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88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20-01-03

《最新消息》12 月 30 日至 31 日請至 ECPA 票選本府 109 年度甄審委員會委員

主旨:為票選本府 109 年度甄審委員會委員,請於 108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至同年月 31 日(星期二) 8 時至 17 時逕至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 (ECPA)票選合適人選,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8 條暨「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 7 條規定辦理。
二、本府 109 年度甄審委員會,納入本縣編制員額較少免組織甄審委員會之各國中小,由本府統籌辦理甄審(選)相關事宜。另依規定票選委員應由前開單位(學校)內公務人員票選之,任期 1 年(自 109 年 1 月 1 日起至 109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本次票選方式一人一票,僅限編制內公務人員(人事、主計、政風除外)填選,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 (ECPA),登入系統後,點選左下角「您有 1 份待填問卷」─「下一頁」進行線上票選或於其他欄位推薦人選─點選「完成」後即完成票選(推薦)。
四、檢附「嘉義縣政府 109 年度甄審委員會票選委員各單位推薦名單」1 份。

 


《最新消息》109 年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前、後 1 日上班日,請確實控留人力,以維持政府服務品質。

主旨: 109 年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前、後 1 日上班日,請確實控留人力,以維持政府服務品質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8 年 12 月 24 日總處培字第 1080050843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108 年度退休教職員調降退休所得節省經費挹注退撫基金作業案請於 12 月 31 日前送人事處

主旨:為辦理本縣 108 年度退休教職員調降退休所得節省經費挹注退撫基金作業案,務請於 108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二)下班前將「節省經費表」、「節省經費人員清冊」及「異動清冊」等相關表件傳送本府人事處,請查照並依說明辦理。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12 月 18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80184162 號函辦理。
二、本案辦理作業要項:
(一)挹注經費之適用對象、範圍與項目:
1、挹注經費之適用對象: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
2、應計列挹注經費之個案範圍: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以下簡稱退撫條例)相關法令規定扣減 退休所得者,包含 107 年 6 月 30 日以前退休者,及 107 年 7 月 1 日以後退休者。
3、挹注經費之項目:
(1)108 年度節省之優惠存款利息(不含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臺銀】負擔部分)。
(2)108 年度節省之退撫新制實施前年資所計發之月退休金(含月補償金)。
(二)挹注金額之資料來源:依教育人員退休撫卹管理系統(以下簡稱教育退撫系統)各主管機關審定所屬機關(構)學校(以下簡稱發放機關)教職員退休案件之審定資料,及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整合平臺(以下簡稱退撫平臺)所載發放資料,作為計算挹注金額之基礎資料。如退撫平臺資料錯誤或不齊全,將導致挹注金額計算結果錯誤,爰請 各發放機關務必於退撫平臺確實登載發放及停發註記(包含停發原因與停發期間)。
(三)挹注金額之產製及提供:
1、資料產製:由各發放機關自 108 年 12 月 20 日起至退撫平臺 -退撫給與發放作業-節省經費統計項下(如附件 1 ),產製及下載下列報表及清冊,據以進行金額校對及確認:
(1)108 年度退休教職員調降退休所得節省經費表(以下簡稱節省經費表,如附件 2 )
(2)108 年度退休教職員調降退休所得節省經費人員清冊(以下簡稱節省經費人員清冊,如附件 3 )
(3)108 年度退休教職員調降退休所得節省經費異動清冊(扣減金額)(以下簡稱異動清冊,如附件 4 )
(4)108 年度退休教職員調降退休所得節省經費人員清冊(新增人員)(以下簡稱新增人員清冊,如附件 5 )
2、挹注金額之計算說明:
(1)月退休金(含月補償金)部分:依教育退撫系統所載審定資料及退撫平臺所載發放資料,並依退撫條例規定計算實際節省之經費。
(2)優惠存款利息部分:
甲、依退撫條例規定計算實際節省之利息,並一律扣除臺銀負擔部分。「節省經費人員清冊」所列年金改革後實發金額欄位之可優惠存款金額為教育退撫系統所載資料,爰退休教職員實際儲存之優惠存款金額異動情形,由各發放機關逕洽臺銀確認。
乙、臺銀牌告一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及基本放款利率如有變動,則以實際利率變更起迄日分段按該月比率計算。
(四)挹注金額之校對:
1、校對機關:退休教職員退撫新制實施前退撫給與之發放機關。
2、校對作業:
(1)由各發放機關依前開退撫平臺產製之報表及清冊資料進行校對。
(2)如退撫平臺產製之「節省經費表」、「節省經費人員清冊」、「異動清冊」與各發放機關實際發放資料不同,請「務必於退撫平臺修正基礎資料」後,「重新產製」上開報表及清冊,並再次校對及確認。
(3)如退休教職員於年度中有喪失或停止領受退撫給與權利等情形,請詳實核對「異動清冊」所載原因、各期停止發放之起迄日期及應扣減金額等資料;如有退休教職員應列而未列入節省經費人員清冊者,請自行填載於「新增人員清冊」,並將應增加金額資料回填於「節省經費表」相對應欄位。
(五)挹注金額之報送:
1、經校對後「節省經費表」資料正確無誤之學校:請於旨揭期日下班前將「節省經費表」及「節省經費人員清冊」等 2 表件電子檔( Excel 格式),併同該 2 表件經校長核章後之掃描 pdf 檔傳送本府人事處(wanyun0125@mail.cyhg.gov.tw),電子郵件主旨請填註「○○學校節省經費表資料正確無誤」。
2、經校對後「節省經費表」資料有誤之學校:請於旨揭期日下班前,將「節省經費表」、「節省經費人員清冊」及「異動清冊」(或「新增人員清冊」)等表件電子檔( Excel 格式),併同該等表件經校長核章後之掃描 pdf 檔傳送本府人事處,電子郵件主旨請填註「○○學校節省經費表資料有異動」。
3、逾期未回報之學校,由本府逕依退撫平臺產製之計算結果為準;如因此以致挹注金額有誤者,由該校自行負責。

