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24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23-03-03

《最新消息》修正「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加班費管制要點」及訂定「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待命時數加班費評價換算基準表」

主旨:修正「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加班費管制要點」及訂定「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待命時數加班費評價換算基準表」,並溯自 112 年 1 月 1 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11 年 12 月 21 日院授人給字第 11140020701 號令訂定發布「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辦理。
二、檢送修正「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加班費管制要點」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待命時數加班費評價換算基準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 112 年度「健康『嘉』分,幸福滿點」-公務人員健康維護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本府 112 年度「健康『嘉』分,幸福滿點」-公務人員健康維護實施計畫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計畫實施內容摘述如下:
(一)適用對象:
1、每年健康檢查費最高補助新臺幣(以下同) 16,000 元:
(1)本府一級單位正副主管以上人員。
(2)本府所屬一級機關正副首長。
(3)本府簡任非主管人員。
2、 40 歲以上編制內人員,每 2 年 1 次健康檢查費,每次最高補助 4,500 元。
3、專案簽准人員:前 2 款以外,倘有從事重複性、輪班、夜間、長時間工作等有危害安全、衛生顧慮工作之未滿 40 歲公務人員及其他非編制內人員,各單位(機關)得視需求,簽奉本府核准後,比照第 2 款人員辦理。
4、未滿 40 歲編制內依法任用人員及機關內連續服務滿 1 年之聘僱人員:於不影響公務運作為前提下,得自費前往特約醫療院所健康檢查。
(二)配合措施:
1、提供健康醫療資訊:可至本縣衛生局官網( https://cyshb.cyhg.gov.tw/)/熱門服務參考運用「COVID19 疫苗」、主題專區「健康促進專區」及便民服務專區/醫療資源/「戒菸服務」等。
2、提供健檢一般項目表: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之檢查建議項目(如附件)。
3、公務福利 e 化平台-提供健康 99 健檢專案及健康 99 特約院所:
(1)「健康 99-全國公教健檢方案」係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邀請經衛生福利部評鑑為「醫院評鑑合格」以上醫療院所,以 16,000 元及 4,500 元規劃多種健檢方案,作為健康檢查時之選擇參考。
(2)可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福利 e 化平台」( http://eserver.dgpa.gov.tw/)/其他/公教健檢/健康 99 特約院所/特約醫療院所一覽參考運用。(如嘉義縣市健康 99 特約院所為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嘉義長庚紀念醫院、戴德森醫療財團法人嘉義基督教醫院、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及臺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
4、辦理「虛擬健保卡」說明會:為應資訊化時代來臨及手機上網普及,本府得視業務需要邀請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南區業務組派員擔任講師,說明虛擬健保卡制度設計目的,並介紹申請流程及示範開通等,期能提升同仁照護知能及妥善運用醫療資源。
(三)經費來源:健康檢查費用應於所定補助額度內,以實際支出金額覈實補助並由各單位 (機關)相關預算項下勻支;本府 112 年相關宣導說明會,所需費用由本府人事處人事業務-員工福利-業務費項下支應。
(四)實施方式:
1、自費或公費補助參加健康檢查人員,檢查當日得依其檢附之證明文件,覈實給予公假,每年最高給予 2 日,並以不影響公務運作為原則。
2、符合補助資格者應自行至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及經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品質策進會健康檢查品質認證之診所檢查,並於「健康檢查門診」受檢後,檢具檢查費用收據逕向服務機關申請補助。倘係於「一般健保門診」實施各式檢驗、檢查及健保給付外之自付額費用,例如因一般醫療疾病衍生之相關檢查(驗),則非屬補助範疇。


《最新消息》112 年度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警正警察人員晉升警監官等訓練及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課程配當表

主旨:檢送 112 年度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警正警察人員晉升警監官等訓練及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課程配當表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2 年 1 月 10 日公訓字第 11121605601 號函辦理;倂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縣「本(112)年度數位學習必修課程表」及「閱讀操作手冊」

主旨:檢送本縣「本(112)年度數位學習必修課程表」及「閱讀操作手冊」各 1 份,請轉知貴屬於本年 7 月 31 日(星期一)前,至「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網站組裝課程專區「+e 學院」選讀完成,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11 年 10 月 19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13029319 號函辦理。
二、本年度各機關(構)公務人員每人每年應達成學習時數規定,仍維持業務相關學習時數 20 小時,其中 10 小時為必須完成當前政府重大政策、法定訓練及民主治理等課程,為落實前開規定,爰訂定旨揭課程表。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加班費管制要點

主旨:本府 112 年 1 月 12 日府人福字第 1120014052 號函訂「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加班費管制要點」,修正歷程原「中華民國 111 年 1 月 12 日府人福字第 1120014052 號函修正並變更要點名稱」,應予更正為「中華民國 112 年 1 月 12 日府人福字第 1120014052 號函修正並變更要點名稱」,請查照。


《最新消息》國家文官學院訂於本(112)年 2 、 3 月,辦理「公務英語力 UP 訓練系列課程-實用 PRO 英語工作坊」

主旨:國家文官學院訂於本(112)年 2 、 3 月,辦理「公務英語力 UP 訓練系列課程-實用 PRO 英語工作坊」第 1 梯次,請協助公告,並轉知貴屬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12 年 1 月 13 日國院交字第 1120600004 號函辦理;併檢附該來函影本 1 份。
二、旨揭班期注意事項說明如次:
(一)研習對象:不限官職等公務人員,每梯次 45 人為限。
(二)研習時間:
1、直播課程:本年 2 月 23 日及 3 月 9 日(均為星期四)晚上 7 時至 9 時。
2、實體課程:本年 3 月 3 日及 17 日(均為星期五)下午 2 時至 5 時。
(三)研習方式及地點:
1、直播課程:採用 Cisco Webex Meeting 視訊軟體進行線上授課。
2、實體課程:於該學院(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 7 段 576 號)行政大樓 2 樓教室進行授課,不供餐。
(四)研習講座:財團法人英語訓練測驗中心資深英語講師兼教學顧問 David Wilson 。
(五)課程主題:會話英語。
三、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方式:採個人線上報名,自即日起至該學院全球資訊網( https://www.nacs.gov.tw )/便民服務/開班報名項下報名,於本年 2 月 15 日報名截止。報名時請提供正確個人資料,俾利寄發課程相關訊息。
(二)參訓人員通知:參訓人員名冊預定於本年 2 月 17 日前公布於該學院全球資訊網,不另函通知。
(三)直播課程係屬自願參加性質,爰事後不得據以補休。
(四)參加實體課程之研習人員請惠予公假。


