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03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21-04-07

《最新消息》110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臺北市

主旨:函轉 110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臺北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欲介聘至該市服務之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說明: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10 年 3 月 23 日北市教人字第 11030241812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 110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高雄市

主旨:函轉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函以,欲申請 110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高雄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110 年 3 月 22 日高市教小字第 11031974700 號函辦理。
二、依「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介聘作業要點」第一點規定略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僅辦理高雄市市立國民中小學(含完全中學附設國中部)教師介聘作業(含超額介聘),爰各縣市教師倘經全國介聘調入高雄市國立學校附屬國中部或國防所屬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以下簡稱中正預校)國中部,均不得參加高雄市市內教師介聘作業(含超額介聘)介聘至高雄市市立國中。
三、另,教師如係與高雄市國立學校附屬國中部或中正預校國中部之教師達成介聘,倘有「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第 13 條第 3 項規定之情事者,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亦無增開缺額之義務。
四、請各校轉知欲申請 110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高雄市之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
五、檢附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原函乙份。

 


《最新消息》修正「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員額評鑑實施計畫」及相關附件

主旨:檢送修正「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員額評鑑實施計畫」、「受評機關員額評鑑自評報告(附錄三)」、「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辦理組織及員額評鑑注意事項」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 27 條辨理。
二、旨揭修正計畫、附錄及相關資料並置於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請自行參考利用。

 


《最新消息》修正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部分條文

主旨: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部分條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民國 110 年 3 月 15 日考臺組貳一字第 11000016751 號、院授人培字第 11000003472 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0 年 3 月 18 日部銓四字第 1105333235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110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高雄市

主旨:函轉高雄市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 1 案,請轉知 110 年欲申請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之教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110 年 3 月 17 日高市教小字第 11031834300 號函辦理。
二、高雄市同校教師轉任不同教育階段別或類科別原則如下:
(一)同一教育階段(類科別)服務年資滿 7 年,且以在高雄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服務年資為限。
(二)學校需俟依規定分發(公費生)、介聘或列入超額精簡、因應課程調整保留名額及本市規定保留名額之情形後,審酌有無可提供轉任之缺額。
(三)學校依教師控管原則審度尚有缺額始得轉任;惟轉任國小普通班教師尚需考量往後 2 年無減班情形。
三、高雄市實驗學校計有茂林區多納國小、茂林區茂林國小、巴楠花部落國中小、美濃區吉東國小及桃源區樟山國小等 5 校,另鼓山區壽山國小 110 學年度實驗計畫尚未核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俟核定後再行公告。
四、高雄市實施混齡教學學校計有內門區西門國小、內門區金竹國小、內門區溝坪國小、六龜區新威國小、六龜區寶來國小、六龜區荖濃國小、六龜區新發國小、甲仙區小林國小、杉林區集來國小、湖內區三侯國小、路竹區三埤國小、燕巢區金山國小、燕巢區深水國小、燕巢區燕巢國小尖山分校等 14 校。
五、高雄市新興區信義國小音樂類分散式資優資源班係依據「特殊教育法」設置之分散式資優班,主要授課內容為「視唱聽寫」、「樂理」、「合唱」、「樂團合奏」、「室內樂」、「獨奏樂器個別班」及 IGP 撰寫暨執行,師資須具備以下資格(兩者兼具、缺一不可):
(一)國民小學特殊教育資賦優異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音樂科(系)或音樂研究所畢業證書者。
六、檢附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原函 1 份。

 


《最新消息》銓敘部就公務員得否將自有房屋出租並收取租金一事所作成之釋示

主旨:轉知銓敘部就公務員得否將自有房屋出租並收取租金一事所作成之釋示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0 年 3 月 19 日部法一字第 1105334767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本縣 110 年度資深優良教師獎勵案請於 4 月 6 日前完成資料報送

