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23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14-07-01

《最新消息》上班時間應避免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

主旨:邇來接獲民眾陳情有公務員利用上班時間從事球類運動 1 案,特再重申上班時間應避免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如為社團活動亦請利用下班時間進行,以維護辦公紀律。請各級主管加強宣導並嚴加考核,並由人事單位不定期派員抽查,請 查照。


《最新消息》請各機關(學校)依說明辦理, D5 組織員額管理系統抽查作業

主旨: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D5 組織員額管理系統抽查作業需要,請各機關(學校)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本府 103 年 5 月 1 日府人任字第 1030081013 號函送「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組織員額管理系統考核實施計畫」諒達。
二、為提升 D5 組織員額管理系統填報作業之正確性,請各機關(學校)每月確實填報 D5 組織員額管理系統各項填報作業及「機關現有員額職員名冊」,並於每月 6 日前將名冊及相關附件送輔導區輔導員複核;輔導員彙集並複核後,於每月 12 日前統一將名冊、附件及地方行政機關員額統計系統員額資料填報查核表送本府人事處。
三、本縣警察局、衛生局所屬機關依上開規定填妥「機關現有員額職員名冊」並檢附相關附件,送請警察局及衛生局查核並留存,本府將不定期抽查。
四、另有關各機關(學校)應按月填報職務出缺名冊,自本(103)年7 月起改以「機關現有員額職員名冊」填報。
五、檢送「機關現有員額職員名冊」及「地方行政機關員額統計系統員額資料填報查核表」各 1 份;「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兼任(辦)人事人員人事業務及人事資訊系統專責輔導分配表」請至本府人事處網頁/資訊學習角下載。

《最新消息》廢止「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組織條例」

主旨:轉知總統令廢止「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組織條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03 年 6 月 20 日府行法字第 1030116469 號函。
二、檢附旨揭廢止令供參。
 

《最新消息》國立中興大學政府治理與公共事務研究碩士學分班

主旨:轉送國立中興大學國家政策與公共事務研究所辦理「政府治理與公共事務研究碩士學分班」招生簡章及報名表各 1 份,請 查照。
說明:依據國立中興大學 103 年 6 月 25 日興法字第 1034400086 號函辦理,並檢附前開來函掃描檔(含附件) 1 份。
 
 

《最新消息》台灣高等法院公務人員及農會員工有關撫卹金性質之闡述

主旨:轉知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102 年上字第 239 號判決,對於公務人員及農會員工有關撫卹金性質之闡述,供業務上參考,請  查照。
說明:依本府 103 年 6 月 13 日府行法字第 1030111936 號函辦理;檢附旨揭判決書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公教人員生育補助常見問題問答集

主旨:為利各機關人事人員辦理生活津貼生育補助之申請審核作業,檢送「公教人員生育補助常見問題問答集」1 份,並置於「全國軍公教人員生活津貼申請暨稽核系統」/功能選單/專區/法規資料查詢項下,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6 月 24 日總處給字第 1030037593 號函辦理。
二、另配合生活津貼生育補助相關規定之修正,該總處業於 103 年 6 月 5 日辦理「公教人員生育補助及生活津貼申請暨稽核系統修正說明會」,說明會簡報檔、修正後之旨揭系統操作手冊及傳輸作業規範,業置於旨揭查詢區,併請參考。
三、檢附上開來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未婚聯誼愛戀 e 世紀 幸福心旅行補充規定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愛戀 e 世紀 幸福心旅行」補充規定 1 份,請鼓勵未婚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轉請 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6 月 19 日總處給字第 10300371661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各機關於辦理公務人員退撫案件確依法規及相關規定辦理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為維護退休人員及其遺族權益,請各機關於辦理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撫慰等案件,及退撫給與發放作業時,確實依公務人員退休法、公務人員撫卹法及公務人員退撫給與定期發放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轉請  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6 月 18 日總處給字第 1030037140 號函辦理;檢附前開函文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地研中心 103 年度 7 月份中興學術文化講座

主旨:檢送本中心 103 年度 7 月份「中興學術文化講座」場次表乙份,歡迎 貴屬同仁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本中心 103 年度 7 月份「中興學術文化講座」訂於 7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13:30 至 15:30 ,邀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林董事長中森主講: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新局。
二、各機關有興趣參加人員,請於 103 年 7 月 14 日 16:30 前,至「e 學中心」網站( http ://elearning.rad.gov.tw )-「中文版」-輸入帳號密碼登入-「實體課程報名作業」-「報名作業」(中興學術文化講座報名代碼為 ch12345678 )-「報名」-輸入個人資料-詳細資料填畢-「報名」,即完成線上報名手續,額滿為止。
三、完成線上報名人員,可自行在上述報名網頁查詢報名結果,若查詢結果為「未確認」或「未報到」,即表示已完成報名作業,請於演講當天下午 13:00 至 13:30 間至本中心文教大樓一樓國際會議廳辦理報到。
四、完成線上報名並親自參加聽講人員,本中心將核予 2 小時之學習認證。
五、有關「本中心位置圖」、「報到須知」等相關事項訊息,請自行至本中心網站( http://www.rad.gov.tw )「學員服務專區」中瀏覽。
 

