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29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15-01-06

《最新消息》亡故退休公務人員遺族月撫慰金自 104 年 1 月 1 日起,仍維持每 6 個月發給一次。

主旨:銓敘部書函略以,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以下簡稱退休法細則) 第 40 條修正案,業經考試院於民國 103 年 12 月 22 日修正發布,爰亡故退休公務人員遺族月撫慰金自104 年 1 月 1 日起,仍維持每 6 個月發給一次,請配合辦理並向月撫慰金領受人妥為說明。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3 年 12 月 26 日部退三字第 1033921539 號書函辦理。
二、檢送考試院前開 103 年 12 月 22 日令、退休法細則修正條文各 1 份(含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另上開修正條文已刊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銓敘法規/法規動態項下)。 

《最新消息》104 年度薦任公務人員簡任升官等訓練及警察人員晉升警監官等訓練課程配當表

主旨:轉送 104 年度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及警正警察人員晉升警監官等訓練課程配當表 1 份,請 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3 年 12 月 25 日公訓字第 10321611731 號函辦理,並檢送前開來函(含附件)掃描檔1份。
 

《最新消息》104 年將屆退休公教人員長青座談會參加人員調查表,請於 1 月 5 日前回復

主旨:轉送 104 年各機關學校將屆退休公教人員長青座談會參加人員調查表格式 2 份及各梯次明細表 1 份,請依說明確實查填並於 104 年1 月 5 日(星期一)前備文送府彙辦,請 查照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12 月 16 日總處授研字第 1033051097 號函辦理。
二、旨揭座談會參加對象如下:
(一)104 年 7 月 16 日或 8 月 1 日,以及 105 年 1 月 16 日或 2 月 1 日屆齡退休,並具參加意願之各機關學校公教人員。
(二)年滿 63 歲以上,規劃於 104 年 12 月 31 日或 105 年 6 月 30 日前自願退休,並具參加意願之各機關學校公教人員。
(三)另 104 年 7 月 16 日或 8 月 1 日屆齡退休及規劃於 104 年 12 月 31 日前自願退休並具參加意願者,請以參加上半年場次為原則;於 105 年 1 月 16 日或 2 月 1 日屆齡退休及規劃於 105 年 6 月 30 日前自願退休並具參加意願者,請以參加下半年場次為原則。
(四)本項座談會參加對象以屆齡退休人員優先,如有缺額,再由當年度屆滿 64 歲、 63 歲規劃自願退休公教人員之優先順序依序遞補之。
三、囿於訓練資源有限,前開參加對象限定為公立學校教師、機關編制內職員(不含技工、工友,以及約聘、僱人員);為避免浪費資源,報名人員除另有要公外,請務必參加,曾參加過本項座談會者請勿重複報名參加,請各機關學校確實審查,有意願參加者始需填寫調查表。另參加人員之膳宿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提供,惟差旅費由各機關自行負擔。
四、旨揭調查表格式請至本府人事處網頁─檔案下載區─退休福利科下載使用,並按規劃退休生效日期依序填列繕造,於旨揭日期前函送本府人事處外,另請將表件電子檔傳送至 cherryfen88@mail.cyhg.gov.tw 俾憑彙辦,如無此類人員則免復。
 

 


《最新消息》請於 104 年 1 月 5 日前回復辦理 103 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統計表

主旨:檢送「辦理 103 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統計表」1 份,請依式填列後於 104 年 1 月 5 日前免備文逕寄承辦人信箱彙辦,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3 年 12 月 24 日公訓字第 1032161170 號函辦理。
二、旨揭統計表填列注意事項如下:
(一)適用對象,係指機關依法任用、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立學校依法任用之職員;至準用對象,係指公立學校校長及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未納入銓敘之公立學校職員、各機關學校依法聘用或僱用人員等。
(二)本統計表僅須填報參加「隨班訓練」及「專題講演及座談」2 種方式之人次。
1、隨班訓練:請填列貴機關本年度自行辦理各項行政中立訓練(講習)或薦派人員參加含行政中立課程訓練(包括考試錄取人員訓練)之受訓人次。
2、專題講演及座談:請填列貴機關本年度利用集會等活動所舉辦行政中立課程之受訓人次。
(三)已參訓人次可重複計算,例如 10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間甲員已參加隨班訓練 1 次與行政中立講演 2 次,則上開 2 項訓練均應計入甲員之參訓次(人次)。
(四)文官學院辦理 103 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實務案例高階主管研討班、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宣導班、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講座座談會等專班訓練,及各機關向文官學院申請辦理行政中立訓練數位學習(含網路及視聽學習)之人次,已另由該會及文官學院等統計,請勿重複計入。
三、旨揭調查表請依式填列後,於旨揭期限前免備文以電郵方式傳送本府本案承辦人員彙辦(承辦人:溫善淳;電子信箱: jacksama@mail.cyhg.gov.tw )。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104 年 1 月 28 日辦理人文生活系列─日本深度文化之旅( 1 ),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所訂於 104 年1 月 28 日(星期三)13 : 20-16 : 40 於創新學院 2 樓大禮堂舉辦「幸福 235 :人文生活系列─日本深度文化之旅( 1 )」,請依說明段配合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課程引言:日本文化在每次的轉變時段都不斷地吸收外來文化,予以消化之後再創新出日本獨特的文化,「認識日本系列」講座將以日本的歷史與飲食文化發展為主軸,輔以旅遊、藝術與企業發展等維度,讓大家對日本有更深層的認識!。
二、講師:高嵩明老師(活力咖啡館館長)
三、研習對象及報名方式:公教人員及一般民眾,即日起至 104 年1 月 25 日 17 時止受理線上報名。
(一)薦送報名:
1、請各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 http://www.chrdc.gov.tw/index.php?mainAction=agency )。
2、為期訓練資源公平共享,請避免固定人員重複參訓,務使每人均有參訓機會,至已報名屆時無法參加者,請自行派員遞補。
(二)自由報名:請轉知同仁、志工及家長會成員至本所網站線上報名( http://www.chrdc.gov.tw/),凡報名者全額錄取。
四、報到時間: 1 月 28 日 13 : 00-13 : 20 。
五、全程參與者於課程結束後 1 個月內核發研習時數 4 小時,請假或缺席超過總研習之三分之一者,不核予研習時數。
六、惠請於貴單位網站公告本訊息。
七、參加研習學員惠請准予公假登記。
八、檢送「薦送名額分配表」及「研習簡章」各 1 份。
 
