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91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20-04-07

《最新消息》3 月 30 日以後申請之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案,請改以最新書表報送。

主旨:教育部修正公立學校教職員相關退休(職)書表,退休生效日為 109 年 3 月 30 日以後之申請案件,請改以最新書表報送;退休案件如已送至本府者,請重新填寫新書表並逕行到府抽換,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9 年 3 月 30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90045820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社團法人嘉義縣聲暉聽障協會辦理「109 年度聽打員及聽打志工之培訓」

主旨:本局委託社團法人嘉義縣聲暉聽障協會辦理「109 年度聽打員及聽打志工之培訓」,請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社團法人義縣聲暉聽障協會 109 年 03 月 23 日嘉聲協 109 儀字第 025 號函辦理。
二、同步聽打培訓班:辦理日期 4 月 18 日、 4 月 19 日及 4 月 25 日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上課地點為嘉義吳鳳科技大學電腦教室(嘉義縣民雄鄉建國路二段 117 號)。
三、檢附報名表簡章 1 份(如附件),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109 年 04 月 10 日止,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會翁香蘭小姐,電話:( 05 ) 2204079 ,傳真:( 05 ) 2204105 。

 


《最新消息》延長 109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提報第 2 次增列需用名額事宜

主旨:延長 109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提報第 2 次增列需用名額事宜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3 月 24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28987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為因應 COVID-19 (武漢肺炎)疫情,旨揭考試延期至本( 109 )年 5 月 30 日至 31 日舉行,爰各機關如有職務臨時出缺擬列入旨揭考試第 2 次增列需用名額者,請先行電話聯絡本府承辦人確認增列名額狀況,再依程序報准後,於本年 4 月 1 日(星期三)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職缺填報作業/109 年身障特考)完成填報作業,並列印職缺填報考試及需用人員報表傳真本府人事處,俾利線上審核轉呈該總處核定。


《最新消息》109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新北市學校】

主旨:函轉新北市教師介聘相關規定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109 年 3 月 26 日新北教人字第 1090239824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原訂於 4 月 10 日「人權 10 年-有您作伙」影展活動,因疫情影響延期辦理。

主旨:原訂於 109 年 4 月 10 日(星期五),舉辦「人權 10 年-有您作伙」影展活動,因疫情影響延期辦理,確定日期將另行通知,請查照。
說明:本府 109 年 2 月 13 日府人考字第 1090026136 號暨同年月 14 日府人考字第 1090032900 號函諒達。

 


《最新消息》「人事業務智能客服」服務自 109 年 3 月 30 日起功能調整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業務智能客服」服務自 109 年 3 月 30 日起,增加「人事服務網(eCPA)使用環境設定」之服務類別,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3 月 27 日總處資字第 109002953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轉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關於在臺停留期限最新規定

主旨:轉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關於 109 年 3 月 21 日(含)以前,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我國,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之外籍人士,其在臺停留期限最新規定,及內政部移民署推動之擴大自行到案專案規定,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3 月 2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90035651 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世界各國針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分別採取國境及飛航限制,外交部 109 年 3 月 21 日宣布:當日(含)以前,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我國,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之外籍人士,其在臺得停留期限,一律自動延長 30 日,毋需另行申請。惟在臺總停留天數不得超過 180 天,此項措施將視疫情發展情況檢討調整。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諮詢專線:(02)2343-2921 、(02)2343-2895 、(02)2343-2850 、(02)2343-2876 及(02)2343-2900 。
三、另內政部移民署同年月 20 日宣布,針對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士推動「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於宣導及專案期間(本年 3 月 20 日至 6 月 30 日)自行到案者,採不收容、不管制來臺期間及最低罰鍰(新臺幣 2,000 元)等優惠措施。相關問題請洽內政部移民署專線: 0800-024-881 。
四、詳情請參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https://news.boca.gov.tw/news/5435)及內政部移民署(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2/5385/7229/7238/217253/)網站。

 


《最新消息》為協助貴校積極處理疑似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教師,得向本府申請補助費用

主旨:為協助貴校積極處理疑似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教師,得向本府申請補助費用,詳如說明,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處理不適任教師經費作業要點辦理。
二、依法,學校於發現或接獲投訴教師有不適任之情事,校長應於五日內邀集相關代表判斷個案情形,決定是否組成調查小組自行調查或向主管機關申請調查。
三、貴校執行旨揭業務時,得函報本府申請補助費用。來函請簡要敘明案情並檢送相關資料,依上開作業要點提報經費概算表,經逐級核章後掃描,隨電子公文報府。
四、倘需本縣教師專業審查委員會(簡稱專審會)協助調查或輔導,請填具專審會受理申請(調查或輔導)案件資料檢核表並檢送相關資料,經逐級核章後掃描,隨電子公文報府。
五、教師專業素為家長關切重點,並為學校辦學品質良窳之基石,爰請各校透過各項行政作為除應確保,更應提升教師素質與教學效能,倘遇不適任教師陳情之情事,應力求毋枉毋縱,依規啟動調查機制,以兼顧保障教師工作及學生學習權益。