《最新消息》公保被保險人依法徵服研發替代役而留職停薪,期間保險種類之疑義。

主旨:銓敘部書函略以,公教人員保險(以下簡稱公保)被保險人依法徵服研發替代役而留職停薪者,於第 3 階段役期留職停薪期間應參加之保險種類疑義,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3 年 6 月 18 日部退一字第 1033851350 號書函辦理。
二、被保險人於研發替代役第 3 階段之留職停薪期間(屬適用勞基法之勞工),如係受僱於「不得參加公保之用人單位」,是類人員應依勞動部本年 5 月 15 日函規定,辦理參加勞保,並退出公保;設若被保險人係受僱於「應參加公保之政府機關或公、私立學校」,則應依公保法第 10 條第 2 項規定,選擇退保或自付全部保險費,繼續加保;一經選定後,不得變更。其選擇繼續加保者,不得再另參加勞保;其選擇退出公保者,應依勞保相關規定,參加勞保。
三、檢附上開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各機關推薦模範公務人員時應確實依規定,覈實考核並從嚴審議。

主旨:為發揮模範公務人員選拔制度設計之激勵意旨,並避免發生模範公務人員涉案之情事,爰請各機關(單位)推薦模範公務人員時,應確實依「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之規定,覈實考核並從嚴審議,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03 年 6 月 18 日部管四字第 1033823270 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開銓敘部原函、旨揭辦法及本府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各 1 份供參。
 

《最新消息》「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 4 條之 1 第 1 項規定解釋令

主旨:檢送「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 4 條之 1 第 1 項規定解釋令 1 份,轉請  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3 年 6 月 13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30079234C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國立空中大學「103 年學分班」

主旨:轉送國立空中大學辦理推廣教育「103 年學分班」招生公文,請轉知同仁踴躍報名,請 查照。
說明:依據國立空中大學 103 年 6 月 18 日空大推字第 1031300100 號函辦理,併檢附前開來函掃描檔 1 份。
 

《最新消息》國立臺南大學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一般行政職系學分班」

主旨:轉送國立臺南大學辦理推廣教育「103 年學分班」辦理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一般行政職系學分班」招生簡章,請轉知同仁踴躍報名,請 查照。
說明:依據國立臺南大學 103 年 6 月 18 日南大教字第 1030009229 號函辦理,併檢附前開來函掃描檔(含附件) 1 份。
 

《最新消息》銓敘部廢止相關書函 5 則,自 103 年 6 月 9 日起廢止或停止適用。

主旨:銓敘部令略以, 93 年 5 月 11 日部退二字第 0932333969 號書函、 93 年 5 月 31 日部退二字第 0932371337 號書函、 94 年 1 月 10 日部退二字第 0942453397 號令及 98 年 10 月 16 日部退二字第 09831160301 、 09831160302 號書函均自本令發布日起廢止或停止適用或部分停止適用,轉請  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3 年 6 月 9 日部退二字第 1033808787 號令辦理;檢附前開部令(含附件)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支領月退教師亡故之遺族長期生病無法親自返台領取月撫慰金疑義

主旨:教育部書函以,有關支領月退休金教師亡故後,其長期居住大陸地區遺族因家屬生病須照顧而無法親自返臺領取月撫慰金疑義一案,轉請  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3 年 6 月 5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30075980 號書函副本辦理;檢附前開書函影本(含附件)1份。
 

《最新消息》103 年第 2 季請託關說登錄與查察獎懲案件統計

主旨:為辦理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請託關說登錄與查察獎懲案件統計作業,請於 103 年6 月 25 日下班前將第 2 季請託關說登錄與查察獎懲案件統計表傳真(免備文)至本府人事處彙辦,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獎懲處理原則第 8 點辦理。
二、旨揭統計表請於傳送後電洽本府人事處黃科員楘斌(電話: 05-3620123 分機 546 )確認傳真已送達,如 貴管人員第 2 季並無旨揭獎懲案件,免復。
三、檢附旨揭統計表 1 份,如有需要,亦得至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考核訓練科項下),下載使用。
 

