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26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14-10-06

《最新消息》國家文官學院訂於 10 月 31 日舉辦人才管理領航先驅-評鑑中心法理論與實務成果發表會

主旨:國家文官學院訂於本( 103 )年 10 月 31 日(星期五)舉辦「人才管理領航先驅-評鑑中心法理論與實務成果發表會」(詳如附件),請  查照轉知。
 

《最新消息》修正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第 3 條、第 11 條,並自 104 年 1 月 1 日生效。

主旨:行政院會同考試院修正「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第 3 條、第 11 條,並自 104 年 1 月 1 日生效 1 案,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9 月 23 日總處培字第 10300469383 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來函、發布令、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加強宣導公私立學校校長、教師相互轉任辦理退休之年資併計、退休金核給規定。

主旨:教育部函以,請加強宣導公私立學校校長、教師相互轉任辦理退休時,相關退休年資併計、退休金核給規定,以維護教師權益,轉請 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3 年 9 月 16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30112063A 號函辦理;檢附前開函影本1份。

《最新消息》保訓會與世新大學共同舉辦「2014 公務人力資源發展國際研討會」,歡迎參考運用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與世新大學共同舉辦「2014 公務人力資源發展國際研討會」(詳如附件),轉請  查照參考。
 

《最新消息》銓敘部修正公務人員撫慰金申請書表格式,請配合辦理。

主旨:銓敘部書函以,修正公務人員撫慰金申請書表格式一案,請 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3 年 9 月 17 日部退三字第 1033848182 號書函辦理;檢附原書函影本一份。 
二、請受理是項撫慰金申請案時,採用新式書表送件;旨揭修正後之申請書已建置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內常用表格下載之退撫項下(http://www.mocs.gov.tw/),請逕自上網下載使用。
 

《最新消息》請各校於 9 月 24 日前完成 D5 組織員額管理系統 103 年 8 月現有員額調查表填報

主旨:請各校至組織員額管理系統( D5 )填報 103 年 8 月現有員額調查表,並於本( 103 )年9 月 24 日前填報完竣,請 查照辦理。
說明:
一、本府 103 年 8 月 21 日府人任字第 1030157733 號函諒達。
二、各級學校 103 學年度預算員額已導入系統並溯自 103 年 8 月 1 日生效,基準日填列為當月之最後一日(例:本年 8 月份請以 103 年 8 月 31 日為基準日)。
三、各級學校 103 年 8 月「現有員額職員名冊」及相關附件,請於 9 月 24 日前送交輔導區輔導員複核,輔導員彙集並複核後,於 9 月 25 日前統一將名冊、附件及查核表傳送至承辦人電子信箱或郵寄至本府人事處。
四、 103 學年度預算員額如需調整,請連繫本府辦理年度中預算員額調整作業。
五、 103 年 8 月現有員額調查表填報作業路徑:登入 D5 系統→切換主功能至「現有員額調查表填報作業」。

《最新消息》請各學校於 9 月 29 日前至國中小教職員人力資源網填報中小學教師員額系統填報情形

主旨:有關填報國民中小學教職員人力資源網( https://9hr.k12ea.gov.tw )乙案,請各校自即日起至 103 年9 月 29 日止至上開網站進行填報,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3 年 9 月 10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30098011 號函辦理。
二、旨揭網站填報說明會本府業於 103 年 8 月 13 日下午 2 時至 4 時假本縣人力發展所辦理完畢,應參加人員為各校人事及教學業務承辦人。
三、本案業列入教育部統合視導非常項目「中小學教師員額系統填報情形」,其中所列「每學開學後第 2 個月第 1 天擷取中小學教師員額系統各縣市填報資料情況,作為評分依據」一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將於 103 年 10 月 1 日進行查核,故請各校務必於 103 年 9 月 29 日前填報完畢。
四、如對填報旨揭系統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承辦學校國立清華大學,電話:(03)516-2520 、(03)516-2528 、(03)516-2529 ;傳真:(03)561-0957 ;電子郵件信箱: 9hr.k12ea@gmail.com 。

《最新消息》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10 月份「中興學術文化講座」場次表,歡迎參考運用。

主旨:檢送本中心 103 年度 10 月份「中興學術文化講座」場次表乙份,歡迎 貴屬同仁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本中心 103 年度 10 月份「中興學術文化講座」訂於 10 月 17 日(星期五)上午 10:00 至 12:00 ,邀請交通部氣象預報中心鄭主任明典主講「電影『明天過後』裡的真真假假--談氣候變遷」。
二、各機關有興趣參加人員,請於 103 年 10 月 13 日前至「e 學中心」網站( http ://elearning.rad.gov.tw )-「中文版」-輸入帳號密碼登入-「實體課程報名作業」-「報名作業」(中興學術文化講座報名代碼為 ch12345678 )-「報名」-輸入個人資料-詳細資料填畢-「報名」,即完成線上報名手續,額滿為止。
三、完成線上報名人員,可自行在上述報名網頁查詢報名結果,若查詢結果為「未確認」或「未報到」,即表示已完成報名作業,請於演講當天上午 10:00 前至本中心文教大樓一樓國際會議廳辦理報到。
四、完成線上報名並親自參加聽講人員,本中心將核予 2 小時之學習認證,並提供便當一份。
五、有關「本中心位置圖」、「報到須知」等相關事項訊息,請自行至本中心網站( http://www.rad.gov.tw )「學員服務專區」中瀏覽。
 

《最新消息》10 月 15 日前將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及公務倫理與公義社會宣導情形報府

