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52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25-05-30

《最新消息》地方行政機關員額統計系統試辦及上線規劃及相關資料

主旨:檢送「地方行政機關員額統計系統試辦及上線規劃」及相關資料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2 年 8 月 30 日總處組字第 1020046645 號函辦理。
二、地方行政機關員額統計系統將自 102 年 9 月 4 日開始進行測試作業,並於 103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上線,惠請參照旨揭規劃配合辦理各階段作業;有關本案員額調整、填報作業內容如有疑義,請洽本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分機 400 、 385 、 364 );如係操作程序問題,請洽本府人事處退休福利科(分機 548 )。
三、檢附來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訂於 114 年 6 月 19 日(星期四)辦理「嘉義縣政府 114 年度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通報作業講習班」

主旨:本府訂於本( 114 )年 6 月 19 日(星期四)辦理「嘉義縣政府 114 年度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通報作業講習班」,請依分配名額薦派貴屬人事人員參訓,並於本年 6 月 6 日前完成線上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為使本縣人事同仁具備基礎氣象判讀能力,對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具有基本概念,可妥適運用所學資訊,並於天然災害期間做出正確決策;又為建立安全、尊重與平等的職場文化,強化對職場霸凌與性騷擾之認識與防範意識,協助本縣人事同仁對法律之基礎概念具備熟稔度,爰辦理旨揭課程。
二、研習事宜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本年 6 月 19 日(星期四)13 時至 17 時(13 時 10 分開始受理學員報到)。
(二)研習地點:嘉義縣政府 2 樓 201 會議室。
(三)研習對象:本府所屬各級學校專任人事人員。
(四)研習講師及課程:詳如課程表。
(五)報名事宜說明:請由各人事單位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後台辦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類別:政策能力訓練/天然災害講習;課程名稱:嘉義縣政府 114 年度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通報作業講習班;課程代碼: 11406198562 ;承辦人:人事處考核訓練科吳佩紋科員,連絡電話: 3620123#8562 )。


《最新消息》辦理 115 年度約僱計畫,請依所附表件格式查填,並於 114 年 6 月 6 日(星期五)前,函送本府(人事處)一式 12 份

主旨:為辦理 115 年度(自 115 年 1 月 1 日起至同年 12 月 31 日止;計 1 年)約僱計畫,請依所附表件格式查填,並於 114 年 6 月 6 日(星期五)前,函送本府(人事處)一式 12 份,俾憑辦理相關審查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以下簡稱僱用辦法)及「嘉義縣政府約聘僱暨臨時約聘僱人員精簡計畫」辦理。
二、法令規定:
(一)查「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 28 條規定,地方行政機關之聘(僱)用人員及用人計畫所需人事費用,應循預算程序辦理。地方行政機關增加員額時,應配合預算之編列,相對精簡現有聘(僱)用人員。
(二)行政院函以,各機關以工程管理費、接受委託或補助之研究計畫經費進用之約聘(僱)人員,不得再以工程管理費聘(僱)用是類人員。各機關(單位)若仍有業務需求者,應更改約聘(僱)計畫經費來源及科目,方可續提次年度計畫,或改以約用(臨時約僱)人員僱用。
(三)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現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示,聘僱人力員額(含公共造產基金費用項下進用之聘僱人員)依規定應不得超過正式人員編制百分之五限制。
(四)自 96 年度起,地方機關員額成長,依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之規範,就其員額總數範圍內,以總員額管制,並以精簡員額為前提。
(五)各單位應檢討業務實際必要人力,聘僱人員非確實需求者應出缺不補或逐年以一定比例裁減,嚴格控管聘僱員額。
三、 115 年度約僱人員僱用計畫表填寫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等別」及「月支報酬標準」欄位,請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報酬薪點呈現方式,例如:五等約僱人員,請於「等別」欄位填列「五等六級-五等一級」、「薪點」欄位填列「330 薪點-280 薪點」、「折合金額」欄位填列「45,903-38,948」。
(二)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WebHR 系統聘僱人員資料維護作業,請各機關(單位)填寫「須具資格條件」欄位應參考及依照「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之「所需知能條件」欄位內容填寫。
(三)「備註」欄位,請務必加註以下事項:
1、新置計畫或延續性計畫。
2、經費別(人事費出缺不補、基金出缺不補等)
四、 115 年度約聘(僱)人員聘(僱)用計畫審查注意事項:
(一)聘(僱)計畫未依上開行政院函釋規定,致有違反「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或本府約聘僱暨臨時約聘僱人員精簡計畫者,均不予核定。
(二)人事費項下及上述行政院函示以工程管理費等進用之人員於計畫或工程結束或當事人離職,不得再報列聘僱用計畫。
(三)聘僱用計畫經費如係中央各部會代收代付款,現改列本縣公務預算計畫性補助款(人事費),則該項補助視同已結束,不得再續聘僱。
(四)對於約聘僱人力之調配,請各用人機關(單位)就業務先行檢討,並宜就業務性質研擬是否採外包或運用志工及替代役人力協辦,以其精簡臨時人力;本項業務之執行成效,並列入本府人力面相績效衡量評核會議及各人事機構業務績效考核及年終考績之重要參據。
(五)各機關(單位)於編列 115 年度約聘(僱)人員聘(僱)用計畫時,應先確認有無經費來源,始得編列,並且先行告知渠等人員。
(六)因機關整併,原機關(單位)聘(僱)用計畫與業務承受機關(單位)辦理之業務重疊或直接相關,應予以檢討簡併人力,聘(僱)用人力並配合精簡。
(七)各機關留職停薪人員所遺職缺,擬聘(僱)用約聘(僱)人員計畫案、考試列管之職務代理約僱計畫案等,非屬年度計畫審查範圍,請另案函報。
五、各機關(單位)如無年度聘(僱)用計畫免予填復,因組織調整業務移撥之計畫,由業務承受機關(單位)填列。
六、檢附約僱人員僱用計畫表、填表說明、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及 115 年度約聘僱暨臨時約聘僱人員人事費用標準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於 114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前派員至本府人事處領取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編印之「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

主旨:請於 114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前派員至本府人事處領取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編印之「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5 月 23 日總處給字第 11440010083 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支給要點電子檔業於 114 年 4 月 22 日公布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s://www.dgpa.gov.tw/)「業務 Q&A」之「待遇加給」項下。
三、檢送本縣各機關分配數量表 1 份。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6 月 27 日辦理「性平談什麼?性騷擾別上門」研習