《最新消息》地研中心辦理政府部門內訓講師培訓班,請於 6 月 27 日前填列報名表函送人事處。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辦理「政府部門內訓講師培訓班」,請有意參訓者於本( 103 )年6 月 27 日(星期五)前填列報名表,函送本府人事處,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103 年 6 月 12 日研教字第 1032050742 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公部門內訓講師之授課技巧及教材規劃知能,以提升教學成效,有效傳承政府部門專業知識,該中心特舉辦旨揭研習。
三、旨揭研習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研習期程:
1、培訓課程:本年 7 月 21 日至 7 月 25 日,訓期 5 天。
2、教學實習(回班訓練):暫訂於本年 9 月 24 日至 25 日,為期 2 天。
3、考試評鑑:暫訂於本年 10 月 22 日至 23 日,為期 2 天。
(二)研習地點: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地址:南投縣南投市光明路 1 號)。
(三)參加資格(同時具備以下 2 項資格):
1、具備 5 年以上政府部門工作經驗、擔任相當薦任以上職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辦理「政府部門內訓講師培訓班」,請有意參訓者於本( 103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前填列報名表,函送本府人事處,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103 年 6 月 12 日研教字第 1032050742 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公部門內訓講師之授課技巧及教材規劃知能,以提升教學成效,有效傳承政府部門專業知識,該中心特舉辦旨揭研習。
三、旨揭研習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研習期程:
1、培訓課程:本年 7 月 21 日至 7 月 25 日,訓期 5 天。
2、教學實習(回班訓練):暫訂於本年 9 月 24 日至 25 日,為期 2 天。
3、考試評鑑:暫訂於本年 10 月 22 日至 23 日,為期 2 天。
(二)研習地點: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地址:南投縣南投市光明路 1 號)。
(三)參加資格(同時具備以下 2 項資格):
1、具備 5 年以上政府部門工作經驗、擔任相當薦任以上職
2、具有擔任講師經驗者。
四、檢附旨揭研習實施計畫及報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人力發展所 103 年第 3 季訓練課程表

主旨:檢送本所 103 年第 3 季訓練課程表 1 份,惠請轉知同仁踴躍報名參加,並協助於貴單位網站公告本訊息,請  查照。
說明:
二、各課程內容均為暫定,若有異動以「班期報名」公布為準。
三、課表*註記課程,開放一般民眾上網自由報名參加。
 

《最新消息》請踴躍提報高普考及地方特考「客家事務行政」類科職缺

主旨:為落實考試用人政策,並促進客家事務之推展,請踴躍提報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及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暨四等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職缺,請 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6 月 16 日總處培字第 1030035747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公教人員保險法第 16 條與 17 條優存範圍相關標準表三則

主旨:檢送「公教人員保險法第 16 條第 2 項第 1 款但書所定優惠存款範圍一覽表」、「公教人員保險法第 17 條第 4 項第 1 款、第 2 款所定離退給與範圍一覽表」、「公教人員保險法第 17 條第 4 項第 3 款所定優惠存款範圍一覽表」及「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一次性離退給與按月攤提計算所據平均餘命標準表」,請 查照。
說明:依銓敘部 103 年 6 月 9 日部退一字第 10338497241 號函辦理;檢附前開函(含附件)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請轉知並鼓勵所屬同仁踴躍利用經濟部水利署建置之防災避災工具

經濟部水利署 103 年 5 月 29 日經水防字第 10333024710 號函略以,汛期已到,為能即時防災應變,經濟部水利署已建置有「主動式民眾淹水預警系統」、「行動水情 APP」等防災、 避災工具,同仁可主動至水利署防災資訊服務網(http://fhy.wra.gov.tw)進行手機門號登錄或下載 APP ,以即時接收淹水警戒、河川水位及淹水資訊等相關訊息,避免災害損失,並檢附前開來函附件 1 份。


《 pse 自訂網頁》請轉知並鼓勵所屬同仁踴躍利用經濟部水利署建置之防災避災工具

主旨:請轉知並鼓勵所屬同仁踴躍利用經濟部水利署建置之防災避災工具。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水利署 103 年 5 月 29 日經水防字第 10333024710 號函辦理。

   二、汛期已到,為能即時防災應變,經濟部水利署已建置有「主動式民眾淹水預警系統」、「行動水情 APP」等防災、

          避災工具,同仁可主動至水利署防災資訊服務網(http://fhy.wra.gov.tw)進行手機門號登錄或下載 APP ,以即時接收淹

          水警戒、河川水位及淹水資訊等相關訊息,避免災害損失。


《最新消息》7 月 10 日前填列公務人員任用案件報送考核表送人事處。

主旨:請各機關學校填妥「公務人員任用案件報送考核表」,於本(103)年7 月 10 日前送本府人事處(免備文)複核,請 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任用案件報送考核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確保有關人事任免、陞遷及職務代理案件均能依相關規定及作業程序辦理,並強化報送案件資料正確性,遂由各機關學校就「公務人員任用案件報送考核表」所列考核項目每半年自我查核並自評,於每年 1 月 10 日及 7 月 10 日前填妥送府複核。
三、旨揭計畫及附表請至本府人事處網頁/檔案下載區/組織任免科下載。

《最新消息》各機關辦理性別事務專業人才名冊

主旨:為定期更新各機關辦理性別事務專業人才名冊,請於本( 103 )年6 月 23 日(星期一)前上網完成更新作業,並將說明四有關當事人同意書彙整函送本府人事處,請   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6 月 16 日總處組字第 1030036736 號函辦理。
二、依上開函規定略以,請各機關定期於每年 6 月及 12 月更新旨揭名冊資料,並至 ecpa 人事服務網( http ://ecpa.dgpa.gov.tw/),進入應用系統/A4 :調查表系統後,點選 「調查資料填報-INV61087-各級政府單位辦理性別事務專業人才名冊機關運用情形調查表」及「調查資料填報-INV61101 辦理性別事務專業人才資料調查表」辦理資料更新並上傳(填報方式請參照填表說明,如無符合人員亦須填報)。
三、另為踐行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 條公務機關直接蒐集當事人個人資料之告知規定,同時依該法第 15 條有關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規定,請確實提供當事人詳閱所附同意書相關告知規定,請其填寫同意書後,以紙本(正本)方式函復本府人事處,俾利合法並妥適對於個人資料之蒐集與運用。 
四、檢附「(主管機關名稱)暨所屬機關辦理性別事務專業人才資料調查表(附填表說明)」、「各級政府單位辦理性別事務專業人才名冊機關運用情形調查表」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同意書」各 1 份。
 