《最新消息》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 112 年度訓練進修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 112 年度訓練進修實施計畫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 7 條第 2 項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年度整體訓練進修計畫,嗣後將依其規定辦理進修及依各該訓練辦理期程另函調員參訓。
三、為求派訓時效,請貴單位(機關)配合各該訓練預定辦理時程及對象,預為規劃人員參訓(免回覆),俟收迄調訓函時據以派訓之用。


《最新消息》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112 年度「嘉義縣政府健檢專案」文宣

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112 年度「嘉義縣政府健檢專案」文宣,請查照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112 年 1 月 16 日新營醫護字第 112990016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該院提供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同仁及眷屬新臺幣(以下同) 3,500 元至 22,888 元等健康檢查專案套餐,各專案資訊請參考附件項目表或逕洽該院健檢中心專線(電話: 06-6351131 ,分機 2213 、 2128 、 1119 )詢問。


《最新消息》請位在都會區辦理原住民族相關事務之機關(構)、學校,踴躍向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報 112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職缺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請位在都會區辦理原住民族相關事務之機關(構)、學校,踴躍向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報 112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職缺,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1 月 12 日總處培字第 1120010497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111 學年度第 2 學期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資料報送時程表

主旨:為配合「全國軍公教人員生活津貼申請暨稽核系統」111 學年度第 2 學期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資料報送時程表之規定,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1 月 16 日總處給字第 1124000110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為符合旨揭報送時程表,請依下列規定確實配合辦理:
(一)本學期教育部查核學雜費全免及減免結果包括大專校院學生及高中職學校學生部分。
(二)報送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資料其時程,請各機關於 112 年 3 月 31 日(星期五)下班前辦理完成。
(三)公教人員子女學雜費如係分次繳納者,機關仍應於申請人繳納首次費用時報送該筆子女教育補助資料。
(四)本次報送資料如經該系統本年 4 月 26 日查核確認後以「異常訊息」通知時,機關應檢視該筆資料是否符合「子女教育補助表」之規定,並至該系統確認或修改補助資料(按,如為不合請領子女教育補助者,該筆資料核發金額修改為 0 ,並於備註欄敘明收回日期)。
(五)另為避免申請人重複請領政府各類助學金,應告知並確實查核子女教育補助之申請人,是否有前開補助表說明五規定,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之情形(按:如全免或減免學雜費、已領取其他政府提供之獎【補】助……等)。


《最新消息》本府 112 年度「綠遊『嘉』緣」─環境教育活動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本府 112 年度「綠遊『嘉』緣」─環境教育活動實施計畫 1 份,相關事項請配合辦理並鼓勵所屬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為促進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未婚男女感情交流,擬藉由規劃環境教育體驗活動,增進互動機會,並透過活動分享生活經驗,發展私人情誼,期能達到人才留「嘉」,逐步穩定人口向上成長之效果。
二、旨揭計畫重點摘錄如下:
(一)實施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鄉鎮市公所及鄉鎮市民代表會員工(含約聘僱人員)及臨時人員。
(二)實施內容:
1、環境教育研習(限單身及未婚者參加):本階段指定本縣鄉鎮市公所分梯辦理戶外之環境教育研習活動,配合推介地區特色產業,安排產業臨場體驗行程,藉由相互合作,讓學員之間得以近距離對話交流,進而促進情誼;預計參加人數為 40 至 80 人,得視情況增加參加人數,並以男女各半為原則。
2、各階段參加學員,服務機關學校應以「公假」登記;學校教師參加除得以公假登記外,並由學校安排代理(課)教師。
(三)其他事項:各梯次參加學員核給 4 小時之環境教育學習時數。                                                                                                                                                
 


《最新消息》為辦理 112 年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分配及調訓等事宜,請於本年 2 月 23 日(星期四)前,免備文將相關表件逕送本府人事處彙辦。

主旨:為辦理 112 年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分配及調訓等事宜,請於本年 2 月 23 日(星期四)前,免備文將相關表件逕送本府人事處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請依式填列「112 年度參加晉升簡任官等訓練人員名冊」,於旨揭期限前免備文逕送本府人事處(電子檔請電郵承辦人 信箱 boice1314@mail.cyhg.gov.tw )。
二、請轉知符合參訓資格者,檢齊下列表件並經人事單位詳加審 核確認無誤後裝訂成冊,依限逕送本府人事處彙辦:
(一)112 年度晉升簡任官等訓練遴選作業報送資料一覽表 1 份。
(二)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參訓資格檢核表 1 份,請參訓者依所具資格逐項勾選檢核。
(三)112 年度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遴選資績評分表 1 份,各項績分僅採計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止。
(四)上開報送資料一覽表內所列各項證明文件 1 份,請依序備 齊並標明附件序號,俾利複審作業。
三、有關資績評分表內之綜合考評分數評定標準部分,依 97 年度 第 1 次升官等訓練人員甄審會議決議:
(一)如受遴選人員獲全國 性評比前五名獎項者,服務機關首長評定本項分數級距為 9.5 分至 9.9 分。
(二)如係縣級評比優異及有具體優良事蹟者,分數級距為 9 分至 9.4 分。
(三)復依同年度第 2 次升官等訓練人員甄審會議決議略以,綜合考評分數經甄審會審議,未有具體優良事蹟並退回服務機關依規定標準重新評定分數後,倘該機關未依審議結果重新評分者,該受遴選人員如排序為正取者,將不予遴薦參訓。
四、貴機關(單位)如有符合參訓資格人員不具參訓意願者,需 請本人填具「參訓資格檢核表」及「放棄 112 年度薦任公務 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受訓資格聲明書」,核章後正本逕送 本府人事處辦理。
五、相關表件已放置於本府人事處網頁檔案下載區,請自行下載 運用。