依照薦送名額分配表規定,各鄉鎮市公所得薦派 1 至 2 員參加(彈性選擇)

《最新消息》104 年關務人員、身障人員及國軍上校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請協助宣導。

主旨:有關「104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及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報名訊息,請利用多元管道宣導,請 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03 年 12 月 23 日選秘一字第 1031100713 號函辦理,並檢附旨揭報名訊息 1 份。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104 年 1 月 27 日至 3 月 31 日辦理愛膚保養品手作班,歡迎參考運用。

主旨:本所訂於本( 104 )年 1 月 27 日至 3 月 31 日(每週二) 16 : 30─18 : 30 假創新學院 1 樓餐廳( 103 教室)舉辦「愛膚保養品手作班」,敬請轉知同仁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利用天然原料製作手工皂及護膚等各種保養品並了解製作原理及內容,為自己的健康把關,遠離經皮毒、重視環保、愛護地球,茲辦理本保健課程。
二、研習對象:限服務於本縣之公教人員,預計招收 40 名。
三、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 月 21 日 17 時止於本所網站線上自由報名( http : http://www.chrdc.gov.tw/)尚未成為本所會員者,請先註冊為會員,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
四、錄取名單:報名截止後 3 日內公布,如報名人數超出錄取名額,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錄取學員如未符合參訓身分,本所得取消其錄取資格,並依報名先後順序遞補。
五、本研習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 16 小時,請假或缺席超過總研習之三分之一者(即 6 小時),研習時數為 0 。
六、另為珍惜研訓資源,本課程採用「缺課黑名單制」,錄取學員,除特殊事由外;請假或缺席超過總研習時數 1/3 ,超過 6 小時者,或有代簽到等情事,將列入本所本年度夜間課程黑名單學員;本所得禁止或駁回該學員再報名本系列所有課程之研習資格,欲報名參訓學員請確實考量日後該課程出席時數,如有請假或缺席超過總研習時數三分之一情況之虞者,請勿報名。
七、檢送「研習簡章」1 份。

 


《最新消息》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碩士在職專班

主旨:檢送本校 104 學年度財務金融系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資訊,敬請惠予公告周知,並歡迎 貴單位同仁踴躍報名,請 查照。
說明:
一、本校是中部唯一獲得 AACSB 國際商管認證的典範科技大學,本校財金系 EMBA 實務與教學並重,校友傑出,絕對是您提升個人實力,擁有就業競爭力的最佳選擇, 2015 年翻開人生璀璨的一頁,敬請把握機會為自己開創人生轉捩點。
二、 104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受理報名自 103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9 時)至 104 年 1 月 15 日(下午 4 時 30 分)止。
三、今年度免筆試,採書面資料審查與面試,招生名額 41 名,具有工作經驗者不限年資即可報名。
四、報考資料詳見本校招生簡章,簡章可至本校網頁(http ://http://www.yuntech.edu.tw/招生資訊/招生系統/碩士在職專班)免費下載列印或查詢。
五、招生相關訊息請電洽雲科大財金系劉小姐 05-5342601 分機 5403 或 E-mail : liuch@yuntech.edu.tw 。
 

《最新消息》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資訊管理所碩士在職專班

主旨:本校資訊管理所碩士在職專班,擬於 103 年 12 月 25 日(週四) 9 時至 104 年 1 月 15 日(週四)16 時止,辦理招生報名活動,惠請 轉知資訊相關人員或有意願進修之同仁,歡迎踴躍報名,請 查照。
說明:
一、本班上課時間:必修-週六,選修-平日晚間、週六或網路授課(依學期狀況調整)。
二、相關報考資訊如下:
(一)報名時間: 103 年 12 月 25 日-104 年 1 月 15 日 16:30 止 (一律網路報名)
(二)考試科目:資料審查、面試
(三)審查資料郵寄截止日期: 104 年 1 月 16 日(郵戳為憑)
(四)面試日期: 104 年 2 月 8 日 (日)
(五)報考資格:具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有工作經驗者。
(六)簡     章:請至本校招生網站下載
(八)系所聯絡電話(05)5342601 轉 5307 聯絡人:林小姐
 

《最新消息》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原住民族籍師資碩士生招生說明會,請參考運用。