《最新消息》103 年 1 月至 6 月機關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情形

主旨:請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實施要點」,填報本( 103 )年 1 月至 6 月機關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情形,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6 月 12 日總處組字第 1030036596 號書函辦理。
二、茲就填報方式說明如下:
(一)請各機關(學校)自本年6 月 20 日起至同年 7 月 4 日止,至該總處 ECPA 人事服務網填報本年 1 月至 6 月整體業務委託民間經營管理之辦理情形(調查表置於 ECPA 人事服務網應用系統 A4 :調查表系統 INV61037-機關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情形調查表)。
(二)府內各處請填妥附件表單,於本年 7 月 4 日前逕送本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彙辦,如無是類案件亦請填復。
三、本次調查範圍限「整體業務委外」類,並屬各該報送期間(半年)內新增簽約或未來規劃委託民間辦理案件。
四、檢附本府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情形調查表 1 份,請至本府人事處網頁/檔案下載區/組織任免科下載。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於 7 月 11 日辦理每月一書導讀會,請薦派人員參加。

主旨:本府謹訂於本(103)年 7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至 4 時與國家文官學院合辦「每月一書」導讀會,請依分配名額派員參加,並於同年6 月 30 日(星期一)前依名額分配表完成薦送報名,請  查照。
說明:
一、為推動終身學習建立書香環境,爰與該學院合辦旨揭導讀會。會中邀請臺北市立大學教育系許馥惠老師,領讀<<向專家學思考>>一書。
二、活動相關事宜及報名方式說明如次:
(一)辦理地點:本縣創新學院 202 教室。
(二)辦理時間: 103 年 7 月 11 日(五)下午 2 時至 4 時
三、報名方式:
(一)報名期限:本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
(二)報名方式:
1、府內各處:請依式填列報名表並於旨揭期限前送本府人事處彙辦。
四、參加人員請予公假登記,全程到訓者由本府核給終身學習時數 2 小時。另為推廣公務人員閱讀並鼓勵參與,會中備有每月一書套書(共 6 本)供與會者抽獎。
五、檢附參訓名額分配表、程序表及報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103 年 6 月 1 日施行之修正公教人員保險法及施行細則

主旨:民國 103 年 1 月 29 日修正公布之公教人員保險法(以下簡稱公保法)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 6 月 1 日施行;公保法施行細則及退休人員保險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亦經兩院會同訂定發布並自同日施行。檢附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 1 份,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3 年 6 月 6 日部退一字第 1033856736 號函辦理。 
二、本(103)年 6 月 1 日修正施行之公保法所定公教人員保險(以下簡稱公保)養老年金及遺屬年金給付規定,係採先私立學校教職員再其他被保險人之 2 階段方式實施(詳參公保法第 48 條第 1 項),合先敘明。
三、上開公保被保險人請領養老年金給付應符合下列條件(其中公保年資之採計應包含所有未曾領取給付之全部公保年資,但以 35 年為上限;詳參公保法第 16 條及其施行細則第 38 條):
(一)符合繳付公保保險費滿 15 年以上且年滿 65 歲,或繳付公保保險費滿 20 年以上且年滿 60 歲,或繳付公保保險費滿 30 年以上且年滿 55 歲等 3 項條件之一。
(二)被保險人必須於私立學校加保期間符合請領年金條件;請領遺屬年金給付者,亦同。  四、檢附上開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臺灣嘉南農田水利會第 4 屆直選會長當選人楊明風

主旨:本會第 4 屆直選會長當選人楊明風,業於中華民國 103 年 6 月 1 日宣誓就職,並自即日起接篆視事,請查照並時賜教益。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人權教育訓練參考資料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人權教育訓練參考資料」1 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6 月 10 日總處培字第 1030036270 號函辦理。
二、查本( 103 )年 1 月 14 日立法院第 8 屆第 4 會期第 18 次會議審查該總處本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略以,鑑於重大政策(含各法案及計畫案)應進行研擬規劃階段之人權影響評估,以及建立實施成效之人權管考指標,以免對人民權益造成衝擊,因此公務人員實有加強人權教育訓練之必要;復查「國際人權公約」已列入 103 年政策性訓練課程項目之一。
三、為便於各機關適切規劃辦理人權教育訓練課程,轉知該總處所屬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及地方行政研習中心近 2 年( 102 年及 103 年)辦理人權教育訓練之課程名稱、課程內容、辦理方式及講座(含姓名、服務單位及職稱)等相關參考資料供參。
 

