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09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21-10-05
《最新消息》110 年教育部敬師電子賀卡
主旨:檢送 110 年教育部敬師電子賀卡,請協助轉發貴校所屬教師,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10 年 9 月 28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00132480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國立臺南大學辦理 110 年度各類師資培訓課程招生簡章
主旨:函轉國立臺南大學辦理 110 年度各類師資培訓課程招生簡章 3 份,請轉知並鼓勵所屬報名參訓,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 110 年 9 月 24 日南大教字第 1100015450 號函辦理。
二、旨揭課程相關資訊摘錄如下:
(一)教師專長增能-多元文化教育學分班
1、招生對象:高級中學以下現職專任教師及具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 3 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2、上課時間及方式: 110 年 10 月 2 日起至 11 月 13 日,每週六 9:00~12:00 、 13:30~16:30 ,採線上視訊教學。
3、課程費用:符合報名資格者,由教育部全額補助。
(二)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自然領域專長專門課程學分班及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專長專門課程學分班
1、招生對象:
(1)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專任教師。
(2)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含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2、上課時間: 111 年 1 月 22 日至 112 年 8 月 30 日,學期中假日(六、日)白天;寒暑假平常日(一至五)白天。
3、課程費用:每學分新臺幤 2,500 元。
4、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0 年 12 月 10 日止,以郵戳為憑。
三、如有相關詢問事項,可逕洽該校教務處進修推廣組,電話: 06-2133111 分機 246-249 或 06-2139993 。
《最新消息》長期代理教師請假、給假、支領地域加給、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及附設幼兒園代理教保員進修等規定
主旨:有關貴校所詢長期代理教師請假、給假、支領地域加給、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及附設幼兒園代理教保員進修等規定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校 110 年 9 月 3 日嘉梅和國人字第 1100002965 號函。
二、長期代理教師請假及給假規定:查嘉義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代理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補充規定第 14 條第 1 項規定:「長期代理教師之出勤(含寒暑假期間)比照專任教師之規定,其給假比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辦理。但慰勞假之核給、年資併計、補助及未休畢之獎勵等,準用教師請假規則及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休假補助基準之相關規定。」故長期代理教師之請假及給假,係依上開規定辦理。
三、長期代理教師兼任行政職務之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規定:
(一)查教師請假規則第 8 條第 2 項規定略以,初任教師於學年度開始一個月以後到職,並奉派兼任行政職務者,於次學年續兼時,得按到職當學年在職月數比例核給休假。第三學年以後續兼時,依前項規定給假。同規則第 9 條規定第 2 項略以,因辭聘、退休、資遣、留職停薪、不續聘、停聘、解聘、撤職、休職或受免職懲處,再任或復聘年資未銜接者,依前條第 2 項規定核給休假。
(二)再查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休假補助基準第 4 點規定略以,當學年度無休假資格或休假資格未達二日者,酌給相當二日休假之補助,並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所定自行運用額度方式刷卡消費核實補助。
(三)綜上,長期代理教師兼任行政職務且年資銜接者(指年資無中斷之情事),準用上開規定按其年資核給休假並核予休假補助。至年資未銜接者,則應自年資銜接之學年度開始按其前一到職學年在職月數比例核給休假,又倘任職當學年度無休假資格或休假資格未達二日者,得酌給相當二日休假之補助。
四、長期代理教師得否支領地域加給之規定:
(一)查「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附則 2 規定,該表支給對象以各機關、學校「編制內」員工,或依業務需要經設置固定派出辦公場所,並實際長期派駐在該表各地區辦公達 1 個月以上之編制內員工為限。復查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94 年 6 月 20 日局給字第 0940018054 號書函略以,被代理人之辦公處所雖符合支給地域加給,惟如代理期間代理人未有長期派駐被代理人辦公處所達「1 個月」以上之事實,尚不得依所代理職務支給地域加給。