 


《最新消息》本縣 109 年度第 1 次校長會議於 2 月 14 日舉辦

主旨:有關本縣 109 年度第 1 次校長會議時間及提案,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本縣 109 年度第 1 次校長會議訂於 109 年 2 月 14 日(星期五)假本縣創新學院大禮堂辦理。本會議為年度重要行政會議,請校長親自出席。
二、貴校若有提案,請填「校長會議-討論案提案單」(附件)並於 108 年 12 月 30 日前,將電子檔送至本案業務承辦人公務箱:helen@mail.cyhg.gov.tw ,並於主旨註明「校長會議-討論案提案單」,以利續辦提案回復事宜。

 


《最新消息》109 年度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警正警察人員晉升警監官等訓練及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課程配當表

主旨:檢送 109 年度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警正警察人員晉升警監官等訓練及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課程配當表各 1 份,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8 年 12 月 19 日公訓字第 10821605421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修正國家賠償法部分條文

主旨:轉知總統 108 年 12 月 18 日華總一義字第 10800137731 號令公布修正國家賠償法部分條文 1 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法務部 108 年 12 月 20 日法律字第 10800219590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109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師縣內、外介聘及教師甄選是否委託本府辦理

主旨:有關 109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師縣內、外介聘及教師甄選是否委託本府辦理,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第 11 條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 2 條之規定辦理。
二、請各校擇期召開教師評審委員會討論 109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師縣內、外介聘及教師甄選是否委託本府辦理,如同意委託,請於 109 年 1 月 15 日前將「委託同意書」填妥後,免備文寄送本府教育處幼兒教育科彙整。

 


《最新消息》人事行政總處編印人事行政法制作業錦囊,請自行下載運用。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編印 108 年版「人事行政法制作業錦囊」,如有需求者,請自行辦理請購事宜或至該總處全球資訊網/政府資訊公開專區/出版品下載利用,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8 年 12 月 16 日總處法字第 1080050087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因公命令退休及因公撫卹疑義案件審查小組設置要點

主旨:訂定「嘉義縣政府因公命令退休及因公撫卹疑義案件審查小組設置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嘉義縣政府因公命令退休及因公撫卹疑義案件審查小組設置要點」、總說明及逐點說明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 109 年度訓練進修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 109 年度訓練進修實施計畫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 7 條第 2 項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年度整體訓練進修計畫,嗣後將依其規定辦理進修及依各該訓練辦理期程另函調員參訓。
三、為求派訓時效,請貴單位(機關)配合各該訓練預定辦理時程及對象,預為規劃人員參訓(免回覆),俟收迄調訓函時據以派訓之用。

