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40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24-06-03
《最新消息》本府於 6 月 12 日辦理 113 年度政策傳達與民主價值研習班,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府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訂於本( 113 )年 6 月 12 日(星期三)共同辦理「113 年度政策傳達與民主價值研習班」,請依分配名額足額薦派人員參訓,並於本年 6 月 3 日下班前完成報名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為向本府公務人員傳達性別主流化意識,了解兩公約基本架構及尊重人權重要性、國際趨勢與推動作法,並融入當前重要政策,爰辦理旨揭研習班。
二、研習事宜說明如次:
(一)研習主題:
1、性別主流化場次(上午場次):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實務及案例研討。
2、人權教育場次(下午場次):禁止歧視之推動與國際實踐。
(二)研習時間:
1、性別主流化場次(上午場次):本年 6 月 12 日 9 時至 12 時。
2、人權教育場次(下午場次):本年 6 月 12 日 13 時 30 分至 16 時 30 分。
(三)研習地點:本縣人力發展所(創新學院)101 教室。
(四)研習對象:各機關編制內公務人員,並請以「主管人員」為優先薦送對象。
三、報名事項說明如次:
(一)前揭上午及下午場次課程,得薦送同一人或分別薦送不同人員參訓,惟仍應依分配名額派員。倘原排定參訓人員調離職或因故無法如期參訓,由填列單位(機關)另派員遞補之。
(二)本府各處:請依式填列本府人員報名表後,於旨揭期限前逕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俾利辦理報名作業。
(三)府外機關:採薦送報名,請以「訓練承辦人」身分登入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系統」( https://service.hrd.gov.tw/),點選「機關薦送報名」專區,於各獲分配名額班次點選「薦送報名」,輸入參訓人員之身分證字號,並確認個人資料無誤後,點選儲存,再於「查看名冊」中按下「彙送上級機關」,即完成報名。
四、檢附旨揭研習班課程表及講座資訊、參訓名額分配表及各場次本府人員報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於 6 日 7 日辦理嘉義縣政府 113 年度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通報作業暨勤休制度講習班
主旨:本府訂於本( 113 )年 6 月 7 日(星期五)辦理「嘉義縣政府 113 年度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通報作業暨勤休制度講習班」,請依分配名額薦派貴屬人事人員參訓,並於本年 6 月 5 日前完成線上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為使本縣人事同仁具備基礎氣象判讀能力,對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具有基本概念,可妥適運用所學資訊,並於天然災害期間做出正確決策;又為落實釋字第 785 號解釋保障公務員健康權之旨,對公務人員服勤制度應具備基礎概念,爰辦理旨揭課程。
二、研習事宜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本年 6 月 7 日(星期五)13 時至 17 時(13 時 10 分開始受理學員報到)。
(二)研習地點:嘉義縣政府 2 樓 201 會議室。
(三)研習對象:本府所屬各機關、各戶政事務所、各地政事務所及本縣各鄉鎮市公所之人事人員。
(四)研習講師及課程:詳如課程表。
(五)報名事宜說明:請由各人事單位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後台辦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類別:政策能力訓練/天然災害講習;課程名稱:嘉義縣政府 113 年度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通報作業暨勤休制度講習班;課程代碼: 11306078562 ;承辦人:人事處考核訓練科吳佩紋科員,連絡電話: 3620123#8562 )。
《最新消息》訂定「嘉義縣政府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申訴及懲處處理要點」
主旨:訂定「嘉義縣政府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申訴及懲處處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另「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性騷擾防治及申訴處理要點」及「嘉義縣政府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要點」並自同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處理要點係以本府人員或本府人員與服務對象間發生之性騷擾事件始有其適用。惟本府所屬機關學校首長倘涉有性騷擾事件,則應依該要點第 2 點第 3 項或第 4 項規定辦理。
二、另本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僱用受僱者達法定人數規模時,應自行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爰請參酌相關法令並依本府 113 年 4 月 16 日府人考字第 1130086265 號函規定(諒達)儘速訂定之。
三、檢送「嘉義縣政府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申訴及懲處處理要點」及逐條說明各 1 份。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6 月 20 日舉辦創新講座「勇敢的傻子 To be a brave fool」
主旨:為本所訂於本(113)年 6 月 20 日舉辦創新講座「勇敢的傻子 To be a brave fool」,請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薦派足額人員參訓及轉知有意願參訓者自由報名參加,並請協助於貴單位網站公告本訊息,請查照。
說明:
一、依嘉義縣政府高峰會及縣長指示事項辦理,請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教育處、經濟發展處、勞工暨青年發展處及嘉義縣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協助轉知相關單位人員課程資訊。
二、研習目的:為應國際級大型 Outlet 華泰名品城確定進駐嘉義高鐵特定區,特邀華泰大飯店集團陳炯福執行長分享企業經營理念與成功關鍵及未來 Outlet 嘉義店的設計規劃方向與招商策略,並藉由專題講座傳遞勇敢挑戰自我、堅持不懈的處事態度與正向能量。
三、研習時間: 6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 50 分至 4 時 30 分
(一)報到時間: 2 時 30 至 2 時 50 分
(二)班務介紹: 2 時 50 分至 3 時
(三)縣長致詞: 3 時至 3 時 10 分(縣長親自出席本講座)
(四)專題演講: 3 時 10 至 4 時 30 分
四、研習地點:本所 2 樓大禮堂
五、主講人:陳炯福(華泰大飯店集團副董事長暨執行長,詳如講師簡介。)
六、演講主題: 勇敢的傻子 To be a brave fool
七、研習對象:約計 400 名
(一)公教人員,其中薦送對象:
1、嘉義縣政府及所屬一、二級機關:請薦送正、副首長及科長層級主管(含技正、專員、督學、主任、隊長、課長......等,如確實無法薦派足額之主管,亦可薦派業務承辦同仁參加。)
2、學校:請薦送校長參加
(二)工商企業及民間團體
(三)民眾
八、報名方式:凡報名者全額錄取
(一)薦送報名:(本縣公教人員)
1、請各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
2、薦送後台網址: https://www.chrdc.gov.tw/df_sys/df_login/login-1.asp
3、請於薦送系統報名,以利報到流程及薦送到訓率之統計。
4、報名期間內得於薦送系統自行更換名單(勾選原名單後刪除並重新薦送),若報名截止後已錄取人員因故無法參加,為期訓練資源充分發揮,請薦送單位務必另行核派符合本研習對象之身分者遞補,並請遞補人員於報到時告知服務人員,以利薦送到訓率之統計。
5、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如有變更或相關資料欲做修改,請至「薦送後台-機關名單-機關資料修改」進行更新;另如被薦送人員之個人資料已有異動時,請提醒其至本所網站修改會員資料。
(二)自由報名:以下二擇一,請勿重複報名。
1、本所網站:
(1)請至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線上報名(請先註冊為會員,點選「我要訂閱課程新訊」,日後即可收到新開課程資訊。)
(2)自由報名網址: https://www.chrdc.gov.tw/apply/index.asp?Parser=99,5,31
(3)報名期間內如欲取消報名,請於「查看個人報名」點按「取消」。
2、 Google 表單:
(1)自由報名網址: https://forms.gle/SYddo1V8nYCT97bn9
(2)每張表單限填 1 人,如為 2 人以上,請分次填寫。
九、報名期限:
(一)自即日起至 6 月 17 日上午 9 時止受理線上報名。
(二)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敬請欲報從速。
十、錄取名單:
(一)本所網站報名者於報名截止後 1 日內公告於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點按「報名/招收人數」,即可得知全額錄取名單,或於「會員登入」輸入帳號及密碼後,點按「查看個人報名」,查詢個人錄取資訊。
