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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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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績作業

作業流程

公務人員:
每年12月15日以後製作考績表送各單位主管評分 → 12底前召開考績委員會 → 機關首長核定 → 依本府規定之報表函送本府審核(若學校認為該年度考績得超出現行甲等比例者另依「嘉義縣所屬各級學校職員考績複評作業原則」辦理 → 依本府同意甲等人數比例重新辦理考績或不變更原考績案 → WebHR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報送 → 經預審無誤後資料上傳本府核定(本府代號376500000文號與函送本府文號應相符) → 另學校及各附屬單位、鄉鎮市民代表會依本府函示復知傳送文號及各項報表 → 待本府轉知銓敘部審定公文 → 至銓敘部網站/網際網路報送及報備服務/網路報送案件檔案/400考績審定檔案及清冊下載/下載考績清冊 →  製發考績通知書 。 『年終辦理考績-網路報送』操作步驟
銓敘部網站使用自然人憑證進入步驟:
先使用機關副卡進入 → 選自然人憑證授權作業 → 新增明細 → 插入自然人憑證 → 點選工具列的〔讀卡〕 → 出現個人資料後於考績欄位打勾 → 存檔即完成(若自然人憑證到期展期者,應先將原資料刪除後再新增才可使用&人事人員異動亦同)。
教師:(辦理教師成績考核注意事項)
考核表送各處(室)主管評分 → 每年7月底前召開成績考核委員會 → 校長核定 → webHR人事資訊系統作業 → 列印考核清冊副本二份(嘉義縣政府核定本)、不參加考核清冊及考列四條二款或三款名冊函報本府核定 → 本府書面及WebHR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線上核定 → 至WebHR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製發考核通知書 → 更新個人基本資料。
未銓敘職員:
考核時程比照公務人員,惟作業流程適用教師作業方法(免將資料傳送銓敘部網站預審及審定);送考核清冊(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嘉義縣政府核定本)至人事處考核訓練科。
未銓敘職員定義:指教育人員任用法修改之前進用之人員,並非考試進用之公務員,其敘薪比照教師,考績比照公務員,唯核定機關為縣市政府主管機關。
機關首長:
考績表送人事處考核訓練科,待本府核定後再併本機關公務人員考績作業程序辦理。
校長:
依本府函示時間填復考核表後,逕送教育處教學發展科承辦人。(前學年度成績考核通知書影本,免送府。)

釋令規定
 

公務人員考績委員會成立:
 機關(學校)應成立公務人員考績委員會,以辦理考績(核)作業(受考人員含醫事人員及未銓敘職員),每年6月30日(或1月1日)以前完成票選作業,任期自當年7月1日起至次年6月30日止(或當年1月1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止);委員會人數依各機關(學校)編制公務人員數可由5至23人組成,考績委員會之組成,每滿4人應有2人由本機關受考人員票選產生,以5人組成為例:除人事人員為當然委員外,其中2人得由機關首長指定(必須是公務人員或有考核該等公務人員之兼行政職務教師),另2人必須是票選委員。若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僅2人(或同額)導致無法產生票選委員,事實上已無法產生票選委員,應函陳本府同意免組成公務人員考績委員會(本委員會委員得兼公務人員甄審委員會委員)。
機關(學校)若有成立公務人員協會者,其指定委員中至少應有一人為協會代表,有關協會代表之產生,應由該協會推薦本機關之人員至少三人送機關首長圈選。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4條規定:各機關對於公務人員之考績,應由主管人員就考績表項目評擬,遞送考績委員會初核,機關長官覆核,經由主管機關或授權之所屬機關核定,送銓敘部銓敘審定。但非於年終辦理之另予考績或長官僅有一級,或因特殊情形報經上級機關核准不設置考績委員會時,除考績免職人員應送經上級機關考績委員會考核外,得逕由其長官考核。

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成立:
學校內不限教師人數,均應成立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每年9月1日前完成票(推)選,任期自當學期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止,考核委員會由委員9人至17人成組成,除教務、學生事務、輔導、人事業務之單位主管及教師會代表一人(若學校未設則從缺)為當然委員外,其餘由本校教師中票選產生後報請校長遴聘之,並由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委員每滿三人應有一人為未兼行政職務教師(未兼行政職務教師人數之計算應排除教師會代表 ,本委員會得兼教師甄審委員會)。人數不滿20人者,得降低委員人數,最低不得少於五人,其中當然委員至多二人(除教師會代表外,另一人由校長指定之。)再剩餘之委員人數則應由學校教師票選產生。

年中退休、辭職、留職停薪、死亡、...等情事,若其服務期間已連續超過六個月,應先辦理另予考績(核)。
經銓敘合格實授,復應其他考試錄取於分配實務訓練期間未具占缺職務任用資格者,若已服務滿半年者,原機關應先辦理另予考績(核)。

考績(核)委員會初核當年度考績(核)作業時間以當年度(學年度)結束後辦理為宜(尤其有申訴爭議之情形時更應遵守)。

學校每年辦理公務人員(含未銓敘職員、醫事人員)年終考績時,應依甲等不得超過百分之七十五上限之比例陳報,若本府另核定增加甲等比例,可再依實際情形重行辦理學校之考績作業。
機關應待各上級主管機關核定甲等百分比後再陳報。

考績(核)清冊正本:指清冊內第一頁右上角("考核(績)清冊"字樣右側)蓋校長小官章,餘每二頁中間均應蓋騎縫章 。

考績(核)清冊副本(縣府核定本用):指清冊封面及內頁均不要作任何註記或蓋章 。

年度中職務、俸給有異動,應於考績(核)清冊附註欄註明(如學歷改敘、入伍服役留職停薪、xx年x月x日自xx國中調入、原名為xxx自xx年x月x日更名....)