主旨:請利用多元管道宣導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及公務倫理與公義社會事宜,並將宣導情形於本(103)年10 月 15 日前報府彙辦(免備文),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本年 9 月 4 日公訓字第 1032160735 號函辦理。
二、茲以宣導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及公務倫理與公義社會係全國各機關(構)學校均應善盡之職責,且本年底適逢九合一選舉,爰請自即日起至本年 12 月 31 日止,運用所屬公共資源辦理多元宣傳(如 LED 電子看板【跑馬燈】、機關網站首頁、機關刊物、公布欄、電子郵件、簡訊等)播放及刊登宣導稿,並用各類集會加強下列宣導:
(一)多元管道宣導文稿內容:  
1、公務人員行政中立登載文字 4 種:  
(1)「不分顏色,不分黨派,行政中立在於心中的那把公正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2)「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國家進步的動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3)「行政中立,全民得益;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4)「行政要中立,國家更安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2、公務倫理與公義社會登載文字 8 種:  
(1)「公務人員五大核心價值—廉正、忠誠、專業、效能、關懷。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2)「公務人員『廉正』作為—廉潔自持、利益迴避、依法公正執行公務。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3)「公務人員『忠誠』作為—恪遵憲法及法律,效忠國家及人民,增進國家利益及人民福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4)「公務人員『專業』作為—與時俱進,充實專業職能,提供優質服務。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5)「公務人員『效能』作為—團隊合作,提升工作效能,積極回應人民需求。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6)「公務人員『關懷』作為—懷抱同理心,尊重多元文化,落實人權保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7)「公務人員應關懷弱勢族群,促進族群和諧,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8)「公務人員應致力提供民眾優質生活環境,縮減貧富差距,營造均富安康的社會。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二)LED 電視牆宣導:  
1、請具備公用 LED 電視牆設備之各機關(構)學校播放。  
2、請以本會歷年及 103 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主題創作比賽得獎作品為播放內容:  
(1)創意漫畫及徵圖(含標語)作品 12 篇(每幅作品停格約 3 至 5 秒不等)。
(2)形象貼圖作品 5 篇(每幅作品停格約 3 至 5 秒不等)。  
(3)動畫 3 篇(影片長度約 30 秒)。  
(4)微電影 4 篇(影片長度為 3 至 5 分鐘)。 
三、為瞭解旨揭宣導方式辦理情形,請於本年 10 月 15 日(星期三)下班前依式填妥「103 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及公務倫理與公義社會宣導調查表」(如附件),將電子檔電郵至本府人事處彙辦。調查表業置放於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考核訓練科項下,請依實需下載使用。
 

《最新消息》9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放寬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為提振高雄、澎湖地區觀光及活絡經濟,自本( 103 )年 9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放寬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 1 案,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9 月 17 日總處培字第 1030046636 號函辦理。
二、依本年 8 月 27 日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委員會「協助高雄、澎湖觀光復甦措施」專案會議討論事項二決議,為提振高澎地區觀光,活絡地方經濟,於旨揭期間,放寬公務人員持國旅卡至高雄市及澎湖縣之合格國旅卡特約商店消費,且符合休假改進措施相關規定者,得比照旅行業、旅宿業及觀光遊樂業之刷卡消費補助規定,加倍補助。  
三、檢附國旅卡檢核系統人工補登作業說明資料 1 份,如有操作相關疑義,請逕洽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電話: 02-27151754 )詢問。 

《最新消息》請各機關學校於 9 月 16 至 10 月 3 日至 ECPA 填報 103 年第 3 季實際運用派遣勞工人數

主旨:請貴機關學校於本(103)年9 月 16(星期二)起至 10 月 3 日(星期五)前至「ECPA 人事服務網」填報本(103)年度第 3 季(截至本年 9 月 30 日止)實際運用派遣勞工人數,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9 月 15 日總處組字第 1030046373 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請貴機關學校逕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ECPA 人事服務網-A2 人力資源填報系統-運用派遣勞工情形調查表」據以填報,如未辦理派遣人力勞務採購案且未進用派遣勞工者,仍需至前揭網頁於報表系統按確認送出。
三、另為加強填報資料之正確性,該總處將「運用派遣勞工情形調查表填報操作手冊」及「運用派遣勞工情形報表填報及統計作業注意事項」之相關電子檔,置於「A2 人力資源管理系統」-首頁「公告事項」,請逕行參閱後填報。
 

《最新消息》請各級學校依法落實聘用人員有無性侵犯罪紀錄及不適任教育人員列管查詢

主旨:為防止不適任人員進入校園任職,請各級學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27 條第 4 項規定,落實聘用人員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之查閱,及查詢是否為教育部列管之不適任教育人員,請學校依法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3 年 9 月 10 日臺教學(三)字第 1030129620 號函及衛生福利部 103 年 8 月 21 日召開「103 年度第 3 次重大性侵害個案研討會議」之決議辦理。
二、上開會議討論提案係檢討某國民中學發生專業輔導人員(社工)性侵害國中女學生乙案,為落實防堵不適任人員進入校園,請學校務依法落實聘用人員性侵害犯罪紀錄之查閱,並於教育部不適任教育人員查詢系統進行相關查詢作業,請學校落實查閱及查詢作業。
三、另為避免空窗期間再次發生校園性侵害事件,請各級學校於類此事件完成通報後,應即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依據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 25 條規定,必要時應對行為人採取暫停職務或請假方式,藉以阻斷該行為人與潛在被害人接觸之機會。

《最新消息》內政部於 9 月 9 日修正發布「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第 24 條」

主旨:有關「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第 24 條條文,業經內政部於 103 年 9 月 9 日以台內役字第 1030830435 號令修正發布(如附件),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民政處) 103 年 9 月 10 日府民兵字第 1030170168 號函辦理。
二、修正發布條文亦可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 http://gazette.nat.gov.tw )下載。

《最新消息》教育部於 9 月 10 日修正發布「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

主旨:「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03 年 9 月 10 日以臺教人(三)字第 1030126182B 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 1 份,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3 年 9 月 10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30126182E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 http://edu.law.moe.gov.tw )下載。
三、若對本辦法條文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教育部人事處王慧鎔小姐(聯絡電話: 02-7736-5936)。