(二)本所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請先行檢視本所網站會員相關資料,如有錯誤請修正。
十一、研習時數:課程結束後 30 日內核發全程參加之公教人員 2 小時學習時數。
十二、下列事項請學員配合遵守:
(一)請於 6 月 20 日下午 2 時 50 分前入座完成。
(二)本次課程採用「紙本簽到」方式,本所備有簽到用筆,惟為減少接觸,建議自備簽到用筆,簽到後並使用酒精(掛於禮堂布告欄旁邊之柱子上)消毒手部。
(三)請學員做好防疫保護措施,建議自備口罩並全程佩戴,如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請做好請假程序,勿進入教室。
(四)依環保規定,舉辦研訓活動,請勿提供:各類材質之免洗餐具、包裝飲用水及一次用飲料杯等。本所備有飲水機,請自備環保杯,本所不提供紙杯。
十三、參加研習學員請機關、單位准予公假登記。
十四、學員之出缺勤狀況將視需求轉送各人事單位備查辦理。
十五、本課程將會拍照(或錄影)供成果使用,參與人員視同同意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個人相片。
十六、本課程如有未盡事宜或變更,將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公布,敬請隨時上網查看。
十七、檢送「薦送名額分配表」、「講師簡介」、「研習簡章」及「課程海報」各 1 份。
《最新消息》重申為保障新進教師申請職前年資採計提敘及現職教師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之權益,請本縣各級學校依規定檢證辦理教師敘薪相關事宜。
主旨:重申為保障新進教師申請職前年資採計提敘及現職教師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之權益,請本縣各級學校依規定檢證辦理教師敘薪相關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查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第 3 條規定略以,教師應於到職之日起 30 日內,檢齊學經歷證件及教師證書,送請學校辦理敘定薪級。同細則第 6 條規定,中小學教師依教師待遇條例第 10 條規定,於在職期間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薪級,經敘定者,自申請之日生效。
二、次查本府 105 年 3 月 1 日府人任字第 1050034375 號函略以,教師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薪級,以當事人檢齊相關證件交由學校人事單位受理之日為其生效日,惟如證件闕漏復經人事單位退件者,則自證件檢齊並重新申請之日為其生效日。
三、為維護教師敘薪之權益,請各級學校確實審查教師申請旨揭事項所需證件,如有證件闕漏者,應立即通知其補正,並於教師提出申請或補正後儘速報府核敘;報府核敘案件如有證件未齊者,本府得逕予行文退回學校補正。
四、另依本府 105 年 1 月 8 日府人任字第 1050005934 號函授權各級學校自行核定之教師敘薪案件,其相關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初任教師(無職前年資)敘薪案件:新任教師於到職之日起 30 日內,檢齊學經歷證件及教師證書,送請學校辦理敘定薪級,學校應依規定製發敘薪通知書,同時併同相關證件副知本府備查。
(二)長期代理教師敘薪案件:學校應於是類教師到職之日起 30 日內,檢齊渠等學經歷證件及教師證書,依規定敘定薪級,並製發敘薪通知書,同時併同相關證件副知本府備查。
(三)縣外介聘教師敘薪案件:學校辦理是類教師敘薪案件,應覈實審查其相關證件是否符合敘薪相關規定,俟審查無誤後,再依前學年度之教師成績考核結果銜接支薪,並製發敘薪通知書,同時併同相關證件副知本府備查。
五、新進教師(含代理教師)每年 2 月、 8 月起聘因教師證書核發作業期間無法取得教師證書時,先以切結再後補教師證書方式,送本府辦理緩辦事宜。
六、檢附「各類敘薪案件-應檢附證件一覽表」、「職前年資採計提敘-應檢附證件一覽表」及代理教師相關規定各 1 份。
《最新消息》重申為維護長期代理教師之權益,請本縣各級學校於是類教師到職之日起 30 日內,依規定製發敘薪通知書。
主旨:重申為維護長期代理教師之權益,請本縣各級學校於是類教師到職之日起 30 日內,依規定製發敘薪通知書,請查照。
說明:
一、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以下簡稱該辦法)第 3 條規定略以,中小學聘任 3 個月以上之代課、代理教師應公開甄選,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
二、次查該辦法第 4 條規定略以,...其服務成績優良、符合學校校務需求,且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得再聘之,再聘至多以 2 次為限;發生災害防救法第 2 條第 1 款所定災害或傳染病防治法第 3 條第 1 項所定傳染病時,報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准後,再聘得不受 2 次之限制;偏遠地區學校之代課、代理教師,不具教師證書,惟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藝術領域或藝術群者或具出缺科(類)專長者,亦同。
三、請各級學校依限至 WebHR 人力資源資訊管理系統,完成線上核定作業,並於製發長期代理教師敘薪通知書時,務必註明該師係經公開甄選或以再聘方式(含再聘次數)聘任之,以及其代理職缺之性質,再行檢齊相關證件報府備查,俾保障渠等敘薪之權益。
四、另為利落實本縣教師員額之控管與合理分配調度,請各級學校確實依核定教師員額數內,辦理代理教師聘任作業,如遇有疑義,務必先行查明其進用依據及所占缺別;報府審核之代理教師敘薪案件,有不符教師員額配置之情事者不予備查。
《最新消息》教師待遇條例第 9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解釋令
主旨:檢送「教師待遇條例」第 9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解釋令 1 份,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13 年 5 月 10 日臺教人(二)字第 1130034906B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簡易操作手冊
主旨:檢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簡易操作手冊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以下簡稱解聘辦法)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審查會組成及運作辦法(以下簡稱專審會辦法)及教育部國教署 113 年 5 月 14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36000949 號函辦理。
二、有關簡易操作手冊中流程圖、函文例稿及相關表格係提供各校處理不適任教師程序之參考,不適任教師之處理仍應依循教師法、解聘辦法及專審會辦法規定,由各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就個案具體事實及調查資料審議之。
三、有關解聘辦法簡易操作手冊內容請至該署人事服務網( https://personnel.k12ea.gov.tw/Personnel/)─表單與檔案下載─不適任及諮商中自行下載參考。
《最新消息》函轉衛福部檢送「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裁處流程指引」
主旨:函轉衛福部檢送「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裁處流程指引」1 份,請貴校參用並依性騷擾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及性騷擾防治準則等規定處理性騷擾事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3 年 5 月 6 日府授社社工字第 1130109835 號函辦理。
二、因應 112 年 8 月 16 日性騷擾防治法修正施行,衛福部於 113 年 3 月 6 日修正發布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及性騷擾防治準則,為利民眾、各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處理性騷擾事件之參考,爰訂定旨揭指引,並放置於該部保護服務司官網( https://dep.mohw.gov.tw/DOPS/lp-1216-105.html )。
三、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
主旨:轉知教育部於 113 年 5 月 10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35501433A 號令訂定發布「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該部 113 年 5 月 10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35501433D 號函辦理。
二、檢送發布令及法規命令條文各 1 份。
《最新消息》113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建議調出及調入案
主旨:有關 113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建議調出及調入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 113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 業要點及 113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 務作業第 2 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報到通知單由各介聘學校負責通知,不另行寄送通知單。請介聘成功教師於 113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五)前攜帶通知單、教師證及學歷證件等至介聘學校參加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 教評會)審查,審查時間請事先與介聘學校聯繫。
