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01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21-02-02

《最新消息》修正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

主旨:「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第一點、第六點,業經行政院修正發布,並自本( 110)年 1 月 22 日生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10 年 1 月 22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06200004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10 年度標竿學習案例甄選暨推廣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0 年度標竿學習案例甄選暨推廣實施計畫」,請依計畫內容推薦具成效之施政案例,並於本( 110 )年 3 月 31 日(星期三)前免備文以電子郵件傳送本府本案承辦人信箱(s8512@mail.cyhg.gov.tw),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10 年 1 月 21 日人發綜字第 1100300094 號函辦理;並檢送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請各機關(單位)擇優推薦標竿學習施政案例一案,由本府遴選最具代表性之案例提報參加旨揭推廣計畫。
三、案例經該學院入選者,除配合相關推廣表揚活動外,該學院另有獎勵方式說明如次:
(一)特優獎案例:頒發特優獎座 1 座及團隊獎金新臺幣壹萬元整。
(二)優良獎案例:頒發優良獎座 1 座及團隊獎金新臺幣捌仟元整。
(三)佳作獎案例:頒發佳作獎座 1 座及團隊獎金新臺幣陸仟元整。
(四)行政獎勵:該學院函請入選案例提報機關就相關人員辦理敘獎鼓勵。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所屬機關新進 109 年高考三級公務人員英檢程度調查表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所屬機關新進 109 年高考三級公務人員英檢程度調查表」1 份,請依式填列,並於本(110)年 1 月 29 日中午 12 時前,逕寄本府本案承辦人電子信箱,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1 月 27 日電子郵件辦理。
二、調查事項及填表方式:
(一)調查對象: 109 年高考三級分配人員。
(二)調查事項:前揭調查對象(詳如調查表)通過英檢程度,與業務是否與英檢高度相關等。
(三)注意事項:英語檢定等級係以全民英檢(GEPT)為標準填列,如所屬人員係參加全民英檢以外檢定,於填列時請依「公務人員英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之標準,轉換成相對應之全民英檢等級。
(四)旨揭調查表請依式填列後依限以電郵方式傳送本府本案承辦人。
三、檢附旨揭調查表及前揭對照表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保訓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主旨:檢送「保訓專業獎章頒給辦法」發布令、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影本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0 年 1 月 21 日公人字第 11040600172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修正草案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34 條、第 40 條修正意見調查

主旨:關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修正草案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34 條、第 40 條修正草案,如有研提意見請填具意見表,並於 110 年 2 月 3 日(星期三)前免備文回傳本府人事處彙辦,無則免回,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0 年 1 月 26 日部特二字第 1105312661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旨揭修正草案意見表及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10 年度線上英語學習志工輔導員招募,請於 3 月 1 日前回復。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0 年度線上英語學習志工輔導員實施計畫」,各機關如有薦送名單請於本(110)年 3 月 1 日(星期一)前,免備文以電子郵件逕送本府本案承辧人信箱(毋則免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10 年 1 月 25 日人發專字第 1100200031 號函辦理;併檢送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該學院為配合行政院「2030 雙語國家政策」,擬招募線上英語學習志工輔導員(以下簡稱志工輔導員),帶動英語數位學習風氣,提升公務人員英語力。
三、本計畫薦送對象以現職公務人員為主,薦送標準及帶領學習方式,詳實施計畫陸、實施內容「一、志工輔導員招募」及「三、志工輔導員線上帶領學習討論」說明。
四、各機關如有薦送名單請於 110 年 3 月 1 日(星期五)前以電子郵件寄送本府承辧人李雅琪(免備文,電子信箱:s8512@mail.cyhg.gov.tw),俾利辦理彙整事宜。

 


《最新消息》本縣 110 年度數位學習必修課程請於 7 月 30 日前完成

主旨:檢送本縣 110 年度「數位學習必修課程表」及閱讀操作手冊各 1 份,請轉知所屬於本年 7 月 30 日(星期五)前,至「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網站組裝課程專區「+e 學院」選讀完成,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數位學習推動方案及行政院 107 年 10 月 30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70054929 號函辦理。
二、 110 年度各機關(構)公務人員每人每年應達成學習時數規定,仍維持業務相關學習時數 20 小時,其中 10 小時必須完成當前政府重大政策、法定訓練及民主治理價值等課程,為落實前開規定並建立公務人員終身學習理念,爰訂定旨揭課程表。

 