《最新消息》112 年 1 月 16 日起公務人員數位退休證驗證作業案

主旨:公(政)務人員退休(職)證,訂自民國 112 年 1 月 16 日起,改為數位退休(職)證,有關數位退休(職)證驗證作業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12 年 1 月 10 日部退三字第 11255256272 號函辦理。
二、公(政)務人員退休(職)證訂自旨揭日起改以數位形式製發,並介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提供下載。改版後之數位退休(職)證內含銓敘部徽浮水印,並提供 QR Code 作為內容驗證機制,各機關學校如欲查驗數位退休(職)證之有效性,得以手機、平板電腦或其他行動裝置掃描 QRCode ,並確認係由 MyData 網站(https://certproof.nchc.org.tw/)發行,才可視為不可否認及竄改之證明。至於前經該部核發之實體退休(職)證仍可繼續使用。
三、檢送原函及公(政)務人員數位退休(職)證驗證操作手冊影本各 1 份,該手冊亦放置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項下之【通函公文及公文附件下載】專區。


《最新消息》112 年 1 月 16 日起公務人員數位退休證申請作業案

主旨:公(政)務人員退休(職)證,訂自民國 112 年 1 月 16 日起,改為數位退休(職)證,有關數位退休(職)證申請作業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2 年 1 月 10 日部退三字第 11255256271 號函辦理。
二、自 112 年 1 月 16 日起,公(政)務人員退休(職)證將改為數位退休(職)證,並介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以下簡稱 MyData 網站】製發,自該日起,退休(職)人員可至 MyData 網站,經驗證身分後下載數位退休(職)證或自行列印紙本留存。
三、為簡化作業,數位退休(職)證已取消照片欄位,爰自 112 年 1 月 16 日起,各機關學校於報送退休(職)案時,無須再檢附 2 吋正面半身相片;退休(職)審定函同時改採行電子交換作業發文。
四、檢送原函及公(政)務人員數位退休(職)證查詢操作手冊影本各 1 份,該手冊亦放置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項下之【通函公文及公文附件下載】專區;如有系統操作相關疑義,可利用「人事服務網 eCPA」(https://ecpa.dgpa.gov.tw/)點選「B6:PICS 人事資訊系統客服網(含掛號室)」或電洽客服專線(02)2397-9108 ;如有系統操作以外之疑義,請逕洽該部承辦人員。


《最新消息》國立嘉義大學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112 學年度招生資訊

主旨:檢送本校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112 學年度招生資訊,敬請惠予公告並轉知貴屬同仁踴躍報考,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招生報名日期自 112 年 1 月 9 日至 2 月 16 日下午 5 時止,一律採網路報名,招生簡章下載與報名網址: https://admissions.ncyu.edu.tw/www.aspx?webprjno=AAAG
二、本校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已有千餘位畢業校友,遍布各行各業且表現傑出, 112 學年度招收一般管理組 60 名及醫療資訊與觀光休閒組 40 名,合計 100 名。
三、該專班整合管理學院專業豐富且優質之師資,提供多元且兼具理論與實務課程;採週末上課方式,使學生得以兼顧工作、學業及家庭;以專業實務報告取代碩士論文,為在職進修最佳選擇,歡迎非商管或商管科系畢業者報考。
四、檢附招生文宣海報 1 份,請協助宣傳。


《最新消息》國立雲林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系 112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資訊

主旨:本校企業管理系 112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資訊,敬請惠予公告周知,與轉知所屬單位同仁踴躍報考。
說明:    
一、本系 112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資訊如下:
(一)網路報名期間:即日起至 112 年 2 月 2 日(四)下午 11 時 59 分止。
(二)招生說明會日期: 112 年 1 月 17 日(二)晚上 19 時台中場、 112 年 1 月 18 日(三)晚上 19 時斗六場,詳細資訊可於本所網頁「最新消息」查詢。
(三)面試日期: 112 年 3 月 11 日(六),詳細面試時間表於 112 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8 日前公告於本所網頁。
(四)簡章下載與報名網址: https://examweb.yuntech.edu.tw/WebExams/Exam_W/ (本校首頁→招生資訊→碩士在職專班)。
(五)報考資格:凡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者。
(六)考試科目:資料審查與面試【免筆試】。
二、另本系碩士學分班招生資訊如下:
(一)報名期間:即日起至 112 年 2 月 19 日止。
(二)課程資訊、簡章及報名表,請於本所網頁「最新消息」下載。
三、檢附招生文宣海報,惠請協助宣傳。


《最新消息》本府 112 年度「優『嘉』利」─推動公教員工福利措施宣導計畫

主旨:檢送本府 112 年度「優『嘉』利」─推動公教員工福利措施宣導計畫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為落實宣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所推介之福利服務措施,期使同仁知曉各項優惠方案,並加以選擇運用,以增進生活品質,進而提升工作效能,爰訂定本計畫。
二、旨揭計畫重點臚列如次:
(一)實施項目:本計畫所稱福利服務措施,係指以下 8 項措施(可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 https://www.dgpa.gov.tw )/公務人員/公務福利 e 化平台查詢):
1、「築巢優利貸」-公教員工房屋貸款。
2、「貼心相貸」-公教消費性貸款。
3、「闔家安康」-公教團體意外保險。
4、健康 99」-全國公教健檢方案。
5、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
6、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
7、未婚聯誼活動。
8、優惠商店。
(二)實施對象:本府及所屬機關員工。
(三)實施時間: 112 年 1 月至同年 12 月止。
(四)推動與執行:
1、規劃辦理福利服務措施宣導(或說明)會,提供同仁相關福利措施協助宣導服務,並適度瞭解公教員工照顧高齡親屬長期照顧服務之需求。
2、結合現有相關資源規劃宣導推動福利服務措施,使公務人員知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所推介之各項員工福利服務措施。
3、運用多元方式加強宣導推動之福利服務措施,如電子郵件、海報、摺頁、社群媒體等,並提供福利資訊服務。
4、地方特色優惠產品推介並公告週知,並於 112 年 6 月 30 日(星期五)下班前將洽簽影本附件逕送本處,本處再刊登公務福利e化平台及本府人事處網頁,供本縣及全國公教人員參考運用。
(五)獎懲:
1、本計畫列入本府人事處對所屬人事機構專任人事人員 112 年績效考核項目,如重複繳交已由本府統一洽簽之優惠商店資料者(如:棒棒積木飯店、長榮文苑酒店等),該筆不予計分;另請於 WebHR 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待遇福利/健康檢查補助)維護「111 年度」健檢人員資料並開啟 MyData 供同仁查詢,本項目需於 5 月 31 日前完成,如經本處稽核結果未依限完成者,本項考核不予計分;另為維持資料完整性,並請賡續維護 112 年度健檢人員資料。
2、兼任(辦)人事人員,洽簽優惠地方特色產業 2 家以上(含 2 家)者敘嘉獎二次。