主旨:本縣 110 年度資深優良教師獎勵案,請貴校(園)依說明事項辦理,並依限於 110 年 4 月 6 日(星期二)前將各項表件送達本縣新埤國小彙辦,逾期視同放棄不予受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2 月 22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90188076A 號函辦理。
二、本縣 110 年度資深優良教師獎勵案之申請及審核,請依據教育部 110 年 2 月 23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00000547B 號令修正發布之「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規定辦理。
三、 110 年度資深優良教師獎勵,年資計算至 110 年 7 月 31 日止,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屆滿 10 年、 20 年、 30 年、 40 年在職專任合格教師成績優良者,請各校(園)負責初審查核工作,於 110 年 4 月 6 日(星期二)前薦送符合服務屆滿各年屆資深優良教師應送文件至本縣新埤國小彙辦。
四、填報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瀏覽器:系統不支援過舊之 IE 瀏覽器,建議使用 Google Chrome 或 Firefox 。
(二)帳號及密碼:帳號及預設密碼均為教育部 6 碼代碼。如大 0 國小,帳號為 104700 ,密碼亦為 104700(第一次登入後,密碼強制修改),另公私立幼兒園帳號及預設密碼英文字母均為大寫。
(三)填報時間: 110 年 3 月 22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起至 110 年 4 月 6 日(星期二)下午 5 時止。
(四)推薦表及查核表各相關文件請務必至「本縣教師節活動管理系統」(https://tchday.cyc.edu.tw/)線上詳實填報後,點選列印紙本,並依規定審核及核章。
(五)薦送文件請各校(園)審查後自備 1 份影本留存,正本於截止收件前送本縣新埤國小彙辦,本府將另聘委員統一辦理審核。所附相關資格證明文件請以影本送審(並由學校人事承辦人員核章且加蓋影本與正本相符)。
(六)40 年資深優良教師另請填列簡介及名冊(附照片),除紙本寄送另請將電子檔上傳至本縣教師節活動管理系統,俾憑送教育部彙辦。
五、請各校(園)務必於 4 月 6 日(星期二)下午 5 時前,至本縣教師節活動管理系統線上填報,逾期視同放棄不予受理,俾利後續審核及活動管理作業。
六、上開各表件請寄送至本縣新埤國小楊主任(嘉義縣太保市新埤里 214 號),聯絡電話: 05-3611075 。
七、檢附查核表、推薦表、應送文件表、服務 40 年簡介及名冊範例、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及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修正對照表各 1 份供參,相關文件及釋例彙編亦可至本縣教師節活動管理系統相關訊息處下載。

 


《最新消息》110 年公務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主旨:檢送 110 年公務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0 年 3 月 16 日公訓字第 1100002347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旨揭訓練計畫業置於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網站( https ://http://www.csptc.gov.tw )首頁「法規及函釋/培訓法規(含各項訓練計畫)/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相關法規/高普初等考試訓練相關規定(含各項訓練計畫)/高普考訓練相關法規」項下,歡迎查閱並下載運用。

 


《最新消息》109 年公務人員生理假請假情形調查表,請於 3 月 24 日前回復。

主旨:檢送「109 年公務人員生理假請假情形調查表」、「109 年公務人員申請生理假日數調查表」及「填表範例」各 1 份,請依式填列並於 110 年 3 月 24 日前免備文逕送本府本案承辦人電子信箱(無者免填),俾憑彙辦,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0 年 3 月 17 日部法二字第 1105332946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110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相關事宜

主旨:本( 110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相關事宜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3 月 15 日總處培字第 1100020350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各機關如有職務臨時出缺或預估之職缺,擬列入本項考試增列需用名額者,請先行電話聯絡本府承辦人確認增列名額狀況,並依程序報經本府核准後,於本年 5 月 7 日(星期五)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進入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完成填報作業,並列印職缺報表傳真本府人事處,俾利線上轉呈該總處核定。
三、另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10 條及「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第 9 條規定略以,自考選部舉行考試之日(本項考試訂於本年 7 月 9 日至 13 日舉行)起至是項考試榜示後錄取人員分配完竣前,凡設有考試類科者,均暫緩受理各機關自行遴用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合格人員申請案。

 


《最新消息》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建置英檢統計報表功能,請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

主旨:為協助各機關掌握所屬公務人員英語程度,並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建置英檢統計報表功能,請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3 月 5 日總處培字第 1103000022 號書函辦理。
二、查該總處業於 WebHR 統計作業子系統-人事決策查詢項下建置「通過英檢人數統計查詢」及「通過英檢人數增減統計查詢」2 統計表,茲請配合辦理事項如次:
(一)請善加利用上開 2 統計表,以利機關隨時瞭解編制內公務人員通過英檢情形及掌握其等英檢程度。
(二)請各人事單位調查並於 WebHR 登載及更新同仁個人資料子系統-表 51 專長之英檢資料,爾後並請持續落實登載。
(三)又該總處前以電子郵件函請填查「嘉義縣政府新進 109 年高考三級公務人員英檢程度調查表」,該調查資料亦將建置於 WebHR ,並提供異動、維護功能,預計本年下半年完成。如於系統上線前,前揭人員及英檢資料如有異動(含於調查後原未通過英檢人員通過英檢,或原已通過英檢人員通過更高級別英檢),請各機關人事單位隨時將更新資料以電子郵件(免備文)傳送至本府本案承辦人電子郵件信箱。
三、檢送該來函及嘉義縣政府新進 109 年高考三級公務人員英檢程度調查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銓敘部 110 年 3 月 9 日部法一字第 11053313211 號令

