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53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17-02-10

《最新消息》國立師範大學 106 學年度在職進修碩士學位班招師資訊

主旨:檢送本校「106 學年度在職進修碩士學位班」招生海報電子檔 1 份,敬請惠予公告並轉知所屬教職員踴躍報名,請 查照。
說明:
一、本招生考試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https://aps.ncue.edu.tw/exampg_n/index.php
二、 106 學年度招生類別為「碩士在職專班」及「教師在職進修碩士學位班」,招生簡章請至本校進修學院首頁下載(http://cee.ncue.edu.tw)。
三、重要試務日期如下:
(一)電子簡章公告: 105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二),電子簡章免費下載,網址:http://cee.ncue.edu.tw/front/masterclass.php
(二)報名期間:即日起至 106 年 2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0 時止。
(三)面試日期: 106 年 3 月 18 日(星期六)至 106 年 3 月 26 日(星期日)。
(四)放榜日期: 106 年 4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
四、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逕向本校進修學院教學服務組洽詢(電話: 04-7232105 轉分機 5406 、 5413 、 5415)。


《最新消息》本府於 1 月 26 日辦理「106 年退休年金改革方案(草案)」說明會,請派員參加。

主旨:為因應 106 年退休年金改革,本府訂於本( 106 )年 1 月 26 日(星期四)假創新學院大禮堂辦理「106 年退休年金改革方案(草案)」說明會,請派員參加並依說明段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本( 106 )年 1 月 24 日電子郵件辦理。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因應 106 年退休年金改革,擬收集對年金改革方案(草案)之意見,請各機關學校依下列說明配合辦理:
(一)旨揭說明會辦理情形簡要如次:
1、時間:本年1 月 26 日(星期四)上午 10 時至 11 時 30 分
2、地點:本縣創新學院 2 樓大禮堂

3、與會對象:現職同仁或專兼任(辦)人事人員。
4、參加方式:依名額分配表薦派參加。
5、注意事項:因該方案僅為草案階段,本說明會目的係向現職同仁介紹該方案(草案)重點,無法回應相關細節問題,至於說明會資料請至本府人事處網頁/檔案下載區/退休福利科下載使用,當日不提供紙本資料。
(二)所屬機關學校專兼任(辦)人事人員請盡可能收集意見,其電子檔於本年 2 月 6 日(星期一)前傳送至本案聯絡人:機關組:楊茹玉s904030@mail.cyhg.gov.tw;學校組:謝青芬cherryfen88@mail.cyhg.gov.tw俾憑彙辦;如無意見則免復。
(三)為使所有公教人員瞭解該方案(草案),請辦理本機關(學校)說明會,並於本年
2 月 7 日(星期二)前逕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路徑為登入 ecpa 人事服務網/應用系統/WebHR 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上網填報「106 年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年金改革說明會回報表」,無者免填。至辦理說明會之簽到表請將 PDF 電子檔以 E-mail 或傳真回傳至本案聯絡人。
 


《最新消息》修正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

主旨:「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 106 年 1 月 10 日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公務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6 年 1 月 13 日總處給字第 1060035448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請逕至本府人事處網頁/檔案下載區/退休福利科下載)。

 


《最新消息》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106 學年度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所碩專班說明

主旨:檢送本校 106 學年度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所碩專班入學招生說明,請惠允公告周知並轉知所屬同仁踴躍報考,請查照。
說明:《一律採網路報名》
一、網路報名日期: 105 年 12 月 7 日(三) 9:00~ 106 年 2 月 9 日(四) 4:30 止(報考資料請於 106 年 2 月 10 日(五)前寄出,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評分項目:資料審查 50%、面試 50%(免筆試)。
三、面試日期: 106 年 3 月 18 日(六)
四、招生系統:https://examweb.yuntech.edu.tw/WebExams/Exam_W/
五、服務專線: 05-5342601 分機 3032(陳小姐)
六、因應 107 年國、高中新課綱,本校技職教育研究所於 106 學年度開設「程式設計」特色課程及「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欲知詳情請洽本校技職教育研究所。

 


《最新消息》修正「105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主旨:檢送修正「105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1 份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6 年 1 月 16 日公訓字第 1062160043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旨揭訓練計畫前經本會民國 105 年 8 月 30 日公訓字第 1052161090 號函訂定在案,茲配合三等考試基礎訓練訓期調整為 4 週,爰修正旨揭訓練計畫及附件 3 應免除基礎訓練人員清冊。
三、旨揭訓練計畫及相關表件業置於該會網站( http ://http://www.csptc.gov.tw )首頁「法規輯要/培訓法規/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相關法規/特種考試錄取人員訓練相關法規(含各項訓練計畫)/地方特考訓練相關法規」項下,歡迎查閱並下載運用。

 


《最新消息》105 年推動子女托育服務情形調查表

主旨:檢送各機關(單位)105 年推動子女托育服務情形調查表 1 份,請於本( 106 )年 1 月 25 日(星期三)上午 12 時前免備文傳送至承辦人電子信箱(無則免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6 年 1 月 20 日總處給字第 10600360501 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調查說明如下:
(一)運用現有社會托育服務設施:指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洽請合法登記立案之托育服務機構(例如:托嬰中心、幼兒園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提供員工子女優惠之托育服務。送托子女人數係指員工將子女送托至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特約托育服務機構、自行設置托育服務機構、聯合辦理特約或設置托育服務機構之人數。
(二)自行設置托育服務機構:指 105 年當年度,各機關自行依需求規模設置托育服務機構。
(三)聯合辦理托育服務:指 105 年當年度,與相鄰近之數個機關,組成委員會,以受托人數較多或托育服務相關資源較豐富之機關為主辦,聯合辦理托育服務(例如:聯合特約或設置托育服務機構)。

 


《最新消息》有關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 14 條第 2 項所定退休年資最高採計上限之規定