《最新消息》嘉義縣各國民小學(不含幼兒園) 112 學年度教師缺(超)額預估調查表

主旨:為瞭解本縣各國民小學 112 學年度教師缺(超)額情形,請各校查填「教師缺(超)額預估調查表」(如附件)後核章,並於 112 年 1 月 19 日(星期四)前免備文紙本核章後逕送本府教育處幼兒教育科,請查照。
說明:    
一、 111 學年度核定班級數之填寫,請以本府正式公文核定之 111 學年度班級數為準, 112 學年度預估班級數請各校自行審慎評估。
二、 112 學年度預估國小教師員額數之計算方式如下:
(一)112 學年度預估普通班班級數(含分校分班,不含辦理混齡編班之普通班)x1.65 人=112 學年度預估普通班教師數(小數點後一律捨去,且不含編餘缺及合理教師員額編制缺)。若為辦理混齡編班之普通班,則每班教師數以 2 人計算。
(二)國小(含分校分班,不含幼兒園)班級數 8 班(含)以下之學校,另增置普通班教師編制員額 1 人。
(三)112 學年度預估體育班班級數(不含資源班)x2 人=112 學年度預估體育班教師數。
(四)112 學年度預估藝術才能班 x2 人=112 學年度預估藝術才能班教師數。
(五)112 學年度預估特殊教育班(含身心障礙集中式特教班、資源班、巡迴輔導班及資優巡迴輔導班) x2 人=112 學年度預估特殊教育班教師數。如有例外情形,請依實際目前狀況填寫。
三、確定於 112 年 2 月 1 日及 112 年 8 月 1 日(含)以前屆齡或自願退休之教師,不算入現有正式教師人數中。
四、另請各校衡酌校內專長師資授課情形,如有不足,請依課程需求填寫,以作為研議 112 學年度師資聘任之參考。


《最新消息》教師親屬為解剖教學之大體老師,其逾百日期限,尚有未執行之喪假,得否續給喪假疑義一案

主旨:教育部函以,教師親屬為解剖教學之大體老師,其逾百日期限,尚有未執行之喪假,得否續給喪假疑義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11 年 12 月 26 日臺教人(三)字第 1110127400 號函副本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重申應依規定提前一定時間內向機關申請後始得進入大陸地區,並於返臺後 7 個工作日內,填具「赴陸人員返臺通報表」。

主旨:為避免公務員違規逕行赴陸情形發生,重申應依規定提前一定時間內向機關申請後始得進入大陸地區,並於返臺後 7 個工作日內,填具「赴陸人員返臺通報表」,請查照並確實辦理。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 112 年 1 月 7 日移署入字第 1120005705 號函辦理。
二、為避免公務員未經機關許可逕赴大陸地區,從而衍生違法之情事,爰請轉知屬員應依規定事前申請。相關事宜分述如次:
(一)適用對象: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用之公務人員、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或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人員、學校校長及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
(二)赴大陸地區案件處理權責:民選人員由本府民政處辦理;教師(含校長)由本府教育處辦理;其餘人員由本府人事處辦理。
三、赴陸申請期限及程序:
(一)簡任第 11 職等以上公務人員及政務人員:應於赴陸前 10 個工作天前填具「政務人員、直轄市長、涉及國家機密人員(含上開三類退離職 人員 )、 縣(市)長或簡任(或相當簡任)第十一職等以上公務員進入大陸地區申請表」及檢附必要佐證資料,報本府申請核准。
(二)簡任第 10 職等以下公務員:應於 7 個工作日填具「簡任(或相當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申請表」檢附必要佐證資料,向服務機關申請核准。
(三)前揭人員自大陸地區返臺後 7 個工作日內,應填具「赴陸人員返臺通報表」送交服務機關;機關首長則送交本府辦理。
四、前揭人員未經許可或報准赴大陸地區,將依規定處以罰鍰或懲處。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搭船赴中國大陸港口,無論上岸與否,均須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
(二)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赴中國大陸機場轉機至其他國家或地區,無論屬入境轉機或不入境之過境轉機,均須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
(三)各機關(學校)首長應於赴陸前依前揭規定之期限及程序函報本府權責單位核准。


《最新消息》請於 1 月 9 日前上網填報 112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任用需求

主旨:為辦理本( 112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請各機關(學校)按需求名額之職系、科別及相關職務資料確實查填,並於本年 1 月 9 日(星期一)前上網填報,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1 月 3 日總處培字第 1110025249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附件影本及旨揭考試任用計畫彙總表(空白表)各 1 份。
二、各機關(學校)如有用人需求,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 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 https://ecpa.dgpa.gov.tw/應用 系統/D0 :考試職缺提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職缺填報作業/職缺填報/112 年高普考)完成填報作業,並列印任用計畫彙總表經機關首長核章後傳真本府人事處彙整,另前經該總處同意或逕予列入本項考試任用計畫之職缺,請勿重複提列。
三、為期查報需用名額時確實達到精準,避免後續大量增列需用 名額,依本次提缺作業注意事項第 1 項第 2 點,各機關於任用 計畫查缺截止前( 112 年 1 月 17 日)即出缺之職務,如未提報任用計畫職務者,原則未便同意列入增列需用名額。


《最新消息》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2 年國防法務官考試」報名訊息

主旨:考選部書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2 年國防法務官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12 年 1 月 6 日選秘一字第 1121100010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公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選擇遞延 3 年繳付退撫基金費用之基金繳納系統完成改版相關作業事宜

主旨:公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選擇遞延 3 年繳付退撫基金費用之基金繳納系統完成改版相關作業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112 年 1 月 6 日台管業二字第 1121696216A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基金繳納作業系統(單機版)」已完成系統改版,定於 112 年 1 月 10 日上線,請依案附「單機版新增育嬰全額自繳作業功能說明」及「單機版育嬰全額自繳資料匯入操作說明」(亦可逕至該會網站 http://www.fund.gov.tw 之最新消息下載),執行版本更新作業。爾後各機關學校若有申請遞延育嬰人員,請於該作業系統「新增」列管名單,毋須填具表單函送該會。
 