主旨:檢送銓敘部 110 年 3 月 9 日部法一字第 11053313211 號令影本 1 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0 年 3 月 9 日部法一字第 11053313212 號函辦理。
二、查銓敘部 108 年 11 月 25 日部法一字第 1084876512 號函釋之規定略以,公務員服務法第 14 條第 1 項所稱「法令」規範內容,須明確規定該等職務或業務得由公務(人)員兼任、由政府機關(構)指派兼任,或公務員為政府機關代表等,足資認定該等職務或業務係由具公務員身分者兼任時,始得作為公務員兼職依據。
三、茲前開銓敘部 108 年函釋得作為公務員依法令兼職之依據,經該部審酌後,認尚包括中央二級或相當二級以上機關、直轄市政府、直轄市議會、縣(市)政府及縣(市)議會依法令指派或遴聘(派)兼任者,以及政府機關(構)依法令指派或遴聘(派)學者兼任,亦得作為公立學校校長、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之兼職依據,爰作成旨揭令釋補充之。

 


《最新消息》本府 110 年「『嘉』遊~GO!」─環境教育活動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本府 110 年「『嘉』遊~GO!」─環境教育活動實施計畫 1 份,相關事項請配合辦理並鼓勵所屬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為促進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未婚同仁情感交流,擬規劃環境教育體驗活動,以增進兩性互動機會,拓展彼此生活領域,亦得透過經驗分享,增進工作效率,期能達到人才留「嘉」之效果,逐步穩定人口向上成長利基。
二、本計畫重點摘錄如下:
(一)實施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及鄉鎮市公所員工(含約聘僱人員)及臨時人員。
(二)實施內容:
1、聯誼模式再包裝:擬採分階段方式進行,每次達 30 人以上即成班。
(1)兩性教育研習:本階段安排兩性相處課程,並以新進人員為主要參加對象,探討性別發展與社會文化互動的關係並了解性別在自我發展中的角色,期建立平等及和諧的兩性關係。研習結束後由每位學員查填問卷,調查參加下階段環境教育意願。
(2)環境教育研習(限單身及未婚者參加):本階段指定本縣鄉鎮市公所分梯辦理戶外之環境教育研習活動,配合推介地區特色產業,安排產業臨場體驗,藉由相互合作,讓學員之間得以近距離對話觀察。預計參加人數為 40 至 80 人,得視情況增加參加人數,並以男女各半為原則。
(3)各階段參加學員,服務機關學校應以「公假」登記;學校教師參加除得以公假登記外,並由學校安排代理(課)教師。
2、運用 SPSS 統計分析:於各階段活動結束後,請參加學員填答問卷,並利用 SPSS(Statistical Product and Service Solutions)軟體從事顧客滿意度分析,啟動顧客滿意度調查機制,並將學員反映意見及各承辦人員執行本計畫心得綜合彙整,辦理本計畫執行情形調查,作為日後業務推動參據。
(三)本案依推動過程及成果,核予工作圈成員及其他工作人員嘉獎二次至一次不等之獎勵。

 


《最新消息》110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暨相關表件

主旨:檢送「110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暨相關表件各 1 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110 年 2 月 8 日高市教小字第 11030799000 號函辦理。
二、「110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申請表」(彩色版)請各校統計所需份數後,於 110 年 3 月 29 日起至 110 年 5 月 4 日止之上班時間至本府教育處幼兒教育科領取。
三、本縣國中小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積分審查作業訂於 110 年 5 月 5 日(星期三)假本縣創新學院餐廳辦理,審查時間為上午 9 時至 12 時及下午 1 時至 3 時。
四、參與上述積分審查作業之教師,應檢附相關證件正本及影本(請依申請表順序依序排列)各 1 份,正本驗後發還,影本由本府存查。
五、另本縣教師申請縣外介聘調動成功者,不得再申請當年度縣內介聘。
六、本案業務承辦人員為教育處幼教科黃瓊慧小姐(電話: 3620123 轉 8411 )及劉育秀小姐(電話: 3620123 轉 8943 )。

 


《最新消息》獎章條例修正意見調查表請於 3 月 15 日前回覆。

主旨:檢送獎章條例修正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修正意見表各 1 份,倘有相關修正意見請依式填列意見表並於 110 年 3 月 15 日(星期一)前免備文傳至本府本案承辦人電子信箱(無則免復),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3 月 8 日總處培字第 1103000087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109 年地方特考正額(含同分正額)錄取人員相關分配作業事宜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關辦理 109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正額(含同分正額)錄取人員相關分配作業事宜,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3 月 9 日總處培字第 1103000225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嘉義縣政府 110 年度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推廣活動計畫」