主旨:教育部函略以,公立學校教職員曾任各機關(構)、學校、公營事業及軍事單位純勞工身分職務,已依相關法令規定領取退離給與者,再任或轉任公立學校教職員並於 105 年 6 月 10 日以後重行退休、資遣時,其已領退離給與之年資,無須受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 14 條第 2 項所定退休年資最高採計上限之限制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6 年 1 月 11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50181715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因重大專案、突發或搶救重大災難等事由,專案加班補休期限得於 1 年內補休完畢

主旨:各機關公務人員如為辦理重大專案業務、解決突發困難問題、搶救重大災難等特殊事由,應報經主管機關核准放寬其專案加班補休期限於 1 年內補休完畢,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06 年 1 月 13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60035461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 106 年度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課程類別『與業務相關』屬性勾選情形表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 106 年度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課程類別『與業務相關』屬性勾選情形表」及查詢操作手冊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 105 年 12 月 21 日府人考字第 1050248047 號函諒達。
二、為應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學習時數規定新制,自 106 年 1 月 1 日起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課程類別代碼分類將分為以下 4 種:
(一)政策能力訓練。
(二)領導力發展。
(三)機關業務知能訓練。
(四)自我成長及其他。
三、其中「政策能力訓練」及「領導力發展」系統已直接設定與業務相關,「機關業務知能訓練」及「自我成長及其他」兩項分類經本府核定後均不勾選「與業務相關」,改採課程個別審查方式核定時數屬性,並以各人事機構為專責審核單位,爰請勿更動終身學習入口網/人事單位/類別維護(與業務相關)之設定。
四、請詳閱旨揭情形表及操作手冊,並定期至終身學習入口網/人事單位/學習時數(複合及修改)檢核同仁學習時數之正確性,各機關(單位)如自行開設「機關業務知能訓練」及「自我成長及其他」兩項分類之課程,由各人事機構依課程內容審核是否「與業務相關」並經機關首長核定後辦理。

 


《最新消息》年金改革重要資訊

本週日(1 月 22 日)將召開國家年金改革國是會議全國大會, 1 月 19 日下午甫公布改革方案初稿,為讓所有公教人員瞭解方案草案,提供相關資訊如附件,請各機關(學校)聯絡窗口協助轉知所屬、現職及退休同仁。


《最新消息》本縣 106 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調查表暨辦學績效評鑑計畫

主旨:檢送本縣 106 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調查表暨辦學績效評鑑計畫各乙份,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本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第 10 條第 1 項規定「參加校長遴選之本縣現職校長,須依規定參加本縣辦理之校長辦學績效評鑑,以為應否繼續遴聘之依據。」
二、校長遴選調查表:請於 106 年 2 月 10 日(星期五)前寄送達教發科侯美玲老師彙整(免備文)。
三、校長辦學績效評鑑:
(一)請任期屆滿或連任達二分之一(含)以上且欲參加本縣 106 年度遴選之現職校長參加。
(二)本評鑑訂於 106 年 5 月辦理,提交內容以本任辦學事蹟為限,格式可採紙本或數位化。
(三)如為數位化資料,請於 106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三)12:00 前上傳http://prineva.cyc.edu.tw/。(本縣校長辦學績效評鑑資訊網,將於 106 年 4 月 10 日開放)四、又,不參加本縣 106 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之現職校長,可免填報調查表、免參與辦學績效評鑑。


《最新消息》本府於 2 月 20 日辦理自殺防治守門人教育訓練,請派員參訓。

主旨:為增進本府及所屬機關員工同仁健康新知及宣導自殺防治守門人概念,謹訂於本( 106 )年2 月 20 日(星期一),假本縣人力發展所大禮堂,辦理「嘉義縣政府 106 年度健康講座暨心理健康促進─自殺防治守門人教育訓練」,請依配賦名額足額派員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及 106 年度「嘉義縣衛生局醫政管理及整合型心理健康工作計畫」辦理。 
二、旨揭研習相關事項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本年 2 月 20 日(星期一)。
(二)研習地點:本縣人力發展所 2 樓大禮堂。
(三)講座及主題:邀請嘉義長庚醫院泌尿科主任林威宇及臺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身心醫學科醫師沈正哲,分別講授「銀髮族排尿障礙的微創手術與重建手術」及「邀您擔任自殺守門人」。
三、本課程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公務人員請於本年 2 月 8 日(星期三)前至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路徑: eCPA 人事服務網─應用系統─D6 終身學習入口網─課程名稱:嘉義縣政府 106 年度健康講座暨心理健康促進─自殺防治守門人教育訓練)完成報名。
四、為加強學習效能及確保研習資源充分運用,本課程採隨機抽點、簽退機制,並視需求將學員之出缺勤狀況轉送各單位備查辦理。
五、檢送名額配賦表、課程表及報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春節連續假期前、後 1 日上班日,請確實控留人力,以維持政府服務品質。

主旨:本( 106 )年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前、後 1 日上班日,請確實控留人力,以維持政府服務品質 1 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6 年 1 月 13 日總處培字第 1060035401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105 學年度第 2 學期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資料報送時程表

主旨:檢送「全國軍公教人員生活津貼申請暨稽核系統」105 學年度第 2 學期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資料報送時程表 1 份,請查照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6 年 1 月 12 日總處給字第 1060035254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為符合旨揭報送時程表,請依下列規定確實配合辦理:
(一)本學期教育部查核學雜費全免及減免結果包括大專校院學生及高中職學校學生部分。
(二)報送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資料其時程,請各機關於 106 年
3 月 17 日(星期五)下班前辦理完成。
(三)公教人員子女學雜費如係分次繳納者,機關仍應於申請人繳納首次費用時報送該筆子女教育補助資料。
(四)本次報送資料如經系統以「異常訊息」通知時,機關應檢視該筆資料是否符合「子女教育補助表」之規定,並至該系統確認或修改補助資料(按,如為不合請領子女教育補助者,該筆資料核發金額修改為 0 )。
三、另為避免申請人重複請領政府各類助學金,應告知並確實查核子女教育補助之申請人,是否有前開補助表說明五規定,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之情形(按:如全免或減免學雜費、已領取其他政府提供之獎【補】助……等)。