《最新消息》103 年度教師節教職員工紀念品面額提貨券,請各學校配合辦理。

主旨:為感謝教師辛苦奉獻教育精神,本縣特於 103 年度教師節致贈教職員工紀念品面額新台幣 200 元提貨券,請各校(園)所確實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本縣 103 年度教師節教職員工紀念品致贈對象:
(一)所屬縣內高中及國民中小學(含附設幼兒園):校長、編制內正式教師、正式運動教練、教保服務人員、長期代理教師(聘期自 103 年 8 月起至 104 年 7 月止且實際從事教學工作之教師)、 103 年度教育部補助本縣國小 12 班至 20 班專任行政人力、編餘缺、編制內職員(含幹事、工友、校護、專任主計及專任人事;不含廚工、替代役、實習教師、短期代課教師、其他臨時人員等)。
(二)鄉立及私立幼兒園致贈紀念品對象:學年度教保服務人員(園長、教師、教保員、助理教保員)名冊經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在案者,非教保人員(如工友、廚工、司機等請勿列入)。
二、本( 103 )年度敬師紀念品由全家便利商店得標,全省約有 2900 家門市部門提供消費服務。
三、領取方式:
(一)本縣所屬縣立高中及國民中小學(含附設幼兒園)各校人事承辦人員,請先將敬師紀念品印領清冊造冊完成並請具領人逐一核章,俟發放提貨券日期( 103 年 9 月 17 日,下午 1 時 30 分起至下午 4 時止),務請攜帶領據及印領清冊至本府創新學院二樓 204 教室領取。
(二)鄉立及私立幼兒園由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發放,請先將敬師紀念品印領清冊造冊完成並請具領人逐一核章,俟發放提貨券日期( 103 年 9 月 17 日,下午 1 時 30 分起至下午 4 時止),攜帶領據及印領清冊至本府創新學院二樓 204 教室,洽前揭單位黃秋琪小姐(聯絡電話 05-3620123*520 )領取。
四、各校(園)印領清冊、領據請確依實際符合資格人數填寫,倘有不實、偽報或日後經審計單位糾正者,應由各校(園)自行負責。
五、相關附件印領清冊及領據格式請逕上:嘉義縣政府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表單/教育類/教育處社會教育科下載使用。

《最新消息》觀光文化局訂於 10 月 3 日舉辦阿里山世遺潛力點國際交流工作坊,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局訂於 103 年 10 月 3 日(星期五)假本縣表演藝術中心視聽室舉辦「阿里山世遺潛力點國際交流工作坊」,請派員參加,並核予公假,全程參與者可登錄研習時數 8 小時,請 查照。
說明:
一、本縣表演藝術中心地址為:嘉義縣民雄鄉建國路二段 265 號,邀請古田陽久教授(日本世界遺產總合研究所所長)及國內專家學者分享世界遺產相關經驗。

《最新消息》人力發展所 103 年第 4 季訓練課程,歡迎參考運用。

主旨:檢送本所 103 年第 4 季訓練課程表 1 份,惠請轉知同仁踴躍報名參加,並協助於貴單位網站公告本訊息,請  查照。
說明:
二、各課程內容均為暫定,若有異動以「班期報名」公布為準。
三、課表*註記課程,開放一般民眾上網自由報名參加。
 

《最新消息》請各機關提供電腦供 103 年高普考錄取人員網路選填志願相關作業

主旨:為辦理 103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網路選填志願相關作業,惠請提供本項考試錄取人員免費使用具上網功能之電腦設備,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9 月 12 日總處培字第 1030046129 號函辦理。
二、旨揭錄取人員須於本( 103 )年 9 月 24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起至本年 10 月 3 日(星期五)下午 6 時止,使用網路線上填列個人職缺志願與基本資料。是以,為協助未具上網電腦設備之錄取人員順利進行相關作業,請於上開日期之辦公時間內提供具上網功能之電腦設備予錄取人員使用,並予協助相關事宜。
 

《最新消息》請於 9 月 25 日前回復公務人員違法失職行為之年度考績及一次記二大功專案考績情形

主旨:銓敘部函以,為瞭解各機關辦理涉及重大弊案之公務人員,檢討違法失職行為之各該年度考績及一次記二大功專案考績情形,請提供相關檢討情形一案,請 查填見復。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03 年 9 月 11 日部法二字第 10338829532 號函辦理。
二、本府前於 101 年 10 月 9 日以府人考字第 1010323268 號函請就違法失職行為之各該年度考績及專案考績依規定重行檢討在案。
三、請依所附一覽表填列近 10 年涉及重大弊案(貪瀆、收賄等情形)人員及考績檢討情形,於本(103)年9 月 25 日(星期四)前免備文逕以電子郵件傳送 yyl@mail.cyhg.gov.tw 信箱回復。
四、檢附上開原函及附件。
 

《最新消息》國立交通大學於 10 月 3 日舉辦企業法律與財經刑法國際研討會─以公益通報者保護為中心

主旨:轉知國立交通大學訂於本(103)年 10 月 3 日(星期五)於該大學舉辦「企業法律與財經刑法國際研討會─以公益通報者保護為中心」,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交通大學 103 年 9 月 11 日交大管法字第 1031009825 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開來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各機關(構)學校追繳違法支給加給或其他金錢給付參考處理原則

主旨: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各機關(構)學校追繳違法支給加給或其他金錢給付參考處理原則」1 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9 月 5 日總處給字第 10300456431 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總處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保訓會初任各官等主管人員訓練補列委託辦理機關

主旨: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於「公務人員訓練進修作業注意事項」中「初任各官等主管人員訓練」補列委託辦理機關一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3 年 9 月 9 日公訓字第 1030013083 號函辦理。
二、本府 103 年 8 月 26 日府人考字第 1030154590 號函,諒達。
三、按旨揭作業注意事項第二章訓練類別之五、(四)初任各官等主管人員訓練,行政院暨所屬機關除可委託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所屬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辦理外,尚可委託該總處所屬地方行政研習中心辦理是項訓練,爰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予以補列。
五、檢附前開來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讀冊生活網路書店 103 年 9 月優惠書展活動,請參考運用。