《最新消息》請於 1 月 31 日前辦理各機關職務代理名冊網路報送作業

主旨:各機關職務代理名冊網路報送作業,請於 112 年 1 月 31 日(星 期二)下班前上網填報並函知本府(人事處),無者免報送 ,請查照配合辦理。
說明:    
一、查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注意事項)第 11 點第 1 項規定,依本注意事項規定代理之現職人員及約聘僱 人員,其所支酬金由各機關人事單位每半年列冊,並逐一註 明分發機關同意之文號,函送主管機關查考後,由銓敘部、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主計機關及審計機關抽查。不符規定 者,主計及審計機關應不予核銷,並予追繳。
二、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資源管理系統( WebHR )」與銓敘部「銓敘業務網路作業系統」整合,自 111 年 9 月 1 日起以 WebHR 為全國人事資訊作業的單一入口。各機關請於旨揭報送期限內,至 WebHR 系統報送職務代理名冊資料,並檢附資料函知本府。本府先行預審所報名冊基本資料及酬金之正確性;倘資料有誤,則退回原報送機關更正;如資料無誤,由本府彙整所屬職務代理名冊後,報送到銓敘部辦理。
三、該部為利上開作業之執行,爰將相關事宜統一規定如下:
(一)彙整列冊報送機關:由縣市政府彙整本機關及所屬機關網 路名冊後報送。
(二)列冊對象:
1、公務人員部分:各機關現職人員依注意事項規定代理, 且符合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第 12 條規定,經權責機關 依法令規定核派代理職務連續 10 個工作日以上,並依法 支領加給人員。經權責機關依法令規定核派代理職務連 續 10 個工作日以上,惟未支領相關加給之人員,免填報 ;支領兼職費人員,亦免填報。
2、約聘僱人員部分:依注意事項第 5 點及第 6 點規定略以, 各機關薦任以下非主管職務,有第 2 點第 1 項各款情形, 且本機關確實無法指定現職人員代理,期間達 1 個月以 上,報經分發機關或其授權機關同意所約聘(僱)之人 員;另代理留職停薪人員之案件非屬查考範圍,請免予 報送。
(三)報送時間及期間:每年 1 月 31 日前,報送前一年度 7 月至 12 月之名冊; 7 月 31 日前,報送當年度 1 月至 6 月之名冊。線 上作業完成後,請檢附資料函知本府人事處,以利辦理預 審作業。
四、其他配合事項:
(一)各機關約聘或約僱人員之代理如未達 1 個月,但被代理人 請假期間達 1 個月以上,請於職務代理名冊之備註欄加註 ;如漏報非本期代理情形,請一併補報,亦請於職務代理名冊之備註欄加註非本期代理,俾資明確。
(二)各機關職務代理支領酬金計算公式、金額及備註欄亦為查 考範圍,請確實填列。
(三)各機關職務代理應依實際代理期間填報,跨期代理期間起 迄係以該員開始該職務代理起至該次查考期間為止( 12 月 31 日或 6 月 30 日),並應切時填報「適用條款類別」及檢 附相關證明文件。
五、各機關職務代理名冊報送案操作說明及常見缺失一覽表,可 至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組織任免科)下載使用。


《最新消息》本府 112 年度洽簽「棒棒積木飯店」簽特約商店契約案,期間自發文日起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止。

主旨:檢送本府 112 年度洽簽「棒棒積木飯店」簽特約商店契約案,期間自發文日起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止,請查照轉知所屬運用。
說明:    
一、「棒棒積木飯店」提供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同仁相關優惠如下:
(一)餐廳優惠:賀采宴會廳用餐,餐點享 9 折優惠,本優惠須加原價一成服務費;包廂、喜宴、春酒尾牙、特殊專案均不適用。
(二)奧朵爾烘焙坊優惠:享 9 折優惠;麵包餐盒及生日蛋糕不適用。
(三)棒棒鯨奇樂園優惠:享兒童鯨奇券優惠價每人新臺幣(以下同) 400 元,家長陪同券優惠價每人 130 元。
(四)訂房優惠:
1、平日訂房優惠:
(1)精緻客房(一大床):定價 6,500 元+10%,合約優惠價 2,000 元。
(2)豪華客房(二大床):定價 9,000 元+10%,合約優惠價 2,500 元。
2、假日訂房優惠:
(1)精緻客房(一大床):定價 6,500 元+10%,合約優惠價 2,800 元。
(2)豪華客房(二大床):定價 9,000 元+10%,合約優惠價 3,100 元。
3、上開優惠如預訂官網住房專案,享免一成服務費優惠。
二、詳細資訊請逕至本府人事處網站(創新服務/待遇福利專區)或撥打該飯店電話( 05-3623223 )洽詢。
 


《最新消息》本府 112 年度「關愛有『嘉』─推動辦理高齡尊堂長期照顧服務」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本府 112 年度「關愛有『嘉』─推動辦理高齡尊堂長期照顧服務」實施計畫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現今社會已進入高齡化社會,高齡父母之照顧儼然成為公教員工除工作外必須面對之課題,尤其是失能老人之照護,更是迫切需要,藉協助取得相關照護資源,以提供需求者運用,以營造職場友善環境,俾提升本縣公教員工工作效能,同時兼顧良好家庭生活品質,爰訂定本計畫。
二、旨揭計畫實施方式為「協助洽簽優惠長期照顧機構」、「積極宣導長期照顧服務訊息」、「提供公教人員專屬長照保險商品」及「刊載公務福利 e 化平台」等,請所屬機關(學校)配合辦理。
三、本計畫列入本府人事處對所屬人事機構 112 年績效考核項目,各機關(學校)專任人事人員請依限將洽簽附件免備文逕送本處,並請至本府人事處網頁(路徑:檔案下載區)下載優惠商店統計表格,填列後以電子郵件寄至承辦人信箱;至兼任(辦)人事人員,洽簽優惠長期照顧機構 2 家以下(含 2 家)者敘嘉獎一次, 3 家以上(含 3 家)者敘嘉獎二次。