(二)再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6 年 11 月 13 日總處給字第 1060059521 號函略以,各級中小學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聘任之代理教師,既以全部時間擔任編制內教師請假或其他原因所遺職務,屬職務代理人性質,如於聘任期間實際任教於山僻或離島地區,得比照之給地域加給,惟「不適用年資加成」規定。
(三)是以,如屬「實缺編制內代理教師」,且實際任教於山僻或離島地區之編制內教師所遺課務達 1 個月以上者,得比照支給地域加給之基本數額;若為「合理員額編制外代理教師」,則非屬地域加給表支給對象,無法支領地域加給。
五、附設幼兒園代理教保員進修規定:
(一)查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其勞僱權益應依勞僱雙方簽訂之勞動契約、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不適用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之規定。
(二)次查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請假辦法第 5 條規定略以,第三條第四款教保服務人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給予公假;其期間由幼兒園或學校視實際需要定之:…五、經幼兒園、學校或主管機關主動薦送、指派或同意,利用部分教保服務時間,進行與職務有關之進修、研究或研習,每週在八小時以內。
(三)爰此,公立幼兒園或學校給予正式契約進用教保員公假,包含利用部分教保服務時間進修、研究之情形,倘契約進用教保員需利用部分教保服務時間進修、研究,應經幼兒園或學校同意,公假期間由幼兒園或學校視實際需要定之,每週以八小時為限。惟為兼顧幼兒受教權益及維持校務正常運作,本縣代理教保員比照代理教師尚不得核予每週公假 8 小時部分辦公時間進修。
《最新消息》學校教評會審議教師法 14 條至 16 條或 18 條情事,未作成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之決議,需報本府認定是否有違法一案
主旨:有關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教評會)就教師涉有教師法第 14 條至第 16 或第 18 條規定之情形,學校教評會審議是類案件,未作成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之決議,需報本府認定是否有違法之虞,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8 月 11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00095116B 號函辦 理。
二、教師法第 26 條第 2 項:「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涉有第十四條至第十六條或第十八條規定之情形,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未依規定召開、審議或決議,主管機關認有違法之虞時,應敘明理由交回學校審議或復議;屆期未依法審議或復議者,主管機關得敘明理由逕行提交教師專業審查會審議,並得追究學校相關人員責任。」
三、查 108 年 6 月 5 日修正之教師法第 26 條第 2 項立法理由:修正 前之教師法僅規定「作成」教師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之決 議,始報主管機關核准;容易被誤解為「學校未作成解 聘、停聘或不續聘之決議,即無須報主管機關核准」;為 避免實務上教師符合第 14 條至第 16 條或第 18 條規定之情 形,卻因學校未依規定召開教評會,或教評會未依規定審 議或決議,致主管機關無法依職權審查學校教評會之執行 問題,爰增訂教師法第 26 條第 2 項規定。
四、爰此,倘學校遇教師涉有違反教師法第 14 條至第 16 條或第 18 條規定之情形,已由具備調查機制之會議(如:校園事件處理會議、教師專業審查會、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屬實後,作成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之決議,除有免經教評會審議之情形外,如教評會未依規定召開、審議或決議時,學校應檢附相關會議紀錄及調查資料,報本府審查是否有違法之虞,俾利落實教師法立法精神。
《最新消息》銓敘部修正之專案考績(成)通知書
主旨:檢送銓敘部修正之專案考績(成)通知書(空白格式) 1 份,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0 年 9 月 23 日部法二字第 1105387613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茲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9 年 10 月 5 日公保字第 1091060302 號函,公務人員一次記二大功專案考績改認為行政處分,自該日起應循復審程序處理,另一次記二大過專案考績,原即屬行政處分。為保障公務人員之救濟權益,核定機關於製發一次記二大功(過)獎懲令時,應注意救濟教示內容。
三、另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 14 條前經考試院於 110 年 7 月 30 日修正發布,爰請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一次記二大功(過)專案考績案件。
《最新消息》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1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報名訊息