《最新消息》103 年外交人員、國際經濟商務人員、民航人員及原住民族考試

主旨:考選部函以,有關「10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國際經濟商務人員、民航人員及原住民族考試」報名訊息,請協助公告周知,請 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03 年 6 月 10 日選秘一字第 1031100317 號函辦理,並檢附旨揭訊息 1 則。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遺族月撫慰金自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起改為每 3 個月發給一次

主旨:銓敘部書函略以,有關亡故退休公務人員遺族月撫慰金將自民國104 年 1 月 1 日起,改為每 3 個月發給一次,請配合辦理並向月撫慰金領受人妥為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3 年 5 月 26 日部退三字第 1033802272 號書函辦理;檢附前開書函影本 1 份。
二、為使月撫慰金領受人充分瞭解該項新修正規定,本案宣導資料請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網址: http://www.mocs.gov.tw/)「服務園地」之「通函公文及公文附件下載」區,自行下載印製適當數量並轉知所屬月撫慰金領受人參閱。

《最新消息》6 月 25 日至 26 日辦理自製數位教材種籽培育班,請薦送人員參訓。

主旨:本府訂於本(103)年 6 月 25 日至 26 日辦理「自製數位教材種籽培育班」研習,請依分配名額表薦送人員參訓,並於本年6 月 17 日前寄送報名表至承辦人電子信箱(i493115010@mail.cyhg.gov.tw),請 查照。
說明:
一、為傳承寶貴公務經驗,依前業頒訂本府本年度「經驗恆久遠-傳承永流傳」NLP 與經驗傳承的雲端邂逅實施計畫(本府本年 4 月 24 日府人考字第 1030079320 號函諒達)略以,計畫各單位機關各安排承辦人員 1 名參加旨揭研習,並依教材架構完成業務相關之數位教材 1 份,先予陳明。
二、研習事宜說明如次:
(一)研習日期:本年 6 月 25 日至 26 日(星期三至星期四)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30 分。
(二)研習地點:本府 2 樓電腦教室,共 32 座位。
(三)研習講師:巨匠電腦公司專案講師蘇世榮。
(四)研習課程:「自製教材大師( course madster 3.0 )簡介」、「數位教材應用原理」、「數位教材教案設計」及「圖庫及樣式特色」。
(五)研習對象(共計 32 人,詳如名額分配表):
1、請本府各單位及所屬一級機關各推薦1人報名參加旨揭研習,又薦送參加人員不限於上開計畫所指協助管控各單位機關時程及彙整資料之綜合業務人員,計 21 人。
2、為善用研習資源,請受文公所及學校各派 1 人參加,並優先薦派 102 年度熠星方案成員參加,計 11 人。
三、檢附旨揭研習實施計畫、名額分配表及報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為增進人員專業能力,請依業務屬性及實務需要辦理相關專業訓練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為增進貴屬人員之資訊等各類專業能力,請依機關業務屬性及實務需要辦理相關專業訓練,請  查照。
說明:
一、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3 年 5 月 30 日公訓字第 1032160520 號函辦理。
二、按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以下簡稱訓練進修法)第 2 條規定:「……(第 3 項)公務人員專業訓練、一般管理訓練、進用初任公務人員訓練及前項所定以外之公務人員在職訓練與進修事項,由各中央二級以上機關、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各主管機關)辦理或授權所屬機關辦理之。(第 4 項)各主管機關為執行本法規定事項,有另定辦法之必要者,由各該機關以命令定之。」 
三、查民國 103 年 4 月 24 日考試院第 11 屆第 282 次會議考選部業務報告有關「政府資訊人才考試晉用現況與面對未來之挑戰」,經關院長中表示意見略以:……今日資訊發達到難以想像的地步,每個人都無法置身事外,但必須有人處理相關事務並將其做好,應研究如何用人與培養資訊人才,使其發揮專長。是以,為增進貴屬人員之資訊等各類專業能力,請依前揭訓練進修法相關規定,依貴機關業務屬性及實務需要辦理(或授權所屬機關辦理)相關專業訓練;並請轉知所屬訓練機關(構),於辦理各項訓練時列入資訊關課程,俾增進公務人員專業素養,提升政府施政效能。 
四、檢附前開來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主旨:檢送「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 1 份,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3 年 6 月 6 日部退一字第 10338567353 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銓敘部「公教人員保險殘廢給付標準」條文及總說明

主旨:檢送「公教人員保險殘廢給付標準」發布令影本、條文、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各 1 份,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3 年 6 月 6 日部退一字第 10338567343 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影本及相關附件 1 份。
 
 
PS.舊的公保殘廢給付標準表於 103 年 6 月 6 日廢止,相關連結請參考http://ccs.cyc.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1488

《最新消息》公教人員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經銓敘部於本年 6 月 6 日廢止

主旨:「公教人員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業經銓敘部民國 103 年 6 月 6 日部退一字第 10338567191 號令廢止;檢送發布令影本,原條文已刊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 http://www.mocs.gov.tw/銓敘法規/法規彙編項下),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3 年 6 月 6 日部退一字第 10338567192 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銓敘部辦理「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案暨實務作業講習會」,相關簡報資料如附件。