主旨:修正「嘉義縣政府 110 年度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推廣活動計畫」,並請依修正後規定送交閱讀推廣活動辦理成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10 年 3 月 3 日國院數字第 1100800032 號函辦理。
二、該學院鑑於疫情期間,各機關較難辦理中大型實體導讀活動,為能持續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提升閱讀風氣,該學院於 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文官 e 學苑」加盟專區設置「110 年度每月一書導讀專區」,各機關同仁於該專區選讀完成之數位課程學習,均可列入「閱讀推廣績優機關競賽」推廣成果。
三、因應「閱讀推廣績優機關競賽」計分方式調整,爰配合修正本府旨揭計畫,並請依修正後規定送交閱讀推廣活動辦理成果:
(一)採實體課程方式辦理者:請限填送「閱讀活動推廣紀錄表」及「活動簽到表」。
(二)採數位課程推廣閱讀方式辦理者:
1、產製並繳交數位閱讀課程明細: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同仁學習狀況明細(附件 2),輸入課程名稱、時數範圍及實際上課起始日期後,點選「匯出明細 Excel」。
2、前揭明細表請依課程個別產製,刪除個人身分證號碼後依限報送本府人事處。
四、「110 年度每月一書導讀專區」現已提供 2 門本年度每月一書導讀數位課程,未來將持續增加導讀之數位課程,以擴大推廣效益。
五、檢送嘉義縣政府 110 年度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推廣活動計畫及 110 年度每月一書導讀專區操作手冊 1 份。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 14 條條文修正意見調查表,請於 3 月 12 日前回覆。

主旨:檢送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 14 條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對照表及意見表各 1 份,倘有相關修正意見請依式填列意見表並於 110 年 3 月 12 日(五)前免備文傳至本府本案承辦人電子信箱(無則免復),請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 110 年 3 月 5 日部法二字第 11053302923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 110 年度訓練進修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 110 年度訓練進修實施計畫暨課程規劃內容表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 7 條第 2 項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年度整體訓練進修計畫,嗣後將依其規定辦理進修及依各該訓練辦理期程另函調員參訓。
三、為求派訓時效,請貴單位(機關)配合各該訓練預定辦理時程及對象,預為規劃人員參訓(免回覆),俟收迄調訓函時據以派訓之用。

 


《最新消息》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0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報名訊息

主旨:考選部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0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10 年 3 月 5 日選秘一字第 1101100134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110 年度教育部表揚優良特殊教育人員,請踴躍推薦。

主旨:有關 110 年度教育部表揚優良特殊教育人員事宜,請踴躍推薦符合資格之人員,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3 月 3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00018072 號函辦理。
二、推薦方式:以本人自我推薦、二人以上聯署或校長推薦人選後,填妥推薦表(如附件)向學校提出,經由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審查,若無前項委員會則由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並以無記名投票表決,表決通過後,隨函檢附推薦表、被推薦人相關資料與全案遴選過程資料(含會議記錄),如有錄音、錄影或其他相關資料一併註明逕送本府辦理初選。
三、本案提報期限至 110 年 4 月 9 日(星期五)止,有關推薦基準、對象等相關規定,請詳參「教育部表揚優良特殊教育人員實施要點」。
四、檢附「教育部表揚優良特殊教育人員實施要點」、推薦表及檢核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各機關學校 109 年公務人員考績案請於 3 月 12 日前於網路報送後函知本府

適用機關學校:嘉義縣人力發展所、嘉義縣家庭教育中心、嘉義縣各戶政事務所、嘉義縣各國民中小學(含永慶與竹崎高中)、嘉義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主旨:貴機關學校 109 年公務人員考績案,請於本(110)年 3 月 12 日(星期五)前至銓敘業務網路作業系統報送後函知本府,並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為因應「考核期間全無工作事實不辦理考績人員」(下稱系爭人員)資料之報送,爰請確認考核期間內有無前揭系爭人員,而分別依下列方式辦理報送作業。
二、網路報送作業說明:
(一)各機關考核期間內「未含」前揭系爭人員:請維持以銓敘業務網路作業系統現行系統(一代系統)報送考績資料。(步驟請參考附件二之考績網路報送作業簡要步驟說明)
(二)各機關考核期間內「包含」前揭系爭人員:請以該系統之「二代系統」同時報送須辦理考績人員資料及系爭人員資料。(步驟請參考附件四之考核期間全無工作事實人員不辦理考績案件操作手冊)
三、各機關依前揭方式完成網路報送作業後,請紙本方式函知本府(人事處)並檢具下列資料:
(一)紙本公文。
(二)考績檢核錯誤清單(無則免附)
(三)109 年年終考績附錄表(無特殊情形者免附;退休人員、考績年度內已敘較高俸級有案者等情形請併於備考欄敘明)。
四、檢附銓敘部書函(含附件)影本、網路報送作業相關操作步驟及 109 年年終考績附錄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錄取或及格者,得否以留職停薪方式參加取得執業資格相關訓練之可行性調查表