主旨:考選部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1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10 年 9 月 23 日選秘一字第 110110064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111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提報增列需用名額截止延長至 110 年 11 月 24 日
主旨:有關 111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提報增列需用名額截止日,配合考選部作業期程延長至 110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三),請查照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9 月 22 日總處培字第 110002812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另各機關如有職務臨時出缺擬列入本項考試增列需用名額者,請先行電話聯絡本府承辦人確認增列名額狀況後,依程序報經本府核准再至該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完成填報作業,並於 110 年 11 月 18 日(星期四)前列印職缺報表傳真本府人事處,俾利線上轉呈該總處核定。
《最新消息》請協助宣導 111 年原住民族考試報名訊息
主旨:原住民族委員會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擴大宣導「111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 110 年 9 月 16 日原民人字第 1100050380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旨揭考試預定報名日期為 111 年 5 月 26 日至 6 月 6 日止,預定考試日期為同年 9 月 3 日至 9 月 4 日。
《最新消息》無症狀或輕症確診個案解除隔離治療後再進行 7 天居家隔離之期間請防疫隔離假一案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關無症狀或輕症確診個案解除隔離治療後再進行 7 天居家隔離之期間,得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 3 條第 3 項規定請防疫隔離假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9 月 15 日總處培字第 1100027948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依前開函說明略以,考量隔離治療之無症狀或輕症個案,於符合解除隔離治療條件解除隔離治療後,依地方主管機關之規定至指定處所隔離,並由地方主管機關開立指定處所(居家)隔離通知書,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 3 條所定居家隔離均係受處分者依法配合防疫措施,爰得依該規定請防疫隔離假。
《最新消息》請於 10 月 15 日前完成公務員兼職查核平台查核名單維護作業
主旨:為提升公務員兼職查核平台(以下簡稱查核平台)查核名單資料之準確性,請於本( 110 )年 10 月 15 日前完成查核名單維護作業,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10 年 9 月 13 日部法一字第 1105384613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旨揭查核平台正式上線迄今,時有機關反映查核對象仍有疏漏情事,且多為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又依銓敘部 109 年 8 月 19 日部法一字第 10949640891 號令略以,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編制外教師,亦為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之適用對象,爰請各機關以本年 10 月 1 日適用服務法之現職人員為準,於查核平台完成登載適用服務法而未將其資料建置於公務人力資料庫者及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等資料,俾利銓敘部辦理後續作業事宜。
《最新消息》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 3 次追加預算案審查報告修正本
主旨:檢送「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 3 次追加預算案( 109 年 1 月 15 日至 111 年 6 月 30 日)審查報告(修正本)」節錄決議事項(七十三)一案,請各機關參酌後本權責評估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9 月 6 日總處培字第 1100027338 號函辦理。
二、旨揭立法院決議係為避免疫情期間有公務人員實施居家辦公所需軟硬體及相關費用須自行負擔之情形,研議應以實報實銷方式給予補助或核銷,爰各機關得參考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因應嚴重傳染性疾病等特殊緊急狀態辦公場所公務人力分流應變措施參考原則」本權責辦理。
《最新消息》「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2 條、第 5 條修正條文勘誤表
主旨:檢送「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2 條、第 5 條修正條文勘誤表及第 2 條、第 5 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9 月 13 日臺教人(三)字第 1100121373A 號函辦理。