主旨:本所訂於本(114)年 6 月 27 日舉辦「性平談什麼?性騷擾別上門」,請各機關(單位)自由報名參加,並請「薦送名額分配表」所列機關(單位),薦派足額人員參訓,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性別平等不僅是社會共識,更是公部門的實踐責任。本課程由專業律師主講,帶領學員掌握性平三法要點,強化職場尊重與安全,共同營造友善平等的工作環境。
二、旨揭研習相關事宜摘述如下:
(一)日期及時間: 114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13 時 30 分至 16 時 40 分,請參訓人員於 13 時 20 分前,完成報到手續。
(二)上課地點:嘉義縣人力發展所 101 教室。
(三)授課講師:邱建銘(語海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四)研習對象:公教人員與民眾。
三、報名方式:
(一)請各機關(單位)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至本所網站「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
(二)自由報名:請登入會員後,於「本所網站-班期報名」進行報名。
(三)如報名人數超出錄取名額,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
四、錄取名單:除公告於本所網站「班期報名」項下外,並寄發錄取通知至學員信箱。
五、報名期限:即日起至 6 月 23 日下午 5 時止,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
六、研習時數核發:
(一)全程參與且依規定完成簽到(退)者,於課程結束後 30 日內核發研習時數 4 小時。
(二)簽到(退)紀錄不完整者及請假或缺席超過總研習 1/3 者,不予核發學習時數。
七、為響應環保,請參加學員自備環保杯。
八、參加研習學員請予以公假登記。
九、檢附「研習簡章」、「薦送名額分配表」及「講師簡介」各 1 份。
十、本課程如有未盡事宜或變更,將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公布,敬請隨時上網查看。


《最新消息》本縣 114 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縣內介聘申請暨積分審查作業

主旨:有關本縣 114 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縣內介聘申請暨積分審查作業,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辦理(以下簡稱本注意事項)。
二、積分審查日期及地點:
(一)積分審查日期: 114 年 6 月 4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上午 11 時 30 分及下午 1 時至 3 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積分審查地點:本縣水上國小學生活動中心。
三、積分審查提醒事項:
(一)依本注意事項第 4 點規定略以,教師申請介聘之服務條件,應在同一學校或幼兒園實際服務須滿六學期以上;教師因重大傷病有醫療需要,或於現職學校實際服務滿四學期以上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並檢附佐證資料,經服務學校同意者,不受六學期之限制。
(二)教師因減班超額調校或裁併校之情事,致未能符合在現職學校實際服務滿六學期以上者,其於原校與現職學校之實際服務年資應予併計。
(三)具原住民族身分並同意依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第 8 條規定,申請優先辦理具原住民族身分之教師介聘,倘經達成優先介聘至原住民重點學校,不得再參加下一階段教師介聘作業。
(四)教師欲申請優先辦理國小一般地區學校教師自願赴偏遠地區學校服務,需符合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第 3 條規定,且限申請學校類型為「特偏」及「極偏」之學校。一旦達成介聘,不得再參加下一階段介聘作業。
(五)依本注意事項第 3 點第 3 款規定:專任輔導教師申請介聘,僅限介聘至其他學校之專任輔導教師。
(六)教師欲申請行政專長教師介聘,注意事項如下:
1、申請行政專長教師介聘之服務條件仍須符合注意事項第 4 點規定。
2、依本注意事項第 8 點規定略以,行政專長教師介聘除具備主任資格外,尚須持校長開立推薦函始具參加行政專長教師介聘資格。
3、應持有主任儲訓合格證書,且須參加 114 年 6 月 4 日(星期三)積分審查作業,推薦函則另訂於 114 年 6 月 23 日(星期一)受理收件審查,逾期不予受理。
4、候用主任甄選錄取者,因未及取得主任儲訓合格證書,得持「切結書」參加行政專長教師介聘,但未能於 114 年 8 月 1 日前向新介聘學校出具主任甄選儲訓合格證明書,則喪失擔任 114 學年度正式主任資格。
(七)申請表請以 A3 紙張列印,依積分審查原則檢附所需證明文件,以當場審核為限,不得事後補件。介聘教師另檢附正本及影本各 1 份,影本請逐一彙整核章,並加蓋「與正本相符」章,正本驗後發還,影本由本府留存。
(八)持電子敘獎令辦理積分審查者,請務必確認敘獎令是否註記縣府核定文號,如未註記可至 WebHR 獎懲子系統登載,或檢附該項敘獎縣府核定公文及名冊之影本以茲佐證(詳細說明及 WebHR 操作方式詳見附件)。
(九)請校長及人事主管確實審查介聘教師之介聘資格及相關證明文件,並於申請表親自核章。
四、縣外介聘未成功者,得再申請縣內介聘;已縣外介聘成功者,不得再申請縣內介聘。
五、教師如有教師法第 30 條因案尚在調查、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處理程序中或停聘期間之情形,不得申請介聘。
六、教師公開選填志願學校作業時間及地點,另函通知。
七、檢附「本縣 114 學年度國小暨幼兒園縣內教師介聘作業時程表」、「本縣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本縣 114 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縣內介聘申請表」、「本縣 114 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縣內介聘積分審查積分審查應附證明文件一覽表暨積分審查原則」及「本縣公立國民小學學校類型名冊」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縣 114 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縣內介聘申請暨積分審查作業