 


《最新消息》地研中心 106 年度管理核心能力訓練需求調查表,請於 1 月 24 日回復。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106 年度管理核心能力訓練需求調查表」1 份,請於1 月 24 日(星期二)前回傳至承辦人電子信箱suiwen0429@mail.cyhg.gov.tw辦理(無則免回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106 年 1 月 12 日研教字第 1062050052 號函辦理,並檢附來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為符訓練需求公平合理分配原則,並避免造成訓練資源浪費,填表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為有效運用訓練資源,請檢核填列需求人員須與填列班期「業務相關」,並轉知渠等人員考量業務繁忙程度審慎填列,以期能配合訓練全程參訓,切勿到訓後有請假、缺席之情事。
(二)填列需求人員如有調離職者或因故無法如期參訓,由填列單位(機關)負派員遞補之責並請全程參訓。
(三)該調查係配合執行人事行政總處 106 至 109 年度中程施政計畫「增進公務人力培育訓練成效」-「管理核心能力訓練成效力」之關鍵績效指標,請檢核需求人員確符「對象資格」。
(四)調查表彙整結果將作為 106 年分配各單位(機關)參加該中心開設班次名額之直接參據,爰請考量業務實際需求與期程配合度審慎填列,並請各單位(機關)妥善收存該表,以作為 106 年人員派訓依據。
三、旨揭調查表填具後逕寄承辦人信箱,電子郵件主旨及檔名請鍵入「單位(機關)名稱」,並詳實填列表內「需求人員姓名」及「填表人姓名及聯絡電話」,以利彙整。

 


《最新消息》連江縣政府(含一級單位)及所屬機關改制名稱對照表

主旨:函轉連江縣政府(含一級單位)及所屬機關改制名稱對照表一份,自民國 106 年 1 月 1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連江縣政府 106 年 1 月 12 日府人考字第 1060000688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2 月 17 日辦理環境教育系列課程一「海鮮的秘密」,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所訂於本(106)年2 月 17 日舉辦環境教育系列課程一「海鮮的秘密」,請依說明段配合辦理並轉知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經由「海鮮食物教育」教導消費者關於海鮮的正確知識及海鮮飲食文化,讓消費者更了解餐桌上的海鮮,並重視「食安、無毒、永續漁業」等議題。
二、研習時間: 2 月 17 日(星期五)13 : 30-16 : 40【報到: 13 : 00-13 : 25】
三、研習地點:創新學院 1 樓 101 教室
四、講師:蓋玉軒博士
五、研習對象:公教人員及一般民眾,約計 110 名。
六、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2 月 14 日 17 時止受理線上報名。
(一)薦送報名:
1、本縣各級機關、單位:請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
2、薦送後台網址:http://www.chrdc.gov.tw/index.php?mainAction=agency;已薦送人員因故無法參加者,請薦送單位務必派員遞補。
(二)自由報名:
1、請至本所網站「班期報名」項下報名。
2、報名網址:http://www.chrdc.gov.tw/(請先註冊為會員)
七、錄取名單:
(一)報名截止後 2 日內公告於本所網站「班期報名」/「錄取名單」項下。
(二)本所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請先行檢視本所網站會員相關資料,如有錯誤請修正)。
八、研習時數:本課程為環境教育認證之課程,全程參與者於課程結束後 30 日內核發研習時數 4 小時。
九、參加研習學員惠請准予公假登記。
十、檢送「薦送名額分配表」、「研習簡章」各 1 份。

 


《最新消息》軍公教員工給與項目訂修及檢討作業評估審查原則

主旨:檢送「軍公教員工給與項目訂修及檢討作業評估審查原則」,並自 106 年 1 月 1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06 年 1 月 11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60035050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一份。

 


《最新消息》一百零五年公立學校教師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補充規定

主旨:檢送「一百零五年公立學校教師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補充規定」1 份,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6 年 1 月 11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60002827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農曆春節( 106 年 1 月 27 日至 2 月 1 日)將屆,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主旨:農曆春節( 106 年 1 月 27 日至 2 月 1 日)將屆,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廉政署 106 年 1 月 11 日廉預字第 10605000580 號函辦理。
二、農曆春節期間為廉政工作重點期間,請同仁嚴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相關規定,與職務有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間,遇有受贈財物或邀宴應酬等情,除有本規範第 4 點或第 7 點第 1 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且應即登錄建檔。
三、請各所屬機關、鄉鎮市公所之政風機構落實本規範第 17 點規定,指派專人負責本規範之解釋、個案說明及提供其他廉政倫理諮詢服務;受理諮詢業務,如有疑義得送本府政風處處理。
四、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令之認知,請積極運用下列數位學習平台選修廉政倫理相關課程: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e 等公務園學習網」(https://elearning.hrd.gov.tw/index.php)之「共創透明誠信的社會─『廉政倫理』規範」課程。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 e 學中心」(https://elearning.rad.gov.tw/fet/home/index)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案例說明」課程。
(三)上開數位學習平台之「公務員廉政基本認知」課程。

 


《最新消息》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 106 年度訓練進修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 106 年度訓練進修實施計畫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 7 條第 2 項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年度整體訓練進修計畫,嗣後將依其規定辦理進修及依各該訓練辦理期程另函調員參訓。
三、為求派訓時效,請貴單位(機關)配合各該訓練預定辦理時程及對象,預為規劃人員參訓(免回覆),俟收迄調訓函時據以派訓之用。

 