主旨:關於公務人員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錄取或及格者,得否以留職停薪方式參加取得執業資格相關訓練之可行性一案,如有研提意見請填具意見表,並於 110 年 3 月 9 日前免備文回傳本府人事處彙辦,無則免回,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0 年 3 月 4 日部銓四字第 1105327166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旨揭意見表、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於 3 月 15 日前回復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主管通訊錄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主管通訊錄」空白表格 1 份,請依說明填寫並於本( 110 )年 3 月 15 日(星期一)下班前以電子郵件傳復本府人事處退休福利科(huiyi@mail.cyhg.gov.tw)彙整;另紙本併請於核章後依限逕送,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通訊錄表格請以 12 號標楷體依式填寫,並請勿自行調整表格間距。
二、填寫注意事項:
(一)所屬機關請填寫一級主管以上人員(警察局含各分局長)。
(二)各衛生所請填寫主任 1 人。
(三)各級學校請填寫校長 1 人。
(四)各鄉(鎮、市公所),請填寫課長級以上人員。
(五)請依各機關組織編制、職稱順序依序填寫;倘現職職務出缺,代理或兼任者請一併填入。
(六)填列人員請以本年 3 月 15 日在職者為準。

 


《最新消息》「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02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主旨:「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02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說明:
一、電子報內容係彙整每月在「最新消息」介面所公布嘉義縣政府轉知的公文及法令與相關人事訊息,每月初即迅速將上個月轉知的公文及法令編輯成電子報,並及時將新知 E-mail 傳送機關學校同仁參閱,感受人事人員超感動的貼心服務,進而達到溝通無障礙及提高行政效率與縮減蒐集公文及法令時間之目的。
二、 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http://ccs.cyc.edu.tw)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新知雷達讚」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另外點選電子報內《最新消息》旁之主旨時(呈現綠色字樣),立刻迅速連結說明及附加檔案。
三、「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02 期網址:

http://ccs.cyc.edu.tw/modules/tadnews ... p?op=preview&npsn=175


《最新消息》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1003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主旨: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1003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說明:
一、嘉義縣政府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自 100 年 5 月創刊以來,至今已發行 116 期。由於內容包羅萬象,規劃有【活動訊息網】、【溫馨關懷坊】、【法規看過來】、【人員在這裡】、【心得分享】、【靜思語】及【訊息預告網】等專欄,頗受同仁好評。
二、歷年電子報檔案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GO-GO-GO 電子報」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最新消息》提報 110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提報第 2 次增列需用名額

主旨:提報 110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提報第 2 次增列需用名額事宜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3 月 2 日總處培字第 1103000005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各機關如有職務臨時出缺擬列入旨揭考試第 2 次增列需用名額者,請先行電話聯絡本府承辦人確認增列名額狀況,再依程序報准後,於 110 年 3 月 25 日(星期四)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職缺填報作業/110 年身障特考)完成填報作業,並列印職缺填報考試及需用人員報表傳真本府人事處,俾利線上審核轉呈該總處核定。

 


《最新消息》請協助宣導 110 警察、國安局、鐵路及退除役軍人轉任考試報名訊息

主旨:考選部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10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及 110 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10 年 3 月 2 日選秘一字第 1101100117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各機關 109 年公務人員考績案,自即日起得報送銓敘部審定。

主旨:各機關 109 年公務人員考績案,自即日起得報送銓敘部審定,並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查本府 97 年 5 月 16 日府人考字第 09701074921 號函規定,各機關考績案除機關首長由本府統一報送銓敘部外,餘已授權由各機關自行核定,並逕報送銓敘部審定,先予敘明。
二、為因應「考核期間全無工作事實不辦理考績人員」(下稱系爭人員)資料之報送,請確認考核期間內有無前揭系爭人員,而分別依下列方式辦理報送作業(銓敘部 110 年 2 月 1 日部銓一字第 1105320592 號書函參照)。
三、網路報送作業說明:
(一)各機關考核期間內「未含」前揭系爭人員:請維持以銓敘業務網路作業系統現行系統(一代系統)報送考績資料。
(二)各機關考核期間內「包含」前揭系爭人員:請以該系統之「二代系統」同時報送須辦理考績人員資料及系爭人員資料(步驟詳如附件操作手冊)。
四、報送銓敘部公文請檢附以下資料:
(一)公務人員醫事人員考績(成)人數統計表。
(二)考績考列甲等人數比率分配彙整表(僅 109 年度有系爭不辦理考績人員須檢附)
(三)109 年年終考績附錄表(無特殊情形者免附;退休人員、考績年度內已敘較高俸級有案者等情形請併於備考欄敘明)。
五、檢附銓敘部書函(含附件)影本及 109 年年終考績附錄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3 月 19 日前回復 110 年度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進用原住民員工名冊