主旨:有關本縣 114 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縣內介聘申請暨積分審查作業,請欲申請介聘教師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國民中學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本注意事項)辦理。
二、積分審查日期及地點:
(一)積分審查日期: 114 年 6 月 4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 11 時 30 分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積分審查地點:水上國小活動中心(嘉義縣水上鄉正義路 182 號)。
三、積分審查提醒事項:
(一)依本注意事項第 4 點規定略以,教師申請介聘之服務條件,應在目前任職學校實際服務滿六學期以上;教師因重大傷病有醫療需要,或於現職學校實際服務滿四學期以上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並檢附佐證資料,經服務學校同意者,不受六學期之限制。
(二)經超額介聘之教師,應併計其原服務超額學校之年資、考核、獎懲、進修、特殊事項亦同。
(三)具原住民族身分,並同意依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第 8 條第 2 項第 1 款規定,申請優先辦理具原住民族身分之教師介聘,倘經達成優先介聘至原住民重點學校,不得再參加下一階段教師介聘作業。
(四)教師欲申請優先辦理國中一般地區學校教師自願赴偏遠地區學校服務,需符合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第 3 條規定,且限申請學校類型為「極偏」之學校。一旦達成介聘,不得再參加下一階段介聘作業。
(五)專任輔導教師申請介聘,僅限介聘至其他學校之專任輔導教師。
(六)教師欲申請行政專長教師介聘,注意事項如下:
1、申請行政專長教師介聘之服務條件仍須符合本注意事項第 4 點規定。
2、應持有主任儲訓合格證書,且須參加 114 年 6 月 4 日積分審查作業,推薦函則另訂於 114 年 6 月 27 日上午 9 時至 12 時於本府教育處幼兒教育科受理收件審查。
(七)依據本注意事項第 3 點第 1 項第 2 款,教師申請介聘作業,得與他校受聘任相同科(類)別之教師進行互調。申請互調之教師仍須符合本注意事項第 4 點規定,且須參加 114 年 6 月 4 日積分審查作業,請欲申請互調教師注意。
(八)申請表請以 A3 紙張列印,依積分審查原則檢附所需證明文件,以當場審核為限,不得事後補件。介聘教師另檢附正本及影本各 1 份,正本驗後發還,影本由本府留存。
(九)請校長及人事主管確實審查介聘教師之介聘資格及相關證明文件(申請介聘教師不得有教師法第十六條不續聘之情事、教師法第三十條各款之情事,以及公費生於義務服務期間。),並於申請表親自核章。
(十)持電子敘獎令辦理積分審查者,請務必確認敘獎令是否註 記縣府核定文號,如未註記可至 WebHR 獎懲子系統登載 ,或檢附該項敘獎縣府核定公文及名冊之影本以茲佐證( 詳細說明及 WebHR 操作方式詳見附件)。
(十一)縣外介聘未成功者,得再申請縣內介聘;已縣外介聘成功者,不得再申請縣內介聘。
(十二)教師公開選填志願學校作業時間及地點,另函通知。
四、檢附「嘉義縣 114 學年度國中縣內教師介聘作業預定時程表」、「嘉義縣國民中學教師縣內介聘申請表」、「嘉義縣 114 學年度國民中學行政專長教師縣內介聘國民中學校長推薦函」、「尚未取得主任甄選儲訓合格證明書切結書」、「嘉義縣 114 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申請縣內介聘積分審查應附證明文件一覽表及嘉義縣國民中學教師申請縣內介聘積分審查原則」、「嘉義縣高國中 107-115 學年度學校類型核定名冊類型名冊」、「電子敘獎令提醒事項」等資料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

主旨:「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部分條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 114 年 5 月 15 日會同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4 年 5 月 22 日部退四字第 1145826082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發布令、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嘉義縣國民中學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第八點規定

主旨:修正「嘉義縣國民中學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第八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嘉義縣國民中學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第八點修正規定」及「嘉義縣國民中學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第八點修正規定對照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各級公立學校編制置護理師(或護士) 2 人,現職人員僅 1 人請假未達 1 個月等非屬職務出缺情形,得否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第 5 點規定約聘或約僱人員辦理其所遺業務疑義

主旨:銓敘部函以,各級公立學校編制置護理師(或護士) 2 人,現職人員僅 1 人請假未達 1 個月等非屬職務出缺情形,得否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第 5 點規定約聘或約僱人員辦理其所遺業務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 114 年 5 月 20 日部銓三字第 1145820418 號書函副本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於 6 月 19 日辦理 114 年度政策傳達與民主價值研習班

主旨:本府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訂於本( 114 )年 6 月 19 日(星期四)共同辦理「114 年度政策傳達與民主價值研習班」,請依分配名額足額薦派人員參訓,並於本年 6 月 5 日(星期四)下班前完成報名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為向本府公務人員傳達當前社會數位轉型與發展,及了解兩公約基本架構及尊重人權重要性、國際趨勢與推動作法,並融入當前重要政策,爰辦理旨揭研習班。
二、研習事宜說明如次:
(一)研習主題:
1、人工智慧場次:人工智慧的公共性。
2、人權教育場次:消除一切種族歧視公約(ICERD)之推動與國際實踐。
(二)研習時間:
1、人工智慧場次(上午):本年 6 月 19 日 9 時至 12 時。
2、人權教育場次(下午):本年 6 月 19 日 13 時 30 分至 16 時 30 分。
(三)研習地點:本縣人力發展所 202 教室。
(四)研習對象:各機關編制內公務人員。
三、報名事項說明如次:
(一)前揭上午及下午場次課程,得薦送同一人或分別薦送不同人員參訓,惟仍應依分配名額派員。倘原排定參訓人員調離職或因故無法如期參訓,由填列單位(機關)另派員遞補之。
(二)本府各處:請依式填列本府人員報名表後,於旨揭期限前逕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俾利辦理報名作業。
(三)府外機關:採薦送報名,請以「訓練承辦人」身分登入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系統」( https://service.hrd.gov.tw/),點選「機關薦送報名」專區,於各獲分配名額班次點選「薦送報名」,輸入參訓人員之身分證字號,並確認個人資料無誤後,點選儲存,再於「查看名冊」中按下「彙送上級機關」,即完成報名。
四、檢附旨揭研習班參訓名額分配表、課程表及講座資訊及各場 次本府人員報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提列 114 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任用計畫

主旨:為辦理本 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請各機關(學校)按需求名額之職系、科別及相關職務資料確實查填,於本年 6 月 6 日(星期五)前上網填報,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5 月 26 日總處培字第 1143024205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其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旨揭考試預定於本年 12 月 6 日至 8 日舉行,各機關(學校) 如有用人需求,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 eCPA )( 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D0:考試職缺填 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職缺填報作業/職缺填報)完成填報作業,並列印任用計畫彙總表經機關首長核章後傳真本府人事處彙整,另前經該總處同意或逕予列入本項考試任用計畫之職缺,請勿重複提列。
三、為期查報需用名額時確實達到精準,避免後續大量增列需用名額,依本次提缺作業注意事項第 1 項第 2 點,各機關(學校 )於任用計畫查缺截止前即出缺之職務,如未提報任用計畫職務者,原則未便同意列入增列需用名額。