《最新消息》勞動部鼓勵雇主支給員工防疫照顧假薪資作法

主旨:為鼓勵雇主支給員工防疫照顧假薪資,請於學校網頁中公布,使學生家長廣為知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3 月 24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90032168A 號函轉勞動部 109 年 3 月 17 日勞動條 4 字第 1090130247 號函辦理。
二、因防疫照顧假不可歸責於勞雇雙方,故未強制雇主給付薪資。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 4 條第 1 項規定略以,機關(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團體給付員工防疫照顧假期間之薪資,得就該薪資金額之百分之二百,自申報當年度所得稅之所得額中減除。
三、檢送勞動部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為使公務同仁瞭解並遵守居家檢疫或隔離之措施,請確實轉知屬員相關規定。

主旨:為使公務同仁瞭解並遵守居家檢疫或隔離之措施,請確實轉知屬員相關規定,以免觸法受罰,請查照。
說明:
一、邇來應居家檢疫或隔離之民眾未遵守規定,擅自離開指定地點,造成防疫負擔及困擾,並耗費龐大社會資源,先予敘明。
二、茲為免公務同仁重蹈覆轍,而遭受裁罰,請確實轉知屬員及正在接受檢疫(隔離)之人員,務必遵守下列規定:
(一)隔離(檢疫)期間留在家中(或指定地點)不外出,亦不得出境或出國,不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二)隔離者倘有症狀者由衛生主管機關安排就醫(檢疫者倘有症狀將送指定醫療機構採檢送驗)。
(三)如未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其他防治措施,將依規定裁罰,必要時進行強制安置。
三、另請轉知未遵守檢疫或隔離規定者,除依法裁罰( 1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將依規定議處行政責任。
四、各機關駐點或承攬人員,亦請一併轉知廠商及人員配合遵守。
五、檢附「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嘉義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原則

主旨:「嘉義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原則」部分規定,業經本府 109 年 3 月 30 日以府教幼字第 1090068347 號函修正函頒,檢送修正規定及對照表各 1 份(如附件),請查照。
 


《最新消息》109 學年度國教署國中小組商借教師

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學年度為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實驗與學前教育相關業務,請各校協助推薦教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3 月 18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90027981 號函辦理。
二、本案國教署擬於 109 學年度商借國立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師至該署臺北辦公室擔任行政工作,說明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三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 Office 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商借期限: 109 學年度之商借期限自 109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0 年 7 月 31 日止。
(三)服務地點:國教署臺北辦公室(工作地點臺北市)。
(四)辦理業務:以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實驗與學前教育相關業務為範疇。
(五)其餘事項依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請各校擇優推薦教師,並請教師於 109 年 4 月 10 日(星期五)前將履歷表以電子檔寄送至下列承辦人,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一)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實驗相關業務:承辦人-林珮群(連絡電話: 02-7736-7488 、電子信箱:e-j196@mail.k12ea.gov.tw)。
(二)學前教育相關業務:承辦人-黃亦寧(連絡電話: 02-7736-7461 、電子信箱:e-j344@mail.k12ea.gov.tw)。
四、檢附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簡歷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各機關學校人員於防疫隔離假期間支薪規定

主旨:行政院函以,各機關學校人員於防疫隔離假期間支薪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09 年 3 月 25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9002944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整體疫情防控, 109 年 3 月 19 日(含)以後非因公出國者,防疫隔離假期間不予支薪。非屬前開情形者,於防疫隔離假期間照常支薪。

 


《最新消息》高中以下學校教職員工生於 7 月 15 日前出國專案申請之基準

主旨:有關教育部「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自公告日起至 109 年 7 月 15 日止,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外國僑民學校、實驗教育機構、團體及教保服務機構之教職員工生,非經專案許可,應暫時停止出國(境)」公告,所訂得專案向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申請之基準,如說明二,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3 月 24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34120 號函辦理。
二、除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外,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外國僑民學校、實驗教育機構、團體及教保服務機構之教職員工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出國(境):
(一)參加政府遴選出國進行之教學研究,經報教育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專案許可。
(二)代表國家出國參加國際競賽,經報教育部專案許可。
(三)通過公費留學考試,須出國就讀,經報教育部專案許可。
(四)因公務或業務特殊需求,需參與國際事務,無法透過視訊會議處理,經報教育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專案許可。
(五)因國(境)外親屬有特殊情形,須出國(境)處理,或其他基於人道考量或重大權益保護必要之情形,經報教育部專案許可。
(六)前五款以外,其他基於公益而有必要之情形,經報教育部專案許可。

