理,邀請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楊旻鑫醫師主講「別讓身體發出『求尿信號』--- 您不可忽視的泌尿健康警訊!」參加人員請於同年月 17 日前完成線上報名手續,限額 150 名,額滿為止。
二、線上報名請至本學院全球資訊網( https://www.hrd.gov.tw )首頁,點選「學員」/「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學員(公務人員)」,以帳號密碼或自然人憑證登入,點選左方「學員個人報名」,找到「前瞻講堂」,點選「我要報名」,確認個人資料及葷素食等選項後,點選「儲存」,「前瞻講堂」右側欄位出現「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彙整中」,表示已完成報名(詳如附件 2-線上報名流程)。
三、完成報名人員請核予公假登記,並請於演講活動當天下午 14:30 至 15:00 到本學院南投院區(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 1 號)文教大樓國際會議廳報到,完成線上報名且全程參與人員給予 2 小時之學習時數認證。


《最新消息》114 年度「iLove 美好人生提案」婚姻教育活動

主旨:檢送本縣本( 114 )年度「iLove 美好人生提案」婚姻教育活動簡章及活動報名表各 1 份,請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及本縣家庭教育中心本年 6 月 18 日奉核簽辦理。
二、為增進同仁瞭解婚姻的意義與內涵,提供適婚、將婚或新婚者婚姻教育講座,以促進人際關係經營與正向溝通,爰辦理旨揭活動。
三、活動相關事項說明如次:
(一)活動時間及地點:
1、時間:本年 8 月 4 日(星期一), 9 時至 18 時 10 分。
2、地點:食安大樓 3 樓研習室 1 (嘉義縣太保市太保二路 113 號)。
(二)活動對象:以新婚夫妻(伴侶)、將婚、適婚者為主要推廣對象或對婚姻教育等家庭教育議題有意願學習增能者。
(三)報名期限:即日起至本年 7 月 15 日(星期二)截止,總計人數 22 名,依報名順序額滿為止。
(四)活動內容:詳見活動簡章。
四、報名方式:請人事單位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辦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代碼: eap1140804 ;類別:自我成長及其他(人文素養)/【265】家庭;課程名稱:「ilove 美好人生提案」),如有無法薦送報名者,請填妥報名表,逕傳本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彙辦。
五、本活動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9 小時,請參加者洽人事單位核予公假登記。
六、檢附活動簡章及活動報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為強化行政中立觀念,請各機關(單位)鼓勵所屬人員,參加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辦理之 114 年行政中立宣導暨抽獎活動

主旨:為強化行政中立觀念,請各機關(單位)鼓勵所屬人員,參加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辦理之 114 年行政中立宣導暨抽獎活動,並請賡續利用多元管道宣導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及公務倫理與公義社會事宜,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4 年 6 月 20 日公訓字第 114216020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7 月 16 日辦理公務員的美麗與哀愁:從公法職務關係看職場性平、霸凌與服從義務研習

主旨:本所訂於本(114)年 7 月 16 日舉辦「公務員的美麗與哀愁:從公法職務關係看職場性平、霸凌與服從義務」課程,請依說明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透過對公法職務關係的探討,反思制度運作對個人權益與職場文化的影響。期能透過相關法律解析與實務分享,提升職場性平與霸凌防治之敏感度與應對能力,強化公務倫理與權利意識,促進健全與友善的職場環境。
二、旨揭研習相關事宜摘述如下:
(一)日期及時間: 114 年 7 月 16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40 分,請參訓人員於 8 時 50 分前,完成報到手續。
(二)上課地點:嘉義縣人力發展所 2 樓大禮堂。
(三)授課講師:李惠宗(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三、研習對象:請「薦送名額分配表」所列機關(單位),薦派足額人員參訓,另開放公教人員及民眾自由報名。
四、報名方式:
(一)請各機關(單位)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至本所網站「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
(二)自由報名:請至本所網站「班期報名」或填寫 google 表單 https://reurl.cc/gRqEjR 進行報名。
五、報名期限:即日起至 7 月 11 日下午 5 時止,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
六、錄取名單:除公告於本所網站「班期報名」項下外,並寄發錄取通知至學員信箱。
七、研習時數核發:
(一)將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相關規定,核發全程參加之公教人員 8 小時研習時數。
(二)簽到(退)紀錄不完整者及請假或缺席超過總研習 1/3(含)者,不核予終身學習時數。
八、本次活動中午備有便當,為響應環保,請參加學員自備環保餐具與環保杯。
九、參加研習學員請核予公假登記。
十、檢附「研習簡章」及「薦送名額分配表」各 1 份。
十一、本課程如有未盡事宜或變更,將公布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敬請隨時上網查看。