主旨:為瞭解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進用原住民族情形,請依式查填「110 年度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進用原住民員工名冊」,並於 110 年 3 月 19 日前免備文逕送本府人事處彙辦(無者亦請填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進用原住民族情形定期調查與獎懲作業實施計畫」辦理。
二、查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 4 條及第 5 條規定略以,非原住民地區,各機關(學校)僱用約僱等 5 類人員(約僱人員、駐衛警察、技工、工友、清潔工、收費管理員、其他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非技術性工級職務),每滿 100 人應進用原住民族 1 人;原住民地區各機關(學校)僱用約僱等 5 類人員之總額應有 1/3 為原住民,另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其進用原住民人數不得低於現有員額之 2%。
三、然約僱等 5 類人員係屬出缺不補者,應不予列入僱用總額計算。
四、配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及「進用原住民作業要點」 規定,維護原住民族之合法權益及生活,爰辦理本調查。
五、檢附旨揭計畫暨「110 年度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進用原住民員工名冊」1 份。

 


《最新消息》本縣 110 年優良教師、特殊優良教師暨師鐸獎評選增列表揚對象

主旨:有關本縣 110 年優良教師、特殊優良教師暨師鐸獎評選實施計畫,增列表揚對象,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0 年 2 月 25 日府教社字第 1100044271 號函辦理。
二、增列表揚對象:教保員、助理教保員,故調整如下:
(一)本計畫肆、表揚對象內容為:「凡屬本縣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之現職編制內各類合格專任教師、教保員、助理教保員、運動教練、軍護人員、校長及園長且具中華民國國籍、符合推薦標準並評定入選者。」。
(二)推薦表身分別亦增設教保員/助理教保員欄位供選取。
三、檢附實施計畫供參。

 


《最新消息》本縣 110 年度優良教師、特殊優良教師暨師鐸獎評選請於 3 月 16 日前報送

主旨:檢送本縣 110 年度優良教師、特殊優良教師暨師鐸獎評選實施計畫,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1 月 5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90188328 號函辦理。
二、本年度計畫修正重點如下:
(一)推薦名額:依各校(園)現職教師編制員額數計算:每 20 人(含)可推薦一人, 21-40 人可推薦兩人,以此類推。
(二)推薦標準基本條件:於本縣服務教職五年以上,且在現職學校連續服務二年以上。
(三)薦送類別說明:以優良事蹟係屬行政類或教學類擇一選填。
(四)評選推薦表:
1、經歷最多 5 項,每項 200 字為限,並分項敘述。
2、新增教育愛小故事欄位,請以第三人稱撰寫 700 字為限。
(五)具體優良事蹟限 3500 字以內,並限上傳近五年內之相關佐證資料。
三、貴校推薦人選請依據推薦標準,由學校成績考核委員會(無則由教師評審委員會)負責初評,於 110 年 3 月 16 日前將推薦表核章正本及相關佐證資料送承辦單位「太平國小」彙辦,逾期不予受理(郵送者以郵戳為憑)。
四、推薦表請務必至「本縣教師節活動管理系統」(https://tchday.cyc.edu.tw/)線上填報後列印紙本,俾利後續評選作業,附件推薦表僅供填報內容參考及初評使用,且只受理系統表格填報格式。
五、線上填報說明事項如下:
(一)填報時間: 110 年 3 月 2 日起至 110 年 3 月 16 日下午 4 時止。
(二)瀏覽器:系統不支援過舊之 IE 瀏覽器,建議使用 Google   chrome 或 Firefox 。
(三)帳號及密碼:帳號及預設密碼均為教育部 6 碼代碼。如大 0 國小,帳號為: 104700 ,密碼亦為 104700(第一次登入後密碼強制修改),另公私立幼兒園帳號及預設密碼英文字母均為大寫。
(四)相關佐證資料請分別掃描成 PDF ,並個別加以編號註記於檔案名稱之前,再上傳系統。

 


《最新消息》修正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

主旨:「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10 年 2 月 23 日以臺教師(三)字第 1100000547B 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2 月 23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00000547C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23 條及第 104 條條文修正草案意見表及加班數據調查表

主旨:檢送「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23 條及第 104 條條文修正草案意見表」及「加班數據調查表」各 1 份,請依式填列並於 110 年 3 月 9 日前免備文逕送本府本案承辦人電子信箱(無意見者免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0 年 2 月 24 日公保字第 1101060073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旨揭意見表及調查表請一併以電郵方式傳送至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詹小姐電子信箱(jia12061531@mail.cyhg.gov.tw);倘有填表疑義者,「修正草案意見表」事項請逕洽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詹小姐(分機 8562 );「加班數據調查表」事項則請洽本府人事處退休福利科劉小姐(分機 8387 )。

 


《最新消息》廢止「公教人員退休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發放作業注意事項」

主旨:銓敘部廢止「公教人員退休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發放作業注意事項」,並自 110 年 2 月 25 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0 年 2 月 25 日部退二字第 1105328043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國家文官學院辦理 110 年度晉升官等訓練線上直播先修課程