主旨:銓敘部辦理 5 場「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案暨實務作業講習會」,相關簡報資料如附件。
資料來源:銓敘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新聞公告>最新消息http://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38&Page=4356&Index=3


《最新消息》交通部鐵路局 103 年 7 月至 9 月 2 天 1 夜郵輪式列車 103 年夏季旅遊觀光行程

主旨:為推廣鐵路觀光旅遊,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於 103 年 7 月至 9 月推出「2 天 1 夜郵輪式列車 103 年夏季旅遊」特色觀光行程,轉請  查照參考。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103 年 6 月 5 日鐵餐業字第 1030018024 號函辦理。
二、旨揭觀光行程訂票及詳細行程資訊,請參閱該局官網(網址: http://www.railway.gov.tw )「06.郵輪式列車」專區或協力廠商易遊網旅行社(客服專線: 02-25014047 );有關旅遊行程正式停靠景點及各車站到站、開車時刻等資訊,以該局官網公告資訊為準。
三、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103 年中央機關辦理未婚聯誼活動實施計畫─愛戀 e 世紀 幸福心旅行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3 年中央機關辦理未婚聯誼活動實施計畫─愛戀 e 世紀 幸福心旅行」、各梯次活動行程及報名表各 1 份,歡迎各機關(學校)未婚同仁報名參加,轉請 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6 月 3 日總處給字第 1030035525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提供 102 年度地方治理成果、統計相關資料

主旨:為充實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所屬之「地方治理研究中心」地方治理資料室典藏內容,請 貴單位(機關)惠予提供 102 年度治理成果、統計等相關資料,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103 年 6 月 6 日研究字第 1038050068 號函辦理。
二、注意事項:
(一)紙本以現成裝訂完成之書冊為主,請勿提供列印資料。
(二)繳交項目請依據「典藏地方治理相關資料項目表」。
(三)為避免重複繳交資料,另檢附「嘉義縣政府 102 以前地方治理資料繳交項目表」供參。
三、請於本(103)年 7 月 30 日前將相關紙本及影音光碟等資料逕送本府人事處。
 

《最新消息》公教員工子女特約托育機構請至人事處網頁查詢,歡迎參考運用。

主旨:為落實公教員工福利,特洽簽公教員工子女特約托育機構,相關資訊暨優惠項目請至本府人事處網頁─待遇福利專區─特約子女托育機構查詢,歡迎參考運用,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03 年度「嘉陽照耀─推動辦理員工子女托育服務」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特約托育機構係以本府暨所屬機關(構)、學校員工為優惠對象,憑相關證明文件(如職員證、服務證、識別證、教師證、國民旅遊卡等)即可享各該機構提供之優惠。
 

《最新消息》7 月 10 日前填報各機關職務代理名冊並函知本府人事處

主旨:各機關職務代理名冊網路報送作業,請於本(103)年7 月 10 日前上網填報並函知本府(人事處),無者免報送,請 查照配合辦理。
說明:
一、查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注意事項)第 11 點第 1 項規定,依本注意事項規定代理之現職人員及約聘僱人員,其所支酬金由各機關人事單位每半年列冊,並逐一註明分發機關同意之文號,分別函送分發機關、銓敘機關、主計機關及審計機關查考。不符規定者,主計及審計機關應不予核銷,並予追繳。
二、為簡化行政作業流程並撙節行政資源,銓敘部業已建置「各機關職務代理名冊網路報送作業資訊系統」(以下簡稱本作業系統),爰各機關請於旨揭報送期限內,至上開系統報送職務代理名冊資料,並函知本府。本府先行預審所報名冊基本資料及酬金之正確性;倘資料有誤,則退回原報送機關更正;如資料無誤,則由本府彙整所屬職務代理名冊後,以網路報送銓敘部辦理。
三、該部為利上開作業之執行,爰將相關事宜統一規定如下:
(一)彙整列冊報送機關:由縣市政府彙整本機關及所屬機關網路名冊後報送。
(二)列冊對象:
1、公務人員部分:各機關現職人員依注意事項規定代理,且符合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第 12 條規定,經權責機關依法令規定核派代理職務連續 10 個工作日以上,並依法支領加給人員。經權責機關依法令規定核派代理職務連續 10 個工作日以上,惟未支領相關加給之人員,免填報;支領兼職費人員,亦免填報。
2、約聘僱人員部分:依注意事項第 5 點及第 6 點規定以,各機關薦任以下非主管職務有出缺情形,(未)經列管為考試分發職缺,並經分發機關同意所約聘(僱)之人員;另代理留職停薪人員之案件非屬查考範圍,請免於報送。
(三)報送時間及期間:每年 1 月 10 日前,報送前 1 年度 7 月至 12 月之名冊; 7 月 10 日前,報送當年度 1 月至 6 月之名冊。線上作業完成後,請函知本府人事處,以利辦理預審作業。
四、其他配合事項:
(一)各機關約聘或約僱人員之代理如未達 1 個月,但被代理人請假期間達 1 個月以上,請於職務代理名冊之備註欄加註;如漏報非本期代理情形,請一併補報,亦請於職務代理名冊之備註欄加註非本期代理,俾資明確。
(二)各機關職務代理支領酬金計算公式、金額及備註欄亦為查考範圍,請確實填列。
五、銓敘業務網路作業系統各機關職務代理人報送案操作說明,可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專區及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組織任免科部分)下載使用。
 