《最新消息》本縣 114 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縣內介聘公開作業

主旨:有關本縣 114 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縣內介聘公開作業,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辦理。
二、公開介聘日期及地點:
(一)介聘日期: 114 年 6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 30 分。
(二)介聘地點:本縣水上國小學生活動中心。
三、行政專長教師介聘注意事項:
(一)行政專長教師介聘除具備主任資格外,尚須持校長開立推薦函始具參加行政專長教師介聘資格。介聘當日,學校不得再開立推薦函。
(二)教師於第一輪行政專長教師介聘階段調出後,由學校依校內師資情形,當場決定以下方式之一:(1)連帶開主任缺;(2)保留不開缺;(3)另開普通班一般教師缺。
(三)校內「現職主任」參加普通班教師介聘,如介聘成功,所遺缺額,由學校依校內師資情形,當場決定以下方式之一:(1)連帶開普通班一般教師缺;(2)保留缺額至第二輪行政專長教師介聘。
四、申請介聘教師於上班時間,得以公假登記出席,但課務需自行調整,若因故無法親自參加介聘作業,請填寫委託書由代理人代辦,並請代理人攜至作業現場。
五、本次介聘結果預定於 114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公告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站,並公文函知各校。
六、檢附本縣 114 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縣內介聘公開作業重要說明及委託書各 1 份。
 


《最新消息》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 13 條第 1 項第 6 款規定解釋令

主旨:檢送「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 13 條第 1 項第 6 款規定解釋令及原函影本各 1 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6 月 5 日臺教人(四)字第 1134203520B 號函辦理。
二、退撫新制實施後,任職年資均應繳付退撫基金費用,始得採計為退休年資,爰針對改分發至私立學校實習之師範校院結業生補繳退撫基金費用之規範,發布旨揭解釋令。已轉任公立學校教職員者,得於旨揭令發布之日起 10 年內申請補繳退撫基金費用;逾 3 個月後始申請者,應另加計利息。
 


《最新消息》填報 114 學年度嘉義縣各級學校校長通訊錄資料

主旨:有關填報 114 學年度嘉義縣各級學校校長通訊錄資料,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為編印 114 學年度嘉義縣各級學校校長通訊錄,請貴校協助上傳繳交資料以利彙整,詳細說明如下:
(一)填報網站: CMS 填報系統( https://cmsform.cyc.edu.tw )。
(二)網站填寫資料:
1、步驟 1 :基本資料
(1)請依格式提示填寫表單內各項資料。
2、步驟 2 :校長相片
(1)系統只接受 2 吋大頭照電子檔一張,檔案大小須超過 300KB 且解析度 300dpi 以上之大頭照。
(2)不接受「生活照」,請勿上傳「生活照」,避免裁切困擾和照片失真。
(3)請提供近五年內大頭照,以利辨識,懇請依上開規定上傳繳交。
3、步驟 3 :「彩色紙本核章」之「彩色掃描電子檔」上傳
(1)填妥資料後按列印,請「彩色列印」,經承辦人、人事主任、校長確認無誤親自核章後,再「彩色掃描」成 PDF 檔上傳至填報網站。
4、步驟 4 :「彩色紙本核章」送至教育處
(1)請將彩色紙本核章資料,免備文,送至本府教育處國教科以利彙整。
(三)繳交期限:請各校於 114 年 6 月 16 日(星期一)至 114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前完成上述 4 個步驟作業。
二、此次調查之校長住宅電話及地址只供存檔及長官業務所用,將不列入編印。
三、請務必於紙本核章資料上註明填表人之姓名及聯絡電話,以利本案承辦人聯繫。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主管 114 年度跨世代管理訓練

主旨:本處辦理「嘉義縣政府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主管 114 年度跨世代管理訓練」,請貴屬人事主管準時參訓,並於本( 114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下班前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主管 114 年度跨世代管理訓練計畫辦理。
二、為提升本縣人事主管對新進人力的管理與溝通應對能力,本處邀請中央長官分享公務經驗,以增進機關協作效能,爰訂於本年 7 月 11 日,假本縣財政稅務局 3 樓禮堂辦理旨揭訓練。
三、請各人事單位主管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後臺辦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類別:專業行政/人事行政;課程名稱: 114 年度人事主管跨世代管理訓練)。
四、因故不能參加者,請事先請假並告知本案承辦人曾靖媛( 3620123 分機 8385 )。
五、檢附旨揭訓練實施計畫 1 份。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7 月 11 日及 8 月 8 日舉辦「蛙抵嘉!親子蛙類互動教室&生態缸 DIY」