 


《最新消息》109 年 7 月 15 日前高中以下學校教職員工生非經專案許可應暫時停止出國(境)

主旨:檢送教育部「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自公告日起至 109 年 7 月 15 日止,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外國僑民學校、實驗教育機構、團體及教保服務機構之教職員工生,非經專案許可,應暫時停止出國(境)」公告一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9 年 3 月 23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90033269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109(110)年度後備軍人暨補充兵緩召、逐次及儘後召集業務協調會會議資料

主旨:檢送 109(110)年度後備軍人暨補充兵緩召、逐次及儘後召集業務協調會會議資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後備指揮部 109 年 3 月 12 日後嘉義管字第 1090000885 號函辦理。
二、因應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肆虐,為避免肇生群聚感染事件,本府原訂於 109 年 7 月間辦理之業務說明會取消,相關宣導事項以會議資料轉發知悉辦理。
三、請各單位依後備軍人暨補充兵緩召、逐次及儘後召集作業處理時程及程序送件申請。
四、符合申請逐次召集第 4 款者,請於 109 年 9 月 30 日前函報本府辦理。
五、 109 年相關規定及更新表格及名冊,請至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全球資訊網(https://afrc.mnd.gov.tw)下載,以利任務遂行。

 


《最新消息》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109 學年度技術及職業教育所博士班入學招生資訊

主旨:檢送本校 109 學年度技術及職業教育所博士班入學招生說明,請惠予公告周知並轉知所屬同仁踴躍報考,請查照。
說明:
一、網路報名日期: 109 年 3 月 25 日(三)至 109 年 4 月 22 日(三)下午 4 時 30 分止,報考資料請於 109 年 4 月 23 日(四)前寄出,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一律採網路報名)
二、評分項目:資料審查 50%、面試 50%(免筆試)。
三、招生名額: 11 名(含甄試生 5 名)。
四、面試日期: 109 年 5 月 16 日。
五、招生系統請至https://examweb.yuntech.edu.tw/WebExams/Exam_W/
六、服務專線: 05-53421601 分機 3031 、 3032(林小姐)

 


《最新消息》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平日、假日出國均應明確填報。

主旨:各機關(構)學校人員自即日起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平日、假日出國均應明確填報或使機關(構)學校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3 月 18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90041383 號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3 月 17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28905 號函辦理,並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原函影本 1 份。
二、為降低國內防疫負擔及維護師生安全健康,公立各級學校於旨述期間如遇學生寒暑假,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亦應比照旨揭規定辦理。

 

 

《最新消息》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各類人員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一律禁止出國。

主旨: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各類人員,自即日起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一律禁止出國,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 109 年 2 月 24 日府人考字第 1090040203 號函諒達。
二、茲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業將全球各國列為第三級警告地區,爰依前揭函所定原則,各機關學校所屬各類人員,自應不得出國,爰請各機關除確實轉知屬員外,更應要求主管級人員以身作則。違反者依相關規定議處。

 

 

《最新消息》軍、公、教及醫護人員等因所屬單位禁止出國規定,適用之參團解約退費處理原則

主旨:函轉交通部觀光局有關「軍、公、教及醫護人員等因所屬單位禁止出國規定,適用之參團解約退費處理原則」,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 109 年 3 月 17 日府授文產字第 1090059240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109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清大附小】

主旨:函轉國立清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有關 109 年度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相關規定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國立清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109 年 3 月 16 日清華附小人字第 1090950013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請於 3 月 31 日免備文回復進用原住民員工名冊

主旨:為瞭解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進用原住民族情形,請依式填列「109 年度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進用原住民員工名冊」,並於 109 年 3 月 31 日前免備文逕送本府人事處彙辦,其電子檔請併傳至承辦人信箱(無者亦請填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進用原住民族情形定期調查與獎懲作業實施計畫」辦理。
二、查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 4 條及第 5 條規定略以,非原住民地區,各機關(學校)僱用約僱等 5 類人員(約僱人員、駐衛警察、技工、工友、清潔工、收費管理員、其他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非技術性工級職務),每滿 100 人應進用原住民族 1 人;原住民地區各機關(學校)僱用約僱等 5 類人員之總額應有 1/3 為原住民,另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其進用原住民人數不得低於現有員額之 2%。
三、另約僱等 5 類人員係屬出缺不補者,應不予列入僱用總額計算。
四、配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及「進用原住民作業要點」規定,維護原住民族之合法權益及生活,爰辦理本調查。
五、檢附旨揭計畫暨「109 年度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進用原住民員工名冊」1 份。

 