 


《最新消息》任職未滿 1 年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復職前遭資遣之法律適用疑義。

主旨:有關受僱者任職未滿 1 年,僱主優於法律規定同意受僱者育嬰留職停薪,其復職前遭資遣之法律適用疑義 1 案,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6 月 5 日總處培字第 1030034794 號函轉勞動部 103 年 5 月 26 日勞動條 4 字第 1030131155 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自本年 7 月起停止填報人事服務網 A2 子系統,僅填報 D5 員額系統。

主旨:請各機關學校本(103)年 6 月仍賡續併行填報「地方政府機關員額統計系統」與 ECPA 人事服務網 A2 :人力資源填報系統「各機關現有員額調查表(公務預算)」;並自本年 7 月起,僅填報「地方政府機關員額統計系統」,請 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6 月 4 日總處組字第 1030035551 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103 年 6 月 23 日舉辦 103 年公務倫理宣導班,請薦派人員參訓。

主旨:本府訂於本(103)年 6 月 23 日(星期一)辦理「103 年公務倫理宣導班」,請依分配名額足額薦派人員參訓,請 查照。
說明:
一、為期本府所屬人員進一步瞭解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立法精神、意旨及規範內容,具備正確之價值觀及倫理觀念,特辦理旨揭研習。
二、研習事宜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本年 6 月 23 日(星期一)13 時 30 分至 16 時 30 分。
(二)研習地點:本縣創新學院 2 樓 202 教室。
(三)研習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及鄉鎮市公所公務人員、本縣轄內中央機關公務人員。
(四)研習講師及課程內容詳如計畫。
三、報名事宜說明如次:
(一)報名期限:即日起至本年6 月 18 日(星期三)止
(二)報名方式:
1、本府各單位:請填具報名表(如附件),逕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統一辦理薦送報名。
2、本府所屬各機關、各鄉(鎮、市)公所: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辦理薦送報名(網址: https://lifelonglearn.dgpa.gov.tw/),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類別:政策法規/行政中立訓練。課程名稱: 103 年公務倫理宣導班。
四、檢附旨揭研習計畫、名額分配表及本府各單位報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國家文官學院「環境教育數位課程一覽表」

主旨:轉送國家文官學院「環境教育數位課程一覽表」1 份,請轉知同仁踴躍上網學習,請 查照。
說明: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03 年 6 月 4 日國院數字第 1030002037 號函辦理,並檢附前開來函(含附件)掃描檔 1 份。
 

《最新消息》請於 6 月 10 日前填列高考三級公職建築師類科相關規定意見回覆表回傳人事處

主旨:檢送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公職建築師類科相關規定意見回覆表 1 份,惠請提供建議並於本(103)年6 月 10 日妥回傳本府人事處,請 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03 年 5 月 30 日選高二字第 103140030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請提供電腦設備供 103 年身障特考人員進行網路選填志願作業

主旨:為辦理本( 10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網路選填志願相關作業,惠請提供本項考試錄取人員免費使用具上網功能之電腦設備,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6 月 4 日總處培字第 1030035573 號函辦理。
二、旨揭錄取人員須於本年 6 月 16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至 6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6 時止,使用網路線上填列個人職缺志願與基本資料。是以,為協助未具上網電腦設備之錄取人員順利進行相關作業,請於前揭日期之辦公時間內提供具上網功能之電腦設備予錄取人員使用,並予協助相關事宜。
 

《最新消息》WebHR 系統自 7 月 15 日起強制以自然人憑證或機關憑證方式登入操作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簡稱 WebHR)自本(103)年7 月 15 日起,將強制以自然人憑證或機關憑證方式登入進行操作,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6 月 4 日總處資字第 1030035618 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請於本月 10 日前繳納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費用

主旨: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費用繳納一案,請依說明二、三規定於每月 10 日前彙繳基金管理委託辦理之金融機構,並於繳納系統中以電子傳輸方式回報繳納日期,另每月 11 日於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公布尚未繳費之機關學校清單,請各資訊種籽教師及督導機關予以協助完成作業,俾利本府進行稽催事宜,請 查照。
說明:
一、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 13 條規定略以,各機關公立學校軍事單位應按月撥繳之基金費用,於當月 10 日前彙繳基金管理委員會委託辦理之金融機構,如遇星期日及例假日順延之。逾期未繳,致參加本基金人員或其遺族權益受損時,由服務機關學校軍事單位負責。基金管理會應俟本基金費用繳清後,始予辦理各項給與。
二、為了解所屬機關及學校繳費作業情形,請於繳費作業辦理完成後,至退撫基金繳納系統「媒體申報」作業中,以「網路傳輸」回報繳納情形;另原採用之電子郵件回報繳納情形作業則免予辦理。
三、依據上開繳費情形查詢系統彙整出尚未繳費機關學校名單並於每月 11 日公布於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並請各輔導區之資訊種籽教師及督導機關予以協助完成繳納程序作業,俾利本府進行稽催作業。
四、上開業務執行情形將列入「各主管機關人事機構年度業務績效考核」評核項目,爰請各機關確依上開規定於當月 10 日前將撥繳之基金費用,彙繳基金管理會,以維護參加人員退撫權益及本縣人事業務評核成績;另本案執行情形將列入年終考績(專任人事人員)或各機關(學校)辦理人事業務配合度執行情形(兼任【辦】人事人員)之重要參據。
 