主旨:本所訂於 114 年 7 月 11 日及 8 月 8 日舉辦「蛙抵嘉!親子蛙類互動教室&生態缸 DIY」,歡迎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透過親子共學,讓孩子與家長一同認識多樣的蛙類物種,提升對本土生態的關注與尊重,在玩中學、學中做,並傳達保育的正確觀念,培養環境關懷與永續行動力。
二、旨揭活動共計 2 場次,相關事宜摘述如下:
(一)研習時間:
1、第一梯次: 114 年 7 月 11 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40 分。
2、第二梯次: 114 年 8 月 8 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40 分。
3、請參加者於上午 8 時 50 分前,完成報到手續。
(二)上課地點:嘉義縣人力發展所 1 樓餐廳。
(三)授課講師:
1、上午:吳邡妤老師【蛙一堆兩棲動物養殖場照養員】。
2、下午:林政寬老師【蛙一堆兩棲動物養殖場廠長】。
(四)研習對象:
1、第一梯次:服務於本縣現職公教人員之子女及其家長,計 20 組,每組至多 3 人。
2、第二梯次:本縣縣民之子女及其家長,計 20 組,每組至多 3 人。
三、活動費用:每組自費 600 元,課程費用含手作風鈴及生態缸的製作,詳細內容請參閱活動簡章。
四、 2 場次之活動皆採自由報名:
(一)第一梯次:即日起至 114 年 7 月 7 日下午 5 時止,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qGeV20
(二)第二梯次:自 114 年 7 月 14 日起至 8 月 4 日下午 5 時止,屆時將公告於本所網站「課程新訊」項下報名。
五、錄取名單:
(一)如報名人數超出錄取名額,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
(二)除公告於本所網站「課程新訊」項下外,並寄發錄取通知至學員信箱,未獲錄取者則不另行通知。
(三)錄取者如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其錄取;無法參加者,則依報名先後順序遞補。
六、研習時數核發:
(一)將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相關規定,核發全程參加並完成簽到退之公教人員 8 小時環境教育研習時數。
(二)簽到退紀錄不完整者及請假或缺席超過總研習 1/3 者,不予核發學習時數。
七、本次活動中午備有便當,為響應環保,請參加學員自備環保餐具與環保杯。
八、參加研習學員請核予公假登記。
九、檢附「活動簡章」、「講師簡介」及「活動海報」各 1 份。
十、本課程如有未盡事宜或變更,將公布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敬請隨時上網查看。


《最新消息》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

主旨:有關「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修正發布後之相關查核作業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6 月 16 日總處培字第 1143024823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所屬人事機構 114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建構友善健康公務職場環境』及『性騷擾防治責任』執行檢核表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所屬人事機構 114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建構友善健康公務職場環境』及『性騷擾防治責任』執行檢核表 1 份,請依檢核項目依式填復辦理情形,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處所屬人事機構 114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實施計畫辦理。
二、茲就旨揭績效考核項目之檢核情形及各人事機構辦理方式說明如次:
(一)「運用多元管道宣導職場霸凌防治事項」部分:
1、檢核情形及重點:運用多元管道向機關內部人員(含機關首長或高階主管)宣導職場霸凌防治相關事項,並請以 200 字內簡述相關作法,若無辦理請說明未辦理之原因。
2、建議辦理方式:利用座談會、研習訓練(隨班)、主管或業務會報、電子郵件及同仁關懷訪談等場合進行宣導。
(二)「推動職場霸凌防治教育訓練」部分:
1、檢核情形及重點:依機關內不同人員(如一般人員、主管人員及申訴事件處理人員等)之職場霸凌防治職責重點辦理教育訓練。
2、建議辦理方式:訓練辦理方式包含實體、數位及混成課程均屬之,並完成指定必修之數位課程達涵蓋率,詳參附件 2 之相關重點建議辦理。
(三)「加強性騷擾防治宣導」部分:
1、檢核情形及重點:運用多元管道向機關內部人員(含機關首長或高階主管)宣導性騷擾防治相關事項。
2、建議辦理方式:利用訊息轉知或宣達、編製文宣或教材、辦理實體會議、實施教育訓練或其他方式宣導,詳參附件 2 之相關重點建議辦理。
(四)「性騷擾案件處理人員參加性別暴力防治相關課程涵蓋率」部分:
1、檢核情形及重點:依機關內性騷擾案件處理人員辦理性別暴力防治相關訓練。
2、建議辦理方式:訓練辦理方式包含實體、數位及混成課程均屬之,並完成指定必修之數位課程涵蓋率,詳參附件 2 之相關重點建議辦理。
三、旨揭執行檢核表含佐證資料請於本年 7 月 31 日下班前免備文以電子郵件回傳本處考核訓練科承辦人電子信箱( ts1126@mail.cyhg.gov.tw )。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製作員工協助方案業務宣導影音短片,及請各機關強化 EAP 委外服務之履約管理一案

主旨:檢送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製作員工協助方案業務宣導影音短片,及請各機關強化 EAP 委外服務之履約管理一案,請查照並參考運用積極推動辦理。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6 月 16 日總處綜字第 1141001140 號書函辦理。


《最新消息》研訂 114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各類科增額錄取比例一案

主旨:研訂 114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各類科增額錄取比例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6 月 16 日總處培字第 1143024866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及本案調查表各 1 份。
二、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研訂旨揭考試各類科增額錄取比例,請貴機關(學校)依式填具調查表並於本年 7 月 3 日(星期四)前免備文回傳本府人事處。其中未來 1 年預估新增出缺數部分,業經該總處同意暫列入本項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之職缺,毋須再予計列;另貴機關(學校)如無此情形則無需報送。