主旨:全國公教員工網路購書優惠方案承作廠商學思行數位行銷股份有限公司(讀冊生活網路書店)規劃本(103)年 9 月份優惠書展活動(展期:本年 9 月 1 日至 10 月 15 日,單書 7 折起)。歡迎同仁自由參考運用,轉請 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9 月 10 日總處給字第 1030045783 號書函辦理,並附原函(含附件)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人發所訂於 10 月 7 日舉辦幸福 235 人文生活系列研習,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所訂於 103 年 10 月 7 日(星期二) 13 : 20-16 : 40 於創新學院 2 樓大禮堂舉辦幸福 235 人文生活系列『嘉義的小說 嘉義的戲劇 從「梅山春」談起』,請依說明段配合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為使本縣縣民了解近代鄉間社會文化,欣賞作者內心對鄉梓的濃烈情感,為時代留見證、為小人物寫悲歌的悲憫情懷與精采內涵,爰辦理本研習。。
二、講師:王瓊玲教授-國立中正大學中國文學系教授。
三、講題:幸福 235 人文生活系列『嘉義的小說 嘉義的戲劇 從「梅山春」談起』
四、活動引言:新編豫劇【梅山春】是以梅山村在地發生的真人真事改編,結合王瓊玲教授的小說,由豫劇皇后王海玲所主演的優質好戲並以歌仔戲、電影多媒體科技,呈現多元性戲劇與藝術的結合。
五、研習對象及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3 年 10 月 3 日 17 時止受理線上報名。
(一)薦送報名:請各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為期訓練資源公平共享,請避免固定人員重複參訓,務使每人均有參訓機會,至已薦送人員因故無法參加者,請薦送單位務必派員遞補。
(二)自由報名:請轉知同仁、志工及家長會成員至本所網站線上報名( http://www.chrdc.gov.tw/), 如報名人數超出錄取名額,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
六、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 4 小時,請假或缺課超過總研習之三分之一者,研習時數為 0 。
七、惠請於貴單位網站公告本訊息。
八、參加研習學員惠請准予公假登記。
九、檢送「研習簡章」、「薦送名額分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人發所訂於 10 月 16 日舉辦遇見我的小確幸~香草療癒花園研習,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所訂於 103 年 10 月 16 日(星期四) 13 : 20-16 : 40 於創新學院大禮堂舉辦【遇見我的小確幸~香草療癒花園】,請依說明段配合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透過課程中與香草植物的接觸與認識,發現存在於自然中的療癒能力,進而達到紓壓與自我療癒的效果,天天遇見生活中的小確幸。
二、講師:沈瑞琳老師。
三、講題:遇見我的小確幸~香草療癒花園。
四、講師引言:透過親近自然、和植物交朋友,您將發現原來生活中,充滿生命的驚喜與智慧正向能量;幸福~來自簡單生活的感動,透過「生命照顧生命、生命呼應生命」的自然療癒,天天發現生命中的小確幸。
五、研習對象及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3 年 10 月 12 日 17 時止受理線上報名。
(一)薦送報名:請各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為期訓練資源公平共享,請避免固定人員重複參訓,務使每人均有參訓機會,至已薦送人員因故無法參加者,請薦送單位務必派員遞補。
(二)自由報名:請轉知同仁、志工及家長會成員至本所網站線上報名( http://www.chrdc.gov.tw/),凡報名者,全額錄取。
六、研習時數: 4 小時。
七、惠請於貴單位網站公告本訊息。
八、參加研習學員惠請准予公假登記。
九、檢送「研習簡章及講師簡介」、「薦送名額分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10 月 21 日舉辦行政程序法最新實例專修班,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所訂於本( 103 )年 10 月 21 日 08 : 50─16 : 40 於創新學院 1 樓 101 教室舉辦「行政程序法最新實例專修班─李惠宗教授講授」,敬請轉知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增進本縣公教人員對行政法一般原則及程序的瞭解,透過案例解析,促使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並保護執行職務的尊嚴。
二、研習對象:限服務於本縣之現職公教人員,計 110 名。
三、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 月 14 日 17 時止受理線上報名。
(一)薦送報名:
1、縣府各處、所屬機關及鄉鎮市公所:請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 http://www.chrdc.gov.tw/index.php?mainAction=agency )。
2、為期訓練資源公平共享,請避免固定人員重複參訓,務使每人均有參訓機會,至已報名屆時無法參加者,請薦送單位務必派員遞補。
(二)自由報名:
1、請服務於本縣之現職公教人員至本所網站「班期報名」項下線上報名( http://www.chrdc.gov.tw/)。
2、如報名人數超出錄取名額,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
四、錄取名單:
(一)報名截止後 3 日內公告於本所網站「班期報名」/「錄取名單」項下,點按「查看」,即可得知全額錄取名單,或於「會員登入」輸入帳號、密碼及驗證碼後,點按「查看個人報名」,查詢個人是否錄取。
(二)錄取學員如未符合參訓身分,本所得取消其錄取資格,並依報名先後順序遞補。
(三)錄取學員如不克出席,則依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遞補。
(四)本所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請先行檢視本所網站會員相關資料,如有錯誤請修正),未獲錄取者則不另行通知。
五、報到時間: 08 : 30-08 : 50 及 13 : 00-13 : 30 ,課程結束須簽退。
六、本課程中午提供便當,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餐具。
七、出缺勤管理:
(一)為加強學習效能與研習資源充分運用,本課程採隨機抽點及簽退機制,並視需求將學員之出缺勤狀況轉送各人事單位備查辦理。
(二)本系列課程歷年來皆因報名熱烈,爰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決定錄取名單,惟開課當日卻仍有部分錄取學員缺課且未事先告知本所,導致候補學員無法及時遞補,造成研訓資源之浪費。特別提醒:錄取學員若無法參訓,必須事前完成請假手續,未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本所將登記為「無故缺課」,並在開課後半小時接受願意備取之人員遞補其空缺。
八、本研習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 8 小時,請假或缺席超過總研習之三分之一者,不予登錄終身學習時數。【即請假或缺課超過 3 小時者,研習時數為 0 。】
九、參加研習學員惠請准予公假登記。
十、檢附「薦送名額分配表」、「研習簡章、課程表、講師授課大綱及學習目標」各 1 份。
 

 


《最新消息》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自提儲金之計算方式

主旨:銓敘部函以,重申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以下簡稱給與辦法)對於公、自提儲金之計算方式,請 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3 年 9 月 5 日部退四字第 1033863587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轉載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教保險部網路版公保園地【103 年 7 月份】重要釋示 6 則。

主旨:轉載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教保險部網路版公保園地【103 年 7 月份】重要釋示 6 則。
說明:
Q1 :公保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領取公保各項保險給付,是否須納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
 A :否。依公教人員保險法(以下簡稱公保法)第 44 條規定:「本保險之一切帳冊、單據及業務收支,均免課稅捐。」及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第 6 條第 3 款規定:「承保機關業務使用之房地及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所領取之保險給付,依稅法之有關規定免課稅捐。」準此,公保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領取之各項保險給付所得,均免課徵稅捐。

Q2 :被保險人繳付保險費滿 30年者,是否可以免繳公保及全民健康保險之自付部分保險費?
 A :否。按 103年6 月 1 日修正施行之公保法已刪除參加公保滿 30年之被保險人補助公保、健保自付部分保險費規定,準此,被保險人繳付保險費滿 30年者,自 103年6 月 1 日起,須依公保法及全民健康保險法相關規定繳納公保及全民健康保險自付部分保險費。