主旨:為培育優質原住民族籍師資,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加開辦理說明會,場次如說明三,請鼓勵所屬同仁參與,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103 年 12 月 17 日臺中大學師培字第 1031061243 號函辦理。
二、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於 103 年 1 月 31 日修正第 25 條:「原住民族中、小學、原住民教育班及原住民重點學校之專任教師甄選,應於當年度教師缺額一定比率聘任原住民各族教師;於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五年內,其聘任具原住民族身分之教師比率,應不得低於學校教師員額三分之一或不得低於原住民學生占該校學生數之比率」。
三、國立臺中教育大學依教育部「師資培育審議委員會第 82 次會議」決議辦理師資培育方式丙案(甄選大學畢業生),並增設「原住民族師資專班」,培育 15 名原住民族籍碩士生,甄選具有國小教師證書之大學畢業生,於畢業後分發,修業時間為兩年,可於最短時間培育優質之國小原住民族籍教師。
四、旨揭說明會相關資訊如下:
(一)台北場: 103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一) 13 : 30~15 : 30 新北市樹林區大同國民小學校史室。
(二)台中場: 103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三) 14 : 00~16 : 00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樂群樓 I301 教室。
(三)對象:原住民籍代理代課教師、原住民籍具教師證儲備教師。
(四)如欲參加者請於期限內上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線上報名系統報名(http://campus.ntcu.edu.tw/ntcu/activity/index.asp)。
(五)會議議程請參閱附件。
五、請貴校惠允出席人員公(差)假。

《最新消息》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 55 條及第 32 條條文勘誤表各 1 份

主旨:檢送「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 55 條及「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 32 條條文勘誤表各 1 份,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3 年 12 月 19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30181204A 號函辦理;檢附前開函影本(含附件) 1 份。

《最新消息》教育部修正發布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

主旨:函轉「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03 年 12 月 18 日以臺教師(一)字第 1030168518B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 份,請 查照。
說明:旨揭附件及「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修正對照表」請至「嘉義縣政府首頁」(網址: http://www.cyhg.gov.tw/)-點選「便民服務」-「教育類」-「社會教育科」項下下載。

《最新消息》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領期限之相關規定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關「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 6 點第 3 款請領期限之相關規定一案,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12 月 18 日總處培字第 1030056977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進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人員情形及需求調查表,請於 12 月 26 日前回復人事處。

主旨:銓敘部書函以,為重行檢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得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請協助填寫「進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人員情形及需求調查表」,並於本(103)年 12 月 26 日下班前回傳本府人事處,請 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 103 年 12 月 23 日部特二字第 1033913127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國家考試及格證書規費委外代收服務增加「全國繳費網」WebATM ,請參考運用。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考試院為應國家考試及格證書規費委外代收服務案多元化繳款機制,增加「全國繳費網」WebATM 繳款方式並自民國 104 年 2 月 13 日啟用,請 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3 年 12 月 19 日公訓字第 103216112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5 條第 5 項陪產假規定修正後請假疑義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5 條第 5 項陪產假規定修正後請假疑義 1 案,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12 月 17 日總處培字第 1030056451 號函辦理。
二、按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其施行細則第 7 條規定,受僱者配偶分娩之當日及其前後合計 15 日期間內,可擇其中之 3 日請陪產假,合先敘明。
三、新法修正後陪產假由 3 日增加為 5 日,若受僱者配偶於新法生效前分娩,受僱者如仍在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 7 條所定 15 日請假期間內,基於陪產假之立法意旨在於為紓解婦女分娩前後身心壓力,亟需配偶陪伴及協助照顧。新法生效後,受僱者得依修正後規定,於上開陪產假請假期間(分娩當日及其前後合計 15 日)內請求最多 5 日之陪產假。
四、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依照配賦數量於 12 月 31 日前至人事處領取 103 年保障法制座談會會議紀錄彙編

主旨: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編印之「103 年保障法制座談會會議紀錄彙編」,請各鄉(鎮、市)公所於本(103)年 12 月 31 日(星期三)下班前派員至本府人事處領取(配賦數量詳如附表),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保訓會本年 12 月 3 日公保字第 1031060534 號函辦理。
二、旨揭彙編囿於數量有限,無法全面發送,未獲分配之機關如有需要,得至本府人事處參閱,或前往保訓會官方網站/資訊專區/文件典藏,下載使用。
三、檢附前開保訓會原函及配賦表 1 份。

《最新消息》各機關如現有電腦視訊設備,請主動與保訓會聯繫,以利進行視訊連線測試。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函以,為提升保障事件當事人及機關代表參與保障事件程序之便利性,請惠予依說明二配合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保訓會 103 年 12 月 17 日公地保字第 1031160570 號函辦理。
二、保訓會為便利當事人及機關代表參予保障事件審議規定,積極推動以視訊方式陳述意見,並持續建置視訊連線新據點。如現有電腦視訊設備,而尚未與保訓會建立視訊連線;或嗣後新增電腦視訊設備,均惠請主動與保訓會聯繫,以利進行視訊連線測試。
三、檢附前開保訓會原函 1 份供參。
 