《最新消息》建築學分班(12 學分)需求人數調查表請於 1 月 20 日前回覆

主旨:檢送「建築學分班(12 學分)需求人數調查表」1 份,請於本(106)年1 月 20 日(星期五)下班前寄至電子信箱suiwen0429@mail.cyhg.gov.tw,無則免覆,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 105 年 9 月 20 日府人考字第 1050183538 號函諒達。
二、案內調查結果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函復,建請與雲林科技大學建築與室內設計系合作辦理,先予陳明。
三、本學分班欲參訓學員,須自付學分費(每學分至少 4,500~5,000 元整);另考量學習擴散之效,如不足 20 人將不予辦理,爰請各機關(單位)視實際需求填報。

 


《最新消息》原定 1 月 18 日辦理之【新時代論壇系列 13】延期至 3 月 31 日

主旨:本所原訂於本(106)年 1 月 18 日舉辦「【新時代論壇系列 13】翻轉團隊、創新管理」,因主講人翟本喬博士另有要務,延期至 3 月 31 日辦理,請轉知原參訓學員準時參加,並請尚未足額薦派之單位儘速完成薦送,請  查照。
說明:
一、研習時間: 3 月 31 日(星期五)13 : 50-16 : 00【報到: 13 : 00-13 : 50】
二、研習地點:創新學院 2 樓大禮堂
三、講題更名:突破框架、創新態度
四、研習對象:公教人員及一般民眾
五、參訓學員名單查詢、異動調整或新增報名:
(一)薦送報名:
1、請單位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進行相關作業。
2、薦送後台網址:http://www.chrdc.gov.tw/index.php?mainAction=agency
3、請各單位務必核派足額之人員參訓,錄取人員因故無法參加者,請薦送單位務必派員遞補。
(二)「自由報名」:
1、請至本所網站「班期報名-報名人數-自由」項下查詢。
2、報名網址:http://www.chrdc.gov.tw/
3、個人如因故無法參訓,請於本所網頁左上角綠色方框輸入帳號、密碼及驗證碼後,點按「查看個人報名-取消報名」。
六、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 3 月 23 日 17 時止,凡報名者全額錄取。
七、惠請協助於貴單位網站公告本講座延期訊息。
八、參加研習學員惠請准予公假登記。
九、檢附「薦送名額分配表」、「研習簡章」及「講師簡介」各 1 份。

 


《最新消息》臺灣銀行公教保險部 106 年度第 1 季服務滿意度調查

主旨:為瞭解貴要保機關及公保被保險人對本部服務品質之滿意度,並加強聯繫與溝通,藉以改進及提升服務績效,爰辦理「臺灣銀行公教保險部 106 年度第 1 季服務滿意度調查」,請查照。
說明:
一、本次服務滿意度調查以網路問卷方式進行,請連結至本行全球資訊網(http://www.bot.com.tw),點選「公保服務」,或直接連結至「公保服務」(http://www.bot.com.tw/GESSI),點選「服務滿意度調查」(詳附檔填表說明),本次調查期間為本( 106 )年 1 月 16 日起至 1 月 26 日止。
二、調查對象為公保業務承辦人及被保險人,請公保業務承辦人務必填寫,並轉知貴機關所屬公保被保險人踴躍填寫。


《最新消息》106 年度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課程配當表

主旨:檢送 106 年度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課程配當表 1 份,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6 年 1 月 10 日公訓字第 10621600181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106 年度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及警正警察人員晉升警監官等訓練課程配當表

主旨:檢送 106 年度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及警正警察人員晉升警監官等訓練課程配當表 1 份,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6 年 1 月 10 日公訓字第 10621600191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2 月 15 日辦理生活與法律研習,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所訂於 106 年2 月 15 日(星期三)08 : 50~16 : 40 舉辦【生活與法律~民事糾紛處理:民事訴訟法、婚姻與夫妻財產】,請依說明段配合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旨揭研習相關事宜略述如下,詳情請參閱附件:
(一)研習時間:
1、第 1 梯次: 08 : 50~12 : 10-民事糾紛處理:民事訴訟法
2、第 2 梯次: 13 : 20~16 : 40-婚姻與夫妻財產
(二)研習地點:創新學院 2 樓大禮堂
(三)授課講師:鄭麗燕【台北地方法院法官】
(四)研習對象:公教同仁及一般民眾
二、報名方式及日期:
(一)即日起至
2 月 10 日 17 時止,請各機關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分別辦理第 1 、 2 梯次薦送報名。
(二)自由報名者請至本所網站「班期報名」項下報名,網址為:http://www.chrdc.gov.tw/(請先註冊為會員)。
三、研習時數:核發每場次全程參與者 4 小時研習時數。
四、惠請於貴單位網站公告本訊息。
五、參加研習學員惠請准予公假登記。
六、檢送「薦送名額分配表」、「研習簡章」及「課程大綱」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於 1 月 18-19 日辦理地方治理標竿案例撰寫技巧研習班,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府訂於本(106)年1 月 18 日至 19 日辦理「地方治理標竿案例撰寫技巧研習班」,請薦派 1 名人員參訓並依限完成線上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運用科技築願景、深耕地方 e 整合」-推動嘉義縣地方治理新亮點計畫辦理。
二、為強化公務人員案例的撰寫方法與技巧,提升本縣所屬機關及鄉鎮市公所暨各級學校計畫撰寫與推廣行銷能力,爰辦理旨揭研習。
三、研習相關事宜說明如次:
(一)研習日期:本年 1 月 18 日至 19 日(星期三、四)9 時至 16 時 30 分。
(二)研習地點:本縣人力發展所 2 樓 203 教室。
(三)研習對象:本府所屬機關及鄉鎮市公所地方治理案例撰寫公務人員暨本縣各級學校專任人事人員,約 60 人。
(四)研習講座及課程:詳如計畫。
四、報名事宜說明如次:
(一)報名期限:本年
1 月 16 日(星期一)。
(二)報名方式:請由各人事單位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後台辦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類別:政策能力訓練/論述表達能力;課程名稱:地方治理標竿案例撰寫技巧研習班)。
五、檢附旨揭研習實施計畫 1 份。