《最新消息》檢送夏都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夏都酒店集團」114 年公務人員平日之公務差旅住宿專案

主旨:檢送夏都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夏都酒店集團」114 年公務人員平日之公務差旅住宿專案,期間至 114 年 12 月 30 日止,請查照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114 年 5 月 20 日林育字第 1142450287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詳細優惠內容請逕洽夏都酒店集團轄屬各飯店訂房專線。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製作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一覽表、短片及懶人包

主旨:為透過多元方式宣導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製作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一覽表、短片及懶人包,請查照轉知所屬。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5 月 20 日總處給字第 1144000884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新進人員英語力提升研習班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本( 114 )年度「新進人員英語力提升研習班」1 案,請轉知冊列貴屬人員倘有參加意願者,請於本年 5 月 27 日(星期二)下班前向本府人事處報名(逾時視為未具參加意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5 月 21 日總處培字第 114020012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該總處為協助新進高考三級以上人員通過英檢(特別是與英語高度相關業務同仁),爰規劃辦理旨揭研習班。
三、旨揭研習班相關事宜擇要說明如次:
(一)研習對象:各機關無英檢資料之公務人員,並以「109 年至 113 年新進高考三級以上人員」為優先,其次依序為「處理國際事務人員或與英語高度相關業務人員」及「其他無英檢資料人員」。
(二)研習方式:提供實體及遠距同步 2 種課程。
(三)研習班別及人數: A 班(北區實體假日班)、 B 班(北區實體假日班【中級】)、 C 班(北區遠距平日班)、 D 班(北區遠距平日班【中級】)、 E 班(中區遠距平日班)及 F 班(南區遠距平日班),各班報名人數達 20 人始開班,上限 30 人。
(四)研習/後測地點:分別於中國文化大學忠孝校區國際語文中心(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 41 號)、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英才校區(臺中市西區民生路 227 號)及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高雄分部(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 215 號 3 樓)辦理。
(五)研習時數:各班課程總時數為 36 小時,利用公餘時間每週上課 3 小時,計 12 週,並於第 1 週實施模擬多益前測、第 12 週實施正式多益英語測驗(遠距班學員均須至各區研習/後測地點參加實體後測),另各班研習時間詳如所附課程表。
(六)研習費用:由該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與學員各支付半額研習費用,學員每人自費新臺幣 3,900 元,惟學員之服務機關如有補助訓練費用相關規定,得予以補助。
(七)報名方式:請有參訓意願之冊列人員依式填列報名表,並依限逕電郵至本府本案承辦人信箱彙辦(無則免復),逾期視同無參加意願。
 


《最新消息》修正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

主旨:「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部分條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 114 年 5 月 15 日會同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4 年 5 月 22 日部退四字第 1145826082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發布令、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銓敘部、國防部修正發布之軍職專長與公務人員職系認定對照表、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

主旨:檢送銓敘部、國防部修正發布之軍職專長與公務人員職系認定對照表、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4 年 5 月 21 日部銓二字第 1145823704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教師受暫時停聘及後續處置情形調查表

主旨:檢送「教師受暫時停聘及後續處置情形調查表」及填表說明各 1 份,請有教師受暫時停聘情形之學校協助填寫,並於 114 年 5 月 27 日(星期二)下班前免備文將調查表以電子郵件傳送至 sandwich3@mail.cyhg.gov.tw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5 月 15 日臺教人(三)字第 1140050319A 號書函辦理。
二、無教師受暫時停聘情形之學校免回傳。


《最新消息》大陸委員會函以,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6 條所稱之「設有戶籍」包含領有中共「定居證」或「居民身分證」

主旨:大陸委員會函以,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第 26 條所稱之「設有戶籍」包含領有中共「定居證」或「居民身分證」,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5 月 13 日臺教人(四)字第 1140048256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查兩岸條例第 26 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 70 條第 3 項、第 72 條及公立學校教職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第 13 條規定,支(兼)領月退休金之退休教職員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改領一次退休給與;未依規定申請改領一次退休給與者、支領優惠存款利息者,以及支領遺屬年金或月撫卹金之遺族,若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有大陸地區護照者,停止領受月退休金、優惠存款利息、遺屬年金及月撫卹金之權利,俟其經許可回復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後向後恢復。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前瞻講堂第 40 期場次

主旨:檢送本學院(南投院區)「前瞻講堂」第 40 期場次表 1 份(如附件 1 ),請轉達貴屬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講堂訂於 114 年 6 月 20 日(星期五)上午 10:10-12:00 辦理,邀請清華大學羅中泉教授兼副院長主講「從生物智慧到人工智慧 --- 淺談 200 年的生物、計算與工程科學探索」,參加人員請於同年月 13 日前完成線上報名手續,限額 150 名,額滿為止。
二、線上報名請至本學院全球資訊網( https://www.hrd.gov.tw )首頁,點選「學員」/「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學員(公務人員)」,以帳號密碼或自然人憑證登入,點選左方「學員個人報名」,找到「前瞻講堂」,點選「我要報名」,確認個人資料及葷素食等選項後,點選「儲存」,「前瞻講堂」右側欄位出現「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彙整中」,表示已完成報名(詳如附件 2-線上報名流程)。
三、完成報名人員請核予公假登記,並請於演講活動當天上午 9:30 至 10:00 到本學院南投院區(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 1 號)文教大樓國際會議廳報到,完成線上報名且全程參與人員給予 2 小時之學習時數認證,演講結束請至學員餐廳用餐(桌餐,用餐時間 12:00 至 12:40)。


《最新消息》為票選本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15 年度考績暨甄審委員會委員,請於 114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一)至同年 6 月 2 日(星期一) 17 時前逕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 ECPA )投票。

主旨:為票選本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15 年度考績暨甄審委員會委員,請於 114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一)至同年 6 月 2 日(星期一) 17 時前逕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 ECPA )投票,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8 條暨「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 7 條規定辦理。