《最新消息》104 年度簡任升官等訓練符合參訓資格人數及預估 105 年度符合資格人數調查表

主旨:為調查 104 年度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符合參訓資格人數及預估 105 年度符合參訓資格人數,請於本(103)年12 月 31 日(星期三)前填妥相關表件,免備文逕送本府人事處彙辦,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3 年 12 月 12 日公訓字第 1032161122 號函辦理;另本案相關訓練辦法業於 102 年 11 月 25 日經考試院修正發布,並自本年 1 月 1 日施行,請確依修正後規定辦理(本府 102 年 12 月 6 日府人考字第 1020223094 號函諒達)。
二、旨揭表件填寫說明如次:
(一)「104 年度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17 條第 2 項、第 3 項規定資格條件人數統計表」:
1、調查對象: 104 年 3 月 31 日止仍在職之現職人員,另擬退休及無參訓意願者仍應計入。
2、最近 3 年年終考績:係指 103 年以前(含 103 年)之合格實授薦任第九職等年終考績(另予考績、以較低職等併資考績,以及受休職、降級、減俸或記過懲戒處分人員在不得晉敘期間之考績,與合併同官等降調低職等職務,仍以原職等任用辦理之考績均不得列入計算)。
(二)「預估 105 年度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17 條第 2 項、第 3 項規定資格條件人數統計表」:
1、調查對象:預估 105 年 3 月 31 日止仍在職之現職人員(含 104 年度符合受訓資格人數)。
2、計算範圍:已取得簡任任用資格,具有簡任第十職等職務之任用資格,尚未晉升簡任職務者,均毋須再參加晉升簡任官等訓練(詳參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 8 條第 3 項規定),爰是類人員請勿填列於本表中。
三、各式表件依式填列後,於旨揭期限前免備文逕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彙辦,倘無符合參訓資格人員亦請填復,俾利查考。
四、檢附前開來函(含附件)掃描檔 1 份;前揭電子檔亦得至本府人事處網頁檔案下載區下載使用。
 

 


《最新消息》各機關辦理性別事務專業人才名冊請於 12 月 23 日前上網完成更新作業

主旨:為定期更新各機關辦理性別事務專業人才名冊,請於本( 103 )年12 月 23 日(星期二)前上網完成更新作業,並將說明三有關當事人同意書彙整函送本府人事處,請  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12 月 16 日總處組字第 1030056575 號函辦理。
二、依上開函規定略以,請各機關於每年 6 月及 12 月更新旨揭名冊資料,並至 ecpa 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http ://ecpa.dgpa.gov.tw/),進入應用系統/A4 :調查表系統後,點選「調查資料填報-INV61101 辦理性別事務專業人才資料調查表」及「調查資料填報-INV61087-各級政府單位辦理性別事務專業人才名冊機關運用情形調查表」,填報方式請參照填表說明,如無符合人員仍需上網填報。
三、另為踐行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 條公務機關直接蒐集當事人個人資料之告知規定,同時依該法第 15 條有關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規定,各單位如有性別專業人才,請確實提供當事人詳閱所附同意書相關告知規定,請其填寫同意書後,以紙本(正本)方式函送人事處,無則免填
四、檢附旨揭調查表及同意書各 1 份。

《最新消息》文官學院與中華民國訓練協會共同舉辦「從音樂演藝談團隊合作」,歡迎參考運用。

主旨:轉知國家文官學院與中華民國訓練協會訂於本(103)年 12 月 22 日共同舉辦專題演講「從音樂演藝談團隊合作」,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03 年 12 月 16 日國院交字第 1030005142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說明如下:
(一)活動時間:本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一)上午 10 時 10 分至 11 時 40 分。
(二)活動地點:該學院(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 7 段 576 號)行政大樓 1 樓菁英講堂舉行。
(三)主講人:國立台北教育大學音樂系方教授銘健、聲樂家陳明虔先生。
(四)預期效益:透過古典吉他與抒情男高音精彩配搭,以創意方式闡述團隊合作之精神與應用,帶給工作及生命的新啟發。
三、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本年 12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前,逕至該學院全球資訊網站最新消息(網址: http://www.nacs.gov.tw )報名,名額 60 個,額滿為止;參加人員名單將於本年 12 月 19 日上午 10 時前公布於該學院全球資訊網站最新消息,不另函通知。
四、檢附前開來函(含附件)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104 年 1 月份「中興學術文化講座」場次表,歡迎參考運用。

主旨:檢送本中心 104 年度 1 月份「中興學術文化講座」場次表乙份,歡迎 貴屬同仁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講座訂於 1 月 9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邀請中原大學專任講座教授、司法院前院長賴英照博士主講「企業社會責任」。
二、各機關有興趣參加人員,請於1 月 6 日下班前至「e 學中心」網站( http ://elearning.rad.gov.tw )-「中文版」-輸入帳號密碼登入-「實體課程報名作業」-「報名作業」(中興學術文化講座報名代碼為 ch12345678 )-「報名」-輸入個人資料-詳細資料填畢-「報名」,即完成線上報名手續,額滿為止。
三、完成線上報名人員,可自行在上述報名網頁查詢報名結果,若查詢結果為「未確認」或「未報到」,即表示已完成報名作業,請於演講當天下午 2:20 前至本中心文教大樓一樓國際會議廳辦理報到。
四、完成線上報名並參加聽講人員,本中心將核予 2 小時之學習認證。
五、有關「本中心位置圖」、「報到須知」等相關事項訊息,請自行至本中心網站( http://www.rad.gov.tw )「學員服務專區」中瀏覽。