 


《最新消息》109 年 1 月 11 日選舉之投票日為便利選舉區內各級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前往投票,是日均以放假處理。

主旨:中央選舉委員會函以, 109 年 1 月 11 日(星期六)為第 15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0 屆立法委員選舉之投票日,為便利選舉區內各級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前往投票,是日均以放假處理,請查照。
說明:依中央選舉委員會 108 年 12 月 18 日中選人字第 1083750464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課程類別代碼

主旨:檢送修正後之「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課程類別代碼」1 份,並自 109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8 年 12 月 17 日總處培字第 1080050256 號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二、旨揭課程類別代碼計新增「多元性別權益保障」等 6 項類別,並自 109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請各機關依前開規定核實填入課程類別代碼

 


《最新消息》提報 108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需求

主旨:提報 108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需求一案,請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8 年 12 月 12 日總處培字第 1080049362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各機關如有臨時或預估出缺之職務,擬列入旨揭考試增列需用名額者,請先行電話聯絡本府承辦人確認增列需用名額狀況後,依程序報經本府核准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完成填報作業,並於 109 年 2 月 3 日(星期一)前列印職缺提報考試及需用人員報表傳真至本府人事處,俾利進行線上審核後轉請該總處核定。

 


《最新消息》修正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間遭受性騷擾事件處理須知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間遭受性騷擾事件處理須知」名稱及全文,並自 108 年 12 月 16 日生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8 年 12 月 16 日公訓字第 108216052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為票選本府 109 年度甄審委員會委員,請推派公務人員參加票選

主旨:為票選本府 109 年度甄審委員會委員,請推派公務人員參加票選,並於 108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一)前免備文逕送本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彙辦,請查照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 7 條規定略以,人事甄審委員會應置委員 5 人至 23 人,由機關首長就本機關人員中指定之,並指定 1 人為主席。人事主管人員為當然委員。但委員每滿 4 人應有 2 人由本機關人員票選產生之。本機關人員得自行登記或經本職單位推薦為票選委員侯選人。
二、查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 2 條第 1 項規定,本法所稱公務人員,指各機關組織法規中,除政務人員及民選人員外,定有職稱及官等、職等之人員。依前開規定,政務人員及聘僱人員(含臨時聘僱人員)非屬所稱之公務人員,爰不得為甄審委員會票選委員之候選人;另高普(特)考分發人員,於 109 年 1 月 1 日任期前尚未實務訓練期滿取得考試及格。
三、本府 109 年度甄審委員會票選委員,納入本縣編制員額較少免組織甄審委員會之各國中小,由本府統籌辦理甄審(選)相關事宜。另依規定應由前開單位(學校)內公務人員票選之,任期 1 年(自 109 年 1 月 1 日起至 109 年 12 月 31 日止)。
(一)本府各處(人事處、主計處、政風處除外):請各推派 1 名以上公務人員參加票選。
(二)本縣編制員額較少免組織甄審委員會之各國中小:請踴躍推派公務人員(人事、主計、政風除外)參加票選,無推派人選,亦請回傳空表。
四、檢附「嘉義縣政府 109 年度甄審委員會票選委員候選人推派名單」1 份。

 


《最新消息》一百零八年公立學校教師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補充規定

主旨:教育部修正「一百零八年公立學校教師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補充規定」,並自 108 年 12 月 16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8 年 12 月 16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8014625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108 年 1 月至 12 月辦理國家賠償事件處理情形,請於 109 年 1 月 3 日〈星期五〉前填報函送本府