《最新消息》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自 106 年 1 月 1 日生效。

主旨:檢送「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核定本)」1 份,並自本( 106 )年 1 月 1 日生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6 年 1 月 6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50156236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全國公教員工網路購書優惠方案 106 年 1 至 2 月專屬活動

主旨:全國公教員工網路購書優惠方案 106 年 1 至 2 月專屬活動「新春購書專案」訊息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12 月 28 日總處給字第 1050063567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一百零五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

主旨:行政院訂定「一百零五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並自 106 年 1 月 6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06 年 1 月 6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6003464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106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需求

主旨: 106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需求一案,請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6 年 1 月 5 日總處培字第 1050063746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各機關(學校)如有職務臨時出缺或預估之職缺,擬列入旨揭考試第 1 次增列需用名額時,請於
106 年 2 月 17 日(星期五)前至該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進入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上網填報考試職缺;並請參酌該總處全球資訊網「首頁/民眾/考試分發/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職場支持叮嚀提醒事項」,填寫提報職缺之工作內容及工作環境,以作為本項考試錄取人員之參考。如填報完畢,請列印職缺報表傳真至本府人事處,俾利線上層轉該總處核定。
 


《最新消息》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資訊 106 學年度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所碩專班

主旨:檢送本校 106 學年度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所碩專班入學招生說明,請惠允公告周知並轉知所屬同仁踴躍報考,請查照。
說明:《一律採網路報名》
一、網路報名日期: 105 年 12 月 7 日(三) 9:00~ 106 年 2 月 9 日(四) 4:30 止(報考資料請於 106 年 2 月 10 日(五)前寄出,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評分項目:資料審查 50%、面試 50%(免筆試)。
三、面試日期: 106 年 3 月 18 日(六)
四、本校招生系統:碩專班:https://examweb.yuntech.edu.tw/WebExams/Exam_W/
五、服務專線: 05-5342601 分機 3032(陳小姐)
六、因應 107 年國、高中新課綱,本校技職教育研究所於 106 學年度開設「程式設計」特色課程及「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欲知詳情請洽本校技職教育研究所。     


《最新消息》『融入創意設計讓教學更有趣味!』增能動態工作坊

主旨:函轉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進修學院為推動偏鄉地區教師在職進修,增進教師專業知能,特舉辦偏鄉教育創新發展計畫-『融入創意設計讓教學更有趣味!』增能動態工作坊,請轉知所屬教師參加,並惠予公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106 年 1 月 9 日進修字第 1060500006 號函辦理。
二、辦理時間暨地點: 106 年 1 月 25 日(三) 8 : 30~14 : 40 假臺中市立和平國民中學。
三、活動報名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網址:http://inservice.edu.tw(課程代碼: 2133152) 。
四、相關活動內容詳如附件,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本案聯絡人:陳懿瑩小姐,電話: 04-7232105#5472 。


《最新消息》105 年各機關推動公教員工參與志願服務標竿案例電子書,歡迎參考運用。

主旨:「105 年各機關推動公教員工參與志願服務標竿案例電子書」一案,轉請查照參考運用。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12 月 29 日總處給字第 1050063778 號書函辦理。
二、為利各機關推動公教員工參與志願服務相關經驗之拓展及強化,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藉由評選各機關推動公教員工參與志願服務標竿案例,蒐整獲獎案例編輯成電子書,已置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www.dgpa.gov.tw)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供下載參閱。


《最新消息》106 年度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推廣活動「每月一書」相關活動

主旨: 106 年度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推廣活動「每月一書」書目業已公告(如附件),並提供公務人員購書優惠方案,請多加運用並踴躍參與相關活動,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06 年 1 月 6 日國院數字第 1050800305 號函辦理,並檢附來函及附件影本 1 份。
二、該學院遴選 12 本「每月一書」書目,作為專書閱讀心得寫作競賽活動指定書目,另選出 12 本圖書作為推薦延伸閱讀書目。
三、為倡導公務人員閱讀風氣,該學院將陸續辦理下列活動:
(一)專書閱讀心得寫作競賽:請依指定書目撰寫並於
106 年 7 月 28 日(星期五)前彙送優良作品至本府辦理初審。
(二)「每月一書」導讀會、「悅」讀大賞及公務人員專書閱讀觀摩活動等,請鼓勵所屬同仁參加。

 


《最新消息》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0601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主旨: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0601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說明:
一、嘉義縣政府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自 100 年 5 月創刊以來,至今已發行 66 期。由於內容包羅萬象,規劃有【活動訊息網】、【溫馨關懷坊】、【法規看過來】、【人員在這裡】、【心得分享】、【靜思語】及【訊息預告網】等專欄,頗受同仁好評。
二、歷年電子報檔案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GO-GO-GO 電子報」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最新消息》「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52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主旨:「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52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說明:
一、電子報內容係彙整每月在「最新消息」介面所公布嘉義縣政府轉知的公文及法令與相關人事訊息,每月初即迅速將上個月轉知的公文及法令編輯成電子報,並及時將新知 E-mail 傳送機關學校同仁參閱,感受人事人員超感動的貼心服務,進而達到溝通無障礙及提高行政效率與縮減蒐集公文及法令時間之目的。
二、 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http://ccs.cyc.edu.tw)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新知雷達讚」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另外點選電子報內《最新消息》旁之主旨時(呈現綠色字樣),立刻迅速連結說明及附加檔案。 
三、「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42 期網址:http://ccs.cyc.edu.tw/modules/tadnews ... p?op=preview&npsn=114