《最新消息》本府訂於 104 年 1 月 22 日辦理廉政倫理暨個資保護研習,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府訂於 104 年 1 月 22 日(星期四)辦理「廉政倫理暨個資保護研習」,請依分配名額足額薦派人員參訓,並轉知參訓人員本人於 104 年 1 月 7 日前完成線上報名,請 查照。
說明:
一、為強化本縣公務人員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認識與執行,並提升公務人員資訊安全專業能力,促進個人資料合理之運用,避免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爰辦理旨揭研習。
二、研習事宜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 104 年 1 月 22 日(星期四)8 時 40 分至 16 時 30 分(前 30 分鐘為報到時間)。
(二)研習地點:本縣創新學院 1 樓 101 教室。
(三)研習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及鄉鎮市公所公務人員,計 100 人。
(四)研習講師及課程內容詳如計畫。
三、報名事宜說明如次:
(一)報名期限: 104 年 1 月 7 日(星期三)。
(二)報名方式:
1、請至 e 學中心(網址: http://elearning.rad.gov.tw/fet),點選中文版,以會員帳號密碼登入後,點選「實體課程報名作業」/「報名作業」報名(非會員者請先加入為會員後再報名);「報名代碼」為 376500000A ;「班名」為公務倫理研習班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實務研習班(含資通安全),請參訓學員一併報名前述 2 班次課程。
2、如網頁呈現維護畫面登入模式(未正常進入報名手冊圖示畫面),請清除瀏覽歷程紀錄後以 GoogleChrome 重新輸入網址登入。
3、注意事項:登入後請至會員專區/個人資料確認是否正確,並府內參加人員請於職稱欄加填寫單位(例:人事處科員)以利彙整報名人員。
四、檢附旨揭研習實施計畫、名額分配表及報名說明手冊各 1 份。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104 年 1 月 14 日舉辦【生活與法律~民法基本原理】,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所訂於 104 年 1 月 14 日(星期三) 13 : 20-16 : 40 於創新學院大禮堂舉辦【生活與法律~民法基本原理】,請依說明段配合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為讓本縣公教同仁及民眾認識在日常生活中常見的法律問題,使自己的權益能受保障,爰辦理本研習。
二、講師:鄭麗燕法官。
三、講題:生活與法律~民法基本原理
四、講師引言:一般人總認為法律條文很難理解,更遑論運用!你是否曾因不懂法律而吃虧?讓我們一起進入法律奧妙的世界,熟悉法律之原理,保障自身之權益。
五、研習對象及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04 年1 月 11 日 17 時止受理線上報名。
(一)薦送報名:請各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為期訓練資源公平共享,請避免固定人員重複參訓,務使每人均有參訓機會,至已薦送人員因故無法參加者,請薦送單位務必派員遞補。
(二)自由報名:請轉知同仁、志工及家長會成員至本所網站線上報名( http://www.chrdc.gov.tw/),凡報名者,全額錄取。
六、研習時數: 4 小時。
七、惠請於貴單位網站公告本訊息。
八、參加研習學員惠請准予公假登記。
九、檢送「研習簡章」、「薦送名額分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103 年第 4 季請託關說登錄與查察獎懲案件統計表,請於 12 月 22 日前回復。

主旨:為辦理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請託關說登錄與查察獎懲案件統計作業,請於 103 年12 月 22 日(星期一)下班前將第 4 季請託關說登錄與查察獎懲案件統計表傳真(免備文)至本府人事處彙辦,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獎懲處理原則第 8 點辦理。
二、旨揭統計表請於傳送後電洽本府人事處黃科員(電話: 05-3620123 分機 546 )確認傳真已送達,如 貴管人員第 4 季並無旨揭獎懲案件,免復。
三、檢附旨揭統計表 1 份,如有需要,亦得至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考核訓練科項下),下載使用。
 

《最新消息》地方治理標竿入選案例應用情形及未來需求調查表

主旨:為協助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瞭解「地方治理標竿入選案例」之應用情形及未來需求,請依說明段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103 年 12 月 12 日研輔字第 1033051077 號書函辦理。
二、該中心為精進地方治理成效及發掘創新作為,分類綜整 101-103 年度入選之地方治理標竿案例,據以調查各縣市政府應用歷年案例之內化、創新及需求情形。
三、請各單位(機關)參照入選案例一覽表內容填具「應用情形調查表」,並於本(103)年12 月 25 日(星期四)前免備文逕寄本案承辦人信箱(jacksama@mail.cyhg.gov.tw)彙辦。
四、各案例詳細內容電子檔可至地方治理研究中心網站下載(http://www.rad.gov.tw/wSite/lp?ctNode=685&mp=gr)
五、檢附「101-103 年度地方治理標竿入選案例」應用情形調查表及一覽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104 年至 105 年「築巢優利貸」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獲選承作,請參考運用。

主旨: 104 年至 105 年「築巢優利貸」-全國公教員工房屋貸款,經公開徵選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獲選承作,請查照轉知同仁參考運用。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12 月 9 日總處給字第 1030055861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約聘(僱)人員聘(僱)用契約書範本,請參考運用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約聘(僱)人員聘(僱)用契約書」等範本二式各 1 份,請 查照。
說明:各機關學校與約聘僱人員間所締結之聘僱契約屬行政契約,如有溢發報酬之情事,為使約聘僱人員返還溢領報酬有據,各機關得考量於聘僱契約中明定誤發報酬之處理方式。