二、「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業經教育部中華民國 110 年 8 月 18 日臺教人(三)字第 1100108668A 號令修正發布在案。
《最新消息》本府於 11 月 3 日辦理芳香療心紓壓工作坊,請廣為宣導並鼓勵所屬參加。
主旨:為強化同仁身心健康,藉由芳香療法教學及調香體驗活動,學習調製專屬的解憂配方,有效提升生活品質及自我照護能力,訂於本( 110 )年 11 月 3 日,辦理「芳香療心紓壓工作坊」,請廣為宣導並鼓勵所屬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健康加持,績效加值-嘉義縣政府 110 年度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研習事項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
1、第 1 場次:本年 11 月 3 日(三)上午 9 時 00 分至 12 時 20 分。
2、第 2 場次:本年 11 月 3 日(三)下午 13 時 30 分至 16 時 50 分。
(二)參加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及公所人員,希望學習自我減壓及自我照護,藉以改善負面情緒,提升生活品質者,每場次至多 35 人,共計 70 人。
(三)研習地點:本縣人力發展所(創新學院)203 教室。
(四)課程內容:詳見活動簡章。
(五)報名方式:採自由報名,請於本年 10 月 15 日(五)前至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uiHj1W8pxS75gVnk6)報名,因場地人數有限,建議有興趣者盡早報名。
三、本活動為員工協助相關研習,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錄取學員請洽人事單位准予公假登記;另為加強學習效能及確保研習資源充分運用,請勿重複報名。
四、檢附活動簡章及講師簡介各 1 份。
《最新消息》12 歲至未滿 18 歲學生接種 BNT 疫苗,家長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案
主旨:檢送勞動部函轉教育部通函有關滿 12 歲至未滿 18 歲學生接種 BNT 疫苗,家長如有親自照顧學生之需求,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案(如附件),請配合辦理並協助轉知,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 110 年 9 月 10 日府勞資字第 1100208211 號函辦理,隨文檢附該函及其附件 1 份供參。
《最新消息》「台糖台北會館」110 年下半年度安心旅遊住宿優惠專案
主旨:檢送「台糖台北會館」110 年下半年度安心旅遊住宿優惠專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休閒遊憩事業部 110 年 9 月 9 日休經字第 110007017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旨揭優惠專案內容如下:
(一)適用對象:具軍、警、公教及國營企業身份之人員(含眷屬)。
(二)專案優惠價格:
1、入住豪華套房(單人,含早餐),不分平假日每日每間優惠價 2,000 元(定價 5,400 元)。
2、入住豪華套房(雙人,含早餐),不分平假日每日每間優惠價 2,400 元(定價 5,400 元)。
3、同房住 2 人若加第 3 人不加床位者加收 500 元,加床位則加收 700 元(以上均含早餐)。
(三)優惠期間:自 110 年 9 月 9 日起至 110 年 12 月 30 日止。
(四)注意事項:入住時請出示單位出差證明或服務證,以資證明。
《最新消息》本縣 110 年教師節表揚大會受獎人員出席調查
主旨:有關本縣 110 年教師節表揚大會受獎人員出席調查,請依說明事項辦理,並於即日起至 110 年 9 月 10 日(星期五)前填報完畢,請查照。
說明:本府訂於 110 年 9 月 22 日(星期三)假人力發展所大禮堂舉辦本縣「110 年度教師節表揚大會」,因應國內 COVID-19 疫情發展,本年度調整受獎人員,表揚本年度教育部師鐸獎獲獎人員、杏壇芬芳獎獲獎人員、特殊優良教師及服務 30 年資深優良教師共計 133 位。
一、服務 10~20 年資深優良教師則請所屬學校校長代為表揚,相關獎狀發放將另函通知各校。
二、出席表揚大會之受獎人員,是日核予公假排代 1 日;大會將安排受獎人員上台受獎,並與縣長單獨合影,合影照片於會後贈送留念。
三、請至「嘉義縣教師節活動管理系統」(https://tchday.cyc.edu.tw/tchday110/)-「相片感言出席填報」項下登入填報, 110 學度起有調校者請由現職學校進行填報。
四、杏壇芬芳獎受獎人員請依出席調查表填報,並回傳至承辦人信箱: yoerk951753@mail.cyhg.gov.tw 。
五、各校登入帳號均為教育部 6 碼代碼,密碼預設與帳號相同;各校先前填報資深優良教師及特殊優良教師資料時,已強制更改密碼。
六、檢附出席調查表及實施計畫各 1 份。
《最新消息》「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08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主旨:「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08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說明:
一、電子報內容係彙整每月在「最新消息」介面所公布嘉義縣政府轉知的公文及法令與相關人事訊息,每月初即迅速將上個月轉知的公文及法令編輯成電子報,並及時將新知 E-mail 傳送機關學校同仁參閱,感受人事人員超感動的貼心服務,進而達到溝通無障礙及提高行政效率與縮減蒐集公文及法令時間之目的。