三、請本縣各介聘學校於 113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五)前召開教評會審 查縣外介聘調入教師相關事宜(請與調入教師聯繫),並於 113 年 5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前將審查結果彙整表,免備文 email 至本府教育處幼兒教育科彙整(e-mail 信箱: taq0809@mail.cyhg.gov.tw),傳送後請電話確認,電話: 05-3620123 分機 8943 。
四、如教師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則應另以正式公文敘明理由通知該調入教師及其現職服務學校,並副知本府。
五、檢送 113 年公立國民中學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建議調出及調 入名冊、通知單暨審查結果彙整名單各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辦理 113 年度「公部門內部講師教學知能培訓班」實施計畫及報名表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辦理 113 年度「公部門內部講師教學知能培訓班」實施計畫及報名表 1 份,倘貴屬人員有意願參訓者,請於 113 年 6 月 3 日(星期一)前填列報名表逕復本府人事處,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13 年 5 月 16 日人發綜字第 1130300614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訓練相關事項,說明如次:
(一)訓練期程:自 113 年 8 月 5 日、 8 月 6 日、 8 月 12 日、 8 月 13 日及 8 月 30 日,為期 5 天,於該學院臺北院區辦理。
(二)參訓學員資格:
1、各機關因業務需要有進行業務宣導與專業授課者(如警察、消防機關或其他機關業務單位內,經常辦理相關業務宣導人員)。
2、 111 年未參加「行政院所屬機關內部講師教學知能培訓班」、 112 年至 113 年未參加「訓練規劃研習班」、 111 年未參加「簡報表達技巧研習班」、 112 年未參加「簡報技巧研習班」、 113 年未參加「簡報製作與表達技巧研習班」者。
(三)報名方式:請依式填列報名表後,於旨揭期限前逕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承辦人,俾利辦理報名作業。
三、其他事項:
(一)為有效運用學習資源,本研習班 3 門單元課程請假超過(含)6 小時,取消參加模擬演練與實作資格。未參加模擬演練與實作者,則予以退訓。
(二)本培訓班班務承辦人:黃鷰淳,電話(02)83691399 分機 8112 、陳俊廷,電話(02)83691399 分機 8103 。
《最新消息》113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暫列增額相關事宜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關 113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暫列增額相關事宜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5 月 16 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395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各機關如有職務臨時出缺擬列入本項考試者,請先行電話聯 絡本府承辦人確認暫列增額職缺名額狀況後,再至該總處公 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完成填報作業,並於本年 8 月 30 日(星期五)前列印職缺提報考試及需用人員報表傳真至 本府人事處,俾利進行線上審核後轉請該總處核定。
《最新消息》113 年度人事主管業務交流會報提案
主旨: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總處)「113 年度人事主管業務交流會報」之提案一案,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為策劃人事制度及人事行政興革事項,並使人事政策之研訂與實際執行密切契合,爰總處規劃辦理交流會報,以聽取各人事主管意見。
二、如有涉及人事法規或政策興革修正之建議提案,請填列「113 年度人事主管業務交流會報提案表」,並於 113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三)下班前,回傳信箱 huang54846@mail.cyhg. gov.tw 俾利彙辦。
三、回報提案並經本處參採者計列優點,無者免回。
四、檢附提案表 1 份。
《最新消息》勞動部修正之「職場性騷擾申訴處理指導手冊」
主旨:檢送勞動部修正之「職場性騷擾申訴處理指導手冊」,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5 月 15 日總處培字第 1130015678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推廣教育「易經羅盤研究班」
主旨:檢送本校推廣教育「易經羅盤研究班」(雲林/週六班)報名表,請鼓勵貴屬員工參加研習,結業可登錄終身學習時數 24 小時,請查照。
說明:
一、上課日期: 113 年 9 月 14 日(星期六)起,每週六 9~12 時,連續 8 週,共 24 小時。
二、上課地點:本校推廣教育中心。(校門噴水池旁,資訊中心 2 樓, AC203 室)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3 年 9 月 6 日截止報名,每班 12 人,先報名者,優先錄取。
四、報名表(如附件),請轉發全體員工參閱,詳情請參閱【易經羅盤研究班】https://reurl.cc/XGq1b3 。
《最新消息》請鼓勵所屬公教員工參加本府 113 年度未婚聯誼暨環境教育活動
主旨:請鼓勵所屬公教員工參加本府 113 年度未婚聯誼暨環境教育活動,並請於本( 113 )年 5 月 31 日(星期五)前完成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 113 年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環境教育實施計畫辦理;並檢附「稻田中的心悅」活動行程表及報名表各 1 份。
二、旨揭活動及報名資訊:
(一)活動日期:本年 6 月 14 日(星期五)。
(二)活動地點:本縣民雄鄉榮苗卡丁甩尾場、三隻小豬觀光農場及榮苗米倉庫。
(三)參加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未婚公教員工(含約聘僱人員、技工、工友、駕駛及臨時人員等),報名時應檢附現職派令影本(或識別證、在職證明等足資證明身分之文件)及身分證影本(黏貼於報名表上)。
(四)報到地點:本縣人力發展所(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 8 號)。
(五)報名方式:至本府人事處網頁檔案下載區下載報名表,以電子郵件傳復承辦人( taiwan1121@mail.cyhg.gov.tw )完成報名;報名成功者於活動 7 日前以公文個別分送並副知服務機關學校,未錄取人員以簡訊另行通知。
三、參加人員是日以「公假」登記參加,學校教師除得以公假登記參加外,所遺課務由學校排代,並於活動完畢後核發 4 小時環境教育學習時數。
《最新消息》公務員兼任未經登記或立案之非營利團體職務究應如何適用公務員服務法第 15 條規定疑義,請依銓敘部 113 年 5 月 13 日部法一字第 11357037031 號令規定辦理。
主旨:公務員兼任未經登記或立案之非營利團體職務究應如何適用公務員服務法第 15 條規定疑義,請依銓敘部 113 年 5 月 13 日部法一字第 11357037031 號令規定辦理,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3 年 5 月 13 日部法一字第 1135703703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公務員服務法第 15 條第 6 項規定所稱「公務員所有之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之授權行使,獲取合理對價」其適法範圍,業經銓敘部 113 年 5 月 10 日部法一字第 11357028451 號令補充規範。
主旨:公務員服務法第 15 條第 6 項規定所稱「公務員所有之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之授權行使,獲取合理對價」其適法範圍,業經銓敘部 113 年 5 月 10 日部法一字第 11357028451 號令補充規範,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3 年 5 月 10 日部法一字第 1135702845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為遴薦參與 113 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團體獎),請於同 年 6 月 14 日(星期五)前免備文將事蹟簡介表送府審查,並將電子檔傳送至本府承辦人電子信箱彙辦。
主旨:為遴薦參與 113 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團體獎),請於同 年 6 月 14 日(星期五)前免備文將事蹟簡介表送府審查,並將電子檔傳送至本府承辦人電子信箱彙辦,無則免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激勵辦法及銓敘部 113 年 5 月 9 日部管二字第 11357027411 號函辦理。