《最新消息》本府於 6 月 25 日辦理「醫療保健講座-就是『藥』你好好的!」研習

主旨:為使同仁了解你我常見用藥,正確認識居家用藥安全,訂於本( 114 )年 6 月 25 日(星期三),辦理「醫療保健講座-就是『藥』你好好的!」,請廣為宣導並鼓勵所屬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14 年度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研習事項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本年 6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
(二)參加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及公所人員,計 60 人,額滿為止。
(三)研習地點:本縣人力發展所(創新學院) 202 教室。
(四)課程內容:詳見活動簡章。
(五)報名相關事宜:
1、報名期限:即日起至本年 6 月 6 日(星期五)止。
2、報名方式:
(1)府內單位:請依式填列報名表,逕送本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憑辦。
(2)府外機關:請人事單位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辦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代碼: eap1140625 ;類別:【168】自我成長及其他(人文素養)/【182】養生保健;課程名稱:嘉義縣政府 114 年度員工協助方案-「醫療保健講座-就是『藥』你好好的!」研習);無法辦理薦送者,請依府內單位報名方式填列報名表送辦。
三、本活動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3 小時,請參加者洽人事單位核予公假登記。
四、檢附旨揭研習實施計畫、活動簡章及報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

主旨:有關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一案,應依行政院秘書長函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秘書長 114 年 5 月 19 日院臺法長字第 1140610014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教師待遇條例」第 9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解釋令

主旨:檢送「教師待遇條例」第 9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解釋令 1 份,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14 年 5 月 14 日臺教人(二)字第 1140041480B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114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建議調出及調入案

主旨:有關 114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建議調出及調入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 114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 業要點及 114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 務作業第 2 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報到通知單由各介聘學校負責通知,不另行寄送通知單。請介聘成功教師於 114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五)前攜帶通知單、教師證及學歷證件等至介聘學校參加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教評會)審查,審查時間請事先與介聘學校聯繫。
三、請本縣各介聘學校於 114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五)前召開教評會審查縣外介聘調入教師相關事宜(請與調入教師聯繫),並於 114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前將審查結果彙整表,免備文 email 至本府教育處幼兒教育科彙整( 219s@mail.cyhg.gov.tw ),傳送後請電話確認,電話: 05-3620123 分機 8945 。
四、如教師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則應另以正式公文敘明理由通知該調入教師及其現職服務學校,並副知本府。
五、檢送 114 年公立國民中學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建議調出及調 入名冊、通知單及審查結果彙整名單各 1 份。


《最新消息》114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國小」及「幼兒園」建議調出及調入案

主旨:有關 114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國小」及「幼兒園」建議調出及調入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 114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及 114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第 2 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報到通知單由各介聘學校負責通知,不另行寄送通知單。請介聘成功教師於 114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五)前攜帶通知單、教師證及學歷證件等至介聘學校參加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教評會)接受審查,審查時間請事先與介聘學校聯繫。
三、請本縣各介聘學校於 114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五)前召開教評會審查縣外介聘調入教師相關事宜(請與調入教師聯繫),並於 114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前將審查結果彙整表,免備文傳真或 e-mail 至本府教育處幼兒教育科彙整(傳真電話: 05-3620521 ; e-mail 信箱: sandwich3@mail.cyhg.gov.tw),傳送後請電話確認,電話: 05-3620123 分機 8411 。
四、如教師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則應另以正式公文敘明理由通知該調入教師及其現職服務學校,並副知本府。
五、檢送 114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國小及幼兒園建議調出及調入名冊、通知單暨審查結果彙整名單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4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民航人員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報名訊息。

主旨:考選部書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4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民航人員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14 年 5 月 13 日選綜五字第 11413004571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114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暫列增額相關事宜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關 114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暫列增額相關事宜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5 月 16 日總處培字第 1143024149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各機關如有職務臨時出缺擬列入本項考試者,請先行電話聯絡本府承辦人確認暫列增額職缺名額狀況後,再至該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完成填報作業,並於本年 8 月 29 日(星期五)前列印職缺提報考試及需用人員報表傳真至本府人事處,俾利進行線上審核後轉請該總處核定。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6 月 2 日辦理「AI 實務應用實戰班」課程

主旨:為本所訂於本(114)年 6 月 2 日舉辦「AI 實務應用實戰班」課程,請轉知所屬人員線上自由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為協助公教人員正確理解並善用 AI 工具,本課程由資訊專業講師講解 AI 資安、檔案分析、快速生成會議紀錄、圖片及簡報製作等主題,搭配實際操作,讓公教人員運用 AI 智慧提升行政效能及品質。
二、研習時間: 6 月 2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 50 分至下午 4 時 10 分(報到時間:上午 8 時 30 分至 8 時 50 分)。
三、研習地點:嘉義縣政府 2 樓電腦教室。
四、授課講師:李燕秋(君邑資訊有限公司執行長)。
五、研習對象:服務於本縣之現職公教人員,計 30 名。
六、報名方式:
(一)請至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自由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L5Vnb4
(二)報名人數如超出錄取名額,則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
(三)錄取學員如無法參訓,則依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遞補。
七、報名期限:即日起至 5 月 27 日下午 5 時止,惟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
八、錄取名單:報名截止後 1 日內公告於本所網站,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
九、研習時數:課程結束後 30 日內核發全程參加之公教人員 8 小時學習時數。
十、中午備有便當:為響應環保請學員自備環保筷及環保杯,電腦教室禁止飲食,請至教室外面休息區、 1 樓中庭或地下室餐廳用餐。
十一、參加研習學員請機關(單位)准予公假登記。
十二、檢送「講師簡介」、「研習簡章」及「課程海報」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 114 年度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遴選作業,業審查完竣並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