《最新消息》105 年 7-12 月各機關職務代理名冊網路報送作業請於 1 月 26 日前完成報送

主旨:各機關職務代理名冊網路報送作業,請於 106 年1 月 26 日(星期四)下班前上網填報並函知本府(人事處),無者免報送,請查照配合辦理。
說明:
一、查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注意事項)第 11 點第 1 項規定,依本注意事項規定代理之現職人員及約聘僱人員,其所支酬金由各機關人事單位每半年列冊,並逐一註明分發機關同意之文號,函送主管機關查考後,由銓敘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主計機關及審計機關抽查。不符規定者,主計及審計機關應不予核銷,並予追繳。
二、為簡化行政作業流程並撙節行政資源,銓敘部業已建置「各機關職務代理名冊網路報送作業系統」(以下簡稱本作業系統),爰各機關請於旨揭報送期限內,至銓敘業務網路作業系統報送職務代理名冊資料,並函知本府。本府先行預審所報名冊基本資料及酬金之正確性;倘資料有誤,則退回原報送機關更正;如資料無誤,則由本府彙整所屬職務代理名冊後,以網路報送銓敘部辦理。
三、該部為利上開作業之執行,爰將相關事宜統一規定如下:
(一)彙整列冊報送機關:由縣市政府彙整本機關及所屬機關網路名冊後報送。
(二)列冊對象:
1、公務人員部分:各機關現職人員依注意事項規定代理,且符合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第 12 條規定,經權責機關依法令規定核派代理職務連續達 10 個工作日以上,並依法支領加給人員。經權責機關依法令規定核派代理職務連續 10 個工作日以上,惟未支領相關加給之人員,免填報;支領兼職費人員,亦免填報。
2、約聘僱人員部分:依注意事項第 5 點及第 6 點規定略以,各機關薦任以下非主管職務有出缺情形,(未)經列管為考試分發職缺,並經分發機關同意所約聘(僱)之人員;另代理留職停薪人員之案件非屬查考範圍,請免於報送。
(三)報送時間及期間:每年 1 月 31 日前,報送前 1 年度 7 月至 12 月之名冊; 7 月 31 日前,報送當年度 1 月至 6 月之名冊。線上作業完成後,請函知本府人事處,以利辦理預審作業。
四、其他配合事項:
(一)各機關約聘或約僱人員之代理如未達 1 個月,但被代理人請假期間達 1 個月以上,請於職務代理名冊之備註欄加註;如漏報非本期代理情形,請一併補報,亦請於職務代理名冊之備註欄加註非本期代理,俾茲明確。
(二)各機關職務代理支領酬金計算公式、金額及備註欄亦為查考範圍,請確實填列。
(三)各機關職務代理應依實際代理期間填報,跨期代理期間起迄係以該員開始該職務代理起至該次查考期間為止(12 月 31 日或 6 月 30 日),並應切實填報「適用條款類別」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五、各機關職務代理名冊報送案操作說明及常見缺失一覽表,可至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組織任免科)下載使用。


《最新消息》2017~2019「健康 99─全國公教健檢方案」

主旨: 2017~2019「健康 99─全國公教健檢方案」(以下簡稱本方案)特約醫療院所及其規劃辦理之健檢方案,請查照轉知同仁參考利用。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12 月 27 日總處給字第 1050063375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本方案辦理期間自 106 年 1 月 1 日起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止,符合資格之醫療院所,得由該總處邀請或隨時申請加入或退出,有關特約醫療院所及其提供之方案相關資訊,請逕至公務福利 e 化平台(網址:https://eserver.dgpa.gov.tw)公教健檢專區查詢。


《最新消息》數位學習平臺所掛置之公務人員每年必須完成課程項目相對應之數位課程一覽表

主旨:檢送「數位學習平臺所掛置之公務人員每年必須完成課程項目相對應之數位課程一覽表」1 份,請轉知所屬同仁上網選讀,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6 年 1 月 3 日總處培字第 10600341232 號函辦理。
二、依行政院 105 年 12 月 19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50062475 號函規定,自 106 年 1 月 1 日起,各機關(構)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學習時數規定將聚焦於業務相關之學習活動,
業務相關學習時數仍維持 20 小時,其中 10 小時必須完成當前政府重大政策、法定訓練及民主治理價值等課程,並以數位學習為優先。
三、為利公務人員快速選讀相關數位課程,該總處業請數位學習平臺主管機關於各該平臺建置「公務人員 10 小時課程專區」,請轉知所屬同仁至該專區閱讀。其中「當前政府重大政策」課程部分,將由該總處會同相關機關建置數位課程。
四、另本府本年度組裝課程(終身學習工作項目表)將俟規劃建置完成後另行通知,屆時請配合辦理。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2 月 22 日辦理新時代產業轉型學習系列(1)傳承與創新研習,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所訂於本(106)年 2 月 22 日辦理「新時代產業轉型學習系列(1)傳承與創新」,請依說明段配合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為加速本縣產業再生與轉型,藉由成功典範進行標竿學習,特開辦本系列學程,以強化縣民及同仁關鍵知能精進,瞭解各產業文化脈動,進而創造安心良性循環之消費模式,滿足多元化觀光市場需求,協助「產業新時代」品牌建立與成果推展。
二、研習時間:
2 月 22 日(星期三)13:20-16:40【報到: 13 : 00-13 : 20】
三、研習地點:創新學院 1 樓 101 教室
四、授課講師:江宜馨【台灣玩具博物館總監】
五、授課主題:傳承與創新
六、研習對象:公教人員及一般民眾,約計 110 名。
七、報名方式:
(一)自由報名:
1、請至本所網站「班期報名」項下線上報名(請先註冊為會員)。
2、報名網址:http://www.chrdc.gov.tw/
3、如報名人數超出錄取名額,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
(二)薦送報名:
1、縣府各處、所屬機關及鄉鎮市公所:請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
2、薦送後台網址:http://www.chrdc.gov.tw/index.php?mainAction=agency
3、為期訓練資源公平共享,請避免固定人員重複參訓,務使每人均有參訓機會,至已薦送人員因故無法參加者,請薦送單位務必派員遞補。
八、報名期限:
(一)自即日起至 2 月 15 日 17 時截止。
(二)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敬請欲報從速。
九、錄取名單:
(一)報名截止後 3 日內公告於本所網站「班期報名」/「錄取名單」項下。
(二)自由報名錄取學員如不克出席,則依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遞補。
(三)本所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未獲錄取者則不另行通知。(請先行檢視本所網站會員相關資料,如有錯誤請修正。)
十、研習時數:
(一)全程參與者於課程結束後 30 日內核發研習時數 4 小時。
(二)依「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訓練進修實施計畫」規定:請假或缺席超過總研習之三分之一者,不予登錄終身學習時數。
(三)公教人員請至「ECPA 人事服務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s://ecpa.dgpa.gov.tw/)-個人資料-應用系統-D6 :終身學習入口網-個人資料夾-學習時數」查詢。
(四)若不具公教資格者須取得時數證明者,本所備有『研習條』,請於活動結束後於簽到處洽服務人員領取。
十一、出缺勤管理:
(一)為加強學習品質與成效,本學程將依課程性質及報名情形,彈性施行學員座位選填與簽退制度。
(二)遲到逾 30 分鐘者,以缺課 1 堂論之。
(三)往例開課當日部分錄取學員缺課且未事先告知本所,導致候補學員無法及時遞補,造成研訓資源之浪費。特別提醒:錄取學員若無法參訓,必須事前完成請假手續,未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者,本所將登記為「無故缺課」。
(四)學員之出缺勤狀況將視需求轉送各人事單位備查辦理。
十二、參加研習學員惠請准予公假登記。
十三、檢附「薦送名額分配表」、「研習簡章」及「講師簡介」各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編印之 105 年版「人事行政法制作業錦囊」,請派員領取。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編印之 105 年版「人事行政法制作業錦囊」詳如分配表,請查照。
說明:
一、為提升本縣人事人員之專業知識及執行力,爰購置旨揭作業錦囊提供人事業務承辦人員作業參考,請各承辦人員妥為保管使用。
二、旨揭分配表請至本處網站/檔案下載區/組織任免科下載,並請於 106 年 1 月 20 日前派員至本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領取。