二、請依下列規定推薦本年傑出貢獻獎團體獎:
(一)積極資格:依激勵辦法第 10 條第 1 項及第 12 條第 1 項規定,現職公務人員或團體,於機關推薦參選傑出貢獻獎截止日前 5 年內,具有該條各款事蹟之一者,得頒給傑出貢獻獎,並以最近 5 年內未曾獲頒傑出貢獻獎者為優先。
(二)消極資格:依激勵辦法第 11 條第 2 項及第 12 條第 2 項規定,公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獲頒傑出貢獻獎:
1、選拔當年度人選確定前,曾受刑事處分、懲戒處分、彈 劾、糾舉,或 5 年內平時考核受申誡以上或依法官法發 命令促其注意、警告之處分;確定後至表揚前有上開情形,亦同。
2、最近 5 年內考績(成)、成績考核曾列丙等或相當丙等以下或職務評定未達良好。
3、曾獲頒傑出貢獻獎者,不得以同一事蹟再獲頒傑出貢獻獎。
(三)團體獎推薦作業方式:
1、團體獎部分:團體組數至多 2 組、成員人數至多以 25 名 為限。又依激勵辦法第 10 條第 2 項規定,自本年起團體得由跨機關(構)之公務人員組成,惟請自行協調推薦之主管機關,並於具體事蹟簡介表中敘明組成、分工、合作情形。
2、審查表件:具體事蹟簡介表及其附件資料之頁數,團體 獎各參選團體以 12 頁為原則,均請以 14 號字標楷體、行距為固定行高 24 點書寫,以齊一表件字體大小及書寫格式。另為凸顯參選團體之具體事蹟,上開具體事蹟簡介表之具體事蹟摘要欄位,請以分項並附加標題方式填寫。
3、報送資料:
(1)具體事蹟簡介表及其附件資料正本 1 份送至本府人事 處(考核訓練科)。
(2)具體事蹟簡介表及其附件資料 word 檔傳送至承辦人 電子信箱(boice1314@mail.cyhg.gov.tw)。
三、個人獎遴薦部分,援例逕由本府自歷年度獲選為行政院模範 公務人員者中,審酌所具事蹟情形後遴薦之。
四、檢附公務人員激勵辦法、來函及其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檢送「113 年度勤休制度精進作為」指定新制宣導數位課程資訊
主旨:檢送「113 年度勤休制度精進作為」指定新制宣導數位課程資訊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 113 年 4 月 2 日府人考字第 1130080627 號函諒達。
二、查本( 113 )年度各機關公務人員每人每年應達成之課程及學習時數,業經本府以前揭函核定,並請各機關轉知所屬人員於本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課程選讀在案。
三、茲前開應達成指定課程中之「113 年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勤休制度宣導課程」,其課程選讀方式得採下列方式之一辦理(詳請參閱附件):
(一)自行線上參訓:請轉知貴屬人員登錄「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利用課程名稱搜尋或至組裝課程專區「+e 學院」選讀。
(二)機關實體播放:由機關下載本課程教材播放,課程結束後由人事單位統一至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依本課程名稱(須為完整名稱)及課程類別登錄終身學習時數 1 小時。
四、至其餘應達成之指定課程,仍請轉知貴屬人員至「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網站組裝課程專區「+e 學院」選讀完成。
《最新消息》本府 113 年度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遴選作業,業審查完竣並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
主旨:本府 113 年度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遴選作業,業審查完竣並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茲檢送參訓人員名冊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3 年 5 月 17 日公訓字第 1132160193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旨揭訓練分為 2 梯次:
(一)第 1 梯次:訂於 7 月 1 日至 7 月 26 日。
(二)第 2 梯次:訂於 9 月 2 日至 9 月 27 日。
三、各梯次受訓人員(正選人員)有更換受訓梯次需求者,請自行洽另一梯次受訓人員協調後,填具申請表(請至國家文官學院網站下載)經雙方服務機關人事單位及機關首長核章後逕送國家文官學院辦理,並請同時副知本府人事處,俾利處理相應事宜。
四、另各梯次受訓人員(正選人員)於開訓前因故無法受訓而須放棄參訓資格者,請於開訓日之兩週前經服務機關函知本府人事處,俾利通知備選人員調訓事宜。
五、後續調訓事宜,係由國家文官學院或受託辦理訓練機構另函通知服務機關,屆時請轉知受訓人員相關事宜。受訓相關訊息請逕至國家文官學院全球資訊網( https://www.nacs.gov.tw )/訓練主題/「委升薦訓練」專區/參訓資訊(含訓練問答集)參閱。
六、至各機關(單位)報送參加遴選作業資料,因事涉個人資料保護,爰除冊列正備選人員資料由本府保管以利備查外,餘未獲遴選人員之服務機關(單位),請於本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前派員至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取回,逾時未取回者將逕予銷毀。
《最新消息》檢送本(113)年 5 月份必修課程參與情形統計表 1 份,請提醒同仁依限(本年 8 月 31 日)前往「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網站組裝課程專區「+e 學院」選讀完畢。
主旨:檢送本(113)年 5 月份必修課程參與情形統計表 1 份,請提醒同仁依限(本年 8 月 31 日)前往「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網站組裝課程專區「+e 學院」選讀完畢,請查照。
說明:本府 113 年 4 月 2 日府人考字第 1130080627 號函諒達。
《最新消息》教育大愛菁師獎評審委員會辦理 113 年第 13 屆教育大愛「菁師獎」遴選
主旨:檢送教育大愛菁師獎評審委員會辦理 113 年第 13 屆教育大愛「菁師獎」遴選辦法 1 份,請踴躍推薦優良教師參加遴選,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5 月 9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130056448A 號函辦理。
二、遴薦期間自即日起至 113 年 7 月 12 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三、本項業務承辦人:救國團總團部學校青年服務處于子涵專員,聯絡電話:( 02 ) 2596-5858 分機 468 ,電子信箱: s130710@cyc.tw 。
《最新消息》修正嘉義縣政府公務人員陞遷序列表
主旨:修正「嘉義縣政府公務人員陞遷序列表」,並自 113 年 5 月 16 日起生效 ,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陞遷序列表經本府 113 年 5 月 6 日 113 年度第 5 次甄審委員 會審議通過。
二、檢附「嘉義縣政府公務人員陞遷序列表」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公立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研究實施要點
主旨:修正「嘉義縣公立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研究實施要點」名稱為「嘉義縣公立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研究實施要點」及部分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嘉義縣公立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研究實施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規定」及「嘉義縣公立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研究實施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規定對照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國際經濟商務人員、民航人員及原住民族考試」報名訊息
主旨:考選部書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國際經濟商務人員、民航人員及原住民族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13 年 5 月 9 日選綜五字第 11313003611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 112 年延長辦公時數經主管機關『同意』或『備查』情形調查表」
主旨:檢送「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 112 年延長辦公時數經主管機關『同意』或『備查』情形調查表」各 1 份,請依式填列並於 113 年 5 月 22 日前免備文逕寄本府承辦人信箱,俾憑彙辦,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5 月 7 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3700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前瞻講堂」第 32 期