《最新消息》傅爾布萊特卓越教學獎助計畫,請於 12 月 22 日前完成辦理。

主旨:有關學術交流基金會辦理「傅爾布萊特卓越教學獎助計畫」,請 貴校轉知學校教師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3 年 12 月 5 日臺教文(六)字第 1030179257 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之目的、對象及內容:
(一)目的:提供我國資深優秀中小學教育者赴美參與為期 5 個月密集專業培育計畫,培訓期間並於美國推廣華語教學,加強當地華語學習環境。
(二)補助對象:符合本計畫所列教師條件,且已從事教學至少 5 年之中小學全職教師 1 名。
(三)本計畫由教育部首次補助辦理,獲選教師於赴美期間應辦理下列事項:
1、修習大學部(進階)或研究所課程(接待單位提供相關學術支援)。
2、設計並完成 Capstone Project (範例:http://www.fulbrightteacherexchangeorg/capstone-project-da/international-capstone-project-samples );此計畫須與華語教學相關。
3、在當地學校觀察教學並與其他參與者組隊示範,以及(或)舉辦研討會或工作坊;主題須與華語教學相關。
4、參與其他教學相關活動。
(四)獎助項目包括:
1、當地國接待學校進修學費,自明(104)年 8 月至 12 月,計 5 個月。
2、我國至任教地最直接航程往返經濟艙機票乙張及行李補助費計新臺幣 2 萬元。
3、當地國接待學校住宿津貼及每月生活費補助。
(五)申請辦法及截止日期:
1、本(103)年 12 月 22 日前於線上填妥申請表,並上傳相關文件檔。申請說明及申請表詳如: http://www.fulbright.org.tw/application
2、完成線上申請後,請將下列紙本文件於103 年 12 月 22 日前寄至學術交流會(郵戳為憑):
(1)完整列印出線上申請表(英文填寫,若需上傳中文相關文件,請自行備註英文說明)。
(2)中文簡歷(請包含手機號碼以方便申請過程中連絡補件)。
(3)三封英文推薦函。
(4)英文在職證明,可證明全職教學經驗至少已滿 5 年或於 104 年 8 月以前滿 5 年。
(5)最高行政主管同意函(中英文不拘,如已包含在英文推薦信中則可省略)。
(6)102 年 3 月以後之 iBT/IELTS 成績單影本( iBT 79 或 IELTS 6.5 以上)。若尚無成績單,請繳交 103 年 12 月 31 日前之報考證明。
(7)收件地址: 10043 臺北市延平南路 45 號 2 樓,學術交流基金會,傅爾布萊特交換計畫(DA)。
3、承辦人:林小姐( Lisa Lin ),聯絡資訊如下:
(1)電話︰(02)2388-2100 分機 112 。
(2)傳真:(02)2388-2855 。
(3)電郵: fse@fulbright.org.tw 。
(六)其申請資格、獎助規定及徵選程序等注意事項由學術交流基金會辦理並規劃之。
三、獲補助對象應配合教育部事項如下:
(一)自編教材及教案應以創用 CC 授權方式提供各界使用。
(二)應於計畫期滿後返國,並於返國後 3 個月內將赴美心得及成效報告,送交教育部備查。
四、本計畫補助對象,係以公開遴選方式前往專題研究,請依「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第 4 條留職停薪方式辦理赴美事宜,至渠赴美期間不予採計休假年資。另所屬年資非屬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 8 條之 1 規定得申請補繳退休撫卹基金費用之情形,爰不予辦理補繳退休撫卹基金及併計退休年資。

《最新消息》教育部修正「機關或雇主推動員工帶薪學習制度獎勵辦法」

主旨:轉知教育部修正「機關或雇主推動員工帶薪學習制度獎勵辦法」,名稱並修正為「中央政府推動建立員工學習制度獎勵辦法」,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 103 年 11 月 27 日以臺教社(一)字第 1030164761B 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 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3 年 11 月 27 日臺教社(一)字第 1030164761E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該部終身教育司蔡忠武專員(電話: 02-7736-5675)。

《最新消息》請各校擇期召開教評會討論 104 學年度縣內、外介聘及教師甄試辦理方式並回復教育處

主旨:請各校擇期召開教評會討論 104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師縣內、外介聘及教師甄試是否委託本府辦理,並於104 年 1 月 30 日前將「委託同意書」或「自辦切結書」(如附件)擇一填妥後,免備文逕寄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彙整,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介聘辦法第 5 條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 2 條規定辦理。
二、旨揭「委託同意書」或「自辦切結書」於完全中學僅限於國中部分,而高中部分已另案辦理。

《最新消息》修正「嘉義縣國民中小學兼任代課代理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實施要點」

主旨:修正「嘉義縣國民中小學兼任代課代理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實施要點」,並將名稱修正為「嘉義縣中小學兼任代課代理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補充規定」,其中除第 14 點有關慰勞假部分自 104 年 8 月 1 日起生效外,其餘自發文日起生效,請 查照。
說明:檢附旨揭補充規定及修正規定對照表各乙份。

《最新消息》選舉競選活動期間各機關公務人員涉及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相關規定調查表

主旨:銓敘部函以,為瞭解於本(103)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競選活動期間,中央暨地方各主管機關公務人員有無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相關規定之情事,惠請於本年 12 月 12 日(星期五)前填復調查表(如附件),無則免復,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本年 12 月 8 日部法二字第 1033905797 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公務人員涉及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相關規定調查表 1 份。

 


《最新消息》衛生局訂於 103 年 12 月 19 日辦理心靈樂章,樂活精神系列講座,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縣衛生局訂於本(103)年12 月 19 日(星期五)辦理「心靈樂章,樂活精神」系列講座,請依分配名額足額派員參加,並於本年12 月 15 日前完成報名,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衛生局 102 年 12 月 11 日嘉衛醫字第 1020037386 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相關事項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本年 12 月 19 日(星期五)13 時 30 分至 16 時(前 30 分鐘為簽到時間)。
(二)研習地點:創新學院 2 樓 202 教室。
(三)研習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計 70 人,本府各單位名額分配係依據 103 年 9 月簡式健康量表(BSRS-5)統計結果。
(四)研習主題:邀請財團法人精神健康基金會湖海國董事長,主講如何透過心腦操練與親朋好友的關懷,提升精神健康。
三、報名相關事宜:
(一)本府各處:請填具附件報名表後,逕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統一辦理薦送報名。
(二)本府所屬各機關:請由各人事單位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後台辦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類別:人文素養/心理;課程名稱:心靈講座:「人生旅途,三五成群」-心腦操練系列。
四、檢附名額分配表、報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協助張貼 103 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表揚大會及轉知網路抽獎活動