《最新消息》修訂公務人員任用考績退休撫卹案件送審作業手冊

主旨:「公務人員任用考績退休撫卹案件送審作業手冊」業經銓敘部修訂完竣,本次修訂完竣之本手冊已登載於該部全球資訊網(https://www.mocs.gov.tw/)「服務園地」之「公務人員任用考績退休撫卹案件送審作業手冊」項下,請自行下載運用,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1 年 12 月 29 日部銓一字第 1115521189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請於 1 月 13 日前填報辦理員工子女托育服務情形及員工托育相關需求

主旨:為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瞭解各機關學校辦理員工子女托育服務情形及員工托育相關需求,請於 112 年 1 月 13 日(星期五)前至該總處 ECPA 人事服務網依式填報相關調查表,請查照並依限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1 年 12 月 29 日總處給字第 1114002273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本案就各機關學校員工子女托育需求情形及使用特約托育服務情形調查。進入調查表路徑: ECPA 人事服務網應用系統/A4 :調查表系統 INV63089(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地方機關【構】設置員工子女托育設施之需求情形調查表)


《最新消息》於 1 月 19 日前,至終身學習入口網「性別主流化訓練情形調查」,填載 111 年度性別主流化訓練情形

主旨:為利彙報本府 111 度性別主流化訓練情形,請於本( 112 )年 1 月 19 日前,至終身學習入口網「性別主流化訓練情形調查」,填載 111 年度性別主流化訓練情形,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 107 年 2 月 7 日院臺性平字第 1070163622 號函修正頒布各機關公務員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辦理。
二、填載方式:登入公務人員終身學習網站後台,選取上方「人事單位」分頁後,點選左下方「性別主流化訓練情形調查」欄位,點選「新增調查表」,並於旨揭期限前完成相關資料填載。


《最新消息》111 年度公務員兼職查核資料已上傳至公務員兼職查核平台

主旨: 111 年度公務員兼職查核資料已上傳至公務員兼職查核平台(以下簡稱查核平台),請依規定辦理查核,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12 年 1 月 5 日部法一字第 1125522929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銓敘部前於 111 年 11 月辦理 111 年度兼職查核,將公務員身分證號與商工登記及設籍課稅營業人資料進行比對,比對結果業上傳至旨揭查核平台(銓敘部業務網路作業系統/網際網路查詢服務/公務人員兼職查核作業/兼職查核結果查詢作業)項下。
三、各機關如有所屬公務員身分證號經比對重複者,請儘速辦理複查並依個案情況進行事實認定,如經查知違反規定者,均應本權責依法辦理;復以查核平台所取得之資料事涉敏感,請各機關(構)審慎使用,避免外洩,以符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又 111 年 6 月 22 日公務員服務法修正公布後,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均不再適用服務法第 14 條及第 15 條有關經營商業及兼職事項之相關規範,並由各該主管機關另訂規定予以規範。
四、另為避免公務員於查核期間違法經營商業,爰請各機關要求現職人員及新進人員填具「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已置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人事管理類別項下)。


《最新消息》本府 112 年度「資優『嘉』育─推動辦理員工子女托育服務」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本府 112 年度「資優『嘉』育─推動辦理員工子女托育服務」實施計畫 1 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為協助本縣公教員工取得子女照顧之相關資訊,並建立友善育兒環境,增加員工生育誘因,以維護本縣公教員工福利及兼顧家庭生活品質,進而提升工作效能,達到人才留「嘉」之效果,特訂定本計畫。
二、旨揭計畫實施方式為「協助洽簽優惠公私立托育機構」、「原優惠方案再進階」、「鼓勵洽簽機構辦理子女課後留園服務」及「積極宣導托育服務訊息」等,請所屬機關(學校)配合辦理。
三、本計畫列入本府人事處對所屬人事機構 112 年績效考核項目,各機關(學校)專任人事人員請於 112 年 6 月 30 日(星期五)前將洽簽附件免備文逕送本府人事處,並請至本府人事處網頁(路逕:檔案下載區)下載優惠商店統計表格,填列後以電子郵件寄至承辦人信箱( kengmin@mail.cyhg.gov.tw );至兼任(辦)人事人員,洽簽非本縣鄉鎮市公所或學校所屬優惠托育機構 3 家以下(含 3 家)者得敘嘉獎一次, 4 家以上(含 4 家)者得敘嘉獎二次。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辦理 3 月份自由報名班期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辦理本( 112 )年 3 月份自由報名班期,請轉知貴屬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12 年 1 月 7 日人發綜字第 1120300028 號函辦理;併檢附前揭來函及附件各 1 份。
二、旨揭班期注意事項說明如次:
(一)課程內容:「VR 與 GIS 生態旅遊的應用(MOOCs 線上研習班)」數位課程 1 門。
(二)課程相關資訊:請參閱部分研習班期補充說明表。
(三)報名方式:至該學院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 https://service.hrd.gov.tw/),以自然人憑證或個人帳密登入後,由學員個人專區之「學員個人報名」完成線上報名作業。
(四)注意事項:
1、為免影響機關業務,請轉知所屬人員於報名前,應依內部作業程序,取得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同意。
2、辦理薦送報名時請先告知參訓人員課程資訊,並填列正確電子郵件帳號,俾利研習資訊通知。
三、為響應節能減碳政策,本班期不提供紙本講義,請參訓學員於開訓前 3 日至該學院全球資訊網或「e 等公務園」APP 下載課程講義,並請遵守著作權法相關規範,講義僅提供當期課程使用,不得任意轉載利用。


《最新消息》請配合重新調查 112 年度並預估 113 年度符合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受訓資格人數統計表