《最新消息》請於 3 月 24 日前完成優存差額利息校對作業

主旨:為利本府償還臺灣銀行 108 年度公教人員優惠存款差額利息墊付款,請各機關學校於本( 109 )年 3 月 24 日(星期二)前至「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整合平台」(以下簡稱退撫平台),完成該年度公教人員優惠存款差額利息校對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灣銀行太保分行 109 年 3 月 16 日太保營字第 10900010131 號函辦理。
二、茲以優惠存款差額利息校對作業已改至退撫平台辦理,請各機關學校依下列說明配合辦理:
(一)至退撫平台進入「優惠存款計息校對系統/機關校對作業」,查詢本機關支領優惠存款人員計息資料,核對名單是否確為本機關退休人員或已亡故人員、其姓名及身分證字號與歷屆退休人員清冊是否相符、支領優惠存款人員是否已於計息期間內死亡或計息期間有錯列之情形等。
(二)如有錯列機關或重覆計息等異常情形,請點選「註記」欄位,並維護「異常原因」及「異常註記」欄位。
(三)逐筆校對完成後,不論異常與否請勾選該筆資料,則該筆資料顯示「ˇ」符號後,並點選「已校對勾選人員」,即可辦理完畢。
(四)如需臺灣銀行修正原始資料之機關學校,請於旨揭日前回報異常名冊 excel 電子檔至本府承辦人信箱wanyun0125@mail.cyhg.gov.tw。(免備文及免回報名冊紙本)
三、檢送「優惠存款計息校對系統作業操作手冊」1 份。
四、各機關學校對金額計息有疑問請逕洽臺灣銀行各分行。


《最新消息》退休生效日為 109 年 3 月 16 日以後之申請案件,請改以最新書表報送。

主旨:銓敘部修正公(政)務人員相關退休(職)書表,退休生效日為 109 年 3 月 16 日以後之申請案件,請改以最新書表報送,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9 年 3 月 16 日部退二字第 1094910657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重申本府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人員非因公務出國,返國後屬自主健康管理者,均應以自假辦理

主旨:重申本府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人員非因公務出國,返國後屬自主健康管理者,均應以自假辦理(回歸各類人員請假規則規定),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3 月 12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28602 號函暨本府 109 年 2 月 24 日府人考字第 1090040203 號函辦理;併檢附前揭總處函影本 1 份。
二、為降低國內防疫負擔及避免影響機關人力調度,請同仁務必審慎評估出國之必要性及急迫性,凡非因公奉派出國者,返國後須進行自主健康管理,其請假回歸各類人員請假規則規定,以休假、事假、病假或加班補休等假別辦理,特此重申。

 

《最新消息》請於 3 月 24 日前回復公教人員退休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發給辦法修正意見表

主旨:檢送「公教人員退休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發給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修正意見表各 1 份;各機關學校如有研提意見,請於 109 年 3 月 24 日(星期二)下班前以電子郵件phoenix818@mail.cyhg.gov.tw回復(免備文;無則免復),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9 年 3 月 16 日部退二字第 1094909105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109 年公共服務日相關活動暫停辦理

主旨:考試院函以,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本( 109 )年公共服務日相關活動暫停辦理,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試院 109 年 3 月 12 日考授銓管二字第 1094909773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請於 3 月 31 日前至人事處領取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職員通訊錄

主旨:檢送本府 109 年度編印之「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職員通訊錄」詳如分配表,請查照。
說明:
一、請於 109 年 3 月 31 日(二)前派員至本府人事處退休福利科領取。
二、為加強保管及管制,本府前送之 108 年版通訊錄,請依規定自行銷毀。

 


《最新消息》109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主旨: 109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訂定並刊登該會網站,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3 月 10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28264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請於 3 月 19 日前推薦中高階公務人員短期密集英語訓練人員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09 年度「中高階公務人員短期密集英語訓練」相關表件,請推薦符合資格者參加,並於本( 109 )年 3 月 19 日(星期四)前免備文,將推薦表逕寄至本府承辦人電子信箱(無則免回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09 年 3 月 6 日人發專字第 1090200056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訓練相關說明如次:
(一)參訓對象及資格:
1、各機關現職人員經銓敘審定為薦任第 6 職等或相當職務以上人員(以常任公務員為限),且年齡在 55 歲以下者。
2、辦理業務與涉外事務相關或行政院重大政策、觀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節(綠)能、跨域治理及社福等相關業務。
3、具多益 550 分或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程度為原則,參訓人員須通過相關英語能力檢測(含聽讀),並檢附成績單或及格證書等相關證明文件;或薦送機關就與訓人員之英語程度認定足堪勝任本訓練者,推薦參加本學院辦理之英語能力檢測(檢測日期視薦派情形另函通知)。
(二)推薦及參訓人數:以英語能力檢測成績及機關衡平等原則進行遴選參據及名額分配(本年度開設 1 班,名額 24 人)。
(三)訓練期間及方式:
1、預訂自本年 8 月 3 日(星期一)至 8 月 28 日(星期五),每週 5 天,每天上課 7 小時為原則,並得視課程安排需要於夜間授課,全時住班訓練,在訓期間提供膳宿(註:星期五晚餐及假日不供膳)。
2、於實體課程實施前 6 週至少完成數位教材學習 50 小時,線上同步教學 12 小時。
3、訓練地點:該學院南投院區(地址: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 1 號)。
(四)課程內容及主題:
1、課程內容:包括會議英語、英文簡報技巧、會議(會談)記錄、溝通談判、英文書報討論、英文報告撰寫、政策行銷、跨文化溝通、電話溝通技巧、時事閱讀與討論、公務考察實務英文等主題範圍相關課程,採全英文授課。
2、教學方法:任務導向教學、合作學習、分組討論、個別/共同簡報等多元教學方法。
(五)師資:延聘具專業英語教學背景之多元國籍師資或相關機關學校之學者專家,並以母語為英語之外籍教師為優先。