《最新消息》請各機關、學校填報服務機關中英文對照表於 6 月 11 日前回傳人事處

主旨: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新建置「天然災害個案停止上班及上課通報系統」之需要,請各機關、學校填報「服務機關中英文對照表」後,於本(103)年6 月 11 日(星期三)下班前免備文回傳本府人事處(電子信箱 saka1103@mail.cyhg.gov.tw),請 查照。


《最新消息》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0306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並轉知所屬同仁。

主旨: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0306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說明:
一、嘉義縣政府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自 100 年 5 月創刊以來,至今已發行 38 期。由於內容包羅萬象,規劃有【活動訊息網】、【溫馨關懷坊】、【法規看過來】、【心得分享】、【標竿學習專欄】、【靜思語】及【訊息預告網】等專欄,頗受同仁好評。
二、歷年電子報檔案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GO-GO-GO 電子報」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最新消息》衛生局辦理「心靈樂章,樂活精神」6 月份演講活動,請薦派人員參加。

主旨:本縣衛生局訂於本(103)年 6 月 20 日(星期五)13 時 30 分至 16 時辦理「心靈樂章,樂活精神」6 月份演講活動,請依分配名額足額薦派人員參加,並於本年6 月 11 日(星期三)前完成報名,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衛生局 102 年 12 月 11 日嘉衛醫字第 1020037386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相關事項說明下:
(一)活動時間:103 年 6 月 20 日(星期五)13 時 30 分至 16 時。
(二)活動地點:創新學院 2 樓 202 教室。
(三)參加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計 70 人,本府各單位名額分配係依據 103 年 3 月簡式健康量表(BSRS-5)統計結果,另開放 10 名供民眾自由參加。
(四)講座與主題:邀請國立中正大學心理系黃世琤教授主講「腦海中的憂鬱精靈-淺談憂鬱症」。
三、報名相關事宜:
(一)本府各處:請填具附件報名表後,逕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統一辦理薦送報名。
(二)本府所屬各機關:請由各人事單位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後台辦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類別:人文素養/心理;課程名稱:「腦海中憂鬱的精靈-淺談憂鬱症」)。
四、檢附名額分配表及本府各單位報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於 6 月 10 日前回覆公務人員高考公職建築師類科相關規定意見回覆表

主旨:檢送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公職建築師類科相關規定意見回覆表 1 份,惠請提供建議並於本(103)年6 月 10 日填妥回傳本府人事處,請 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03 年 5 月 30 日選高二字第 103140030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103 年 6 月 1 日起為應公保法修正一次養老給付最高給付上限,增修相關退休書表。

主旨:銓敘部函略以,為應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一次養老給付最高給付上限,爰配合增修公(政)務人員相關退休(職)書表;嗣後退休(職)案件請改以最新書表報送,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03 年 5 月 30 日部退二字第 1033808912 號函辦理;檢附前開函影本1份。
二、查現行公教人員保險法(以下簡稱公保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公(政)務人員一次養老給付之上限,將由現行 36 個月提高至 42 個月;惟擬辦理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者,最高給付 36 個月為限。至於符合辦理優惠存款條件者,如欲領取超過 36 個月之養老給付,則須切結拋棄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權利,並經銓敘部(權責機關)審定後,臺灣銀行公教保險部始得據以辦理。 
三、銓敘部為符合前開公保法規定及簡化作業程序,爰配合增修現行公(政)務人員相關退休(職)案件所需填具之書表,前開修正後之退休事實表及新增之「拋棄優惠存款權利切結書」,請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項下,自行下載使用。
四、考量公保法本次修正,攸關退休(職)公(政)務人員之權益,各機關於報送相關案件前,務必請退休(職)人員審慎評估後再予勾選或出具切結,嗣經銓敘部審定並領取公保養老給付後,即不得請求變更。
 
 
備註: 103 年 6 月 1 日起適用

《最新消息》行政院修正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自 103 年 6 月 1 日生效。

主旨: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自一○三年六月一日生效,轉請  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03 年 5 月 29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30035213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有關國軍人員俸級核定行政處分效力之判決見解

主旨:轉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有關「國軍人事主管機關對於國軍人員之俸級核定,在未經撤銷前仍屬有效之行政處分,兼具行政處分之外部與內部效力」之判決見解供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03 年 5 月 26 日府行法字第 1030099187 號函。
二、檢附首揭判決要旨供參。全文另請於法源法律網內( http://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NID=120577.00 )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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