主旨:國家文官學院辦理本( 110 )年度晉升官等訓練線上直播先修課程,請鼓勵本年擬參加各項升官等訓練之受訓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10 年 2 月 23 日國院評字第 1100700021 號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有意報名旨揭課程人員自即日起至本年 3 月 14 日止,至該學院全球資訊網( https: //http://www.nacs.gov.tw )首頁「開班報名」項下登記報名,每門課程預計錄取 80 人。報名錄取名單預定於本年 3 月 24 日於該學院官網公布,並另以電子郵件通知。
三、為利課程進行,請報名錄取者於課前 1 日(本年 3 月 26 日)依指定時段進行系統測試,俾利於正式課程運作順利。

 


《最新消息》核定 110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任用計畫彙總表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核定 110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任用計畫彙總表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2 月 23 日總處培字第 1100012738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經列為考試分發職缺,在職務出缺後未分配考試錄取人員遞補前,其所遺業務得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規定辦理,並自行列管;另請勿自行對外公告或傳播非考選部公告之公務人員考試相關訊息,如有違反,將依情節輕重追究行政責任。
三、另各機關如有職務臨時出缺擬列入本項考試增列需用名額者,請先行電話聯絡本府承辦人確認增列名額狀況後,依程序報經本府核准後再至該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進入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完成填報作業,並列印職缺報表傳真本府人事處,俾利線上轉呈該總處核定。

 


《最新消息》修正國家海洋研究院組織法第五條

主旨:中華民國 110 年 1 月 20 日修正公布之「國家海洋研究院組織法」第五條條文,行政院定自 110 年 3 月 1 日施行,並於 110 年 2 月 22 日以院授人組字第 1100012500 號令發布,茲函送行政院發布令影本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10 年 2 月 22 日院授人組字第 11000125065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本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10 年度分區聯繫會報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10 年度分區聯繫會報實施計畫」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為加強本處與所屬人事機構間之垂直與橫向聯繫功能,建立區域整合及溝通協調平臺,促進人事人員參與建議制度之落實,透過案例的分享與實務處理經驗之討論,提升人事人員的業務處理技巧及服務效能,爰訂定旨揭計畫。
二、各分區承辦單位應於聯繫會報召開前,就輔導區部分,至少辦理 1 場次各分區專、兼任(辦)人事人員聯繫會報:
(一)輔導區,依最新修正每月份兼任(辦)人事人員業務人事資訊系統專責輔導分配表分配。
(二)專、兼任(辦)人事人員聯繫會報舉辦地點不以分區承辦單位所在地為限;召開前,應函請各分區成員暨其輔導區兼任(辦)人事人員,就處理人事業務所遇到的困難處或修正建議等提案。
(三)每次專、兼任(辦)人事人員聯繫會報後,均應提交會議紀錄及相關資料報送本處備查。
三、各分區承辦單位應於 110 年 7 月底前至少辦理 1 場次分區聯繫會報,於分區聯繫會報前請就專、兼任(辦)人事人員聯繫會報之共同性業務事項及須整合協調事項研送本處提案,並於分區聯繫會報後提交各分區會議紀錄及相關資料報送本處備查。

 


《最新消息》周大觀文教基金會「全球熱愛生命獎章授獎辦法」,請踴躍推薦熱愛生命獎章候選人。

主旨:檢送財團法人周大觀文教基金會「全球熱愛生命獎章授獎辦法」等相關資料 1 份,請踴躍推薦熱愛生命獎章候選人,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0 年 2 月 23 日部管三字第 1105324970 號書函辦理。

 


《最新消息》修正「行政院所屬國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監事遴聘要點」之補充規定

主旨:檢送行政院 110 年 1 月 22 日修正「行政院所屬國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監事遴聘要點」之補充規定,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10 年 2 月 20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00012586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 110 年度洽簽「台糖長榮酒店(台南)」特約商店契約案

主旨:檢送本府本( 110 )年度洽簽「台糖長榮酒店(台南)」特約商店契約案,請查照轉知所屬運用。
說明:
一、「台糖長榮酒店(台南)」,提供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優惠如下:
(一)豪華單床房(一大床):定價新臺幣 7,000 元(以下同)加 10%,合約優惠價平日 2,800 元、假日 3,300 元,均含 1 客早餐。
(二)豪華雙床房(兩小床):定價 7,500 元加 10%,合約優惠價平日 3,100 元、假日 3,600 元,均含 2 客早餐。
(三)闔家溫馨房(兩中床):定價 10,000 元加 10%,合約優惠價平日 5,000 元、假日 5,500 元,均含 4 客早餐。
(四)闔家雅緻房(兩大床):定價 11,000 元加 10%,合約優惠價平日 5,300 元、假日 5,800 元,均含 4 客早餐。
(五)經典套房(一大床):定價 10,000 元加 10%,合約優惠價平日 5,000 元、假日 5,500 元,均含 2 客早餐。
(六)闔家經典套房(一大床加兩小床):定價 12,000 元加 10%,合約優惠價平日 6,000 元、假日 6,500 元,均含 4 客早餐。
二、本優惠期間自本年 12 月 31 日止,詳細資訊逕上本府人事處網站/創新服務/待遇福利專區查詢。