 

 

《最新消息》109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台東縣學校】

主旨:函轉臺東縣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臺東縣政府 109 年 3 月 5 日府教學字第 1090028114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109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暨相關表件

主旨:檢送「109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暨相關表件各 1 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09 年 2 月 21 日中市教中字第 1090013587 號函辦理。
二、「109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申請表」(彩色版)請各校統計所需份數後,於 109 年 4 月 6 日起至 109 年 5 月 5 日止之上班時間至本府教育處幼兒教育科領取。
三、本縣國中小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積分審查作業訂於 109 年 5 月 6 日(星期三)假本縣創新學院餐廳辦理:
(一)國小暨幼兒園審查時間為上午 9 時至 12 時及下午 1 時至 3 時。
(二)國中審查時間為上午 9 時至 12 時。
四、參與上述積分審查作業之教師,應檢附相關證件正本及影本(請依申請表順序依序排列)各 1 份,正本驗後發還,影本留存本府。
五、另本縣教師申請縣外介聘調動成功者,不得再申請當年度縣內介聘。
六、本案業務承辦人員為教育處幼教科黃瓊慧小姐(電話: 3620123 轉 8411 )及劉育秀小姐(電話: 3620123 轉 8943 )。
 


《最新消息》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109 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考試入學招生簡章

主旨:檢送本校「109 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考試入學招生簡章」,敬請惠予公告並轉知所屬師生、同仁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招生系所:健康產業管理研究所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及幼兒保育系碩士班。
二、報名日期: 109 年 4 月 1 日(星期三)10:00 起至 4 月 30 日(星期四)16:00 止。
三、報名方式:網路報名及現場報名。
四、報名網址:http://enroll.cku.edu.tw/v2/sys/apply.html
五、收件單位:本校教務處招生組辦公室(經國樓 2 樓 D208 室)。
六、本校地址: 203 基隆市中山區復興路 336 號。
七、面試時間: 109 年 5 月 9 日(星期六)10:00 起。
八、詳細報名資訊請參閱本校招生簡章(如附件 1)。
九、倘有報名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校教務處招生組詢問,電話:(02)2437-2093 分機 888 、 208 、 213 、 216 ;或健管所分機 851 ;或幼保系分機 242 。

 


《最新消息》109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相關事宜

主旨: 109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相關事宜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3 月 10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27978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各機關如有職務臨時出缺或預估之職缺,擬列入本項考試增列需用名額者,請先行電話聯絡本府承辦人確認增列名額狀況,並依程序報經本府核准後,於本( 109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進入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完成填報作業,並列印職缺報表傳真本府人事處,俾利線上轉呈該總處核定。
三、另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10 條及「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第 9 條規定略以,自考選部舉行考試之日(本項考試訂於本年 7 月 17 日至 21 日舉行)起至是項考試榜示後錄取人員分配完竣前,凡設有考試類科者,均暫緩受理各機關自行遴用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合格人員申請案。

 


《最新消息》108 年地方特考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相關專業類科集中實務訓練暫停辦理

主旨: 108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相關專業類科集中實務訓練,暫予停止辦理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9 年 3 月 10 日公訓字第 1092160070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法人法部分條文修正意見表請於 3 月 17 日回復

主旨:檢送行政法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含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與修正意見表相關附件,請於 109 年 3 月 17 日(二)前免備文以電子檔逕傳本府人事處(無者免回復)彙辦,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3 月 9 日總處組字第 1090028252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修正意見表等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108 年地方特考正額(含同分正額)錄取人員相關分配作業事宜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關辦理 108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正額(含同分正額)錄取人員相關分配作業事宜,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3 月 4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27925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國泰人壽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