Q3 :公保之保險費率及保險費分擔比例為何?
 A :
(一)依公保法第 8 條第 1 項規定,本保險之保險費率為被保險人每月保險俸(薪)額 7%至 15%。現行保險費率為 8.25%。
(二)依公保法第 9 條第 1 項規定,本保險之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自付 35%,政府補助 65% (私立學校由政府及學校各補助 32.5%)。
(三)另公保法第 9 條第 4 項規定,被保險人依法退休(職)並請領本保險養老給付且於公保法修正施行(103年6 月 1 日)後再加保者,其保險費應由被保險人自付 67.5%,其餘 32.5%應由服務機關(構)學校補助。

Q4 :被保險人有兼職之情形,且屬其他職域社會保險(勞工保險、軍人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應加保對象,可否同時參加公保與其他職域社會保險?
 A :依公保法第 6 條規定,敘述如下:
(一) 被保險人依規定得另受僱於固定雇主,擔任具有固定工作及薪給且屬其他職域社會保險應加保對象之職務者(以下簡稱依規定得重複加保者),自參加其他職域社會保險之日起 60 日內,得選擇溯自參加其他職域社會保險之日起退保;一經選定後,不得變更。逾期未選擇或選擇不退保者,其重複加保年資僅得併計成就請領公保養老給付之條件,並依公保法第 12 條第 2 項規定計給養老給付。重複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不予給付,該段年資亦不予採認。
(二) 公保被保險人除前項「依規定得重複加保者」外,不得另行參加勞工保險、軍人保險、農民健康保險及國民年金保險。其重複加保年資僅得併計成就請領公保養老給付之條件,但不予給付,該重複加保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不予給付;該段年資亦不予採認;其所繳之保險費,概不退還。但被保險人於 94年1 月 20 日以前之重複加保年資,以及重複參加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不超過 60 日之重複加保年資不在此限。

Q5 :私立學校被保險人原已領一次養老給付者,如何辦理回溯請領養老年金給付?
 A :依公保法第 48 條規定:「(第 1 項)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十四日修正施行之養老年金及遺屬年金給付規定,限私立學校被保險人適用之。其他被保險人俟公務人員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適用之退撫法律及本法修正通過後施行。(第 2 項)前項被保險人於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至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十四日修正施行前,繳付本保險保險費滿十五年以上而退保且符合養老給付請領條件及養老年金給付之起支年齡條件者,得溯及適用本法關於請領養老年金給付之規定,並自符合請領條件之日起,按月發給,不受第五十一條規定限制。(第 3 項)前項被保險人已領取一次養老給付者,得於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十四日修正施行後六個月內,一次全數繳回承保機關後,申請改領養老年金給付;逾期不得再申請改領。(第 4 項)被保險人於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十四日修正施行前死亡者,不適用前二項規定。」準此,承保機關臺灣銀行公教保險部於一百零三年六月一日公教人員保險法及其施行細則施行後,彙總各要保機關中符合公保法第 48 條第 2 項規定之被保險人,列印可回溯人員名冊及繳款單予私立學校要保機關轉知被保險人,欲申請改領養老年金給付者,須依公保法第 48 條第 3 項規定,得於規定期限內一次全數繳回一次養老給付。

Q6 、案例解說:
公保被保險人某甲加保年資逾 20年,於 103年1 月 29 日總統令修正公布之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生效日(103年6 月 1 日)後死亡,查某甲死亡時無子女,其法定受益人為配偶及父母共 3 人,法定受益人請領公保一次死亡給付之領受配額及月數各為何?
A :
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第 27 條第 1 項規定:「被保險人死亡時,依下列規定給與一次死亡給付:一、因公死亡者,給與三十六個月。二、病故或意外死亡者,給與三十個月。但繳付保險費二十年以上者,給與三十六個月。……。」及同法第 28 條第 1 項規定:「前條一次死亡給付,應由亡故被保險人之配偶領受二分之一;其餘依序由下列受益人平均領受之:一、子女。二、父母。三、祖父母。四、兄弟姐妹。……。」是以,本案某甲之配偶得領取一次死亡給付為 36 個月之 50%計 18 個月,另 50%則由其父母平均領受,父、母得領取之一次死亡給付各為 9 個月。


《最新消息》嘉義縣觀光文化局於 10 月 3 日舉辦阿里山世遺潛力點國際交流工作坊,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局訂於 103 年 10 月 3 日(星期五)假本縣表演藝術中心視聽室舉辦「阿里山世遺潛力點國際交流工作坊」,請派員參加,並核予公假,全程參與者可登錄研習時數 8 小時,請 查照。
說明:
一、本縣表演藝術中心地址為:嘉義縣民雄鄉建國路二段 265 號,邀請古田陽久教授(日本世界遺產總合研究所所長)及國內專家學者分享世界遺產相關經驗。

《最新消息》嘉義縣人發所辦理「鄭子太極拳 37 式套路 (上)」,歡迎自由報名。

主旨:本所訂於本( 103 )年 10 月 7 日至 12 月 9 日(每週二)於創新學院 1 樓 103 教室舉辦夜間課程「鄭子太極拳 37 式套路 (上)─江榮烈副總教練講授」,請轉知同仁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利用公教同仁下班時段,藉由太極拳的練習,達到運動及養生保健的目的,提升工作效能與生活品質。
二、研習時間: 10 月 7 日至 12 月 9 日(每週二) 16 : 50-18 : 30 ,計 10 週。
三、研習對象:限服務於本縣之現職公教人員,計 40 名。
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9 月 30 日 17 時止於本所網站線上自由報名( http://www.chrdc.gov.tw/請先註冊為會員),惟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
五、錄取名單:報名截止後 2 日內公布於本所網站。
(一)如報名人數超出錄取名額,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
(二)錄取學員如未符合參訓身分,本所得取消其錄取資格,並依報名先後順序遞補。
(三)錄取學員如不克出席,則依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遞補。
(四)第 1 週無故缺席者視同放棄。
六、本研習全程參與者於課程結束後 30 日內核發研習時數 15 小時,請假或缺席超過總研習之三分之一者,不予登錄終身學習時數。(即請假或缺課超過 5 小時者,研習時數為 0 。)
七、為珍惜研訓資源及維護教學品質,本公教同仁紓壓學習系列課程(夜間主題學程)之錄取學員,若請假或缺課超過總研習時數三分之一者,或有代簽到等情事,將列入本系列課程之「黑名單學員」,自開訓日起 1 年內本所得禁止或駁回該學員再報名本系列所有課程之學習資格。
八、欲報名參訓學員請確實考量日後該課程出席時數,如有請假或缺課超過總研習時數三分之一情況之虞者,請勿報名。
九、錄取學員上課請穿著寬鬆服裝及平底鞋子,並於每週二 16 : 30-16 : 50 完成報到程序。
十、參加研習學員惠請准予公假登記。
十一、檢附「研習簡章、 講師簡介、講師授課大綱及學習目標」1 份。