《最新消息》人發所訂於 7 月 9 日至 8 月 13 日舉辦「繪本創作工作坊–做一本自己的書」課程

主旨:為本所訂於本(114)年 7 月 9 日至 8 月 13 日(每週三)舉辦「繪本創作工作坊–做一本自己的書」課程,歡迎所屬同仁自由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為協助公教人員調適情緒及舒緩壓力,特邀繪本創作者引導學員從故事發想、內容探索到創意實作,藉由圖文創作達到療癒身心、釋放情緒,並完成一本簡單且具個人特色的手製繪本。
二、研習時間:為期 5 週的連續性課程。
(一)7 月 9 日至 8 月 13 日(每週三,不包含 7 月 16 日)。
(二)下午 1 時 20 分至 4 時 40 分。
三、研習地點:本所 1 樓研討室。
四、授課講師:儲玉玲(繪本創作者及心靈拼貼指導員)。
五、研習對象:服務於嘉義縣之現職公教人員,計 20 名(無需繪畫基礎,歡迎有興趣者報名參加)。
六、報名方式:
(一)請至本所網站自由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L5Vnb4
(二)報名人數如超出錄取名額,則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
(三)錄取者如無法參訓,則依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遞補。
七、報名期限:即日起至 7 月 4 日下午 5 時止,惟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
八、材料費用:為推廣繪本創作及鼓勵參與,由本所全額支應。
九、錄取名單:報名截止後 1 日內公告於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未獲錄取者則不另行通知)。
十、研習時數:課程結束後 30 日內核發全程參加之公教人員 20 小時學習時數。
十一、參加研習學員請機關(單位)准予公假登記。
十二、檢送「講師簡介」、「課程大綱」、「研習簡章」及「課程海報」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4 年公務人員高考一級暨二級考試」報名訊息

主旨:考選部書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4 年公務人員高考一級暨二級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14 年 6 月 6 日選綜五字第 11413005721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訂於 114 年 7 月 22 日(星期二)合併辦理「智慧養生,平衡身心」中醫講座及「公教員工福利措施」業務宣導會

主旨:本府訂於 114 年 7 月 22 日(星期二)合併辦理「智慧養生,平衡身心」中醫講座及「公教員工福利措施」業務宣導會,請各機關依分配員額指定人員參加,並於 6 月 20 日下班前填寫 Google 表單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14 年度「健康『嘉』分,樂活無憂」公務人員健康維護實施計畫」及「嘉義縣政府 114 年度「『嘉』福利」-推動公教員工福利措施宣導計畫」辦理。
二、本業務宣導會係為落實宣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介之各項福利服務措施,期使同仁知悉運用各項優惠方案,並落實自我健康管理;另中醫講座係以中醫學視角,深入探討身體和心理的特點,提供同仁全面有效的養生方法。
三、旨揭業務宣導會內容如下:
(一)辦理日期: 114 年 7 月 22 日(星期二),自上午 9 時 30 分至下午 3 時 40 分。
(二)辦理地點:本縣永在食安大樓(地址:嘉義縣太保市太保二路 113 號) 3 樓會議室。
(三)實施對象:請本府各單位及所屬各機關依分配員額指派人員參加,並至 Google 表單(網址: https://forms.gle/sYqsPo1XWHJbkezJ8 )報名;參加人員是日並以「公假」登記。
四、注意事項:參加人員車輛可停放於本縣人力發展所地下室停車場,並繳交停放費用,全天最高為新臺幣 40 元。
五、檢附業務宣導會程序表(如附件 1 )及分配名額表(如附件 2 )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

主旨:有關考試院、行政院會同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4 年 6 月 16 日部管四字第 1145836220 號函辦理, 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政府機關配合紀念日與節日補假及調整放假處理要點」

主旨: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政府機關配合紀念日與節日補假及調整放假處理要點」,自即日生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14 年 6 月 13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4302463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6 月 30 日辦理嘉義縣淨零學院-氣候變遷減緩及調適推廣教育課程,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所與本縣環境保護局訂於本(114)年 6 月 30 日共同舉辦「嘉義縣淨零學院-氣候變遷減緩及調適推廣教育課程」,請依說明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環境保護局 114 年 6 月 13 日嘉環永字第 11400205971 號函辦理。
二、研習目的:因應 2050 淨零排放目標,透過邀請專家學者進行專題演講,使縣府、所屬機關及學校主管深入理解氣候變遷所帶來的挑戰,並掌握調適策略與具體實踐方向。
三、旨揭研習相關事宜摘述如下:
(一)日期及時間: 114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 時 20 分至 4 時,請參訓人員於 1 時 20 分前,完成報到手續。
(二)上課地點:嘉義縣人力發展所 2 樓大禮堂。
(三)授課講師:
1、賴信志(長榮大學研究發展處研發長)。
2、許晃雄(中央研究院環境變遷研究中心執行長)。
四、研習對象:
(一)請「薦送名額分配表」所列機關(單位),薦派足額人員參訓,另開放本縣公教人員自由報名。
(二)縣府及所屬機關(單位):建議科長層級以上主管(如主管無法參訓,請由業務承辦同仁參加)。
(三)本縣高中及國中小學:建議校長或主任層級人員 。
五、報名方式:
(一)請各機關(單位)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至本所網站「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
(二)自由報名:請登入會員後,於「本所網站-班期報名」進行報名。
六、報名期限:即日起至 6 月 25 日下午 5 時止,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
七、錄取名單:除公告於本所網站「班期報名」項下外,並寄發錄取通知至學員信箱。
八、研習時數核發:將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相關規定,核發全程參加並完成簽到退之公教人員 2 小時環境教育研習時數。
九、為響應環保請參加學員自備環保杯。
十、參加研習學員請核予公假登記。
十一、檢附「研習簡章」、「薦送名額分配表」及「講師簡歷與課程大綱」各 1 份。
十二、本課程如有未盡事宜或變更,將公布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敬請隨時上網查看。
 