主旨:本府 114 年度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遴選作業,業審查完竣並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茲檢送參訓人員名冊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4 年 5 月 7 日公訓字第 1142160148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 1 份。
二、旨揭訓練分為 2 梯次:
(一)第 1 梯次:訂於 7 月 7 日至 8 月 1 日。
(二)第 2 梯次:訂於 9 月 8 日至 10 月 3 日。
三、各梯次受訓人員(正選人員)有更換受訓梯次需求者,請自行洽另一梯次受訓人員協調後,填具申請表(請至國家文官學院網站下載)經雙方服務機關人事單位及機關首長核章後逕送國家文官學院辦理,並請同時副知本府人事處,俾利處理相應事宜。
四、另各梯次受訓人員(正選人員)於開訓前因故無法受訓而須放棄參訓資格者,請於開訓日之兩週前經服務機關函知本府人事處,俾利通知備選人員調訓事宜。
五、後續調訓事宜,係由國家文官學院或受託辦理訓練機構另函通知服務機關,屆時請轉知受訓人員相關事宜。受訓相關訊息請逕至國家文官學院全球資訊網( https://www.nacs.gov.tw )/訓練主題/「委升薦訓練」專區/參訓資訊(含訓練問答集)參閱。
六、至各機關(單位)報送參加遴選作業資料,因事涉個人資料保護,爰除冊列正備選人員資料由本府保管以利備查外,餘未獲遴選人員之服務機關(單位),請於本年 7 月 25 日(星期五)前派員至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取回,逾時未取回者將逕予銷毀。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6 月 6 日辦理「職場減壓工作坊-在快速變化的時代找回心的安定」研習,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所訂於本(114)年 6 月 6 日舉辦「職場減壓工作坊-在快速變化的時代找回心的安定」,請各機關(單位)自由報名參加,並請「薦送名額分配表」所列機關(單位),薦派足額人員參訓,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本次課程結合理論與實作練習,協助學員在面對快速變遷的職場環境與高壓挑戰時,能有效覺察、接納並處理負面情緒,透過各種減壓技巧,冀望能有效促進身心健康與提升工作效能。
二、旨揭研習相關事宜摘述如下:
(一)日期及時間: 114 年 6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13 時 30 分至 16 時 40 分,請參訓人員於 13 時 20 分前,完成報到手續。
(二)上課地點:嘉義縣人力發展所 101 教室。
(三)授課講師:王昱婷(嘉義長庚精神科主治醫師)。
(四)研習對象:公教人員與民眾。
三、報名方式:
(一)請各機關(單位)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至本所網站「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
(二)自由報名:請登入會員後,於「本所網站-班期報名」進行報名。
(三)如報名人數超出錄取名額,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
四、錄取名單:除公告於本所網站「班期報名」項下外,並寄發錄取通知至學員信箱。
五、報名期限:即日起至 6 月 2 日下午 5 時止,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
六、研習時數核發:
(一)全程參與且依規定完成簽到、簽退者,於課程結束後 30 日內核發研習時數 4 小時。
(二)簽到、簽退紀錄不完整者及請假或缺席超過總研習 1/3 者,不予核發學習時數。
七、為響應環保,請參加學員自備環保杯。
八、參加研習學員請予以公假登記。
九、檢附「研習簡章」、「薦送名額分配表」及「講師簡介」各 1 份。
十、本課程如有未盡事宜或變更,將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公布,敬請隨時上網查看。


《最新消息》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所稱之「設有戶籍」包含領有中共「定居證」或「居民身分證」。

主旨:大陸委員會函以,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所稱之「設有戶籍」包含領有中共「定居證」或「居民身分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4 年 5 月 2 日部退四字第 114581785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查兩岸條例第 26 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 70 條第 3 項、第 72 條及公務人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第 13 條規定,支(兼)領月退休金之退休公務人員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改領一次退休給與;未依規定申請改領一次退休給與者、支領優惠存款利息者,以及支領遺屬年金或月撫卹金之遺族,若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有大陸地區護照者,停止領受月退休金、優惠存款利息、遺屬年金及月撫卹金之權利,俟其經許可回復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後向後恢復。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辦理之「公教個人專戶制自主投資線上宣導講習會(第 2 場)」課程連結更新

主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辦理之「公教個人專戶制自主投資線上宣導講習會(第 2 場)」課程連結更新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 114 年 5 月 5 日台管儲二字第 114202370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繳納金額對照表

主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配合民國 114 年 1 月 1 日起全國公教人員待遇調整,修正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繳納金額對照表,相關作業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 114 年 5 月 2 日台管儲一字第 114202207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儲金繳納作業系統將於 114 年 5 月 12 日自動更新 114 年度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繳納金額對照表(系統更新後即依修正後繳費標準繳納退撫儲金費用),至作業月份 114 年 1 至 5 月之儲金費用業依待遇調整前之標準繳費者,請於次一月份(作業月份 114 年 6 月)執行「儲金繳納作業系統」補繳調薪差額功能。
三、另「儲金繳納作業系統」更新後,自願增加提繳上限將隨之調整。申請自願增加提繳者,可填具「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自願增加提繳退撫儲金費用申請書」,以利各機關學校操作人員於系統中新增或修改每月自願增加提繳費用。
四、「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服務電話一覽表」及「儲金繳納作業系統單機版待遇調整操作說明」,請逕至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網站公教個人專戶制專區或最新消息自行下載使用。


《最新消息》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費用繳納金額對照表(公教人員)

主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配合民國 114 年 1 月 1 日起全國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費用繳納金額對照表(公教人員),相關作業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 114 年 5 月 2 日台管業二字第 1142023275A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退撫基金繳納作業系統將於 114 年 5 月 12 日自動更新 114 年度退休撫卹基金繳納金額對照表(系統更新後即依修正後繳費標準繳納退撫基金費用)。至作業月份 114 年 1 月至 5 月份之基金費用業依待遇調整前之標準繳費者,請於次一月份(作業月份 114 年 6 月份)執行「基金繳納作業系統」補繳調薪差額功能。
三、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服務電話表及系統更新操作說明,請至該局網站「最新消息」下載運用。


《最新消息》修正嘉義縣所屬機關學校服務山僻地區約聘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標準表

主旨:修正「嘉義縣所屬機關學校服務山僻地區約聘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標準表」,並溯自 114 年 1 月 1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 114 年 4 月 22 日院授人給字第 11400000011 號函及行政院 79 年 12 月 24 日臺 79 人政肆字第 53044 號函辦理。
二、為兼顧服務於本縣山僻地區約聘僱人員之辛勞及羅致人才需要,提高其酬金薪點折合率標準。惟按中央補助進用之約聘僱人員依各該補助計畫辦理,不適用旨揭約聘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標準表。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5 年度訓練計畫新增班別建議表」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5 年度訓練計畫新增班別建議表」1 份,請依式填列並於 11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下班前回傳至本府本案承辦人信箱辦理(無則免回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14 年 4 月 30 日人發綜字第 1140300461 號函辦理;併檢附來函及附件各 1 份。
二、為協助該學院規劃辦理明(115)年度訓練業務,各機關如有跨部會業務推動事項,且屬各機關公務人員應具備之共通性知能,建議由該學院明年度辦理訓練者,請惠予填列具體建議,俾供該學院評估是否納入「115 年度訓練計畫預定辦理班別表」辦理訓練需求調查。
三、另各機關如需瞭解該學院年度辦理之各項訓練,請至該學 院網站( https://www.hrd.gov.tw/)參考年度訓練計畫內容及 114 年度訓練計畫班別。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本 114 年 1 月至 4 月平時考核

