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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人事人員0121(柏鈞主任) - 最新消息 | 2026-07-10 | 點閱數: 165

主旨:訂定「嘉義縣政府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要點」, 並自即日生效;「嘉義縣政府職場霸凌防治處理作業規定」並自同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    
一、為因應「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以下簡稱安衛辦法)修正施行,精進本府職場霸凌防治體制並落實法規銜接,特訂定本要點;同日停止適用「嘉義縣政府職場霸凌防治處理作業規定」。
二、本次訂定重點及制度設計簡述如下:
(一)明確適用對象(第 2 點):明定本府各類人員及機關首長涉案之申訴管道;學校校長涉案者,因學校全面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應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爰予排除適用。
(二)界定行為定義(第 3 點):參照安衛辦法,納入假借權勢、逾越合理範圍等要素,並列舉侵害程度與頻率等客觀審酌因素;情節重大者不以持續發生為必要。
(三)首長涉案機制(第 5 點):機關首長及民選首長涉案,均由本府人事處統一受理,以確保程序之獨立、公正與一致性。
(四)延長申訴期限(第 7 點):權勢霸凌申訴期間明定為 5 年,非權勢霸凌則為 3 年,以保障受害者權益。
(五)提升調查專業(第 6 、 8 、 9 點):依安衛辦法籌組「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嚴格規範外部專家學者比例;調查過程應全程錄音或錄影。
(六)強化追蹤通報(第 10 、 12 點):機關首長涉案之決議應報保訓會備查;增訂案件成立後之改善作為與追蹤監督機制。
三、檢送「嘉義縣政府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要點」及逐條說明各 1 份。
 

  • 嘉義縣政府函.pdf
    1) 嘉義縣政府函.pdf
  • 表格-附件三-撤回書.docx
    2) 表格-附件三-撤回書.docx
  • 表格-附件二-委任書.docx
    3) 表格-附件二-委任書.docx
  • 表格-附件一申訴書.docx
    4) 表格-附件一申訴書.docx
  • 嘉義縣政府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要點草案.pdf
    5) 嘉義縣政府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要點草案.pdf
  • 嘉義縣政府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要點.pdf
    6) 嘉義縣政府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要點.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