主旨:有關 108 年 1 月至 12 月辦理國家賠償事件處理情形,請於 109 年 1 月 3 日〈星期五〉前填報函送本府行政處〈法制科〉,以憑彙報法務部,請查照。
說明:
一、依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第 43 條規定及法務部 108 年 12 月 12 日法律決字第 10803517621 號函辦理。
二、檢送受理國家賠償事件清冊、處理情形統計表及求償收入統計表〈如附表 1 、 2 及 3〉格式各 1 份,尚未結案或訴訟中之案件,請以附表 1 填報處理情形,俾便核對。如未受理國家賠償事件,毋須函復。另如有賠償成立之已撥款及求償案件,請分別填報附表 2 國家賠償事件處理情形統計表及附表 3 求償收入統計表。

 


《最新消息》請於 12 月 27 日前填報 108 年 1 月至 12 月機關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情形

主旨:請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實施要點」規定,填報 108 年 1 月至 12 月機關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情形,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8 年 12 月 13 日總處組字第 1080049948 號書函辦理。
二、請各機關(學校)自即日起至 12 月 27 日止,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ECPA 人事服務網填報本年 1 月至 12 月(截至本年 12 月 31 日止)整體業務委託民間經營管理之辦理情形(調查表路徑: ECPA 人事服務網應用系統\A4 :調查表系統\INV61037-機關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情形調查表)。
三、府內各處請填妥「嘉義縣政府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情形調查表」(如附件),於本年 12 月 27 日前逕送本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彙辦,如無是類案件亦請填復。
四、本次調查範圍限於「整體業務委外」類,並屬報送期間( 1 年)內新增簽約或未來規劃委託民間辦理案例(已著手規劃推動,尚未完成簽約,進度未達 100%者);已填報完成簽約個案,執行進度已達 100%者,於契約期滿前,不再填報。
五、檢附嘉義縣政府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情形調查表 1 份。

 


《最新消息》請協助宣導 109 年關務、身障及國軍轉任特考資訊

主旨:考選部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09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及 109 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08 年 12 月 11 日選秘一字第 1081100803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有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情形,請於 109 年 1 月 15 日前函復本府政風處。

主旨:有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情形,請於 109 年 1 月 15 日前函復本府政風處,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 108 年 12 月 9 日法授廉利字第 10805009750 號函(如附件 1)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第 6 條、第 11 條規定辦理(如附件 2)。
二、依本法第 11 條規定「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上級機關、指派、遴聘或聘任機關應於每年度結束後三十日內,將前一年度公職人員自行迴避、申請迴避、職權迴避情形,依第二十條所定裁罰管轄機關,彙報予監察院或法務部指定之機關(構)或單位」,請各單位依附件「各機關公職人員自行迴避、申請迴避、職權迴避彙報格式(第 20 條規定由法務部管轄者)」(附件 3)、「自行迴避通知書或迴避申請書」,於 109 年 1 月 15 日前,函復本府政風處,並以電子郵件回傳彙報格式檔至cyhgae04@mail.cyhg.gov.tw(無公職人員迴避案件者亦請回覆),以利彙報監察院及法務部。
三、擔任本法第 2 條所稱「公職人員」職務之人,按本法第 6 條規定,於涉及「本人」及「關係人」考績或獎懲案等人事措施之簽辦、審核及准駁或參與相關會議,均應自行迴避,並以書面方式通知機關(如附件 4)。
四、檢附本府暨所屬機關(構)及學校受規範人員一覽表(如附件 5)、自行迴避參考範例(如附件 6)供參。

 


《最新消息》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0812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主旨: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0812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說明:
一、嘉義縣政府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自 100 年 5 月創刊以來,至今已發行 101 期。由於內容包羅萬象,規劃有【活動訊息網】、【溫馨關懷坊】、【法規看過來】、【人員在這裡】、【心得分享】、【靜思語】及【訊息預告網】等專欄,頗受同仁好評。
二、歷年電子報檔案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GO-GO-GO 電子報」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最新消息》「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87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主旨:「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87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說明:
一、電子報內容係彙整每月在「最新消息」介面所公布嘉義縣政府轉知的公文及法令與相關人事訊息,每月初即迅速將上個月轉知的公文及法令編輯成電子報,並及時將新知 E-mail 傳送機關學校同仁參閱,感受人事人員超感動的貼心服務,進而達到溝通無障礙及提高行政效率與縮減蒐集公文及法令時間之目的。
二、 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http://ccs.cyc.edu.tw)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新知雷達讚」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另外點選電子報內《最新消息》旁之主旨時(呈現綠色字樣),立刻迅速連結說明及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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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108 年度公務人員調降退休(職)所得節省經費挹注退撫基金作業