《最新消息》外交部代辦「因公赴國外出差或返國述職人員綜合保險」

主旨:函轉外交部代辦「因公赴國外出差或返國述職人員綜合保險」(標案案號: MOFA114040CE ),業與「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共同供應契約,可供各機關利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依據外交部 114 年 6 月 12 日外秘購字第 1143502072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114 年 5 月份必修課程參與情形統計表

主旨:檢送本(114)年 5 月份必修課程參與情形統計表 1 份,請提醒同仁依限(本年 7 月 31 日)前往「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網站組裝課程專區「+e 學院」選讀完畢,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 114 年 2 月 17 日府人考字第 1140043042 號函諒達。
二、請轉知貴屬人員依限上網選讀,仍未完成課程選讀者將另案 調訓參加實體課程。


《最新消息》請於 114 年 7 月 15 日前完成公務員經商兼職查核平台查核名單維護作業

主旨:銓敘部函以,為提升公務員經商兼職查核平台(原為公務員兼職查核平台,以下簡稱查核平台)查核對象資料之準確性,請於本( 114 )年 7 月 15 日前完成查核名單維護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14 年 6 月 12 日部法一字第 114583677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為協助各機關提高查核資料之準確性,並順利推動本年度查核作業,請以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之現職人員為準,於同年月 15 日前於查核平台完成登載適用服務法而未將其資料建置於公務人力資料庫者(WebHR)資料(按:已建置於 WebHR 無須登載)。
三、另有關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不再適用服務法第 14 條及第 15 條有關經營商業及兼職事項之相關規範,爰是類人員非屬查核平台查核對象,銓敘部不再辦理勾稽查核作業,並請各該權責機關(構)自行辦理相關作業,附予敘明。
四、檢附查核平台系統操作及管理手冊供參,其中查核名單增列作業流程請參閱手冊第 6 頁至第 8 頁。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 114 年度提升員工協助方案滿意度計畫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 114 年度提升員工協助方案滿意度計畫」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實施項目「114 年度員工協助方案滿意度問卷調查」相關事宜,請依 114 年 6 月 9 日府人任字第 11401501451 號函(諒達)辦理。
二、為督促各機關推動並落實員工協助方案,主動發現並協助解決影響員工工作效能及組織生產力之問題,提供適切之轉介資源及服務措施,有效增進員工協助方案之知悉率及使用滿意度。
三、請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及公所各人事機構,應促請所屬職員填答問卷,俾利執行。


《最新消息》113 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決算已公告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網站

主旨: 113 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決算已公告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網站,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 114 年 6 月 5 日台管主字第 1142032857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中華民國 114 年(西元 2025 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修正版)

主旨:檢送「中華民國 114 年(西元 2025 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以下簡稱辦公日曆表)」修正版 1 份,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14 年 6 月 13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43024831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第 4 條及第 6 條規定, 114 年下半年新增孔子誕辰紀念日(教師節)、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及行憲紀念日等 3 個放假日;復依行政院 114 年 6 月 13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43024631 號函修正之「政府機關配合紀念日與節日補假及調整放假處理要點」第 3 點規定略以,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星期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逢星期日者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但除夕及春節放假日逢例假日者,得於前一個或次一個上班日補假。
三、有關 114 年辦公日曆表修正如下:
(一)新增孔子誕辰紀念日/教師節( 9 月 28 日)、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 10 月 25 日)及行憲紀念日( 12 月 25 日)等 3 個放假日,總放假日數由 115 日增加至 118 日。
(二)增加 2 個連續 3 日假期:
1、孔子誕辰紀念日/教師節( 9 月 28 日)適逢星期日,於次一日上班日 9 月 29 日(星期一)補假,併同例假日為 3 日連假。
2、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 10 月 25 日)適逢星期六,於前一個上班日 10 月 24 日(星期五)補假,併同例假日為 3 日連假。
四、修正後之 114 年辦公日曆表已登載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 https://www.dgpa.gov.tw/),各機關同仁如有需要,請自行下載使用,基於節能減碳政策及撙節經費,不再重行印製。


《最新消息》中華民國 115 年(西元 2026 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

主旨:檢送「中華民國 115 年(西元 2026 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1 份,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14 年 6 月 13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43024831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填報 114 年 1 月至 6 月「中央各部會、地方政府暨國營事業機構辦理單身聯誼活動情形調查表」案

