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人事服務平台

主要選單
首頁
人事宅急便
最新消息
對話窗口
工作項目
人事SOP
組織任免
考核訓練
退休福利
其他業務
百寶挖挖哇
NG案例
法規輯要
表格下載
教學典藏
權力福利
即時飛來訊
新知雷達讚
gogogog電子報
樂學嬉遊趣
好站報報
資訊學習角
主要選單尾
今天: 152152152
昨天: 166166166
總計: 1879816518798165187981651879816518798165187981651879816518798165

公文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26-05-06 | 點閱數: 118

主旨:本府 115 年 4 月 23 日修正發布之「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考核要點」,有關考核晉階(級)之年資採計方式,補充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 115 年 4 月 23 日府人考字第 1150108511 號函諒達。
二、查旨揭要點除為應實務運作需要並配合公務人員考績法等相關規定修正考核作業程序外,另在承續 113 年修正建立之考核晉階(級)機制之基礎上,強化久任激勵效果,爰修正考核晉階(級)之考核年資採計方式(由累計三年達乙等以上者,修正為累計二年列甲等或累計三年達一年列甲等二年列乙等以上)。
三、旨揭要點係溯自 115 年 1 月 1 日施行,惟考核晉階(級)之年資仍自 113 年開始採計,爰貴屬人員符合 113 年及 114 年年終考核皆列甲等者,得依本次修正條文第 7 點規定辦理晉階(級)事宜,以達激勵。
四、至本府各單位符合考核晉階(級)人員名冊及相關文件之提供,請俟本府人事處另案通知辦理。

  • 嘉義縣政府函.pdf
    1) 嘉義縣政府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