主旨:檢送本學院(南投院區)「前瞻講堂」第 32 期場次表 1 份(如附件 1 ),請轉達貴屬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講堂訂於 113 年 6 月 21 日(星期五)上午 10:10 至 12:00 辦理,邀請具有與國民法官共同參與重大案件訴訟經驗的曾錦源律師,主講「我所看到的國民法官」,參加人員請於同年月 14 日前完成線上報名手續,限額 150 名,額滿為止。
二、線上報名請至本學院全球資訊網( https://www.hrd.gov.tw )首頁,點選「學員」/「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學員(公務人員)」,以帳號密碼或自然人憑證登入,點選左方「學員個人報名」,找到「前瞻講堂」,點選「我要報名」,確認個人資料及葷素食等選項後,點選「儲存」,「前瞻講堂」右側欄位出現「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彙整中」,表示已完成報名(詳如附件 2-線上報名流程)。
三、完成報名人員請核予公假登記,並請於演講活動當天上午 9:30 至 10:00 到本學院南投院區(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 1 號)文教大樓國際會議廳報到,完成線上報名且全程參與人員給予 2 小時之學習時數認證,演講結束請至學員餐廳用餐(桌餐,用餐時間 12:00 至 12:40)。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臺北院區 7 月自由報名班別一覽表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辦理本( 113 )年 7 月份自由報名班期,請轉知貴屬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13 年 5 月 6 日人發綜字第 1130300554 號函辦理;併檢附前揭來函及附件各 1 份。
二、旨揭班期注意事項說明如次:
(一)課程內容:「Canva 質感設計應用研習班」1 門。
(二)報名方式:至該學院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 https://service.hrd.gov.tw/),以自然人憑證或個人帳密登入後,由學員個人專區之「學員個人報名」完成線上報名作業。
(三)注意事項:
1、為免影響機關業務,請轉知所屬人員於報名前,應依內部作業程序,取得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同意。
2、辦理薦送報名時請先告知參訓人員課程資訊,並填列正確電子郵件帳號,俾利研習資訊通知。
三、為響應節能減碳政策,本班期不提供紙本講義,請參訓學員於開訓前 3 日至該學院全球資訊網或「e 等公務園」APP 下載課程講義,並請遵守著作權法相關規範,講義僅提供當期課程使用,不得任意轉載利用。
《最新消息》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 113 年第 2 次森林護管員甄試
主旨:本分署將辦理 113 年第 2 次森林護管員甄試,檢送甄試簡章 1 份,惠請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本次甄試相關資訊摘陳如下:
(一)錄取名額:正取名額 11 名(原住民族應錄取至少 2 名),候補人數視考試成績擇優排序,至多 5 名。
(二)甄試資格及工作內容:詳見甄試簡章。
(三)報名日期:自 113 年 5 月 10 日起至 6 月 7 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四)甄試日期: 113 年 6 月 22 日(星期六)。
(五)甄試簡章暨報名表:請逕至本分署網站( https://chiayi.forest.gov.tw/)訊息專區-就業資訊項下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二、各級學校惠請協助轉知貴校校友會。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人員專業核心能力項目及行為標準描述表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總處)函以,有關人事人員專業核心能力經總處重行檢討並擇定「問題分析與解決」、「溝通協調」、「建立信任」、「善用人事法規」、「敏感度及應變力」及「善用數位科技」等 6 項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5 月 7 日總處綜字第 1131000809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縣委託國立嘉義大學家庭與社區諮商中心辦理 113 年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諮商輔導支持服務計畫
主旨:有關本縣委託國立嘉義大學家庭與社區諮商中心辦理 113 年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諮商輔導支持服務計畫,請貴校轉知全校教職人員知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4 月 11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36000390J 號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3 月 29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36000361L 號函辦理。
二、計畫服務內容、對象、申請方式:
(一)服務內容:
1、生活層面:包括壓力調適、人際議題、情緒管理、生涯各階段重大危機之因應與管理、法律諮詢轉介等。
2、工作層面:包括學生輔導與管教、親師溝通、工作適應、工作與生活平衡、生涯規劃、校園危機事件因應調適等
3、家庭層面:包含原生家庭、婚姻家庭導致之創傷經驗,致影響現職工作之運行等。
(二)對象︰本縣所轄各級學校(包括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及幼兒園)之教職人員(含代理教師)。
(三)申請方式:由教師自行或經學校轉介提出申請,並填寫服務申請表及同意書後,以密件處理,傳真至國立嘉義大學家庭與社區諮商中心(以下稱嘉大家諮中心)或是輔導與諮商學系(05-2266596)提出申請,正本資料請以掛號郵寄嘉大家諮中心。
三、心理危機介入:請逕撥打嘉大家諮中心電話( 05-2732439 )或輔導與諮商學系(05-2263411-2602)進行連繫。
四、相關表件參閱網站資訊(https://website.ncyu.edu.tw/fcc/Subject/Detail/104768?nodeId=54063)。。
《最新消息》行政院訂於本( 113 )年 6 月 18 日舉辦「行政院性別影響評估觀摩交流講習」
主旨:函轉行政院訂於本( 113 )年 6 月 18 日舉辦「行政院性別影響評估觀摩交流講習」,請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3 年 4 月 29 日院府授社婦女字第 1130106877 號函辦理(如附件一)。
二、為培力「行政院性別影響評估人才參考名單」之性平專家,行政院院性別平等處依「行政院性別影響評估人才參考名單建立及維護作業說明」第 6 點規定辦理旨揭講習(如附件二)。
三、檢附「行政院性別影響評估觀摩交流講習」簡章1份供參(如說明三)。
《最新消息》本府教育處因業務推展需要,辦理組織調整並自 113 年 5 月 16 日起生效,原「社會教育科」更名為「終身學習科」,其餘科別維持不變。
主旨:本府教育處因業務推展需要,辦理組織調整並自 113 年 5 月 16 日起生效,原「社會教育科」更名為「終身學習科」,其餘科別維持不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3 年 4 月 11 日府人任字第 1130092262 號函辦理。
二、檢附「嘉義縣政府教育處組織調整表」1 份。
《最新消息》辦理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含臨時聘僱人員)本( 113 )年 1 月至 4 月平時考核
主旨:為辦理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含臨時聘僱人員)本( 113 )年 1 月至 4 月平時考核,請本府各單位(機關)於本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前將考核表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彙辦,並請依相關規定辦理平時考核,勿流於形式,請 查照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考核要點辦理。
二、上開要點第 4 點規定略以,平時考核項目被評定為C級者, 單位主管應與當事人面談,並將面談結果詳實記錄並密陳機 關首長,以提升其工作績效,並作為年終考核評列等次及機關人事管理之重要依據;同要點第 5 點規定略以,支援人員 平時(年終、專案)考核由受支援機關(單位)負責辦理, 併入受支援機關(單位)約聘僱甲等比例計算。
三、又為落實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含臨時聘僱人員 )平時考核之考評,請確實依前揭要點辦理平時考核,切勿 流於形式。
四、檢附「約聘僱人員平時考核表」及「面談紀錄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113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屏東縣】
主旨:函轉欲申請縣外介聘至屏東縣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屏東縣 113 年 4 月 26 日屏府教學字第 11317573800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 1 份。
《最新消息》113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台南市】
主旨:函轉欲申請縣外介聘至臺南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4 月 24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130600409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 1 份。