主旨:有關填報 114 年 1 月至 6 月「中央各部會、地方政府暨國營事業機構辦理單身聯誼活動情形調查表」案,請查照惠復。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 114 年 6 月 11 日台內戶字第 11402424971 號書函辦理。
二、為通盤掌握全國中央各部會、地方政府及國營事業機構辦理單身聯誼活動之統計數據,內政部來函調查本縣辦理單身聯誼活動之相關數據。
三、請貴機關(單位)填報 114 年 1 月至 6 月辦理單身聯誼活動相關資料(如附件),於 114 年 6 月 25 日前以電子郵件免備文逕寄 day333q@mail.cyhg.gov.tw ;活動係與其他機關合辦,或參加對象限內部員工,請於備註欄敘明;倘於旨揭期間無辦理,亦請回復。
四、檢附上開函及附件電子檔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

主旨:「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第 3 條、第 5 條條文,業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於 114 年 6 月 4 日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6 月 4 日總處培字第 11430246845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鄉(鎮、市)長疑涉職場霸凌案件,於公部門職場霸凌防治相關法制尚未完成修法前,參照勞動部 113 年 10 月 15 日勞動條 5 字第 1130148176 號令釋,由其自治監督機關即縣政府受理申訴調查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鄉(鎮、市)長疑涉職場霸凌案件,於公部門職場霸凌防治相關法制尚未完成修法前,參照勞動部 113 年 10 月 15 日勞動條 5 字第 1130148176 號令釋,由其自治監督機關即縣政府受理申訴調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6 月 4 日總處綜字第 1141001083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近期公部門各類人員職場霸凌防治相關法制主管機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勞動部)刻正研修現行相關法令,於尚未完成修法前,有關鄉(鎮、市)長疑似職場霸凌案件,請參照勞動部 113 年 10 月 15 日第 1130148176 號令釋,由縣政府為上級機關受理申訴調查,說明如下:
(一)查鄉(鎮、市)公所等地方行政機關為勞動部 103 年 9 月 26 日公告「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規定之事業範圍」,應依職安法相關規定落實雇主預防責任,以保障勞工之身心健康。復查前開勞動部 113 年 10 月 15 日令釋,性工法第 32 條之 3 第 1 項及第 2 項所定上級機關(構),於公務人員遭受性騷擾,且行為人為鄉、鎮、縣轄市公所最高負責人,應為其自治監督機關,即縣政府。是以,雖職安法無明定霸凌行為人倘為行政機關最高負責人,應由其上級機關受理申訴,惟本案如參照上開勞動部令釋,由縣政府為上級機關並受理申訴調查,經勞動部本年 1 月 22 日勞職授字第 1140250111 號函復,尚無意見。
(二)另參照法務部 111 年 10 月 18 日法律字第 11103512260 號函意旨,法令所稱上級機關,並不以有上下隸屬關係者為限,具行政監督權限者亦可認為屬上級機關,法制實務上即多有法規以縣政府為鄉(鎮、市)公所之上級機關(訴願法第 4 條第 1 款、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第 24 條第 2 項、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第 32 條第 1 項第 2 款等)。又參酌地方制度法(以下簡稱地制法)第 26 條、第 30 條等有關自治法規備查、函告無效規定;第 75 條有關自治事項監督及第 76 條代行處理規定;第 78 條、第 79 條及第 80 條等有關鄉(鎮、市)長停止職務及解除職務之規定,均以縣政府為鄉(鎮、市)公所之監督機關。是以,參照上開法規體系解釋,以縣政府作為受理申訴調查之上級機關或監督機關,尚非無據。
(三)又地制法第 84 條規定,直轄市、縣(市)長、鄉(鎮、市)長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其行為有違法、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情事者,準用政務人員之懲戒規定。復依內政部 103 年 3 月 17 日內授中民字第 1035730104 號函略以,縣政府為鄉(鎮、市)之自治監督機關,縣長對於鄉(鎮、市)長並無人事考核權,鄉(鎮、市)長如有違法失職之情事,縣長不得逕為懲處,而應本於自治監督機關權責,研議是否有地制法第 84 條之情形,依相關法律規定為適法之處理。