《最新消息》衛生局訂 9 月 19 日辦理心靈樂章,樂活精神系列講座。

主旨:本縣衛生局訂於本(103)年 9 月 19 日(星期五)辦理「心靈樂章,樂活精神」系列講座,請依分配名額足額派員參加,並於本年9 月 12 日前完成報名,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衛生局 102 年 12 月 11 日嘉衛醫字第 1020037386 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相關事項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 103 年 9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 13 時 30 分至 16 時。
(二)研習地點:創新學院 1 樓研討室。
(三)研習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計 70 人,本府各單位名額分配係依據 103 年 6 月簡式健康量表(BSRS-5)統計結果。
(四)研習主題:邀請嘉義基督教醫院精神科侯育銘醫師淺談自閉症。
三、報名相關事宜:
(一)本府各處:請填具附件報名表後,逕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統一辦理薦送報名。
(二)本府所屬各機關:請由各人事單位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後台辦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類別:人文素養/心理;課程名稱:心靈講座:「亞斯伯格症」-淺談自閉症)。
四、檢附名額分配表、報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中華民國 104 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

主旨:檢送「中華民國 104 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請 查照轉發。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8 月 28 日總處培字第 1030044616 號書函辦理。
二、各機關同仁如有需要,請自行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 http://www.dgpa.gov.tw )下載使用。
 

《最新消息》104 年 1 月 1 日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者,錄取訓練期間不得採計公務人員休假年資。

主旨:有關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者,其錄取訓練期間不得採計公務人員休假年資 1 案,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03 年 9 月 1 日部法二字第 1033865849 號令辦理。
二、檢附原令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請踴躍訂閱及投稿公務人員雙月刊,以展示成果績效,相互觀摩學習。

主旨:銓敘部函為公務人員雙月刊為闡揚文官制度理念、宣導人事法令之刊物,請轉知所屬單位人員踴躍訂閱及投稿,以展示成果績效,相互觀摩學習ㄧ案,轉 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3 年 9 月 1 日部刊字第 1033820167 號書函辦理,檢附上開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地研中心 10 月份政策行銷與媒體關係研習班第 2 期,請依名額派訓。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辦理本(103)年 10 月份「政策行銷與媒體關係研習班第 2 期」等 11 班次,請依分配名額派員參訓,並轉知參訓人員依限完成線上報名,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103 年 8 月 28 日研教字第 1032051190 號函辦理。
二、各班次名額係按各機關(單位)所報參訓需求分配,爰請確依分配名額派員參訓,原需求人員有離調職者或因故無法如期參訓,由填列單位(機關)負派員遞補之責。
三、研習相關事項說明如次:
(二)參訓人員於研習期間如須住宿,請務必於線上報名時點選,俾利寢室安排,各班期研習報到日期、時間、地點,將另以 E-mail 方式通知參訓者本人,同時副知服務機關人事單位,爰請轉知所屬於線上報名時,務必確實填寫「本人電子信箱」及「服務機關人事室信箱」(請填寫 jacksama@mail.cyhg.gov.tw),以利作業。
四、檢附前揭來函(含附件)影本及參訓名額分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考試院 103 年 8 月 15 日發布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辦法

主旨:「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辦法」業經考試院於民國 103 年 8 月 15 日發布,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3 年 8 月 20 日公評字第 1030012147 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開來函(含附件)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如附件)」修正條文 1 案,請各校配合辦理。

主旨:有關教育部 103 年 8 月 18 日發布「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如附件)」修正條文 1 案,請各校配合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3 年 8 月 29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30093162 號函辦理。
二、旨揭辦法修正條文第 3 條第 5 項規定,「第三項甄選作業,得以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立法意旨係簡化甄選作業時程,俾利各國民中小學聘任代課及代理教師。
三、旨揭辦法修正條文第 10 條規定,「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不得擔任中小學導師或各處 (室) 行政職務。但情況特殊,經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者,代理教師得擔任之。」故各校若有由代理教師擔任導師或各處 (室) 行政職務者,應依本府相關公文之規定函報本府核准。
四、本案若有相關疑義,高、國中請逕洽本府教育處許勝豐先生(聯絡電話: 3620123 轉 560 ),國小請逕洽本府教育處陳月華小姐(聯絡電話: 3620123 轉 501 )。


《最新消息》有關消防局總核稿技正得否支給主管職務加給釋疑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復基隆市政府,有關該市消防局總核稿技正得否支給主管職務加給一案,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8 月 27 日總處給字第 10300448972 號函副本辦理。
二、檢附上開總處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0309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主旨: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0309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說明:
一、嘉義縣政府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自 100 年 5 月創刊以來,至今已發行 41 期。由於內容包羅萬象,規劃有【活動訊息網】、【溫馨關懷坊】、【法規看過來】、【心得分享】、【標竿學習專欄】、【靜思語】及【訊息預告網】等專欄,頗受同仁好評。
二、歷年電子報檔案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GO-GO-GO 電子報」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最新消息》嘉義縣 103 年度提升公共工程品質講習會

主旨:本府訂於本(103)年09 月 16 日及 26 日辦理「嘉義縣 103 年度提升公共工程品質講習會」(詳課程表),請依荐送名額分配表派員參訓,並於本年 09 月 12 日前完成線上報名,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 103 年度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查核計畫書辦理。
二、本次講習會採荐送報名,請各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荐送名額分配表」至行政院人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依地區點選「嘉義縣」,課程名稱為旨揭講習會,荐送期間為103 年 09 月 03 日起至 103 年 09 月 12 日止,請務必於期限內完成報名手續。
三、全程參與者將核予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7 小時,課程資料於當日發放。
四、為響應紙杯減量,請自備環保杯,另參訓之學員如自行開車者,車輛可停放於人力發展所(創新學院)地下停車場或本府前地下 1 樓停車場停車(每小時 10 元)。
五、檢附「課程表」、「荐送名額分配表」各乙份。
 