《最新消息》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33 條之 1 第 2 款規定繼續任用人員,另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資格者,其參加晉升簡任官等訓練之年資資格一案,請依銓敘部 113 年 5 月 2 日部銓四字第 11356988881 號令辦理。
主旨: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33 條之 1 第 2 款規定繼續任用人員,另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資格者,其參加晉升簡任官等訓練之年資資格一案,請依銓敘部 113 年 5 月 2 日部銓四字第 11356988881 號令辦理,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3 年 5 月 2 日部銓四字第 1135698888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5 月 31 日辦理公文寫作技巧及案例解析課程
主旨:為本所訂於本(113)年 5 月 31 日舉辦「公文寫作技巧及案例解析」課程,請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薦派人員參訓及轉知有意願參訓者自由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藉由邀請專業領域講師講授公文製作之原則及要領,透過案例解析,提升學員公文寫作能力及技巧。
二、研習時間: 5 月 31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20 分至下午 4 時 40 分(報到時間:上午 9 時至 9 時 20 分、下午 1 時至 1 時 30 分)
三、研習地點:本所 1 樓 101 教室
四、授課講師:邱忠民(國家文官學院公文製作及習作講座,國立嘉義大學教育學系教師,詳如講師簡介。)
五、授課主題:公文寫作技巧及案例解析
六、研習對象:公教人員及民眾,建議以未曾參加過此課程者為優先,約計 90 名。
七、報名方式:
(一)薦送報名:
1、請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凡薦送報名者全額錄取。
2、薦送後台網址: https://www.chrdc.gov.tw/df_sys/df_login/login-1.asp
3、請於薦送系統報名,以利報到流程與薦送到訓率之統計。
4、報名期間內得於薦送系統自行更換名單(勾選原名單後刪除並重新薦送),若報名截止後已錄取人員因故無法參加,為期訓練資源充分發揮,請薦送單位務必另行派員遞補,並請遞補人員於報到時告知服務人員,以利薦送到訓率之統計。
5、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如有變更或相關資料欲做修改,請至「薦送後台-機關名單-機關資料修改」進行更新;另如被薦送人員之個人資料已有異動時,請提醒其至本所網站修改會員資料。
(二)自由報名:
1、請至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線上報名(請先註冊為會員)。
2、自由報名網址: https://www.chrdc.gov.tw/apply/index.asp?Parser=99,5,31
3、報名人數如超出錄取名額,則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
4、錄取學員如無法參訓,則依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遞補。
5、報名期間內如確實因故需取消報名,請於「查看個人報名」點按「取消」。
八、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 5 月 24 日下午 5 時止,惟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敬請欲報從速。
九、錄取名單:
(一)報名截止後 1 日內公告於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點按「報名/招收人數」,即可得知全額錄取名單,或於「會員登入」輸入帳號及密碼後,點按「查看個人報名」,查詢個人是否錄取。
(二)本所另寄發上課通知及研訓教材至錄取學員之信箱(未獲錄取者則不另行通知),請先行檢視本所網站會員相關資料,如有錯誤請修正。
十、研習時數:課程結束後 30 日內核發全程參加之公教人員 7 小時學習時數。
十一、下列事項請錄取學員配合遵守:
(一)為環保,本課程不發送紙本講義,研訓教材預計於 5 月 28 日前寄至錄取學員信箱,請視需求自行列印。如 5 月 29 日尚未收到教材者,請來電聯繫承辦人員。
(二)請於 5 月 31 日上午 9 時 20 分前入座完成。
(三)本次課程採用「紙本簽到」方式,本所備有簽到用筆,簽到後請使用酒精消毒手部。惟為減少接觸,建議自備簽到用筆。
(四)請學員做好防疫保護措施,建議自備口罩並全程佩戴,如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請做好請假程序,勿進入教室。
(五)依環保規定,舉辦研訓活動,請勿提供:各類材質之免洗餐具、包裝飲用水及一次用飲料杯等。
1、本所備有飲水機。
2、中午提供便當,由本所向嘉義縣環境保護局租借循環用環保餐盒供店家使用,請學員於本所指定地點用餐,用完請將餐盒之上蓋、鐵盤及塑膠托盤分成 3 類放回指定地點,以利本所歸還。
3、請自備環保筷及環保杯,本所不提供免洗筷及紙杯。另為便於飯後將鐵盤及塑膠托盤拆開分類放置,本所備有螺絲起子供學員使用(亦可自行攜帶湯匙使用)。
4、本所不提供外帶紙盒便當,學員如無法於本所用餐而需將環保餐盒帶離,則請於下午 1 時 30 分前將環保餐盒帶回本所歸還,或請自備容器裝填。
5、嘉義縣環境保護局人員因局裡本身即設有環保餐盒回收處,可就近放置,惟需事先告知本案承辦人員。
6、請勿在教室內用餐,或將裝有茶、咖啡等飲料且無法鎖緊、蓋緊之容器帶進教室內。
十二、參加研習學員請機關、單位准予公假登記。
十三、學員之出缺勤狀況將視需求轉送各人事單位備查辦理。
十四、本課程將會拍照供成果使用,參與人員視同同意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個人相片。
十五、本課程如有未盡事宜或變更,將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公布,請隨時上網查看。
十六、檢送「薦送名額分配表」、「講師簡介」、「研習簡章」及「課程海報」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於 6 月 12 日辦理家庭關係講座-長照服務,在『嘉』守護研習
主旨:為使同仁正確認識失智症及長照服務相關資源介紹,訂於本( 113 )年 6 月 12 日(星期三),辦理「家庭關係講座-長照服務,在『嘉』守護」,請廣為宣導並鼓勵所屬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嘉『新』關懷列車」113 年度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研習事項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本年 6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
(二)參加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及公所人員,計 60 人,額滿為止。
(三)研習地點:本縣人力發展所(創新學院) 202 教室。
(四)課程內容:詳見活動簡章。
(五)報名方式:
1、府內單位:請依式填列報名表,逕送本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憑辦。
2、府外機關:請人事單位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辦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代碼: eap1130612 ;類別:【168】自我成長及其他(人文素養)/【265】家庭;課程名稱:員工協助方案-「家庭關係講座-長照服務,在『嘉』守護」研習);無法辦理薦送者,請依府內單位報名方式填列報名表送辦。
三、本活動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3 小時,請參加者洽人事單位核予公假登記。
四、檢附旨揭研習實施計畫、活動簡章及報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國防部製播 6 輯「媒體識讀」教育影片,請協助公告推廣,並納入公務人員在職教育運用。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轉准國防部函以,為強化國人反制認知作戰及媒體識讀能力,該部陸續製播 6 輯「媒體識讀」教育影片,刊登於「全民國防教育」全球資訊網「媒體識讀專區」,請協助公告推廣,並納入公務人員在職教育運用,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4 月 26 日總處培字第 1130014813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113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之「待遇支給資料正確率」及「健康檢查補助維護情形」相關配合事項案
主旨:本( 113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之「待遇支給資料正確率」及「健康檢查補助維護情形」相關配合事項案,請查照並確依說明辦理。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4 月 25 日總處給字第 11340008241 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考核項目之作業期程及配合事項說明如下:
(一)「待遇支給資料正確率」部分:
1、法定給與部分正確率:請依所附「113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共同考核項目『資料正確性、 即時性及完整性』待遇支給資料正確率評分標準檢核條件說明(各機關學校用人費用管理資訊系統)」(如附件 1 ),逐一檢核本年 5 月份報送各機關學校用人費用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簡稱用人費用管理系統)待遇資料,並確認用人費用管理系統「每月檢核作業」之「用人費用資料-報送率查詢」及「用人費用資料-正確率查詢」均無誤後,於「本年 5 月 27 日」前填具「嘉義縣政府所屬機關、學校 113 年度 5 月份待遇查核結果表」(如附件 2 ),併同於用人費用管理系統所產製待遇報表(如附件 3 產製步驟)及薪資清冊(請依待遇查核結果表內「說明 3」於薪資清冊上註記相關事項),送交輔導區種籽教師複核及彙整。再請種籽教師彙集並完成複核後,於「本年 6 月 7 日」前(未配置種籽教師者仍請於本年 5 月 27 日前直接送交本府人事處)將前開各表件掃描檔以電子郵件方式送交本府人事處( lsc11104@mail.cyhg.gov.tw )。
2、法定給與以外其他給與部分及福利部分報送率:請於「本年 5 月 15 日至 7 月 1 日」填報用人費用管理系統「依機關按年報送」表別之「112 年度資料」。如適用表別係普遍性給與項目,機關全年度未有該支出亦須填報為「0」;所屬機關未具獨立預算由上級機關統一編列者,其用人費用由編列預算機關統一填報(惟未具獨立預算之所屬機關仍須報送)。
3、機關及個別人員適用表別正確率:請於「本年 5 月 27 日」前至用人費用管理系統內(路徑:用人費用管理系統/機關資料設定/機關適用表別設定)確認現所報送該系統之非普遍適用之給與項目表別是否與實際支給情形相符,如有應申請而現行未報送之適用表別,請至「表別申請」辦理申請作業;如係未實際支給之表別,該表別則請於「表別停用申請」申請停用。
(二)「健康檢查補助維護情形」部分:請於「本年 5 月 31 日」前至「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系統」(以下簡稱 WebHR )待遇福利子系統「健康檢查補助」完成填報「112 年度」人員健康檢查相關資料,檢核重點說明如下:
1、報送機關:原則以受補助人員之占缺機關學校為報送權責機關。惟人員如有跨主管機關學校借調情形,例外得由實際服務機關報送。
2、考核對象範圍:係指依本縣自訂之健康檢查補助規定,於「112 年度」請領健檢補助之公教人員(包含於原機關學校在職期間已領補助,現已調任他機關學校、離職及退休之人員),惟不含聘僱人員及工友(技工、駕駛)。
3、考核必填欄位:受補助人員之「年度」、「健檢對象分類」、 「補助金額」及「醫療機構層級」等 4 欄位均應填報,始視為一筆完整資料,並於維護完成後點選確認按鈕即完成報送。上開欄位說明如下:
(1)「年度」:本次考核 112 年度機關核發健康檢查補助之情形,爰應填 112 年度。
(2)「補助金額」:應填入實際核發補助之金額。
(3)「醫療機構層級」:區分為「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及「診所」,應就請領人之健檢醫院,至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全球資訊網之「辦理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醫療機構查詢」網頁查詢其級別,並據以維護。
4、如機關學校無人請領補助,則毋需維護前開考核欄位,請另至 WebHR 待遇福利子系統「健康檢查補助/年度考核作業/機關無請領健檢補助人員設定」,點選新增按鈕以完成報送。
(三)本案內容如有疑義,請分洽承辦人瞭解:
1、「待遇支給資料正確率」部分:退休福利科科員張立璇(電話: 05-3620123 分機 8387 )。
2、「健康檢查補助維護情形」部分:退休福利科科員徐瑞秀(電話: 05-3620123 分機 8852 )。
《最新消息》「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39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主旨:「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39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說明:
一、電子報內容係彙整每月在「最新消息」介面所公布嘉義縣政府轉知的公文及法令與相關人事訊息,每月初即迅速將上個月轉知的公文及法令編輯成電子報,並及時將新知 E-mail 傳送機關學校同仁參閱,感受人事人員超感動的貼心服務,進而達到溝通無障礙及提高行政效率與縮減蒐集公文及法令時間之目的。
二、 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新知雷達讚」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另外點選電子報內《最新消息》旁之主旨時(呈現綠色字樣),立刻迅速連結說明及附加檔案。
三、「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39 期網址:
https://ccs.cyc.edu.tw/modules/tadnews/newspaper.php?op=preview&npsn=212
《最新消息》為維護政府形象及貫徹政府杜絕酒後駕車之決心,請各機關學校加強宣導公務人員勿酒駕,若有違者應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相關規定予以考績及懲處。
主旨:為維護政府形象及貫徹政府杜絕酒後駕車之決心,請各機關學校加強宣導公務人員勿酒駕,若有違者應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相關規定予以考績及懲處,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為事前防範公務人員酒駕事件發生,請各機關學校應加強落實平時宣導教育及督導,請於內部公開集會及其他相關場合宣導禁止酒駕,酒後請選擇「指定駕駛」或「搭乘計程車返家等方式」,以杜絶酒後開(騎)車之危險行為。
二、公務人員如有酒駕,並因之肇事,除違反行政秩序罰及刑事法令外,各機關亦應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相關規定覈實評定適當之考績等次及課予相當之懲處。
三、另公務人員如酒後駕車經警察人員取締,應於事發後一週內主動告知服務機關人事單位,未主動告知者,以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 6 條誠實之義務規定,予以懲處。
四、檢送行政院 108 年 11 月 4 日修正之「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處則」,做為各機關處理所屬公務人員酒駕事件之參考。
《最新消息》為遴選 114 年度公務人員「每月一書」 ,請轉知貴屬人員於本( 113 )年 6 月 10 日前,踴躍至該學院全 球資訊網站推薦優質圖書。
主旨:國家文官學院函以,為遴選 114 年度公務人員「每月一書」 ,請轉知貴屬人員於本( 113 )年 6 月 10 日前,踴躍至該學院全 球資訊網站推薦優質圖書,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13 年 4 月 29 日國院數字第 1130860033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為倡導閱讀風氣及廣納多元意見,請轉知貴屬人員踴躍自「公共政策與管理知能」及「自我發展與人文關懷」兩大領域,推薦近 5 年內(自 108 年 6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5 月 31 日止)出版之優質圖書。
三、推薦方式:請於活動截止日(即日起至 113 年 6 月 10 日止)前,逕至該學院全球資訊網站( https://www.nacs.gov.tw )首頁下方主題專區點選「好書推薦(每月一書)」連結,推薦優質圖書。
《最新消息》11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主旨:檢送「11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3 年 4 月 30 日公訓字第 1130006555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為促進轉型正義教育業務推動,爰委託製作轉型正義相關議題之影音資源,並提供各機關(單位)申請運用
主旨: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為促進轉型正義教育業務推動,爰委託製作轉型正義相關議題之影音資源,並提供各機關(單位)申請運用,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 113 年 4 月 29 日院臺正字第 1135008457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出版《給民主世代公務員的備忘錄:轉型正義教育手冊》
主旨:檢送行政院出版《給民主世代公務員的備忘錄:轉型正義教育手冊》 1 份,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秘書長 113 年 4 月 23 日院臺正字第 1135007645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旨揭手冊電子檔請至行政院「推動轉型正義會報網站(網址: https://www.ey.gov.tw/tjb/)/培訓、宣導與研究/出版品」下載參閱。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平時考核數位轉型』精進計畫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平時考核數位轉型』精進計畫」及操作流程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規定辦理。
二、因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本( 113 )年起於 WebHR 新增「線上平時考核作業」功能,本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之平時考核將運用上開功能辦理。