《最新消息》本府 114 年度「『嘉』藝・動起來」辦理藝文體育活動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本府 114 年度「『嘉』藝・動起來」辦理藝文體育活動實施計畫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 114 年 4 月 2 日總處給字第 1144000636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為倡導公教員工正當休閒活動,維護身心健康,並培養人文氣息,藉由各機關學校自行規劃或鼓勵員工參加政府部門或民間團體舉辦之藝文、體育活動,以培養團隊精神及鼓舞工作士氣,爰訂定本計畫。
三、旨揭計畫重點臚列如次:
(一)實施對象: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含各鄉鎮市公所)人事機構。
(二)實施內容:提供 114 年 1 月 1 日至同年 9 月 16 日實際承辦、規劃執行之藝文、體育活動。
(三)實施方式:本計畫所稱「藝文、體育活動」之認定範圍
1、藝文欣賞:參酌文化部全國藝文活動資訊系統網(https://event.moc.gov.tw/mp.asp?mp=1)「藝文活動查詢」之藝文活動類別,以各人事機構主辦同仁參訪或觀賞「視覺藝術」、「工藝」、「設計」、「古典與傳統音樂」、「流行音樂」、「戲劇」、「舞蹈」、「說唱」、「文化資產」、「圖書與語文」之實體展覽(表演)活動為原則,如參加美術館、博物館、文化創意園區、表演藝術中心等場域之展演活動。
2、藝文競賽:以各人事機構主辦前開 10 項分類之競賽為原則。
3、體育活動:以各人事機構主辦體育競賽、以機關名義派員參加體育競賽,或進場觀賞體育競賽及表演為原則。
(四)場次計算方式:同一活動以不同方式辦理,或分不同場次辦理,以 1 場次計(如某人事機構主辦派員參加「2025 雙北世界壯年運動會」競賽項目及進場觀賞競賽,雖以 2 種方式辦理,惟均屬參加上開運動會,屬同一活動,以 1 場次計)。
(五)非各人事機構主辦之活動(如由各人事機構協辦或由同仁自行參加),或各人事機構主辦之組織學習、訓練課程、研習活動(含講座、座談會、演講活動)及影片賞析,不予採計。惟上開活動如係與藝文欣賞、藝文競賽及體育活動併同辦理者,應就屬藝文欣賞、藝文競賽及體育活動部分加以說明,始得採計。
四、成果報送作業:
(一)請各人事機構覈實填寫成果一覽表(如附件 1 )並提供佐證資料(如活動計畫書、活動行程表或活動相片等),於 114 年 8 月 29 日(星期五)前免備文以電子郵件回傳本處承辦人電子信箱( taiwan1121@mail.cyhg.gov.tw )。毋須繳交紙本文件,逾期繳交者,不予審核。
五、獎懲:本案業列入人事總處 114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福利支給資料完整性及文康活動多元性」之「規劃辦理藝文、體育活動」,如經審核符合前述標準之活動,辦理 1 場次者敘嘉獎一次,辦理 2 場次者以上者敘嘉獎二次。
 


《最新消息》本府暨所屬提報 114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增列需用名額彙總表

主旨:檢送本府暨所屬提報 114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增列需用名額彙總表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6 月 6 日總處培字第 1143024663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各機關如有職務臨時出缺擬列入本項考試者,請先行電話聯絡本府承辦人確認暫列增額職缺名額狀況後,再至該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完成填報作業,並於本年 8 月 29 日(星期五)前列印職缺提報考試及需用人員報表傳真至本府人事處,俾利進行線上審核後轉請該總處核定。
三、各機關提報為現缺之擬任職務不可任意變更或挪用,請確實管制;另請勿自行對外公告或傳播非考選部公告之公務人員考試相關訊息,如有違反,將依情節輕重追究行政責任。


《最新消息》遴薦參與 114 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團體獎)