《最新消息》第 12 屆教育奉獻獎請於 5 月 3 日前報送

主旨:函轉教育部「第 12 屆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辦理規定如說明,學校若有推薦者請於本(106)年 5 月 3 日(星期三)前,將推薦名冊與具體事蹟表函報本府辦理初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12 月 29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50183881 號函辦理。
二、依「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簡稱本要點)」第 3 點規定,教育奉獻獎之推薦條件,應具有投入教育或投入學生輔導之志願服務相關工作事蹟。
三、另依本要點第 6 點規定,最近三年內曾獲本要點或教育部其他相關規定獎勵者,不再受理推薦或給獎。
四、學校推薦人員之品德素行,請確實查證,本府不另作查證。推薦人員如有 2 名以上者,請於推薦名冊與具體事蹟表中註明推薦優先順序,作為本府初審評選時之參考。
五、教育部「第 12 屆教育奉獻獎」推薦表填報注意事項如下:
(一)推薦表各欄位請詳實填寫,勿缺漏;另請注意字數限制(含空格、標點符號),避免字數太多,本府無法上傳檔案。
(二)受推薦人員之相關佐證與參考資料請擇要掃描成 pdf 檔,每位受推薦人員可上傳 10 個佐證資料,每個佐證資料大小限 20MB 以內,檔名請簡述佐證資料內容。如僅有紙本檔,本府將會協助掃描上傳,並請推薦人員以 A4 大小列印、燕尾夾固定,勿膠裝。
(三)另提供近半年「正面個人獨照」電子檔 1 張(身體比例至少占照片 1 半,半身照為宜, JPG 格式、 800K-4MB 、直式)。
六、檢附「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如附件 1)、推薦名冊(如附件 2)及受推薦人具體事蹟表(如附件 3)各 1 份。電子檔案下載途徑:良師興國網站(網址:http://excellentteacher.moe.edu.tw)/管理系統/資料下載。


《最新消息》106 年度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分配及調訓事宜

主旨:為辦理本(106)年度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分配及調訓事宜,請各機關學校人事人員詳閱「遴選作業相關注意事項」後,於本年3 月 13 日前免備文將相關表件送府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5 年 12 月 23 日公訓字第 1052161520 號函辦理。
二、查該會本年仍以 16.5%為年度調訓比例,本府將依式計算本年度本縣分配受訓名額,並預估 107 年度符合參訓資格人數。是本縣本年度遴選作業仍援例以機關性質區分 6 組辦理,並依各組符合參訓資格之人數按前揭調訓比例分配受訓名額,先予敘明。
三、請各機關學校人事單位主動清查符合參訓資格人員
(以 106 年 4 月 30 日仍在職之現職人員為基準),並依式填列「106 、 107 年度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參訓人數統計表」(包含無參訓意願人員)及「106 年度參加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人員名冊」等 2 項表件,於旨揭期限前免備文逕送本府人事處(電子檔亦請電郵至本案承辦人信箱),另請注意前開表件不得有遺漏或虛報人數之情事。
四、請轉知符合參訓資格者,檢齊下列表件並經人事單位檢視無訛後裝訂成冊,依限逕送本府人事處彙辦:
(一)本府 106 年度晉升薦任官等訓練遴選作業報送資料一覽表 1 份。
(二)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參訓資格檢核表 1 份:請參訓者依資格逐項勾選檢核。
(三)106 年度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遴選資績評分表及遴選評分試算表各 1 份,
表內各項績分僅採計至 105 年 12 月 31 日止。
(四)上開報送資料一覽表內所列各項證明文件 1 份,請依序備齊並標明附件序號,俾利複審作業;資績評分表及遴選評分試算表電子檔,請一併電郵至本案承辦人信箱,主旨命名為機關學校名稱。
五、另依本府 97 年度第 1 次升官等訓練人員甄審會決議,有關資績評分表內之綜合考評分數評定標準部分,如受遴選人員獲全國性評比前五名獎項者,服務機關首長評定本項分數級距為 9.5 分至 9.9 分;如係縣級評比優異及有具體優良事蹟者,分數級距為 9 分至 9.4 分。復依同年度第 2 次升官等訓練人員甄審會議決議略以,綜合考評分數經甄審會審議,未有具體優良事蹟並退回服務機關依規定標準重新評定分數後,倘該機關未依審議結果重新評分者,該受遴選人員如排序為正取者,將不予遴薦參訓。
六、貴機關如有符合參訓資格人員不具參訓意願者,需請本人填具「放棄 106 年度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受訓資格聲明書」及「參訓資格檢核表」,核章後正本逕送本處辦理。
七、相關表件已上傳本府人事處網頁檔案下載區,請自行下載運用。