三、請貴屬人事人員於本年 5 月 7 日(星期二)前至 MyData 填寫工作項目及個人事蹟並送出(流程如附件 2 ),以利辦理本年 1 月至 4 月平時考核。
四、人事主管之平時考核,俟填寫工作項目及個人事蹟送出回傳 WebHR 後,由本處設定交由處長評核。
五、另人事佐理人員之平時考核,請人事主管於本年 5 月 14 日(星期二)至同年月 20 日(星期一)間登入系統(https://gov.tw/Jzy )進行評核,並於評核後點選「送出」,交由處長評核(流程如附件 3 )。
六、如有特殊情形(異動、全時支援他機關等)難以運用線上評核者,本處將另行通知以紙本方式辦理。
《最新消息》本府於 5 月 29 日辦理敏感度訓練研習班
主旨:為架構健康職場環境,落實員工協助方案,有效提升本府「鄰家好厝邊」關懷員及本縣專任人事人員之敏感度專業知能與關懷技巧,訂於本( 113 )年 5 月 29 日下午 1 時 30 分,辦理「敏感度訓練研習班」,請依說明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12 年度員工協助方案檢討會議決議及嘉義縣政府「嘉『新』關懷列車」113 年度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活動事項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本年 5 月 29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
(二)研習地點:本縣永在食安大樓 3 樓會議廳(本縣太保市太保二路 113 號)。
(三)研習對象:本府「鄰家好厝邊」關懷員及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專任人事人員。
(四)講座:榮騰達諮商心理師。
(五)活動流程:詳如附件。
(六)報名方式:
1、本府各單位:請依本府參訓人員名冊,填寫報名表後,於本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前回傳人事處(組織任免科)彙辦;如各單位關懷員有新增或變更者,請依附件計畫遴派人選,填列「鄰家好厝邊成員審查表」,核章後併同報名表送人事處辦理。
2、所屬機關(學校):請人事單位於本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前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辦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代碼: eap1130529 ;類別:機關業務知能訓練(具專業訓練性質)/【28】人事行政;課程名稱:嘉義縣政府 113 年度「員工協助方案-敏感度訓練研習」)。
三、本活動屬員工協助專業知能訓練,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3 小時,參加學員請准予公假登記。
四、檢附研習實施計畫、本府參訓人員名冊、活動報名表及本府關懷社團實施計畫各 1 份。
《最新消息》銓敘業務網路作業系統之「專技人員遴選委員會學者專家人才庫二代作業系統」已新增案名管理等功能,將自民國 113 年 5 月 1 日起上線。
主旨:銓敘部書函以,關於該部銓敘業務網路作業系統之「專技人員遴選委員會學者專家人才庫二代作業系統」已新增案名管理等功能,將自民國 113 年 5 月 1 日起上線,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3 年 4 月 26 日部特二字第 1135697153 號書函辦理。
《最新消息》本府 113 年人事資料正確性鎖定計畫
主旨:檢送本府 113 年人事資料正確性鎖定計畫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為提升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下稱 WebHR )人事資料之正確性及可信度,透過已認證之資料,免除人事人員後續辦理各項人事業務之查驗成本,特定訂旨揭計畫。
二、本計畫內涵摘述如次:
(一)辦理單位: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專(兼)任(辦)人事人員(以下統稱人事人員)。
(二)實施對象: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編制內人員及聘(僱)人員。
(三)實施期間: 113 年 5 月至同年 12 月。
(四)實施內容:
1、個人資料校正、保存及檢誤:人事人員輔導同仁登入「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 MyData )」,校對 WebHR 人事資料,並於申請資料校正翌日起 5 個工作日內妥處。資料經異動後,應主動至「A7 人事資料考核系統」查詢是否有誤,並依系統錯誤明細,至 WebHR 修正該筆資料。
2、 WebHR 個人 21 表之人事資料鎖定率考核:
(1)考核期間:即日起至 113 年 9 月 15 日止。
(2)考核對象: 113 年 8 月 31 日在職且人員區分為 01 至 74 之人員,但學校人員區分為 10 之教育人員納入考核範圍為出生年次 61 (含)以前者。
(3)考核項目:
甲、鎖定比率應達 100%:【表 1】之兵役資料、【表 5 】學歷、【表 6】考試、【表 20】考績、【表 34】 銓審及【表 35】動態;教育人員增加【表 7 教師資 格】及【表 38 教師敘薪】;其中【表 35 動態】需俟 回職復薪資料輸入後方可鎖定。
乙、鎖定比率應達 95%:【表 19】經歷。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 17 條第 6 項所定,具原住民身分公務人員自願退休年齡 55 歲之規定,業經民國 113 年 3 月 28 日考試院第 13 屆第 180 次會議決議仍予維持。
主旨: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 17 條第 6 項所定,具原住民身分公務人員自願退休年齡 55 歲之規定,業經民國 113 年 3 月 28 日考試院第 13 屆第 180 次會議決議仍予維持,請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 113 年 4 月 26 日部退三字第 1135691363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14 年度訓練計畫新增班別建議表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4 年度訓練計畫新增班別建議表」1 份,請依式填列並於 113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五)下班前回傳至本府本案承辦人信箱辦理(無則免回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13 年 4 月 29 日人發綜字第 1130300522 號函辦理;併檢附來函及附件各 1 份。
二、為協助該學院規劃辦理明(114)年度訓練業務,各機關如有跨部會業務推動事項,且屬各機關公務人員應具備之共通性知能,建議由該學院明年度辦理訓練者,請惠予填列具體建議,俾供該學院評估是否納入「114 年度訓練計畫預定辦理班別表」辦理訓練需求調查。
三、另各機關如需瞭解該學院年度辦理之各項訓練,請至該學院網站( https://www.hrd.gov.tw/)參考年度訓練計畫內容及 113 年度訓練計畫班別(附件 2)。
《最新消息》114 年度因公出國工作計畫請於 6 月 14 日前報府辦理
主旨:各機關(單位) 114 年度因公出國工作計畫,請依所附審核原則衡酌業務需要覈實填列審核表 1 份,於本( 113 )年 6 月 14 日(星期五)前函送本府,並將電子檔傳送至承辦人信箱(s8512@mail.cyhg.gov.tw),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暨「嘉義縣政府及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公教人員因公出國及赴大陸地區案件處理要點」規定辦理。
二、各機關(單位)因公派員出國,應詳擬年度出國工作計畫報府核定後,再依程序編列預算,出國地點應標明國家名稱,不宜籠統概括,執行時應依計畫遴選適當人員出國。
三、凡未經本府審核並列入年度出國工作計畫之臨時因公出國案件,依規定以確屬業務急切需要為限,並應先行在各機關原核定之項目調整因應,除確無適當項目可供調整,經專案報府核准辦理外,應一律緩議。
四、有關鄉(鎮、市)民代表會(包括其行政單位)之申請出國案件、出國計畫及返國後出國報告之繳交,請依內政部 101 年 5 月 18 日內授中民字第 1015036033B 號函本權責自行核處,毋庸再報府審核。惟赴大陸地區者,仍請依相關規定辦理。
五、檢附 114 年度因公派員出國工作計畫審核原則及因公出國工作計畫審核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為振興花蓮縣觀光,有效活絡地方經濟,自即日起至本(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放寬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並請鼓勵貴屬同仁前往該縣觀光消費一案。
主旨:行政院函以,為振興花蓮縣觀光,有效活絡地方經濟,自即日起至本(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放寬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以下簡稱國旅卡)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並請鼓勵貴屬同仁前往該縣觀光消費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 113 年 5 月 2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33022839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一份。
【關於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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