主旨:為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以下簡稱專技轉任條例)修正公布,請配合重新調查 112 年度並預估 113 年度符合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以下簡稱薦升簡訓練)受訓資格人數統計表,並於 112 年 1 月 12 日(星期四)前免備文逕送本府人事處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1 年 12 月 28 日公訓字第 1112160527 號函暨本府 111 年 12 月 7 日府人考字第 1110302616 號函(諒達)辦理。
二、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17 條第 2 項第 1 款規定所列各項考試,原未包含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以下簡稱專技高考)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是以專技轉任人員前僅得依該條項第 2 款,經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並任合格實授薦任第九職等職務滿 6 年之規定,參加薦升簡訓練。
三、茲專技轉任條例於本年 12 月 28 日修正公布,現專技轉任人員即得適用該條例第 9 條,經專技高考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並任合格實授薦任第九職等職務滿 3 年之規定參訓。
四、是為應專技轉任人員參加薦升簡訓練資格要件之修正,請配合重新查填貴屬人員「112 年度並預估 113 年度符合薦升簡訓練受訓資格人數統計表」,說明如次:
(一)112 年度符合薦升簡訓練資格條件人數統計表:
1、調查對象: 112 年 3 月 31 日前仍在職之現職人員;另「歷年成績不及格且迄今仍未取得升任簡任第 10 職等任用資格者」、「擬退休者」及「無參訓意願者」仍應計入。
2、最近 3 年年終考績:係指 111 年以前(含 111 年)合格實授薦任第九職等「職務」辦理之年終考績(另予考績、以較低職等職務併資考績,以及受休職、降級、減俸或記過懲戒處分人員在不得晉敘期間之考績,與合併同官等降調低職等職務,仍以原職等任用辦理之考績,均不得列入計算),且非以連續為必要,其期間中斷者,得依次向前推算遞補之。
3、填表方式:
(1)符合任用法第 17 條第 2 項第 1 款、第 2 項第 2 款及第 3 項資格人數,請分別填入本統計表之「A」、「B」及「C」欄位。
(2)以專技轉任條例第 9 條規定辦理者,請就符合該條所定資格條件人數填入本統計表「D」欄位中,並請注意勿與上開符合任用法資格條件人數(即「A」、「B」、「C」欄位)重複或遺漏虛報,以免影響貴屬人員之參訓權益。
(二)預估 113 年符合薦升簡訓練資格條件人數統計表:調查對象為 113 年 3 月 31 日前仍在職之現職人員,並應含 112 年度符合受訓資格者。
(三)86 年 6 月 4 日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施行前依規定取得簡任存記;任用法修正施行前取得簡任任用資格者,業具簡任第十職等職務之任用資格,尚未晉升簡任職務者,無須再參加晉升簡任官等訓練(詳參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 8 條第 3 項規定),爰是類人員請勿填列本表中。
五、各表件依式填列後,請於旨揭期限前免備文逕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彙辦;無符合參訓資格者,亦請回復。
六、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112 年 1 月 1 日起,本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鄉鎮市公所暨代表會之加班報核程序暨相關規範

主旨: 112 年 1 月 1 日起,本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鄉鎮市公所暨代表會之加班報核程序暨相關規範,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員服務法」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規定辦理。
二、按前揭法令規定,自 112 年 1 月 1 日起公務員(含約聘僱人員)延長辦公(加班)之「時數」定有「上限」規範。茲就相關規範擇要說明如次:
(一)一般加班「時數」規範:
1、上班日:每日加班時數以「4」小時為上限。
2、例假日:每日加班時數以「12」小時為上限。
3、每月加班時數合計以「60」小時為上限。
(二)辦理「季節性、週期性工作」之加班「時數」規範:
1、上班日:每日加班時數以「4」小時為上限。
2、例假日:每日加班時數以「12」小時為上限。
3、每月加班時數合計以「80」小時為上限。
(三)辦理「重大災害、重大突發事件、重大專案」之加班「時數」規範:
1、上班日:每日加班時數以「6」小時為上限。
2、例假日:每日加班時數以「14」小時為上限。
3、每月加班時數合計以「80」小時為上限。
三、各機關加班報核程序及注意事項:
(一)適用對象:各機關實施輪班輪休以外之公務人員(含約聘僱人員)。
(二)適用情形:
1、辦理「季節性、週期性工作」:係指具有可預期性之年度定期性或固定性工作,例如:各類定期性申請案件之審查核覆、各類稅務申報作業期間、定期性辦理之各類慶祝或慶典活動等。
2、「搶救重大災害、處理緊急或重大突發事件、辦理重大專案工作」:係指有例外重要性,或緊急性須即時回應及應變之工作,例如:依災害防救法規定進駐各級災害應變中心、辦理傳染病防治法之防治工作、辦理重要法案或辦理國家級活動等。
(三)報核程序:
1、辦理「季節性、週期性工作」(事前):請於季節性或週期性工作開始前二週,敘明事由及相關工作起訖月份函報本府同意後,始得適用該加班時數之上限。
2、「搶救重大災害、處理緊急或重大突發事件、辦理重大專案工作」(事後):請於事由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敘明事由及預計辦理完竣之月份函報本府備查。
(四)其他注意事項:
1、辦理「季節性、週期性工作」者:各機關每次申請以二個月為限,必要時得再延長一個月。
2、「搶救重大災害、處理緊急或重大突發事件、辦理重大專案工作」者:符合前揭事由即得依前揭報核程序函請本府備查,尚非不得連續申請,惟各機關仍應審慎提出,以免寬濫。
3、除前揭函報本府同意及備查之程序規定外,各機關仍請自行律定機關內部簽辦程序,俾利所屬內部單位及人員遵循。
四、另為符合相關法令之意旨,避免人員服勤時數有過長之情事,請各機關適時檢討內部業務,藉由業務流程簡化、資訊化或委外化之方式,以因應公務人員勤休制度之變革。
 