主旨:轉知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與國泰人壽合作之「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09 年 3 月 9 日 國壽字第 1090030361 號速函辦理。
二、為全面保障高中以下學校(含幼兒園)師生,除「學生團體保險」對學生及幼兒之守護外;行政院亦規劃「108 年至 111 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詳如附件一),透過公開遴選,並由該公司獲准辦理,為平時照顧學子們不遺餘力的師長們,提供完善的長照保障。
三、針對前項長照保險方案,該公司提供「呵護公教長期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險」方案(以下稱本保險,詳如附件二)。
四、為落實政府保障全國各校師生之政策,請轉知所屬,以維護教職員之投保權益。
五、各校教職員如欲投保該項保險,可與該公司派駐各校之「學保服務人員」聯繫或至以下網址查詢服務窗口:https://reurl.cc/V6pLbb

 


《最新消息》請各機關加強檢視必要安全衛生機具,並確實督導執行相關預防危害作業程序。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期間,為保障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之安全,請各機關加強檢視必要安全衛生機具,並確實督導執行相關預防危害作業程序,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9 年 3 月 4 日公保字第 1091060075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請多加宣導利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個案智慧共享整合平臺」

主旨:為使同仁快速且便捷地瞭解人事業務全貌,請多加宣導利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個案智慧共享整合平臺」。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 109 年 2 月 25 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總處綜字第 1090027486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附件影本 1 份。
二、前開附件為旨揭平臺網站連結之 QR Code ,請張貼於適當處供同仁掃描利用。

 


《最新消息》因應武漢肺炎疫情之差勤系統作業規定

主旨: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2 月 27 日有關因疫情停課延伸照顧子女需求之請假規定函,修正「因應武漢肺炎疫情之差勤系統作業規定」,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3 月 3 日總處資字第 1090027854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 109 年 2 月 25 日(含)以後各機關學校同仁如有屬「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 3 條情形者,應給予「防疫隔離假」;若家長於學校等停課期間有照顧學童之需求,得請「防疫照顧假」。至差勤系統登錄假別方式,請依旨揭作業規定辦理。
三、使用 WebITR 、 WebHR 系統之機關,系統設定方式請參照檢附之操作說明,相關文件另同步登載於「eCPA 人事服務網」及「PICS 人事資訊系統客服網」;未來若因疫情發展另有修正,將直接於網站公告,不另行文。

 


《最新消息》修正「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09 年度分區聯繫會報實施計畫」及「子計畫一:『說(個案)故事人事案例分享』實施計畫」

主旨:修正「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09 年度分區聯繫會報實施計畫」及「子計畫一:『說(個案)故事人事案例分享』實施計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09 年度分區聯繫會報實施計畫」辦理,檢附旨揭計畫及附件各 1 份。
二、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案例提交期程,爰修正並庚續推動旨揭計畫。
三、修正重點:
(一)子計畫人事案例提交方式:
1、各分區分為 3 小組,小組內其中 1 人擔任組長,其他成員為組員,以小組討論方式共同製作、提交人事案例,各小組應以同分區成員組成,不得跨區合辦。
2、各分區承辦單位應彙整小組成員名單及擬議製作之人事案例類別,並於 109 年 3 月 23 日下班前函報本處,避免案例重複。
3、各分區小組應於專、兼任(辦)人事人員聯繫會報中提出人事案例進行討論及修正,擇優提交本處審核。
4、請各分區承辦單位於 109 年 6 月 30 日下班前提交至少 3 則人事案例(PDF 格式)免備文寄送至pito@mail.cyhg.gov.tw
(二)子計畫獎勵措施
1、擔任各分區小組組長者,給予嘉獎 1 次之獎勵。
2、人事案例經專、兼任(辦)人事人員聯繫會報討論擇優提交本處者,給予提報小組成員嘉獎 2 次之獎勵。
3、人事案例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審查內容正確且確有參考實益,且未重複而採用者,給予提報小組成員記功 1 次之獎勵。

 


《最新消息》109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提報第 2 次增列需用名額事宜

主旨: 109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提報第 2 次增列需用名額事宜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3 月 2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27741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各機關如有職務臨時出缺擬列入旨揭考試第 2 次增列需用名額者,請先行電話聯絡本府承辦人確認增列名額狀況,再依程序報准後,於 109 年 3 月 26 日(星期四)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職缺填報作業/109 年身障特考)完成填報作業,並列印職缺填報考試及需用人員報表傳真本府人事處,俾利線上審核轉呈該總處核定。

 