《最新消息》103 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基準數額為 2 萬 5,000 元以下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 103 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按月支(兼)領退休金(俸)之基準數額,業經行政院 103 年 8 月 21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30044065 號公告為新臺幣 2 萬 5,000 元以下,請 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8 月 27 日總處給字第 1030044597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常見職缺工作內容及工作環境說明範例

主旨:檢送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常見職缺工作內容及工作環境說明範例 1 份,請 查照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8 月 28 日總處培字第 10300447381 號函辦理。
二、請各機關(學校)未來提報身障特考職缺時,依各職缺業務屬性及實際工作情形,並參酌旨揭範例,研擬工作內容及工作環境,俾做為該項考試應考人報名作業及錄取人員選填志願作業之參考。
 

《最新消息》請協助公告周知 103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報名訊息

主旨:檢送「103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報名訊息 1 則,請協助公告周知,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考選部 103 年 8 月 28 日選秘一字第 1031100486 號函辦理。
二、旨揭考試定於 103 年 9 月 11 日至 23 日下午 5 時止受理網路報名,相關資訊請儘速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查詢。
 

《最新消息》有關退休法第 14 條第 6 項後段申請一次發給政府撥繳之退撫基金費用本息之適用疑義

主旨:銓敘部令以,公務人員於任職期間有違法、失職行為而於權責機關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確定前離職者,應俟該行為確定未受撤職或免職處分後,始得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 14 條第 6 項後段規定,併同申請一次發給政府撥繳之退撫基金費用本息,並自確定之日起算請求權時效,請  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3 年 8 月 27 日部退三字第 10338391661 號令辦理;檢附前開部令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25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主旨:「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25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說明:
一、電子報內容係彙整每月在「最新消息」介面所公布嘉義縣政府轉知的公文及法令與相關人事訊息,每月初即迅速將上個月轉知的公文及法令編輯成電子報,並及時將新知 E-mail 傳送機關學校同仁參閱,感受人事人員超感動的貼心服務,進而達到溝通無障礙及提高行政效率與縮減蒐集公文及法令時間之目的。
二、 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http://ccs.cyc.edu.tw)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新知雷達讚」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另外點選電子報內《最新消息》旁之主旨時(呈現綠色字樣),立刻迅速連結說明及附加檔案。 
三、「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25 期網址:http://ccs.cyc.edu.tw/modules/tadnews/newspaper.php?op=preview&npsn=74


《最新消息》9 月 12 日前將 103 年(5-8 月)平時考核表記錄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彙辦

主旨:為辦理本府公務人員 103 年(5 月至 8 月)平時考核,請本府各處於本年 9 月 12 日前將記錄完竣之公務人員平時考核紀錄表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彙辦,並請依相關規定辦理平時考核,勿流於形式,請 查照配合辦理。
說明:
一、查「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第 4 點規定略以,平時成績考核紀錄及獎懲,應為考績評定分數之重要依據。各機關主管人員每年 4 月、 8 月應考核屬員之平時成績,並將受考人之優劣事蹟記錄於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主管人員應就考核結果,提出對受考人培訓或調整職務等具體建議,並將考核結果有待改進者,提醒受考人瞭解。平時成績考核記錄表並至少每半年密陳機關首長核
閱 1 次。
二、次查「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第 9 點第 1 項規定:「借調人員於借調期間,其平時考核與差假由借調機關負責辦理,並於每年年終或借調期滿歸建時,將平時考核及差假勤惰有關資料,送其本職機關,作為獎懲及考績之依據,遇有具體功過發生時,則依上述程序及權責隨時辦理。」準此,借調人員於借調期間之平時考核,應由借調機關負責辦理,請併同於旨揭期限送本府人事處。
三、另依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附記五規定略以,受考人當次考評項目中有 D 或 E 者,主管長官應與當事人面談,就其工作計畫、目標、方法及態度等進行溝通討論,面談內容及結果應紀錄於「面談紀錄」欄,以提升其工作績效,並作為年終考績評列等第及機關人事管理之重要依據。擬請相關單位主管辦理平時考核時,確依上開規定辦理。
四、本府所屬一級機關(消防局、財政稅務局、環境保護局、公共汽車管理處)首長之平時考核紀錄表亦請於旨揭期限逕送本府人事處彙整;本府所屬二級機關(家畜疾病防治所、各戶政、各地政)首長之平時考核紀錄表請於旨揭期限前先送本府相關處彙整後送本府人事處彙陳。
五、檢送「公務人員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1 份,電子檔格式請至本府人事處網站檔案下載區自行下載使用。
六、副本抄送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各鄉鎮市公所、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請參照本函依權責辦理(平時考核紀錄表,除說明三所列機關首長外,餘請自行留存,毋須寄送本府)。


《最新消息》EverCam ( XP 、 Win7 版)暨 FreeQuizMaker 試題製作操作手冊,請下載參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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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103 年地方公職人員 5 合 1 選舉,請教職員踴躍參加選務工作人員遴選事宜。

主旨: 103 年地方公職人員 5 合 1 選舉業於本( 103 )年 8 月 16 日展開作業,有關本縣投開票所選務工作人員遴選事宜,請各校積極鼓勵所屬教職員踴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選舉委員會 103 年 6 月 3 日嘉縣選一字第 1033150020 號函續辦。
二、本次公職人員選舉工作乃國家重要政策,亟需全體公教人員戮力完成,惟據各鄉鎮市選務作業中心反應,各校公教人員參與比例仍屬偏低,請各校配合選務工作需要,積極鼓勵所屬教職員踴躍參加。

《最新消息》有關小學編制表員額欄未標註兼任組長幹事兼任文書、出納及事務組長支領主管加給疑義

主旨:有關公立國民小學幹事於職員員額編制表員額欄未標註兼任組長之情形下,兼任文書、出納及事務等組長職務,得否支領主管職務加給疑義一案,轉請 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 103 年 8 月 22 日部銓二字第 1033872333 號書函副本辦理;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各機關人員育嬰留職停薪申請影響因素調查表及符合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人數統計表