主旨: 108 年度公(政)務人員調降退休(職)所得節省經費挹注退撫基金(以下簡稱挹注經費)作業案,請查照並依限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8 年 12 月 11 日部退四字第 1084880990 號函辦理。
二、基於挹注經費作業資訊系統(以下簡稱挹注經費系統)業由銓敘部建置完成並上線,爰 108 年度挹注經費作業全面採網路線上方式辦理,請各機關學校不論有無退休公務人員,皆須至挹注經費系統上完成校對及報送。相關作業重點如次:
(一)作業時程:
1、自收受本函之日起至 108 年 12 月 20 日止:請各發放機關至挹注經費系統進行校對退休(職)人員基本資料、發放及支給機關、退休所得發放及停發註記。如資料錯誤,請至退撫平臺校正,逾期未完成校對者,銓敘部將視為「已校對」。並請注意「本階段僅需校對,切勿按報送」,如誤按報送,「相關資料將被鎖定且不得再修正」。
2、 108 年 12 月 25 日至 109 年 1 月 17 日止:由銓敘部依各發放機關前階段校對資料,產製挹注經費金額,提供各發放機關確認校對,並於校對完成後線上報送;未於 109 年 1 月 17 日以前確認者,一律視為「已報送」,該部將逕行產製應挹注經費金額,並以該部逕行產製之金額為準。
3、 109 年 3 月 1 日以前:公告挹注基金金額。
(二)作業注意事項:
1、挹注經費系統校對及報送資料,均由發放機關辦理(即退撫新制實施前退撫給與發放機關)。
2、擇領一次退休金者如無死亡或停發事由而未顯示於挹注經費系統清冊上,請至退撫平臺退休所得清除停發註記。
3、本府及各鄉鎮市公所自行審定之退休案件,如有 107 年 7 月 1 日以後辦理退休人員資料未顯示於挹注經費系統清冊者,相關處理方式俟本府向銓敘部確認後再行通知辦理。
4、退休教育人員調降退休(職)所得節省經費挹注退撫基金作業部分,俟教育部來文,另案函請各學校辦理。
三、有關作業系統操作部分,請詳閱操作手冊;至於挹注經費相關法規及計算方式等問題,請參考 Q&A 。
四、檢附 108 年度公(政)務人員調降退休(職)所得節省經費挹注退撫基金作業注意事項、作業系統操作手冊、 Q&A 及原函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 108 年考績作業請於 12 月 20 日前送人事處

主旨:為辦理本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本(108)年考績作業,請於本年 12 月 20 日(星期五)下班前,免備文密送貴人事機構主管及佐理人員考績表 1 份至本處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及「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規定辦理。
二、 108 年考績考列甲等人數比例,仍參酌 107 年考績考列甲等人數比例設限之原則,暫以不超過總受考人數 70%之人數比例辦理,爰請貴人事機構務必按總受考人數依上開甲等比例規定辦理。
三、檢附本府人事處所屬人事機構主管及佐理人員「公務人員考績表」各 1 份,表內基本資料請詳實查填(如有不實依規定懲處);佐理人員由人事主管評核,人事主管陳請機關首長評分供參。

 


《最新消息》民國 108 年銓敘部職組職系調整宣導座談會第 3 場次(北區委辦)課程影片

主旨:民國 108 年銓敘部職組職系調整宣導座談會第 3 場次(北區委辦)課程影片,已上載至該部全球資訊網,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8 年 12 月 11 日部法三字第 1084881142 號函辦理。
二、旨揭影片已上載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cs.gov.tw)「服務園地」之「多媒體專區」項下,請參考利用,俾利公務人員瞭解 109 年 1 月 16 日修正施行之職系說明書及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相關修正重點及配套措施,以利辦理人事業務人員配合執行職務歸系、調整職系動態登記等相關作業,得以順利完成。

 