 


《最新消息》本府於 3 月 18 日辦理全民國防教育研習,請派員參訓。

主旨:本府訂於本( 110 )年 3 月 18 日辦理「全民國防教育研習」,請依分配名額足額薦派人員參訓,並於本年 3 月 10 日(星期三)前完成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為培養同仁具備全民國防知能,提振國防意識,堅定保家衛國意志,發揮全民總體力量,共同維護國家安全,爰辦理旨揭研習班。
二、研習事宜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本年 3 月 18 日(星期四)9 時 30 分至 11 時 30 分。
(二)研習地點:創新學院 1 樓 101 教室。
(三)研習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鄉鎮市公所、戶政及地政事務所、各國民中學之公務人員,計 99 人。
(四)研習講師及課程內容:詳如計畫。
三、報名方式說明如次:
(一)本府各處:請依式填列報名表,逕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或傳送至承辦人電子信箱(atczer@mail.cyhg.gov.tw)統一薦送報名。
(二)府外機關:請由各人事單位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辦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類別:政策能力訓練/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代碼: 1100318 ;課程名稱:全民國防教育研習,期別:第 1 期)。
四、防疫期間請配合量測體溫、消毒雙手,並全程戴口罩。
五、檢附本研習實施計畫、名額分配表及本府人員專用報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

主旨:行政院於本(110)年 1 月 22 日修正之「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請依說明段配合辦理,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10 年 2 月 20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00012586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查本府業以 110 年 1 月 28 日府人考字第 1100020763 號函(諒達)轉該院 110 年 1 月 22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062000041 號函修正發布之旨揭規定,其中增訂機要人員不得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董、監事及其他執行業務之重要職務,原已遴派機要人員兼任前開職務者,應即免兼。
三、為避免機要人員免兼董、監事及其他執行業務之重要職務後,致公股代表產生空窗期影響公股權益,請各機關(構)於規定修正後 6 個月內儘速覓妥接替人員後,辦理改派。

 


《最新消息》總處於 3 月 15 日至 4 月 20 日抽查各機關 WebHR 系統聘僱人員等資料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總處)訂於本(110)年 3 月 15 日至同年 4 月 20 日,抽查各機關 WebHR 系統聘僱人員計畫書(表)、個人基本資料等,本府人事處將不定期抽查資料登載情形及總處抽查結果,一併列入本府所屬人事機構績效考核及優缺點紀錄,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 109 年 11 月 17 日府人任字第 1090258053 號函暨 110 年 1 月 22 日府人任字第 1100019646 號函諒達。
二、請各機關(學校)確實依人事服務網 eCPA 最新公告「WebHR 系統聘(僱)用計畫書(表)資料報送注意事項」、「WebHR 任免遷調子系統聘僱用計畫操作手冊」、「WebHR 系統聘僱人員及職務代理人資料建置操作說明」等手冊登載及檢視聘僱人員計畫書(表)、個人基本資料,並於抽查期間配合提供相關資料。
三、本次抽查項目如下:
(一)聘(僱)用計畫書(表)部分:經權責機關核定之聘(僱 )用計畫書(表)內容,是否符合聘僱法規及相關規定,及是否核實建置並上傳至 WebHR 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簡稱 WebHR 系統);定期專案計畫進用之聘僱人員於計畫結束後,是否確實解聘(僱)。
(二)現職聘僱人員(含職代)人事資料部分: WebHR 系統建置之現職聘僱人員(含職代)人事資料,是否符合權責機 關核定之聘(僱)用計畫書(表)內容。
四、依 110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WebHR 系統聘僱人員 相關資料維護及填報錯誤率」計算,係依抽查名冊中每筆資料(每人員)有以下情形者,即算 1 筆錯誤:
(一)經權責機關核定之聘(僱)用計畫書(表)未上傳系統。
(二)聘(僱)用計畫書(表)核定內容不符合聘僱用法規。
(三)定期專案計畫聘僱人員計畫結束,未確實解聘(僱)。
(四)系統建置聘僱人員人事資料,不符合聘(僱)用計畫書(表)核定內容。
五、檢送總處 110 年 2 月 22 日電子郵件及 110 年度 WebHR 系統聘僱人員資料抽查作業計畫影本各 1 份。


【關於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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