《最新消息》請各機關學校確實維護 AC 系統及 WEBHR 相關資料

主旨:請各機關學校於「全國軍公教人員生活津貼申請暨稽核系統」(以下簡稱 AC 系統)登錄生活津貼申請案件 (即結婚、生育、眷屬喪葬及子女教育等 4 項補助)資料後,應同步更新「WebHR 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之「表 16 家屬」基本資料,請查照。
說明:
一、依 109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辦理。
二、本案含括自 109 年 1 月起之生活津貼申請案件,請確認並更新「家屬稱謂」、「家屬姓名」、「家屬出生日期」、「家屬身分證號」等相關基本資料,如有闕漏或錯誤,請務必填註或修正。
三、旨揭表別進入路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 eCPA)/WebHR 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個人資料/個人基本資料/基本資料/人事 21 表資料維護/查詢/其他表/表 16 家屬。
四、本縣警察局非「WebHR 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使用機關,惟有關檢核 AC 系統家屬資料與公務人力資料庫相符筆數,仍須達 100%,併請配合辦理。

 

 

《最新消息》109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苗栗縣】

主旨:函轉苗栗縣 109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作業說明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苗栗縣政府 109 年 3 月 2 日府教務字第 1090039229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 109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報名訊息

主旨:考選部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09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09 年 3 月 2 日選秘一字第 109110012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縣 109 年度優良教師、特殊優良教師暨師鐸獎評選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本縣 109 年度優良教師、特殊優良教師暨師鐸獎評選實施計畫(如附件),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1 月 7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80193214 號函辦理。
二、本年度計畫修正重點如下:
(一)薦送類別區分行政組及教學組 2 類組,並分別建立評選指標。
(二)增列近三年(106 年-108 年)曾獲得特殊優良教師並入決審者,如有意願參與師鐸獎評選,得不佔員額,直接參與複審,惟以申請一次為限。
(三)提高特殊優良教師及優良教師之獎勵額度,以鼓勵教師積極參與評選。
(四)各校送件資料承辦單位得事先預審表件格式及證明文件,倘有欄位不全者,得通知該校限期補件。
(五)初審作業原採紙本書面審查,今改為線上評選,爰併同修正線上作業相關流程與文字。
三、貴校推薦人選請依據推薦標準,由學校成績考核委員會(無則由教師評審委員會)負責初評,於 109 年 3 月 16 日前將推薦表核章正本及相關佐證資料送承辦單位「太平國小」彙辦,逾期不予受理(郵送者以郵戳為憑)。
四、推薦表請務必至「本縣教師節活動管理系統」(http://tchday.cyc.edu.tw/tchday109/)線上填報後列印紙本,俾利後續評選作業,附件推薦表僅供填報內容參考及初評使用,且只受理系統表格填報格式。
五、線上填報說明事項如下:
(一)填報時間: 109 年 3 月 6 日起至 109 年 3 月 16 日下午 4 時止。
(二)瀏覽器:系統不支援過舊之 IE 瀏覽器,建議使用 Google chrome 或 Firefox 。
(三)帳號及密碼:帳號及預設密碼均為教育部 6 碼代號。如大 O 國小,帳號為: 104700 ,密碼亦為 104700 (第一次登入後密碼強制修改,如已填報 109 年資深優良教師資料,密碼應已修改)。
(四)相關佐證資料請分別掃描成 PDF 檔,並個別加以編號註記於檔案名稱之前,再上傳系統。
六、另私立幼兒園部分請逕上:嘉義縣政府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全縣線上整合申辦服務/教育類/社會教育科下載。

 


《最新消息》請於 3 月 10 日前回覆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修正意見調查表

主旨:銓敘部函以,關於該部研修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以下簡稱留職停薪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9 年 3 月 3 日部銓四字第 1094906320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書函暨附件影本及「嘉義縣政府所屬機關學校 106 年至 108 年留職停薪之實務運作及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修正意見調查表」各 1 份。
二、為瞭解各機關(學校)辦理留職停薪之實務運作情形,以及留職停薪辦法規定修正後可能面臨之影響,請彙整貴屬現況統計數據及詳填具體意見,並加蓋機關章戳後,於 109 年 3 月 10 日(星期二)前免備文回傳本府人事處彙辦,無留職停薪人員及意見者免回。

 


《最新消息》108 年至 111 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商品續保申請期限案

主旨: 108 年至 111 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商品續保申請期限案,請查照。
說明:依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09 年 3 月 2 日國壽字第 1090030048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因應武漢肺炎疫情持續擴大,於疫情獲得控制前,應暫緩一切出國活動

主旨:因應國際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 疫情持續擴大,請協助宣導防疫訊息,除公務行程外,於疫情獲得控制前,應暫緩一切出國活動,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2 月 26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27582 號函辦理。
二、審酌武漢肺炎國外疫情狀況變化快速,為降低公務同仁感染之風險,請人事同仁協助各項防疫措施,並落實相關差勤管理調整方案。
三、重申本縣各人事機構主管人員,如有出國或差假連續 5 日以上之情事,請循人事行政系統,報本府人事處同意辦理,請查照。

 


《最新消息》配合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停課,各機關學校因停課延伸照顧子女需求之請假規定。