《最新消息》重申各機關進用聘僱及臨時人員,應確依規定辦理公開甄選。

主旨:重申各機關進用聘僱及臨時人員,應確依規定辦理公開甄選,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人事行政總處 108 年 12 月 6 日總處組字第 1080049557 號函辦理。
二、本府 102 年 8 月 19 日府人任字第 1020151419 號函諒達。
三、為落實政府用人制度公開、公正及公平之精神,重申各機關於辦理聘僱及臨時人員甄選時,應確實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等相關規定,以公開甄選程序辦理人員遴補事宜。

 


《最新消息》修正 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課程建置及掛置規範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修正「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課程建置及掛置規範」,自 108 年 12 月 6 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08 年 12 月 6 日人發數字第 1080800402 號函;併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年終考績經機關首長覆核後,至當年度 12 月 31 日期間,倘受考人有新增獎懲或差假紀錄之處裡方式

主旨:公務人員年終考績經機關首長覆核後,至當年度 12 月 31 日期間,倘受考人有新增獎懲或差假紀錄,或於機關內職務異動,應如何處理一案,請依銓敘部函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8 年 12 月 9 日部法二字第 1084880276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公立幼兒園教師因所任職務確有體能上限制,其自願退休條件得予以調降為「任職滿 5 年,年滿 56 歲」案

主旨:公立幼兒園教師因所任職務確有體能上限制,其自願退休條件得予以調降為「任職滿 5 年,年滿 56 歲」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8 年 12 月 9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8016842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廢止「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主旨:「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施行細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08 年 12 月 9 日以臺教人(四)字第 1080172346B 號令廢止,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8 年 12 月 9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80172346E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發布令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業與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訂 109 年至 111 年國民旅遊卡(下稱國旅卡)發卡機構契約書,請各機關學校賡續配合辦理換卡事宜

主旨:本府業與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訂 109 年至 111 年國民旅遊卡(下稱國旅卡)發卡機構契約書,請各機關學校賡續配合辦理換卡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本縣 109 年至 111 年國民旅遊卡發卡銀行經依票選結果,遴定為玉山商業銀行在案,並由本府代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完成締約,先予敘明。
二、為利儘速完成核卡作業,請各機關配合辦理下列事宜:
(一)彙送國旅卡人員名冊:請各機關先行於本( 108 )年 12 月 13 日前彙整國旅卡人員名冊,並將電子檔電郵至該行承辦人員賴薈智小姐(電子信箱:bettylink-09403@esunbank.com.tw)。
(二)填寫並寄回申請書:請轉知所屬人員填寫國旅卡申請書,並請儘速收齊後統一郵寄該行辦理,或俟該行與各機關聯繫收件時間,俾利該行於年底前核卡。
(三)倘所屬人員已持有未逾有效期限之玉山銀行國旅卡(不包含玉山銀行其他信用卡),則免再申請,惟機關仍應將之填列於上開名冊內。
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因明( 109 )年度未具休假資格或休假資格未達二日之初任或再任人員,得酌給相當二日之休假補助費,爰請一併轉知該等人員申請國旅卡。
(二)另本縣與原發卡銀行(聯邦銀行)所簽訂之國旅卡契約期限至本年 12 月 31 日止,故各校採學年制之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所持用之國旅卡亦應重新申請,而渠等國旅卡休假補助費倘有額度未完成消費請領者,明年度起則需使用新卡刷卡消費。
(三)至原已與玉山銀行簽訂發卡合約之機關(消防局、衛生局、財政稅務局及社會局)則無須再彙送人員名冊及申請國旅卡。
四、檢附國旅卡申請書、國旅卡辦卡說明及人員異動名冊檔各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暨所屬 109 年初等考試任用計畫彙總表

主旨:檢送本縣提報 109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增列需用名額彙總表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8 年 12 月 4 日總處培字第 1080049358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各機關如有職務臨時出缺擬列入本項考試者,請先行電話聯絡本府承辦人確認暫列增額職缺名額狀況後,依程序報經本府核准後再至該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完成填報作業,並於 109 年 3 月 2 日(星期一)前列印職缺提報考試及需用人員報表傳真至本府人事處,俾利進行線上審核後轉請該總處核定。
三、各機關提報為現缺之擬任職務不可任意變更或挪用,請確實管制;另請勿自行對外公告或傳播非考選部公告之公務人員考試相關訊息,如有違反,將依情節輕重追究行政責任。