《最新消息》女性聘僱人員如遇不可抗力而提前於年終分娩或流產者之請娩價或流產假疑義

主旨:女性聘僱人員如遇不可抗力而提前於年終分娩或流產者,於聘僱期間內,得將當年度尚未休畢之慰勞假請畢後,續請娩假或流產假 1 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12 月 23 日總處培字第 10500630342 號函辦理,檢送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國民旅遊卡制度修正先行試辦 1 年

主旨:「國民旅遊卡」(以下簡稱國旅卡)制度修正,經行政院核定,先行試辦 1 年 1 案,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12 月 30 日總處培字第 1050063872 號函辦理,檢送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新制辦理期間及配套事宜:
(一)國旅卡新制於 106 年 1 月 1 日啟動,俟 1 月 20 日新檢核系統上線後,即可核銷領取補助。
(二)學年制人員自 106 學年度( 106 年 8 月 1 日)起實施 1 年。


《最新消息》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 3 條

主旨:「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 3 條,業經行政院於 105 年 12 月 30 日以院授人培字第 10500635641 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檢送原函、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 1 份,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05 年 12 月 30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500638012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105 年 12 月修訂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 Q&A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12 月修訂「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 Q&A」,並上載該總處網站最新消息項下,請配合加強宣導,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12 月 30 日總處培字第 1060034045 號函辦理,檢送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認定核予留職停薪借調主管權責機關疑義

主旨: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4 條第 6 款規定,認定核予留職停薪借調主管權責機關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5 年 12 月 26 日部銓四字第 1054171487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

主旨:行政院修正「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捐(補)助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第三點、第四點、第七點,並修正名稱為「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自 105 年 12 月 28 日生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05 年 12 月 28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50063626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106 年本府模範公務人員表揚作業,請於 1 月 23 日前遴薦人員參加選拔。

主旨:為辦理本(106)年本府模範公務人員表揚作業,請遴薦人員參加選拔後於本年1 月 23 日(星期一)前免備文報府,並依說明二(三)作業方式將電子檔傳送至承辦人信箱(shinhan@mail.cyhg.gov.tw)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下稱表揚要點)辦理。
二、請依下列規定辦理旨揭遴薦作業:
(一)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第 8 條第 3 項略以,第 1 項模範公務人員選拔,依符合條件人員之優良事蹟從嚴審議,考量機關官等員額之配置比率,並以最近五年內未曾獲選為模範公務人員者為優先。
(二)遴薦資格條件:依表揚要點第 2 點規定,被遴薦者須係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任用、派用、聘任之編制內人員,最近三年在本縣服務成績優異(考績或考成均列甲等或相當甲等),並符合所列積極資格;同要點第 3 點規定,被遴薦者須未有所列之消極資格情事。
(三)作業方式:請本府各單位及一級機關應至少遴薦 1 名,其餘機關及學校請踴躍遴薦,並檢附以下資料送本府人事處,俾於初審後提交本府評選委員會審議。
1、遴薦表及事蹟簡介表正本 2 份。
2、遴薦表及事蹟簡介表 WORD 檔傳送至承辦人信箱。
3、遴薦表正本、事蹟簡介表正本及其他具體事蹟證明文件請掃描成 PDF 檔 1 份,並將電子檔傳送至承辦人信箱。
4、最近半年光面彩色 2 吋照片 2 張及彩色生活照 1 張。
5、其他具體事蹟證明文件或照片 1 份。
三、獎勵:按表揚要點第 5 點規定略以,從本府模範公務人員中擇優遴薦參與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選拔,如經獲選者即同為本府及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第 6 點規定,本府模範公務人員,由本府頒給獎金新台幣 2 萬元整及給予公假 3 天,並刊登本府公報及登載於個人人事資料中;公假應自獲選之次日起 6 個月內請畢。
四、檢附表揚要點(含附表)及範例各 1 份供參,如有需要,請至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下載運用。


《最新消息》獎勵案件應於事實結束後 3 個月內辦理敘獎,請確實配合辦理。

主旨:為落實獎不逾時並達及時激勵成效,即日起獎勵案件最遲應於事實結束後 3 個月內辦理敘獎,逾期不再受理;另如因逾 3 個月期限不再受理,導致應受獎勵人員權益受損,則承辦人員應先行檢討議處後,再行辦理敘獎事宜,請查照。
說明:邇來發現部分單位未於活動結束後即時簽辦敘獎,導致應受獎勵人員權益受損,故請同仁依旨揭期程確實配合辦理。


《最新消息》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 3 點、第 5 點

主旨: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三點、第五點及附表,並自 106 年 1 月 1 日生效,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05 年 12 月 29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50063738 號函辦理,檢送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 106 年 1 月 31 日前各機關退休、離職人員得不適用本措施第 5 點第 1 款第 2 目有關觀光旅遊額度之規定,其補助總額均列為自行運用額度。


【關於本報】

◎ 主編:ccs人事服務平台

本電子報智慧財產權屬於「 C.C.S. 人事服務平台」,採用創用 CC「姓名標示-禁止改作-非商業性」授權條款臺灣 2.5 版授權散布。《授權條款全文》

若欲為上述授權範圍以外之利用,請與「 C.C.S. 人事服務平台」(person@mail.ccjh.cyc.edu.tw) 聯絡。

若欲訂閱或取消本電子報,請至以下網址:http://ccs.cy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