主旨:銓敘部函以,關於協助張貼「103 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表揚大會」海報,並轉知網路抽獎活動一案,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3 年 11 月 21 日部管二字第 1033894628 號函辦理。
二、案內海報部分請協助張貼,另本年 11 月 18 日起於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臉書(FACEBOOK)活動專頁,舉辦「每週主打星,分享有好禮」抽獎活動,請轉知同仁踴躍參加。活動詳情請至該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傑出貢獻獎」最新消息項下或至傑出貢獻獎官網(http://www.topwin.com.tw/mocs2014)查詢。
三、檢附上開原函影本及海報分配表 1 份,海報請派員至本處領取。
 

《最新消息》本府編印中華民國 104 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請參考運用。

主旨:檢送本府編印「中華民國 104 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請 查照轉發貴屬員工參考。


《最新消息》各機關甄審及考績委員會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以不得低於三分之一為原則。

主旨:銓敘部函以,有關各機關甄審及考績委員會委員性別比例一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3 年 12 月 8 日部法二字第 10339057811 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並落實性別平等政策,銓敘部前於 102 年 11 月 25 日以部法二字第 1023783246 號函,請各機關於組設甄審及考績委員會時,委員之任一性別比例以不得低於三分之一為原則。自上開行政指導下達後,全國已有半數以上機關之甄審及考績委員會組成符合上開性別比例原則,成效顯著,是日後  貴機關甄審及考績委員會之組設,除依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及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相關規定辦理外,仍請依上開函釋規定繼續辦理。 
三、檢附前開銓敘部 102 年 11 月 25 日函 1 份供參。  
 

《最新消息》12 月 15 日前回復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制度之現況暨未來規劃調查表。

主旨:檢送「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制度之現況暨未來規劃調查表」1 份,請依式詳填並於本(103)年12 月 15 日(星期一)前回傳本府人事處俾利彙整,請 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 103 年 12 月 4 日部特二字第 103391037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成績考核要點及相關規定,自 103 年 12 月 2 日生效。

主旨:檢送修正「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成績考核要點」第二點規定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所屬機關辦理各項訓練測驗試務規定」部分規定、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 1 份,並自即日起生效,請 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3 年 12 月 2 日公評字第 10322606621 號函辦理,另旨揭規定請至該會網站下載運用。 

《最新消息》請提供具上網功能之電腦設備供高考二級錄取人員選填網路志願

主旨:為辦理 103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錄取人員網路選填志願相關作業,請提供本項考試錄取人員免費使用具上網功能之電腦設備,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12 月 1 日總處培字第 10300549771 號函辦理。
二、旨揭錄取人員須於本( 103 )年 12 月 9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起至 12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6 時止,使用網路線上填列個人職缺志願與基本資料。是以,為協助未具上網電腦設備之錄取人員順利進行相關作業,請於上開日期之辦公時間內提供具上網功能之電腦設備予錄取人員使用,並予協助相關事宜。
 

《最新消息》12 月 15 日前回復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修正意見調查表

     
主旨:檢送「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修正意見調查表」1 份,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12 月 3 日總處培字第 1030055366 號書函辦理。
二、有鑑於現今災害型態更加多元且急迫,為使旨揭作業辦法內容符合現行所需,請依式研提修正意見,並於本(103)年12 月 15 日前回傳意見表至電子信箱 saka1103@mail.cyhg.gov.tw(無意見亦須回復)。
 

《最新消息》為瞭解於本年選舉活動期間有無違反行政中立法之情事,惠請於 12 月 12 日前填復調查表

主旨:銓敘部函以,為瞭解於本(103)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競選活動期間,中央暨地方各主管機關公務人員有無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相關規定之情事,惠請於本年 12 月 12 日(星期五)前填復調查表(如附件),無則免復,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本年 12 月 8 日部法二字第 1033905797 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公務人員涉及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相關規定調查表 1 份。


《最新消息》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0312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主旨: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0312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說明:
一、嘉義縣政府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自 100 年 5 月創刊以來,至今已發行 44 期。由於內容包羅萬象,規劃有【活動訊息網】、【溫馨關懷坊】、【法規看過來】、【心得分享】、【標竿學習專欄】、【靜思語】及【訊息預告網】等專欄,頗受同仁好評。
二、歷年電子報檔案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GO-GO-GO 電子報」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最新消息》請於明(104)年 1 月 10 日前上網填報各機關職務代理名冊網路報送作業並函知本府

主旨:各機關職務代理名冊網路報送作業,請於明(104)年 1 月 10 日前上網填報並函知本府(人事處),無者免報送,請 查照配合辦理。
說明:
一、查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注意事項)第 11 點第 1 項規定,依本注意事項規定代理之現職人員及約聘僱人員,其所支酬金由各機關人事單位每半年列冊,並逐一註明分發機關同意之文號,分別函送分發機關、銓敘機關、主計機關及審計機關查考。不符規定者,主計及審計機關應不予核銷,並予追繳。
二、為簡化行政作業流程並撙節行政資源,銓敘部業已建置「各機關職務代理名冊網路報送作業資訊系統」(以下簡稱本作業系統),爰各機關請於旨揭報送期限內,至上開系統報送職務代理名冊資料,並函知本府。本府先行預審所報名冊基本資料及酬金之正確性;倘資料有誤,則退回原報送機關更正;如資料無誤,則由本府彙整所屬職務代理名冊後,以網路報送銓敘部辦理。
三、該部為利上開作業之執行,爰將相關事宜統一規定如下:
(一)彙整列冊報送機關:由縣市政府彙整本機關及所屬機關網路名冊後報送。
(二)列冊對象:
1、公務人員部分:係指各機關現職人員依注意事項規定代理,且符合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第 12 條規定,經權責機關依法令規定核派代理職務連續 10 個工作日以上,並依法支領加給人員;另經權責機關依法令規定核派代理職務連續 10 個工作日以上,惟未支領相關加給之人員,免填報;支領兼職費人員,亦免填報。
2、約聘僱人員部分:依注意事項第 5 點及第 6 點規定略以,各機關薦任以下非主管職務,有第 2 點情形且本機關確實無法指定現職人員代理,期間達一個月以上,報經分發機關同意所約聘(僱)之人員;另代理留職停薪人員之案件非屬查考範圍,請免於報送。
(三)報送時間及期間:每年 1 月 10 日前,報送前 1 年度 7 月至 12 月之名冊; 7 月 10 日前,報送當年度 1 月至 6 月之名冊。線上作業完成後,請函知本府人事處,以利辦理預審作業。
四、其他配合事項:
(一)各機關約聘或約僱人員之代理如未達 1 個月,但被代理人請假期間達 1 個月以上,請於職務代理名冊之備註欄加註;如漏報非本期代理情形,請一併補報,亦請於職務代理名冊之備註欄加註非本期代理,俾資明確。
(二)各機關職務代理支領酬金計算公式、金額及備註欄亦為查考範圍,請確實填列。
五、銓敘業務網路作業系統各機關職務代理人報送案操作說明,可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專區及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組織任免科部分)下載使用。
 