二、 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http://ccs.cyc.edu.tw)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新知雷達讚」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另外點選電子報內《最新消息》旁之主旨時(呈現綠色字樣),立刻迅速連結說明及附加檔案。
三、「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08 期網址:
http://ccs.cyc.edu.tw/modules/tadnews/newspaper.php?op=preview&npsn=181
《最新消息》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1009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主旨: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1009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說明:
一、嘉義縣政府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自 100 年 5 月創刊以來,至今已發行 122 期。由於內容包羅萬象,規劃有【活動訊息網】、【溫馨關懷坊】、【法規看過來】、【人員在這裡】、【心得分享】、【靜思語】及【訊息預告網】等專欄,頗受同仁好評。
二、歷年電子報檔案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GO-GO-GO 電子報」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最新消息》修正「中央機關(構)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
主旨:檢送修正「中央機關(構)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並自 111 年 1 月 1 日生效,請貴所自行規劃辦理,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 110 年 8 月 18 日院授人給字第 11040005821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銓敘部就「公務員將個人肖像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情形之補充規範
主旨:轉知銓敘部就「公務員將個人肖像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情形之補充規範,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0 年 9 月 3 日部法一字第 1105381057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於 9 月 17 日辦理登山安全及手機定位應用
主旨:本府訂於本( 110 )年 9 月 17 日(星期五)假本縣財政稅務局 3 樓禮堂辦理「登山安全及手機定位應用」課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登山社 110 年度課程申請計畫辦理。
二、旨揭課程資訊如下:
(一)辦理日期:本年 9 月 17 日(星期五) 9 時至 12 時 30 分。
(二)辦理地點:本縣財政稅務局 3 樓禮堂。
(三)課程講師:蔡繁燈先生(現任台灣福爾摩沙山難預防協會理事長)。
(四)參加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含臨時人員),共計 40 人,參加人員活動是日以「公假」登記參加。
(五)報名日期及報名資訊:採網路報名( Google 表單網址: https://forms.gle/9Xea2ApeJUApSrXP9 )方式,至本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截止或額滿為止,全程參加人員核給 3 小時終身學習時數。
三、本案遵照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所訂防疫指引辦理,並得視疫情警戒狀況取消或延期舉行。
四、檢附「課程程序表」(如附件 1 )及「講師簡介」(如附件 2 )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於 9 月 10 日前填報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機關落實法定性別友善事項情形調查表
主旨:為協助營造政府機關性別友善職場,請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9 月 2 日總處綜字第 1101000931 號書函辦理。
二、為瞭解各機關本( 110 )年度之性別友善事項執行情形,請參酌調查表填表說明(附件 1),於本年 9 月 10 日下班前,至「eCPA 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調查表系統填報現行辦理情形(路徑:首頁>應用系統>A4 調查表系統>INV60060 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機關落實法定性別友善事項情形調查表)。
三、檢附來函影本及調查表填表說明 1 份。
《最新消息》111 年 1 月 1 日起,聘僱人員慰勞假年資採計準用銓敘部 110 年 8 月 24 日令函規定。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自 111 年 1 月 1 日起,聘僱人員慰勞假年資採計準用銓敘部 110 年 8 月 24 日令函規定,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8 月 30 日總處培字第 1100027305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所屬公立各級學校護理人員,經指派於上班以外時間支援本縣疫苗接種站相關工作者得支領加班費