主旨:為辦理本處及所屬人事機構本(114)年 1 月至 4 月平時考核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規定辦理。
二、因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 WebHR 新增「線上平時考核作業」功能,本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之平時考核係運用上開功能辦理。
三、請貴屬人事人員於本年 5 月 9 日(星期五)前至 MyData 填寫工作項目及個人事蹟並送出(流程如附件 2),以利辦理本年 1 月至 4 月平時考核。
四、「人事主管」之平時考核,除填寫工作項目及個人事蹟送出回傳 WebHR ,由本處設定交由處長線上評核外,另請以紙本方式,請貴機關首長評核,於本年 5 月 23 日前送至本處。
五、另人事佐理人員之平時考核,請人事主管於本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至同年月 23 日(星期五)間登入系統(https://gov.tw/Jzy )進行評核,並於評核後點選「送出」,交由處長評核(流程如附件 3)。
六、如有特殊情形(異動、全時支援他機關等)難以運用線上評核者,本處將另行通知以紙本方式辦理。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更新「工程機關(單位)人員待遇規範問答集」,並置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供參。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更新「工程機關(單位)人員待遇規範問答集」,並置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供參,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4 月 29 日總處給字第 1144000819 號書函辦理。


《最新消息》辦理本府公務人員 114 年 1 月至 4 月平時考核

主旨:為辦理本府公務人員本( 114 )年 1 月至 4 月平時考核,請本府各處於本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前將記錄完竣之公務人員平時考核紀錄表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彙辦,並請依相關規定辦理平時考核,勿流於形式,請查照配合辦理。
說明:    
一、查「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第 4 點規定略以,平時成績考核紀錄及獎懲,應為考績評定分數之重要依據。各機關主管人員每年 4 月、 8 月應考核屬員之平時成績,並將受考人之優劣事蹟記錄於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主管人員應就考核結果,提出對受考人培訓或調整職務等具體建議,並將考核結果有待改進者,提醒受考人瞭解。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並至少每半年密陳機關首長核閱 1 次。
二、次查「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第 9 點第 1 項規定:「借調人員於借調期間,其平時考核與差假由借調機關負責辦理,並於每年年終或借調期滿歸建時,將平時考核及差假勤惰有關資料,送其本職機關,作為獎懲及考績之依據,遇有具體功過發生時,則依上述程序及權責隨時辦理。」準此,借調人員於借調期間之平時考核,應由借調機關負責辦理,請併同於旨揭期限送本府人事處。
三、另依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附記五規定略以,受考人當次考評項目中有 D 或 E 者,主管長官應與當事人面談,就其工作計畫、目標、方法及態度等進行溝通討論,面談內容及結果應記錄於「面談紀錄」欄,以提升其工作績效,並作為年終考績評列等第及機關人事管理之重要依據。請相關單位主管辦理平時考核時,確依上開規定辦理。
四、本府各處處長(主計處、政風處除外)暨所屬一級機關(消防局、衛生局、環境保護局、財政稅務局、文化觀光局、社會局及公共汽車管理處)首長之平時考核紀錄表亦請填寫後於旨揭期限逕送本府人事處彙整;本府所屬二級機關(家畜疾病防治所、各戶政及各地政事務所)首長之平時考核紀錄表請於旨揭期限前先送本府相關單位彙整後送本府人事處彙陳。
五、副本抄送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各鄉鎮市公所及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請參照本函依權責辦理,平時考核紀錄表除說明四所列機關首長外,餘請自行留存,毋須寄送本府。
六、檢附公務人員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及相關規定各 1 份。


《最新消息》人力發展所於 5 月 21 日辦理詐騙社會學:深入分析人們為何執迷不悟?課程

主旨:為本所訂於本(114)年 5 月 21 日舉辦「詐騙社會學:深入分析人們為何執迷不悟?」課程,請轉知所屬人員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近年來詐騙手法日益翻新,對社會安全與民眾財產構成嚴重威脅,本次研習將從社會學觀點切入,探討「人們為何容易受騙」以及「是什麼樣的心魔使人們對謊言毫無招架之力」,冀望從多元視角剖析詐騙現象,為公部門識詐宣導提供新的切入方向,並強化民眾防詐意識與辨識能力。
二、研習時間: 5 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 20 分至 4 時 40 分(報到時間:下午 1 時至 1 時 20 分)。
三、研習地點:本所 2 樓大禮堂。
四、授課講師:孫中興(臺灣大學社會學系退休名譽教授)。
五、研習對象:公教人員及民眾,約計 300 名。
六、報名方式:凡報名者全額錄取。
(一)薦送報名:請本縣機關(單位)之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管理系統報名,並請薦派足額人員參訓,網址為 https://reurl.cc/Q548y2
(二)自由報名請擇一方式,勿重複報名:
1、請至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報名 ,網址為 https://reurl.cc/L5Vnb4
2、 Google 表單限填 1 人,如為 2 人以上,請分次填寫,網址為 https://reurl.cc/zqDGbk
七、報名期限:即日起至 5 月 18 日止,惟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
八、錄取名單:除公告於本所網站外,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
九、報到方式:為響應節能減碳政策,請使用手機掃描 QR Code 完成簽到(退)。
十、研習時數:課程結束後 30 日內核發全程參加之公教人員 4 小時學習時數。
十一、參加研習學員請機關(單位)准予公假登記。
十二、檢送「薦送名額分配表」、「講師簡介」、「研習簡章」及「課程海報」各 1 份。