 


《最新消息》103 年「人力資源評估趨勢國際研討會」成果報告電子檔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人力資源評估趨勢國際研討會」成果報告電子檔 1 份,請  查照。 
說明: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11 月 20 日總處授發字第 1030300808 號函辦理。
二、另旨揭成果報告及會議手冊電子檔可至該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全球資訊網「人力資源評估趨勢國際研討會」電子檔下載區(http://hrassessment.hrd.gov.tw/in04.htm)下載。

《最新消息》修正公務員轉任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職稱等級與擬回任職務官等職等對照表

主旨:公務員轉任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轉任方式回任年資採計方式職等核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辦法第 12 條及第 6 條第 5 項附表「公務員轉任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職稱等級與擬回任職務官等職等對照表」,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民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修正發布,茲檢附發布令影本、上開修正條文及附表、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各 1 份,請 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 103 年 12 月 1 日部銓二字第 1033912675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請於 12 月 10 日前繳納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費用

主旨: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費用繳納一案,請依說明二、三規定於每月 10 日前彙繳基金管理委託辦理之金融機構,並於繳納系統中以電子傳輸方式回報繳納日期,另每月 11 日於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公布尚未繳費之機關學校清單,請各資訊種籽教師及督導機關予以協助完成作業,俾利本府進行稽催事宜,請 查照。
說明:
一、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 13 條規定略以,各機關公立學校軍事單位應按月撥繳之基金費用,於當月 10 日前彙繳基金管理委員會委託辦理之金融機構,如遇星期日及例假日順延之。逾期未繳,致參加本基金人員或其遺族權益受損時,由服務機關學校軍事單位負責。基金管理會應俟本基金費用繳清後,始予辦理各項給與。
二、為了解所屬機關及學校繳費作業情形,請於繳費作業辦理完成後,至退撫基金繳納系統「媒體申報」作業中,以「網路傳輸」回報繳納情形;另原採用之電子郵件回報繳納情形作業則免予辦理。
三、依據上開繳費情形查詢系統彙整出尚未繳費機關學校名單並於每月 11 日公布於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並請各輔導區之資訊種籽教師及督導機關予以協助完成繳納程序作業,俾利本府進行稽催作業。
四、上開業務執行情形將列入「各主管機關人事機構年度業務績效考核」評核項目,爰請各機關確依上開規定於當月 10 日前將撥繳之基金費用,彙繳基金管理會,以維護參加人員退撫權益及本縣人事業務評核成績;另本案執行情形將列入年終考績(專任人事人員)或各機關(學校)辦理人事業務配合度執行情形(兼任【辦】人事人員)之重要參據。

 


《最新消息》「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28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主旨:「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28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說明:
一、電子報內容係彙整每月在「最新消息」介面所公布嘉義縣政府轉知的公文及法令與相關人事訊息,每月初即迅速將上個月轉知的公文及法令編輯成電子報,並及時將新知 E-mail 傳送機關學校同仁參閱,感受人事人員超感動的貼心服務,進而達到溝通無障礙及提高行政效率與縮減蒐集公文及法令時間之目的。
二、 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http://ccs.cyc.edu.tw)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新知雷達讚」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另外點選電子報內《最新消息》旁之主旨時(呈現綠色字樣),立刻迅速連結說明及附加檔案。 
三、「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28 期網址:http://ccs.cyc.edu.tw/modules/tadnews/newspaper.php?op=preview&npsn=77


《最新消息》賀本府人事處榮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業務績效考核縣市政府第一組第一名佳績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取消為期 1 天之研習班提前住宿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函以,為因應年度訓練預算縮減,該中心 104 年為期 1 天之研習班均取消提前住宿,請  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 103 年 11 月 28 日人發教字第 1030100284 號函辦理並檢附前開來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國泰人壽承作築巢優利貸將於 103 年 12 月 31 日屆滿,請參考運用。

主旨:有關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作之 102 年至 103 年「築巢優利貸」-全國公教員工房屋貸款一案,將於103 年 12 月 31 日屆滿,請查照轉知有需要之同仁於期間屆滿前完成受理申貸手續。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11 月 27 日總處給字第 1030054370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有關 104 年至 105 年築巢優利貸甄選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刻正辦理中,將另案通函周知。
 

【關於本報】

◎ 主編:ccs人事服務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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