《最新消息》人發所餘 1 月 19 日辦理福兔迎祥春節花藝教學

主旨:為本所訂於本(112)年 1 月 19 日舉辦「福兔迎祥春節花藝教學」課程,請轉知所屬人員線上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藉由專業講師講解與示範花藝設計的原則與技巧,透過插花實作,指導學員創作春節花藝作品,提升藝術涵養及增添年節喜氣。
二、研習時間: 112 年 1 月 19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 20 分至中午 12 時 10 分【報到時間:上午 9 時至 9 時 20 分】
三、研習地點:本所 1 樓餐廳
四、授課講師:陳碧蘭【嘉義縣創意美學協會榮譽理事長,詳如講師簡介。】
五、授課主題:福兔迎祥春節花藝教學
六、研習對象:限服務於本縣之現職公教人員,約計 40 名。
七、材料費用: 400 元
(一)花材及花器市價 650 元,為推廣花藝美學及鼓勵參與,每位學員由本所分攤 250 元,學員自行支付材料費 400 元。
(二)請於開課當日報到時段 9 時至 9 時 20 分現場繳交,為加速報到作業,請儘量攜帶剛好免再換鈔。
八、自備工具:園藝用剪刀及抹布(花器及海棉由本所提供)
九、報名方式:本所網站線上報名
(一)請至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線上報名(請先註冊為會員)。
(二)報名網址: https://www.chrdc.gov.tw/apply/index.asp?Parser=99,5,31
(三)如報名人數超出錄取名額,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錄取學員如無法參訓,則依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遞補。
十、報名期限:
(一)自即日起至 1 月 13 日中午 12 時止受理線上報名。
(二)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敬請欲報從速。
十一、錄取名單:
(一)報名截止後 1 日內公告於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點按「報名/招收人數」的數值,即可得知全額錄取名單,或於「會員登入」輸入帳號及密碼後,點按「查看個人報名」,查詢個人是否錄取。
(二)本所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請先行檢視本所網站會員相關資料,如有錯誤請修正)。
(三)忘記密碼查詢方式:線上直接查詢,請於本所網站首頁「會員登入」欄位下方點選「忘記密碼」。
1、查詢方式一:輸入帳號及電子郵件。
2、查詢方式二:輸入姓名、身分證字號及生日。
十二、研習時數:
(一)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相關規定,核發全程參加之公教人員 3 小時學習時數【課程結束後 30 日內核發】。
(二)依「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訓練進修實施計畫」學習時數認定:為維持訓練品質及整體效益,各該課程缺課三分之一以上者,該課程不核予終身學習時數。
(三)遲到逾 30 分鐘者,以缺課 1 堂論之。
(四)公教人員請至「ECPA 人事服務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應用系統-D6 :終身學習入口網-個人資料夾-學習時數」查詢。
1、「ECPA 人事服務網」網址: https://ecpa.dgpa.gov.tw/
2、「教師進修網」無法連結查詢此筆時數,須由「ECPA 人事服務網」進入查詢,惟教師無法自行註冊,請轉知學校人事人員協助建置。
十三、請假程序:
(一)錄取學員如確實因故無法參加,應即時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告知主辦人(包含服務單位、姓名及請假事由),未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者,本所將登記為「無故缺課」,並作為日後「駁回報名資格」之參考依據。
(二)如遇花材已訂購且無學員遞補之情形,除特殊因素外,仍須自付材料費並將花材帶回。
十四、下列事項請錄取學員配合遵守:
(一)請學員做好防疫保護措施,自備口罩並請全程佩戴,如有發燒、呼吸道症狀或具有 COVID-19 病例接觸史者,請做好請假程序,勿進入教室。
(二)中午提供便當,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餐具。
十五、參加研習學員請機關、單位准予公假登記。
十六、本課程如有未盡事宜或變更,將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公布,敬請隨時上網查看。
十七、檢附「講師簡介」1 份。


《最新消息》「台糖花蓮旅館」2023 年住宿及購物優惠專案

主旨:檢送「台糖花蓮旅館」2023 年住宿及購物優惠專案,期間自 112 年 1 月 1 日起至同年 12 月 31 日止,請查照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花東區處 111 年 12 月 30 日花綜字第 111000560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旨揭優惠專案內容如下:
(一)住宿優惠:
1、適用房型及原價如下:
(1)溫馨和風木屋 2 人房:原價新台幣(以下同) 4,200 元。
(2)甜蜜和風木屋 2 人房:原價 4,800 元。
(3)親子木屋 4 人房:原價 6,600 元。
(4)合家歡木屋 4 人房:原價 8,400 元。
(5)合家歡 villa 木屋 4 人房:原價為 10,000 元。
2、以上各房型於淡季平、假日住宿享 55 折優惠,於暑假、連續假期享 58 折優惠,惟過年期間恕不適用;另各房型均含額定單車券、早餐券,如需加床費用為每人 800 元,請預約告知以利安排加床。
(二)出差優惠:公務出差需求住宿者,每人以 2,000 元公務房優惠(需出示員工證及當天出差證明)。
(三)購物優惠:凡持服務證件者,於園區展售中心購買台糖商品(米、糖、油及特價品除外)及盒裝冰品可享 9 折優惠。
三、詳細優惠資訊請撥打該旅店預約專線(電話: 03-8705881 、 03-8702881 )洽詢。


《最新消息》112 年度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之受訓人員訓練地點業已調整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 112 年度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之受訓人員訓練地點業已調整,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1 年 12 月 28 日公訓字第 1112160556 號函暨本府同年月日府人考字第 1110317324 號函(諒達)辦理。
二、旨揭訓練地點調整如下:
(一)國家文官學院(以下簡稱文官學院)或中華電信學院(北區):服務機關位於新竹以北及宜蘭地區者。
(二)文官學院中區培訓中心(中區):服務機關位於苗栗、臺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地區者。
(三)文官學院高雄園區(澄清湖)、高雄園區(小港)或嘉南藥理大學(南區):服務機關位於臺南、高雄及屏東地區者。
(四)服務機關位於花蓮、臺東及離島地區者,將視實際編班情形安排至文官學院、中華電信學院(北區)或高雄園區(澄清湖)。
三、該訓練採「不住班」方式辦理,僅遠道受訓人員經申請可提供住宿服務(註:高雄園區<小港>無住宿設備,無法提供住宿服務)。若上開訓練地點受訓人數超出原規劃容訓量時,由文官學院依實際需要予以調整。


《最新消息》修正「各機關辦理聘用人員登記備查實務作業注意事項」

主旨:銓敘部函以,修正「各機關辦理聘用人員登記備查實務作業注意事項」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1 年 12 月 28 日部管四字第 1115520455 號函辦理。
二、檢附修正「各機關辦理聘用人員登記備查實務作業注意事項」及其修正總說明、對照表與原函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23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主旨:「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23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說明:
 一、電子報內容係彙整每月在「最新消息」介面所公布嘉義縣政府轉知的公文及法令與相關人事訊息,每月初即迅速將上個月轉知的公文及法令編輯成電子報,並及時將新知 E-mail 傳送機關學校同仁參閱,感受人事人員超感動的貼心服務,進而達到溝通無障礙及提高行政效率與縮減蒐集公文及法令時間之目的。
 二、 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新知雷達讚」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另外點選電子報內《最新消息》旁之主旨時(呈現綠色字樣),立刻迅速連結說明及附加檔案。
 三、「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23 期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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