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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任免

 

考試分發報到作業

處理流程

收繳分發通知及收繳新進人員各項資料,「報到當日」,至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全球資訊網站(保訓會:http://www.csptc.gov.tw)「便民服務資訊」專區的「培訓業務系統」,至「人事人員專區」,登入帳號密碼,於「分發人員管理/分發人員報到資料維護」項下,匯入錄取人員基本資料並須填載「報到日期」欄位→報到一星期內填寫實務訓練計畫表,至「實務訓練管理」項下,下載實務訓練表(空白)填畢後上傳實務訓練計畫表。

實務訓練

1.實習期滿(四個月)→填寫[實務訓練成績考核表]送輔導員及其主管、機關首長考評→機關首長(校長)核可→至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便民服務資訊」專區的「培訓業務系統」,至「人事人員專區」,登入帳號密碼,→請證系統管理/個人資料維護/輸入實務訓練成績及期間/建立請證序號及確認/於系統產製實務訓練成績清冊函報國家文官學院(自106年7月1日起)。


2.證書費:至保訓會「便民服務資訊」專區的「培訓業務系統」/受訓人員專區列印證書規費繳款單/直接至ATM轉帳或使用網路繳費(100年1月1日起開放國內普通郵政匯票繳款亦可)。提醒事項:依據考試院民國103年4月21日修正發布之「考試院各種證書暨證明書規費收費標準」第3條規定,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之身心障礙、原住民族、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者,免徵證書費(升官等訓練除外)。
據此,考試及格人員訓練期滿日期 於103年4月23日以後(含),且符合上述情形之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者,得免繳納證書費。(文件如為影本,須註明「核與正本相符」字樣,並核章)(請無須列印繳費單及繳費)

自112年起各種考試類別均發給電子證書為原則,如合格人員有紙本證書需求,亦可繳納證書費後發給

3.核發派(免)令:考試分發人員實務訓練及格後,縣府所屬機關學校應填派免建議函請本府核發派令,並附上保訓會分發任用公文(或考試及格證書),新進人員切結書,履歷表,學經歷證明文件等.

適用法令:〔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要點

實務訓練適用表格:
輔導紀錄表
保留申請表
補訓或重訓申請書
自費重新訓練申請書
成績考核表
特殊異常情事輔導紀錄表

面談記錄
實務訓練計畫表
免訓清冊
縮短訓練申請書
實務訓練成績清冊

試用

1.機關(學校)收到考試院實務訓練期滿成績合格的核定清冊後→製作派免建議函送 本府核發派令→送審→試用期滿→填試用人員成績考核表→召開考核會審核(限成績不及格者)→辦理試用人員期滿動態陳機關首長(校長)核定→函轉本府轉陳銓敘部(WebHR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線上報送縣府核轉銓敘部),設有專任人事人員者逕送銓敘部)

2.初任公務人員送審書須檢附證件:公務人員履歷、服務謺言(機關自行留存)、權責機關派令、相關考試及格證件、擬任人員具結書(機關自行留存)、畢業證書等電子檔均須上傳WebHR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並至任免遷調/銓審/擬任人員送審書案完成線上報送。

3.試用期滿辦理簡易線上動態使用網路作業方式,請至WebHR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線上報送。

法令依據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