主旨:配合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停課,各機關學校因停課延伸照顧子女需求之請假規定,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2 月 27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27627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各機關學校人員因校園停課延伸照顧子女需求之請假規定分述說明如次: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家長其中 1 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1、有照顧 12 歲以下學童、照顧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含高中、高職、五專一、二、三年級)或國民中學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需求者。
2、短期補習班、幼兒園及兒童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機構,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停課者,或自主替幼兒請假者,而有照顧子女需求者。
(二)前述家長包含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子女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三)防疫照顧假,不支薪。
(四)除申請防疫照顧假外,亦得依現行各類人員所適用之請假規定以事假(家庭照顧假)、休假或加班補休辦理。
(五)各機關對所屬人員依前開規定所申請之各項假別,均應予准假,且不得影響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

 


《最新消息》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0903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主旨: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0903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說明:
一、嘉義縣政府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自 100 年 5 月創刊以來,至今已發行 104 期。由於內容包羅萬象,規劃有【活動訊息網】、【溫馨關懷坊】、【法規看過來】、【人員在這裡】、【心得分享】、【靜思語】及【訊息預告網】等專欄,頗受同仁好評。
二、歷年電子報檔案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GO-GO-GO 電子報」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最新消息》「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90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主旨:「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90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說明:
一、電子報內容係彙整每月在「最新消息」介面所公布嘉義縣政府轉知的公文及法令與相關人事訊息,每月初即迅速將上個月轉知的公文及法令編輯成電子報,並及時將新知 E-mail 傳送機關學校同仁參閱,感受人事人員超感動的貼心服務,進而達到溝通無障礙及提高行政效率與縮減蒐集公文及法令時間之目的。
二、 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http://ccs.cyc.edu.tw)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新知雷達讚」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另外點選電子報內《最新消息》旁之主旨時(呈現綠色字樣),立刻迅速連結說明及附加檔案。
三、「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90 期網址:http://ccs.cyc.edu.tw/modules/tadnews ... p?op=preview&npsn=163


《最新消息》本縣 109 年度第 1 次校長會議紀錄

主旨:檢送本縣 109 年度第 1 次校長會議紀錄 1 份,請查照。
說明:旨揭會議業於 109 年 2 月 14 日假創新學院 2 樓大禮堂辦理完畢。

 


《最新消息》重申各校應依法積極處遇疑似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教師

主旨:為維護學生受教權,重申各校應依法積極處遇疑似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教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辦理。
二、查上開注意事項第五點規定略以,學校教師有疑似教師法第 十四條第一項第十四款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 之情事,主管機關發現或接獲投訴時,應函請學校判斷個案 情形,決定是否組成調查小組調查。再者,學校發現或接獲 投訴教師有不適任之情事時,校長應於五日內邀集教師會、 家長會及行政人員等代表判斷個案情形,決定是否組成調查 小組自行調查或向主管機關申請調查。
三、邇來屢有教師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之情事反映,倘學校察覺是類教師,請依上開規定邀集相關代表研商自行調查或向本府申請調查。
四、有關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四款所定「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情事認定參考基準,臚列如下:
(一)不遵守上下課時間,經常遲到或早退者。
(二)有曠課、曠職紀錄且工作態度消極,經勸導仍無改善者。
(三)以言語羞辱學生,造成學生心理傷害者。
(四)體罰學生,有具體事實者。
(五)教學行為失當,明顯損害學生學習權益者。
(六)親師溝通不良,可歸責於教師,情節嚴重者。
(七)班級經營欠佳,情節嚴重者。
(八)於教學、訓導輔導或處理行政過程中,採取消極之不作為,致使教學無效、學生異常行為嚴重或行政延宕,且有具體事實者。
(九)在外補習、不當兼職,或於上班時間從事私人商業行為者。
(十)推銷商品、升學用參考書、測驗卷,獲致利益者。
(十一)有其他不適任之具體事實者。
五、倘教師教學不力或無法勝任工作係導因於身心因素,請鼓勵案師積極接受完善醫療服務,以促進康復,裨賡續提供優質教學活動,維護學生受教權益。

 


《最新消息》本縣現職校長參加 109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調 表

主旨:檢送本縣現職校長參加 109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調查 表乙份,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本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辦理。
二、旨揭調查表填報人員限本縣現職校長於 109 年 7 月 31 日任期屆滿或連任達二分之一(含)以上(含保留 108 年度評鑑成績)且有意願參加 109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者。
三、倘貴校校長符合說明項二,請填妥調查表、親自簽名、掃描成 pdf 檔,於 109 年 3 月 6 日(星期五)前傳送本府教育處侯美玲老師信箱mlhou@mail.cyhg.gov.tw。若無,則免傳。
四、為精略貴校承辦人電話確認程序,上開該信箱已設定自動簽收,請自行留意系統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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