服義務役之教師,若全年均在部隊服役,仍應隨同學校一起辦理成績考核,其考績結果若為四條一款獎懲用語為〔依法服兵役留職停薪晉本薪一級不給與獎金〕。
服義務役之公務人員(留職停薪)不得辦理考績。

生理假、家庭照顧假分別併入病假、事假計算,惟不列入成績考核評列因素。

學校未銓敘職員辦理考核程序及時間均比照公務人員辦理。

公務人員每年四、八月辦理平時考核一次,每半年並密陳校長(機關首長)核閱;教師每年二月辦理一次。

發放考績(核)通知書時應造具清冊由具領人簽名並簽日期備查。
考績通知書應註記教示條款:【附註:一、受考人對考績(成)評定總分、等次如有不服時,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相關規定,得於收受考績(成)通知書之次日起 30 日內,繕具復審書經由原處分機關重新審查後,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二、受考人對考績(成)獎懲結果(晉級、獎金、留原俸級)之銓敘審定如有不服時,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相關規定,得於收受考績(成)通知書之次日起 30 日內,繕具復審書經由銓敘部重新審查後,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置有公務人員保障事件線上申辦平臺,如有需要,可前往該會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sptc.gov.tw)參考運用。】
考核通知書應註記教示條款:【附註:受考人員對於考核考列結果如有異議,得於收到考核通知書30日內提出確實證明或理由,向嘉義縣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
考績(核)通知書遺失請進入webHR考績作業子系統製發證明書補發。
[公務人員考績遺失證明書]、[教師成績考核遺失證明書]

公務人員於12月1日以前調職者,由新任單位辦理考績,12月2日以後調職者由原單位辦理考績 。

考績獎金之計算:
考績獎金中各種加給之計算,均以任職「月數」為基礎,有關年度中連續代理主管職務十個工作天者(含星期六、日共12天),其代理主管加給之給與,倘均合於加給給與辦法第12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其考績獎金之主管職務加給得以實際代理主管職務所跨列之任職月數,按比例計算發給。
考績獎金之核發:
12月2日以後調職,其考績由原單位辦理,但考績獎金之發給以次年一月一日之在職機關為準;但非於年終辦理之另予考績及配合國家政策外調協助友邦、借調他機關並佔缺支薪、借調政府捐助百分之五十以上之財團法人所為之留職停薪案為例外。

考核獎金以次學年度第一個月(8月)之本薪(年功薪)及其他法定加給為薪級總額,但主管加給、地域加給,以考核年度最後一個月(7月)所支者為準,考核年度內因職務異動而導致薪給總額減少者,其考核獎金之各種加級均以所任職務月數,按比例計算.
考核獎金之核發:辦理考績後調至新學校,其考核獎金仍由原考核學校核發;若原考核學校裁撤由承受(合併)其業務之新 學校核發,若無承受(合併)之新學校,則由原學校之上級單位核發。

考績獎金含其他法定加給(如主管加給、山地加給...),並以次年度(1月1日)薪級總額發給。

『公務人員考績年度內晉敘較高俸給有案並合併計算辦理高一官等、職等之年終考績者,考列乙等以上不再晉敘』之規定不適用於取得較高考試資格晉敘者及依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規定先以低職等比敘;復以較高職等比敘晉敘俸給者。

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4年10月28日公保字第1041060456號函有關考績(成)丙等事件之救濟程序,自民國104年10月7日起改依復審程序處理。

95年4月24日以後之考績更正案,改用網路報送。

96學年度起,各校應依規定於每年2月份填寫教師平時考核紀錄表供辦理年度成績考核之參考。

97年度起,考績年度內請娩假者,其考績自機關受考人數中扣除,且不列入機關甲等比例人數計算,如請娩假跨年度者,以考績年度內請娩假超過21日者為計算基礎.

100年起,公務人員考績年度內因安胎而請事、病假者,不得併入計算。

考績作業錯誤案例彙整表

法令依據
 

公務人員考績法
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
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要點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
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
嘉義縣各級學校辦理教師成績考核注意事項
嘉義縣所屬各級學校職員考績複評作業原則

適用表格

教師平時考核紀錄表
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表
專案考績程序表
專案考績及重大功過獎懲案範例
教師成績考核清冊副本制式封面
嘉義縣政府核定本-教師不參加成績考核封面範本

嘉義縣政府核定本-附設幼兒園教師成績考核清冊封面範本
教師申訴書
教師考列四條二款或三款名冊
考績委員會成立簽陳範本
考績委員會會議紀錄範本
考績委員會會議簽陳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