 


《最新消息》關務人員獎懲辦法修正條文

主旨:關務人員獎懲辦法修正條文業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於 108 年 11 月 27 日修正發布,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8 年 11 月 27 日總處培字第 10800486425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規則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轉考試院修正發布「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規則」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8 年 12 月 4 日總處培字第 10800486571 號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國立中正大學 109 學年度教育學系碩士在職專班招生及碩士班考試資訊

主旨:檢送本所 109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及碩士班考試資訊,敬請協助張貼公告,並鼓勵貴單位同仁報考,請查照。
說明:
一、 109 學年度本所碩士在職專班報名日期自 108 年 12 月 17 日起至 109 年 1 月 7 日止。碩士班招生報名日期自 108 年 12 月 3 日起至 108 年 12 月 19 日止。
二、本專班以教授教育學術知能,透過教育學術研究理論及實務專業探究,以培養在職中小學學校教師在學校與班級管理、課程與教學、多元文化教育等領域的專業知識,使其具備課程研發與教學革新之能力。除補課或調課外,上課時間原則上以周六白天為主,詳細招生內容請參考附件。
三、為擴大招生,本所以資料審查及口試甄選,提供考生更寬廣的入學管道。
四、進入本所之學生,可以參與本校師資培育中心舉辦之師資生甄選,修畢相關中等教育學分與通過教師檢定考試後,取得合格教師資格。
五、相關招生訊息請參考本校招生資訊網站:http://exams.ccu.edu.tw/exam3.php

 


《最新消息》為利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每年 1 月 1 日辦理優惠存款整批續存作業並避免發生追繳溢發優惠存款利息之情事,請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主旨:為利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每年 1 月 1 日辦理優惠存款整批續存作業並避免發生追繳溢發優惠存款利息之情事,請依教育部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8 年 12 月 4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80175328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國立中正大學 109 學年度戰略暨國際事務研究所「戰略暨國家安全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資訊

主旨:檢送本校 109 學年度戰略暨國際事務研究所「戰略暨國家安全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資訊,敬請查照並鼓勵所屬機關同仁踴躍報考。
說明:
一、「戰略暨國際事務研究」為社會科學中新崛起之跨領域之學門,特別是當前有關兩岸關係、國家安全、國防、外交等議題,已對我國政府、智庫與研究單位產生日益迫切之專業人才需求。此學門之主要課程包括國際關係、國防與戰略、國家安全與政策制定、危機管理、策略規劃與問題解決等。
二、本校「戰略暨國家安全碩士在職專班」為全國第一所國立大學專設此學門之碩士在職專班,師資極為優秀,課程設計活潑、實用;在實務上可對政府相關部門(國防、國安、移民、海巡、警政、廉政、調查、政風、教育、經貿、情報、外交、司法、消防、文化、教育、經貿等一般公務人員、中央地方民意代表)及私部門(新聞媒體與智庫,跨國公司、非政府組織)等相關單位人員提供專業養成、在職進修與國際觀之訓練。本碩士在職專班修課及格學分可申請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歡迎公職人員多加利用,踴躍報考進修。
三、本校戰略暨國家安全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已於 108 年 11 月 12 日公告,報名日期自 108 年 12 月 17 日起至 109 年 01 月 07 日止,一律採網路報名。招生考試方式採資料審查及口試,已取消筆試,敬請有意願報考之考生把握機會。以上日期請以國立中正大學 109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為準。
四、相關招生資訊請參閱附件招生海報或本校招生資訊網址http://exams.ccu.edu.tw/index.php

 


《最新消息》一百零八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

主旨:行政院訂定「一百零八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自 108 年 12 月 4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08 年 12 月 4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8630000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 108 年年終工作獎金請於 109 年 1 月 15 日發給。

 