《最新消息》114 年人事業務績效考核之「待遇支給資料報送正確率及完整性」及「福利支給資料完整性及文康活動多元性」之福利及健康檢查相關配合事項案

主旨:本( 114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之「待遇支給資料報送正確率及完整性」及「福利支給資料完整性及文康活動多元性」之福利及健康檢查相關配合事項案,請查照並確依說明辦理。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4 月 29 日總處給字第 11440007661 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考核項目之作業期程及配合事項說明如下:
(一)「待遇支給資料報送正確率及完整性」部分:
1、法定給與部分正確率:請依所附「114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共同考核項目『待遇支給資料報送正確率及完整性』及『福利支給資料完整性』評分標準檢核條件說明(各機關學校用人費用管理資訊系統)」(如附件 1 ),逐一檢核本年「6 月份」報送各機關學校用人費用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簡稱用人費用管理系統)待遇資料,並確認用人費用管理系統「每月檢核作業」之「用人費用資料-報送率查詢」及「用人費用資料-正確率查詢」均無誤後,於「本年 6 月 27 日」前填具「嘉義縣政府所屬機關、學校 114 年度 6 月份待遇查核結果表」(如附件 2 ),併同於用人費用管理系統所產製待遇報表(如附件 3 產製步驟)及薪資清冊(請依待遇查核結果表內「說明 3」於薪資清冊上註記相關事項),送交輔導區種籽教師複核及彙整。再請種籽教師彙集並完成複核後,於「本年 7 月 4 日」前(未配置種籽教師者仍請於本年 6 月 27 日前送交本府人事處)將前開各表件掃描檔以電子郵件方式送交本府人事處( lsc11104@mail.cyhg.gov.tw )。
2、法定給與以外其他給與部分及福利部分報送率:請於「本年 5 月 15 日至 7 月 1 日」填報用人費用管理系統「依機關按年報送」表別之「113 年度資料」。如適用表別係普遍性給與項目,機關全年度未有該支出亦須填報為「0」;所屬機關未具獨立預算由上級機關統一編列者,其用人費用由編列預算機關統一填報(惟未具獨立預算之所屬機關仍須報送)。
3、機關及個別人員適用表別正確率:請於「本年 6 月 27 日」前至用人費用管理系統內(路徑:用人費用管理系統/機關資料設定/機關適用表別設定)確認現所報送該系統之非普遍適用之給與項目表別是否與實際支給情形相符,如有應申請而現行未報送之適用表別,請至「表別申請」辦理申請作業;如係未實際支給之表別,該表別則請於「表別停用申請」申請停用。
4、聘用、約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數額正確度:請確認用人費用系統個別聘僱人員之薪點折合率資料,應與實際支給情形相符。
(二)「健康檢查支給資料完整性」部分:請於「本年 5 月 27 日」前至「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系統」(以下簡稱 WebHR )待遇福利子系統「健康檢查補助」完成填報「113 年度」人員健康檢查相關資料,檢核重點說明如下:
1、報送機關:原則以受補助人員之占缺機關學校為報送權責機關。惟人員如有跨主管機關學校借調情形,例外得由實際服務機關報送。
2、考核對象範圍:係指依本縣自訂之健康檢查補助規定,於「113 年度」請領健檢補助之公教人員(包含於原機關學校在職期間已領補助,現已調任他機關學校、離職及退休之人員),惟不含聘僱人員及工友(技工、駕駛)。
3、考核必填欄位:受補助人員之「年度」、「健檢對象分類」、 「補助金額」及「醫療機構層級」等 4 欄位均應填報,始視為一筆完整資料,並於維護完成後點選確認按鈕即完成報送。上開欄位說明如下:
(1)「年度」:本次係考核 113 年度機關核發健康檢查補助之情形,爰應填「113 年度」。
(2)「補助金額」:應填入實際核發補助之金額。
(3)「醫療機構層級」:區分為「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及「診所」,應就請領人之健檢醫院,至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全球資訊網之「辦理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醫療機構查詢」網頁查詢其級別,並據以維護。
4、如機關學校無人請領補助,則毋需維護前開考核欄位,請另至 WebHR 待遇福利子系統「健康檢查補助/年度考核作業/機關無請領健檢補助人員設定」,點選新增按鈕以完成報送。
(三)本案內容如有疑義,請分洽承辦人瞭解:
1、「待遇支給資料報送正確率及完整性」部分:退休福利科科員張立璇(電話: 05-3620123 分機 8387 )。
2、「健康檢查支給資料完整性」部分:退休福利科科員徐瑞秀(電話: 05-3620123 分機 8852 )。


《最新消息》為營造友善職場環境,兼顧員工工作與家庭,實施擴大彈性上下班措施。

主旨:為營造友善職場環境,兼顧員工工作與家庭,實施擴大彈性上下班措施,詳如說明,各機關(單位)應於上班時間配置必要人力並應落實職務代理制度,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現行彈性上下班時間:上午 8 時至 9 時上班,下午 5 時至 6 時下班。茲因應少子化與高齡化社會型態,兼顧員工家庭照顧與職場工作之需,特實施擴大彈性上下班措施。
二、擴大彈性上下班措施:
(一)適用對象:本府暨所屬各級機關各類人員(公務人員、技工工友、聘僱人員、臨時約聘僱人員、借調支援人員、約用人員及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等)。
(二)申請事由:員工本人有懷孕、重大傷病或身心障礙之情形,或於上班前、下班後,須親自接送或照顧本人之子女、父母、祖父母或配偶之父母、祖父母,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家庭成員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
1、 65 歲以上。
2、就讀國民小學之學童、學齡前之幼兒或嬰兒。
3、依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開具之證明文件,參酌全民健康保險法所定重大傷病之範圍覈實認定者。
4、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
5、懷孕期間之配偶。
(三)實施方式(彈性時間擴大為 1 小時 30 分):擴大彈性上班時間為上午 7 時 30 至 9 時;擴大彈性下班時間為下午 4 時 30 分至 6 時。
(四)申請流程:申請人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專案簽陳,由主管人員就單位業務推展情形審酌,並經人事管理單位核實審查,陳奉機關首長核准。
三、旨揭擴大彈性上下班時間並未變動現行辦公時間,為維持公務之正常推行及為民服務品質,各機關(單位)應於上班時間配置必要人力並應落實職務代理制度。
四、本府所屬各級學校人員因須配合學生作息,爰依既有之出勤時間辦理,不適用前開擴大彈性上下班措施;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及代表會得視需要審酌是否參照辦理。


《最新消息》「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51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主旨:「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51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說明:
一、電子報內容係彙整每月在「最新消息」介面所公布嘉義縣政府轉知的公文及法令與相關人事訊息,每月初即迅速將上個月轉知的公文及法令編輯成電子報,並及時將新知 E-mail 傳送機關學校同仁參閱,感受人事人員超感動的貼心服務,進而達到溝通無障礙及提高行政效率與縮減蒐集公文及法令時間之目的。
二、 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新知雷達讚」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另外點選電子報內《最新消息》旁之主旨時(呈現綠色字樣),立刻迅速連結說明及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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