主旨:為遴薦參與 114 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團體獎),請於同年 6 月 25 日(星期三)前免備文將事蹟簡介表送府審查,並將電子檔傳送至本府承辦人電子信箱彙辦,無則免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激勵辦法及銓敘部 114 年 6 月 5 日部管二字第 1145834197 號函辦理。
二、為選拔在各工作領域表現優越,且具卓著貢獻之優秀公務人員與團隊,激勵同仁勇於任事,請依下列規定辦理旨揭遴薦作業:
(一)積極資格:依激勵辦法第 10 條第 1 項及第 12 條第 1 項規定,現職公務人員或團體,於機關推薦參選傑出貢獻獎截止日前 5 年內,具有該條各款事蹟之一者,得頒給傑出貢獻獎,並以最近 5 年內未曾獲頒傑出貢獻獎者為優先。
(二)消極資格:依激勵辦法第 11 條第 2 項及第 12 條第 2 項規定,公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獲頒傑出貢獻獎:
1、選拔當年度人選確定前,曾受刑事處分、懲戒處分、彈劾、糾舉,或 5 年內平時考核受申誡以上或依法官法發命令促其注意、警告之處分;確定後至表揚前有上開情形,亦同。
2、最近 5 年內考績(成)、成績考核曾列丙等或相當丙等以下或職務評定未達良好。
3、曾獲頒傑出貢獻獎者,不得以同一事蹟再獲頒傑出貢獻獎。
(三)團體獎推薦作業方式:
1、團體獎部分:團體組數至多 2 組、成員人數至多以 25 名為限。又依激勵辦法第 10 條第 2 項規定,自本年起團體得由跨機關(構)之公務人員組成,惟請自行協調推薦之主管機關,並於具體事蹟簡介表中敘明組成、分工、合作情形。
2、審查表件:具體事蹟簡介表及其附件資料之頁數,團體獎各參選團體以 12 頁為原則,內文以 14 號字標楷體、固定行高 24 點書寫,以齊一表件字體大小及書寫格式。另為凸顯參選團體之具體事蹟,上開具體事蹟簡介表之具體事蹟摘要欄位,限 500 字以內,以分項並附加標題方式填寫。
3、報送資料:
(1)具體事蹟簡介表及其附件資料正本 1 份送至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
(2)具體事蹟簡介表及其附件資料 word 檔傳送至承辦人電子信箱(boice1314@mail.cyhg.gov.tw)。
三、個人獎遴薦部分,援例逕由本府自歷年度獲選為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者中,審酌所具事蹟情形後遴薦之。
四、檢附公務人員激勵辦法、來函及其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 114 年度員工協助方案滿意度問卷調查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總處)辦理本( 114 )年度員工協助方案滿意度問卷調查,請查照並配合辦理宣導。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總處本年 6 月 4 日總處綜字第 1141001068 號函辦理。
二、旨揭問卷調查採線上填答作業,其問卷填答率及填答結果將作為本年度總處績效考核基準,相關事項說明臚次:
(一)調查期間:本年 7 月 1 日(星期二)至 7 月 22 日(星期二),共計 3 週;另因調查對象人數眾多,問卷將於 7 月 1 日至 7 月 2 日分批寄出,預計於 7 月 2 日下午 5 時前寄發完畢。
(二)調查範圍:
1、本府暨所屬一級機關(不含公車處及排除本縣警察局暨所屬機關(構)及派出單位、消防局之所屬機關與派出單位;消防局仍需填答且納入績效考核調查範圍)。
2、本府所屬二級機關、公所。
(三)調查對象:
1、編制內職員(填答率以本年 6 月 30 日之現職人員計算 ,含借調他機關人員,但不含依法規保留職缺人員、民選首長、政務首長及副首長、聘用人員及約僱人員);若人員擬於 6 月 30 日離職或退休者,請填列附件 1 並於 6 月 17 日(星期二)中午 12 時前以電子郵件回傳本案承辦人( wsx8765@mail.cyhg.gov.tw )。
2、調查對象若因請假等特殊事由,致無法於調查期間(本年 7 月 1 日至 22 日)填答者,亦請各人事單位彙整所屬人員資料, 併同提供前開名單(同附件 1 )。
(四)調查方式:本調查採線上施測,可經由下列方式填答。
1、由電子郵件中所提供之連結開啟問卷:總處將直接寄發問卷填答專屬連結至各機關同仁於人事服務網( eCPA )登錄之 E-mail 及公務人力資料庫登錄之 E-mail (註:如兩者 E-mail 位址相同,將只寄至該位址),寄件者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ecpa@dgpa.gov.tw),信件主旨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員工協助方案滿意度問卷調查(非社交工程信件)」,直接點選問卷連結即可作答,無須再以帳號密碼或自然人憑證登入 eCPA 。
2、登入 eCPA 開啟問卷:同仁亦可逕行登入 eCPA 填答問卷。登入後,點選首頁區塊上方「帳號登入區」之「1 份待填問卷」,並點選「114 年度員工協助方案滿意度問卷」後,即可開啟填答頁面,填答後請務必於最末頁點選「完成」,始完整填答。
三、注意事項:
(一)總處將於 7 月 1 日至 2 日分批寄發問卷連結至各同仁 eCPA 登錄之 E-mail ,爰請各人事單位協助先行校正, E-mail 校正期間自即日起至本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中午 12 時止,另因 eCPA 之 E-mail 係由個人所設定,請先徵得機關職員同意後再進行校正,校正方式如附件 3 。
(二)問卷連結寄出後,若未收到問卷連結信件,可先行至垃圾郵件匣中尋找被隔離之郵件;另為提高填答率,總處將於 7 月 8 日(星期二)再次寄發問卷連結至「未填答者」之 eCPA 及公務人力資料庫登錄之 E-mail 提醒填答。除 7 月 8 日再次寄發問卷連結外,系統無法再就個別人員或機關進行發送,如仍未收到信件連結,請聯繫洽詢各該人事單位,將協助登入 eCPA 填答。
(三)本問卷由系統直接發送,不經過機關或人事單位轉傳,調查採不記名方式進行,填答結果僅作機關整體分析之用,請放心作答。
四、本問卷調查填答率業納入本年度人力面向績效衡量評核實施計畫考核項目。
五、檢附「114 年度員工協助方案滿意度問卷調查說明資料」1 份;另為避免同仁因未收受信件影響本府填答率,請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並確實宣導請同仁踴躍填答。


《最新消息》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進用之約聘人員簡化登記備查範圍

主旨:銓敘部函以,有關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本注意事項)進用之約聘人員簡化登記備查範圍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4 年 5 月 29 日部銓三字第 114583067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爾後旨揭約聘人員,須其當年 1 至 12 月係依本注意事項或依本注意事項及其他規定(例如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等)連(接)續於本機關聘用者,各機關始應於次年 1 月底前,依聘用條例相關規定列冊送銓敘部登記備查,其餘均毋須送該部登記備查。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第三點、第四點、第六點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第三點、第四點、第六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5 月 26 日總處綜字第 1141000996 號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52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主旨:「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52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說明:
一、電子報內容係彙整每月在「最新消息」介面所公布嘉義縣政府轉知的公文及法令與相關人事訊息,每月初即迅速將上個月轉知的公文及法令編輯成電子報,並及時將新知 E-mail 傳送機關學校同仁參閱,感受人事人員超感動的貼心服務,進而達到溝通無障礙及提高行政效率與縮減蒐集公文及法令時間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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