《最新消息》公務員服務法第 14 條所稱「法令」、「公職」與「業務」之認定標準。

主旨:銓敘部函以,公務員服務法第 14 條所稱「法令」、「公職」與「業務」之認定標準,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8 年 11 月 25 日部法一字第 108487651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查服務法第 14 條第 1 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三、前開服務法第 14 條規定要件及適用情形之認定標準如下:
(一)法令部分:
1、指法律(法、律、條例、通則)、法規命令(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組織法規(組織法、組織條例、組織通則、組織規程、組織準則、組織自治條例、編制表及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訂定發布之處務規程、辦事細則)、地方自治團體所定自治條例及與上開法規處於同等位階者。
2、前開法令所規範之內容,須明確規定該等職務或業務得由公務(人)員兼任、由政府機關(構)指派兼任,或公務員為政府機關代表等,足資認定該等職務或業務係由具公務員身分者兼任時,始得作為公務員兼職依據。
(二)公職部分:
1、依司法院釋字第 42 號解釋,指各級民意代表、中央與地方機關之公務員及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務者。
2、前開所稱「依法令從事公務者」,應由各該職務設置依據法令之權責機關(構)認定之。
(三)業務部分:經綜整司法院以往就業務之個案所為解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及法院等相關判決,包括醫師、律師、會計師等領證職業,以及其他反覆從事同種類行為之事務。
(四)其他:
1、依司法院釋字第 71 號解釋意旨,無論是否為通常或習慣上所稱之業務,祇須與本職之性質或尊嚴有妨礙之事務,公務員均不得為之。
2、非屬服務法第 14 條所定公務員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之情形,包括:
(1)經權責機關(構)認定為任務編組或臨時性需要所設置之職務。
(2)反覆從事同種類行為之事務,係屬具社會公益性質者。
(3)從事同種類行為之事務,係不具「經常」及「持續」性者。
(4)公務員於公餘時間因從事或參與社會公益性質之事務而依各該專業法規辦理相關事宜(如執業登錄、加入公會等)者。
四、本案附表所列及該部歷次函釋與本函釋未合部分,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最新消息》教師於考核年度內如有不適任情事之核處機制,請確實辦理。

主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以,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於考核年度內如有不適任之情事,應確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之規定,落實第 4 條、第 14 條及第 15 條所定教師年終成績考核規定及核處機制,以符教師年終成績考核規範,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11 月 26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080138409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109 學年度技術及職業教育所碩士班及碩專班入學招生說明

主旨:檢送本校 109 學年度技術及職業教育所碩士班及碩專班入學招生說明,請惠予公告周知並轉知所屬同仁踴躍報考,請查照。
說明:
一、 報名日期:(一律網路報名)
(一)碩士班-108 年 12 月 09 日(一)至 109 年 01 月 06 日(一)下午 4 時 30 分止,報考資料請於 109 年 01 月 7 日(二)前寄出。
(二)碩專班-108 年 12 月 09 日(一)至 109 年 02 月 18 日(二)下午 4 時 30 分止,報考資料請於 109 年 02 月 19 日(四)前寄出
二、面試日期:
(一)碩士班-109 年 03 月 07 日(六)
(二)碩專班-109 年 03 月 14 日(六)
三、簡章:即日起請至本校招生網站下載甄試簡章。
四、網址:
(一)碩士班-https://examweb.yuntech.edu.tw/WebExams/Exam_G/
(二)碩專班-https://examweb.yuntech.edu.tw/WebExams/Exam_W/
五、招生專線:(05)534-2601 轉 2214 招生委員會報名組
六、聯絡資訊:(05)534-2601 轉 3031 技職所林小姐

 


《最新消息》請於 12 月 20 日前派員領取通案性費用與年終工作獎金實務作業參考手冊

主旨:請貴機關(單位)於 108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五)前派員至本府人事處退休福利科領取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編印之「通案性費用與年終工作獎金實務作業參考手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8 年 11 月 26 日總處給字第 1080048805 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手冊係該總處為精進各機關(構)辦理通案性費用(加班費【含未休假加班費】、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與年終工作獎金支給正確性之用,並將全文電子檔登載於其全球資訊網「業務 Q&A」之「獎金費用」項下。
三、檢送本縣各機關(單位)學校分配數量表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編印「聘僱人員管理作業參考手冊( 108 年 11 月版)」電子檔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編印「聘僱人員管理作業參考手冊( 108 年 11 月版)」電子檔,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8 年 11 月 25 日總處組字第 1080048636 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參考手冊全文電子檔已登載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www.dgpa.gov.tw)之「組編人力處」-「員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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