主旨:檢送「各機關人員育嬰留職停薪申請影響因素調查表」及「各機關所屬人員符合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人數統計表」各 1 份,惠請協助於本(103)年9 月 9 日(星期二)前查填並回傳本府人事處,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03 年 8 月 25 日部銓四字第 103383469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本案調查對象,係以家中現有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民國 100 年 8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前開人員需協助填寫旨揭調查表,並請連同旨揭統計表填妥後交回本府人事處彙辦。  

《最新消息》銓敘部、國防部 103 年 8 月 27 日修正發布軍職專長與公務人員職系認定對照表

主旨:檢送銓敘部、國防部於民國 103 年 8 月 27 日修正發布之「軍職專長與公務人員職系認定對照表」(新增 AB315 裝甲騎兵領導士等 10 項軍職專長、修正 6C11 監察督導官等 4 項軍職專長及刪除 AB415 反裝甲飛彈領導士等 3 項軍職專長部分)總說明及對照表各 1 份,請  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 103 年 8 月 27 日部銓二字第 10338787622 號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保訓會於 9 月 15 日至 10 月 16 日辦理高普考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員暨人事人員講習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訂於本(103)年 9 月 15 日至 10 月 16 日期間舉辦本年公務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員暨人事人員講習,請薦送相關輔導員及人事人員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3 年 8 月 25 日公訓字第 1032160729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相關資料各 1 份。
二、旨揭輔導員講習為期 1 日,人事人員講習為期半日,曾取得該會所頒講習結訓證書通過認證者得免參加,並以旨揭考試正額錄取人員之輔導員得優先參加。
三、參加人員請以報名中南部場次為主,並於本年8 月 29 日起逕以「個人報名」方式,自行至保訓會網站( http://www.csptc.gov.tw/)右方「線上報名系統」,選擇報名「梯次」、個人報名「我要報名」、輸入「報名資訊」及「圖形識別碼」、「確定報名」、「完成報名」。

《最新消息》保訓會製發「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宣導告示說明,歡迎下載運用。

主旨:檢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製發之「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宣導告示說明(分配數量如附件),請 查照並依說明段辦理。
說明:
一、依據保訓會本(103)年 8 月 19 日公訓字第 1032160715 號函辦理。
二、按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 13 條規定:「各機關首長或主管人員於選舉委員會發布選舉公告日起至投票日止之選舉期間,應禁止政黨、公職候選人或其支持者之造訪活動;並應於辦公、活動場所之各出入口明顯處所張貼禁止競選活動之告示。」 
三、因應本年九合一選舉將屆,保訓會設計製作旨揭告示說明,俾利依前開中立法之規定,一體適用張貼於辦公、活動場所之各出入口明顯處所,以收宣導之效。囿於數量有限,旨揭告示說明無法全面發送,請獲分配之機關、鄉〈鎮、市〉公所於本年 8 月 29 日下班前至本府人事處領取,未獲分配之各級學校及數量不足者務必下載電子檔自行列印張貼。
四、旨揭告示說明內容電子檔,置放於保訓會全球資訊網( http://www.csptc.gov.tw )右方「行政中立公務倫理專區」,以及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http://www1.cyhg.gov.tw/personnel/chinese/index.aspx),歡迎自行下載運用,擴大宣導效果。 
五、檢附數量配賦表 1 份。

《最新消息》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103 年度 9 月份「中興學術文化講座」

主旨:檢送本中心 103 年度 9 月份「中興學術文化講座」場次表乙份,歡迎 貴屬同仁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本中心 103 年度 9 月份「中興學術文化講座」訂於 9 月 26 日(星期五)上午 10:00 至 12:00 ,邀請臺中市文化局葉局長樹姍主講「創意,讓城市亮起來」。
二、各機關有興趣參加人員,請於 103 年 9 月 22 日前至「e 學中心」網站( http ://elearning.rad.gov.tw )-「中文版」-輸入帳號密碼登入-「實體課程報名作業」-「報名作業」(中興學術文化講座報名代碼為 ch12345678 )-「報名」-輸入個人資料-詳細資料填畢-「報名」,即完成線上報名手續,額滿為止。
三、完成線上報名人員,可自行在上述報名網頁查詢報名結果,若查詢結果為「未確認」或「未報到」,即表示已完成報名作業,請於演講當天上午 10:00 前至本中心文教大樓一樓國際會議廳辦理報到。
四、完成線上報名並親自參加聽講人員,本中心將核予 2 小時之學習認證,並提供便當一份。
五、有關「本中心位置圖」、「報到須知」等相關事項訊息,請自行至本中心網站( http://www.rad.gov.tw )「學員服務專區」中瀏覽。
 

《最新消息》請各機關於網站首頁增加臺灣銀行全球資訊網公保服務網頁超連結

主旨:因應本( 103 )年 6 月 1 日公教人員保險法之修正施行,為增進要保機關被保險人對於公教人員保險(以下稱公保)業務之瞭解,進而保障自身權益,敬請  貴要保機關於網站首頁增加超連結,連至本行全球資訊網公保服務網頁,請  查照。
說明:
一、本部為加強對被保險人、要保機關及外界對公保相關業務之瞭解,於本行全球資訊網站建置有「公保服務」乙項,提供最新消息、業務簡介、保險種類、公保相關法規、保險俸(薪)給標準表、統計資料、保險權利義務、公保園地、公開資訊、服務據點、表格資料、檔案下載、 Q&A 專區、辦理公保業務報送實務作業,以及保險費率精算報告書等資訊服務,以供上網瀏覽。
二、查本( 103 )年 6 月 1 日修正施行之公教人員保險法及其施行細則等相關法令,多數條文規定極其繁瑣,除開辦私校被保險人年金業務外,尚包括得重複加保、保險給付計算標準改採平均保俸、生育給付項目及停、休職加保等規定,牽涉被保險人權益甚廣。茲為利  貴要保機關之被保險人透過網際網路查詢公保業務相關資訊,瞭解其保險權益,除惠請廣為宣導週知外,尚請  貴要保機關於網站首頁增加超連結,連至本行全球資訊網公保服務網頁(網址為 http://www.bot.com.tw/GESSI ),俾能更便捷取得充分之公保資訊,以維其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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