主旨:本府所屬公立各級學校護理人員,經指派於上班以外時間支援本縣疫苗接種站相關工作者得支領加班費,請查照。
說明:
一、為落實疫苗接種政策及提升疫苗接種率,並為因應本縣疫苗接種站之擴大開設,所屬各級學校護理人員均列為本府優先徵調對象,俾支援疫苗接種相關工作,先予敘明。
二、茲審酌學校護理人員於暑假期間經徵調於上班以外時間支援疫苗接種工作,其所衍生之加班時數,因渠等職務性質特殊,尚難於學期中實施補休,而有改領加班費之必要。
三、為維護學校護理人員之權益,凡經指派支援疫苗接種工作者提出加班費之申請,各校應覈實支給加班費。相關支給原則說明如次:
(一)支給原則:護理人員加班費支給以上班以外時間(假日或夜間)實際執行疫苗接種工作時數為限,惟不含「往返路程」等非執行職務時間。另因疫苗接種工作所生加班,核屬專案性質,不受每人每月 40 小時限制。
(二)經費來源:自各校預算內之用人費用支應。
(三)申請方式:由各校護理人員自行於差勤系統登列加班單,並檢附佐證資料向學校提出加班費申請。
(四)其他事項:查差旅費係為應公差必須支付之交通等實際需要之費用,與加班費係屬因超時工作而發給之報酬,二者性質不同。準此,護理人員奉派出差支援接種工作期間,有超時工作之情事者,除得請領差旅費外,仍依前揭原則支領加班費。(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96 年 11 月 19 日局給字第 09600643222 號函參照)
四、至各級學校場地倘經本府徵用作為疫苗接種站者,所屬人員於接種站開設期間因配合各項事務而有超時工作之情形,各校亦得本權責覈實支給加班費。
《最新消息》喪失或未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務人員遺族請領遺屬金或撫卹金之消極資格限制之必要性案意見表
主旨:檢送「喪失或未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務人員遺族請領遺屬金或撫卹金之消極資格限制之必要性案」研議說明及意見表各 1 份,各機關(單位)及學校如有研提意見,請於 110 年 9 月 10 日(星期五)下班前以電子郵件回復本府人事處(bili77@mail.cyhg.gov.tw ;無則免復),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0 年 9 月 2 日部退三字第 1105381811 號書函辦理。
《最新消息》國家文官學院 110 年「假日英語工作坊」
主旨:國家文官學院訂於本(110)年 10 、 11 月份,辦理「110 年假日英語工作坊」,請轉知貴屬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10 年 9 月 2 日國院交字第 1100600082 號函辦理。
二、旨揭班期注意事項說明如次:
(一)研習對象:現任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或比照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具英文檢定證明者(約當「全民英檢」中級程度或 CEF 證書 B1 以上),且公務上需使用英語溝通,並經機關推薦之公務人員,每梯次 25 人為限。
(二)研習時間:
1、第一梯次:本年 10 月 23 日及 30 日(均為星期六)上午 9 時 10 分至 12 時。
2、第二梯次:本年 11 月 20 日及 27 日(均為星期六)上午 9 時 10 分至 12 時。
(三)研習方式:採線上授課方式辦理(使用 Cisco Webex Meeting 視訊軟體)。
(四)研習講座:財團法人英語訓練測驗中心教學顧問 Simon Edward Pereira 。
(五)課程主題:提升學員英語電子書信寫作力。
三、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本年 9 月 30 日前,填寫機關推薦表(如附件),並經直屬主管或機關首長核准後,免備文逕傳送至該學院承辦人電子信箱,並請於主旨敘明「報名國家文官學院 110 年假日英語工作坊」。
(二)參訓人員通知:參訓人員名冊預定於本年 10 月 5 日前公布於該學院全球資訊網,不另函通知。
(三)該研習課程係屬自願參加性質,爰事後不得據以補休。
四、檢附前揭來函及機關推薦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遴薦選拔審議及表揚要點第 4 條、第 5 條
主旨:「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遴薦選拔審議及表揚要點」第 4 條、第 5 條,業經銓敘部於 110 年 9 月 1 日修正發布,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0 年 9 月 1 日部管二字第 1105379884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所屬機關辦理各項訓練測驗試務規定第五十九點
主旨:檢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所屬機關辦理各項訓練測驗試務規定」第五十九點修正發布令影本、修正規定、總說明及對照表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0 年 9 月 1 日公評字第 1102260151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善加運用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刊登職缺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為增進各職缺之資訊流通,節省個人與機關間人與職缺之媒合成本,請善加運用該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刊登職缺,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9 月 1 日總處培字第 1100027295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辦理政府數位轉型基礎篇 MOOCs 課程研習班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辦理「『政府數位轉型基礎篇』MOOCs 課程研習班」,請轉知所屬並鼓勵同仁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10 年 8 月 30 日人發數字第 1100800239 號函辦理。
二、旨揭班期注意事項說明如次:
(一)研習對象:對該課程有興趣之公務人員,自由報名參加。
(二)研習時間:本年 9 月 27 日起至 12 月 10 日止,由學員配合課程進度,自行安排時間完成線上研習之課程內容。
(三)課程完成條件:參訓學員應依課程進度完成平時作業,分數加總達 60 分(含)以上者,取得認證時數 12 小時。
(四)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 110 年 9 月 10 日止。參訓學員請至該學院「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系統」,以自然人憑證或個人帳密等路徑登入後,由學員個人專區之「學員個人報名」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經該學院審核通過後,於 9 月上旬寄發到訓通知。
(五)開課期間學員如因學習需要,建議服務機關得審酌核給學員 12 小時以內之公假。
三、檢送該學院來函、該研習班課程內容及實施計畫、線上報名流程說明各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 110 年人力面向績效評核實施計畫,請於 11 月 12 日前完成。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 110 年人力面向績效評核實施計畫」,請各機關(單位)於 110 年 11 月 12 日前完成自評,並將核章後之人力面向績效衡量表(免備文)送至本府人事處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人力資源評核小組對自評結果如有疑慮,得改採實地查核,並請各機關(單位)配合提供相關案卷以供查核;「員額控管比例」一項請行政處提供技工、工友及臨時人員人數統計。
二、旨揭實施計畫及人力面向績效衡量評核表,併同登載於本府人事處網頁/檔案下載區/組織任免科細項,可供下載運用。
《最新消息》本府 110 年度兼任辦人事人員 WebHR 回流教育訓練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 110 年度專(兼)任(辦)人事人員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 WebHR )回流教育訓練」課程表暨參加人員名冊各 1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人員參加。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10 年度專(兼)任(辦)人事人員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回流教育訓練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訓練原訂於 5 月 18 日、 20 日至 21 日、 6 月 7 日至 8 日及 10 日至 11 日辦理,前因疫情警戒,暫緩辦理;現因疫情趨緩,訂於 9 月 9 日至 10 日、 9 月 13 日至 14 日、 9 月 16 日至 17 日及 9 月 23 日恢復辦理;辦理期間防疫措施除遵照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所訂防疫指引,並得視疫情警戒狀況取消或暫緩。
三、研習對象及名額:基於防疫考量,各場次名額上限 16 人,為避免研習資源浪費,名冊上人員如無法參訓,請務必提前告知;另考量各地衛生所人員刻正支援本縣 COVID-19 疫苗接種業務,爰不列入調訓名冊,惟各衛生所兼辦人事業務人員如有研習需求,仍請於本年 9 月 3 日(星期五)前填妥報名表逕寄本府人事處( huiyi@mail.cyhg.gov.tw )。
四、延後辦理之研習場次、日期及地點:
(一)場次:共計 4 場次。
(二)日期:
1、原第 3 場次第 2 日(學校場次):本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 09:00-15:10 。
2、原第 4 場次(學校場次):本年 9 月 9 日、 10 日(星期四、五), 09:00-16:10 。
3、原第 5 場次(機關場次):本年 9 月 13 日、 14 日(星期一、二), 09:00-15:10 。
4、原第 6 場次(機關場次):本年 9 月 16 日、 17 日(星期四、五), 09:00-15:10 。
(三)地點:本府 2 樓電腦教室。
五、所屬人事人員經本府聘請擔任本研習課程講師者,授課期日請予以公假登記。
六、本研習活動請參訓人員攜帶自然人憑證及全程佩戴口罩,並依實際出席情形登錄終身學習時數。
《最新消息》針對家屬如有親自照顧原接受服務之身心障礙者及失能者之需求,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說明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針對家屬如有親自照顧原接受服務之身心障礙者及失能者之需求,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詳如附件,請配合辦理並協助轉知,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 110 年 8 月 26 日府授社老福字第 1100194412 號函辦理,隨文檢附該函供參。
【關於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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