《最新消息》110 年度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分配及調訓事宜

主旨:為辦理本( 110 )年度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分配及調訓事宜,請各機關及學校人事人員詳閱「遴選作業相關注意事項」後,於本年 3 月 2 日(星期二)前免備文將相關表件送府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0 年 1 月 25 日公訓字第 1102160033 號函辦理。
二、本年度調訓比例:查該會本年仍以 16.5%為調訓比例,本府將依式計算本年度本縣分配受訓名額,並預估 111 年度符合參訓資格人數。
三、本年度遴選作業分組依機關性質區分為七組,本府各處組、一二級機關(不含消防局)組、消防局、各地政事務所組、各戶政事務所組、學校組及公所暨代表會組辦理。
四、各機關學校請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一)清查並統計符合參訓資格人員:請人事單位以「110 年 4 月 30 日」仍在職之現職人員為基準,並依式填列「110 、 111 年度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參訓人數統計表」(包含身心障礙人員及無參訓意願人員)及「110 年度參加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人員名冊」等 2 項表件。另請注意前開表件不得有遺漏或虛報人數之情事。
(二)檢齊符合參訓資格人員各項資績文件:請依序檢齊本府 110 年度晉升薦任官等訓練遴選作業報送資料一覽表、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參訓資格檢核表(請參訓者依資格逐項勾選檢核)、 110 年度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遴選資績評分表,及遴選評分試算表等各 1 份(表內「各項績分採計至 109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上開報送資料一覽表內所列各項證明文件 1 份,請依序備齊並標明附件序號,俾利複審作業;資績評分表及遴選評分試算表電子檔,可併同統計表及名冊,電郵至本案承辦人信箱(s8512@mail.cyhg.gov.tw),信件主旨敘明「○○○(機關/學校名稱)委升薦表件」。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110 年度該訓練之「行政程序法與案例解析」課程,將依據參訓人員名冊填具之「是否曾研習行政程序法課程」欄位結果(按:本欄位為必填欄位),據以分班上課。填具「有」則編入進階班,填具「無」則編入初階班,且為維護受訓人員編班權益,不得再行更動填具之資料及班別;初階班與進階班教材皆相同,僅於案例討論深淺不同,且案例討論部分亦不列入測驗範圍。
(二)另依本府 97 年度第 1 次升官等訓練人員甄審會決議,有關資績評分表內之綜合考評分數評定標準部分,如受遴選人員獲全國性評比前五名獎項者,服務機關首長評定本項分數級距為 9.5 分至 9.9 分;如係縣級評比優異及有具體優良事蹟者,分數級距為 9 分至 9.4 分。復依同年度第 2 次升官等訓練人員甄審會議決議略以,綜合考評分數經甄審會審議,未有具體優良事蹟並退回服務機關依規定標準重新評定分數後,倘該機關未依審議結果重新評分者,該受遴選人員如排序為正取者,將不予遴薦參訓。
(三)貴機關如有符合參訓資格人員不具參訓意願者,需請本人填具「放棄 110 年度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受訓資格聲明書」及「參訓資格檢核表」,核章後「正本」逕送本府人事處辦理。
六、本次訓練期間訂於 110 年 6 月 28 日至 9 月 17 日止,分 2 梯次辦理,第 1 梯次預定於 110 年 6 月 28 日開訓,第 2 梯次預定於 110 年 8 月 23 日開訓。
七、前揭各項表件已上傳本府人事處網頁檔案下載區,請自行下載運用。

 


《最新消息》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登載通報資料案

主旨:為利瞭解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以下簡稱通報查詢系統)登載通報資料是否涉及校園性別事件,請依說明註記通報不適任教育人員資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1 月 13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90186736 號書函辦理。
二、查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以下簡稱通報查詢辦法)第 8 條第 1 項規定:「教育人員有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 1 項、第 2 項規定之情事,或有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15 條第 1 項、第 18 條第 1 項、第 19 條第 1 項、第 2 項規定之情事,且該案件未登載於本資料庫者,其服務學校、機構應於解聘、停聘或免職之書面通知送達後 7 日內,至本資料庫登載通報資料,並上傳處理情形、送達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處理證明文件資料。」
三、各學校於通報查詢系統所登載之案件,適用法規係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 1 項第 13 款、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11 款、第 15 條第 1 項第 5 款、第 18 條第 1 項等規定(或 102 年 7 月 10 日修正公布之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12 款、 103 年 1 月 8 日修正公布之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13 款),且所違反之法規係「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 7 條」者,請於 110 年 2 月 8 日前,於資料庫各該案件之「備註」欄位註記「本案係違反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 7 條」等文字,嗣後辦理是類案件通報登載時,亦同。
四、各類不適任人員之通報法規,係準用通報查詢辦法者(詳見附件一覽表),比照辦理。

 


《最新消息》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委員之被選舉權與選舉權疑義

主旨:函轉有關教育部釋示「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委員之被選舉權與選舉權疑義」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1 月 13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90159341 號函辦理。
二、查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考核辦法)第 8 條第 1 項規定:「辦理教師成績考核,高級中等學校應組成考核會;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應組成考核委員會,其任務如下:一、學校教師年終成績考核、另予成績考核及平時考核獎懲之初核或核議事項。二、其他有關考核之核議事項及校長交議考核事項。」第 9 條規定:「(第 1 項)考核會由委員九人至十七人組成,除掌理教務、學生事務、輔導、人事業務之單位主管及教師會代表一人為當然委員外,其餘由本校教師票選產生,並由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任期一年。…(第 5 項)委員之總數,由校務會議議決。」
三、次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以下簡稱教評會設置辦法)第 3 條第 5 項規定:「本會委員之總額、選舉與被選舉資格、委員選(推)舉方式、依第五條規定增聘校外學者專家擔任本會委員與候補委員遴聘方式、會議規範及相關事項規定,應由學校訂定,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四、旨案疑義前經教育部國教署 109 年針對留職停薪(含兵役、侍親、育嬰、進修及借調等)、延長病假及公務借調等 3 種情形調查實務運作,其結果顯示各校作法並不一致,另參照教評會設置辦法第 3 條第 5 項規定,為避免相同議題於校內考核會與教評會作法不一,且考量現行學校遇有是類情形皆有一定作法,是以,教師於留職停薪(含兵役、侍親、育嬰、進修及借調等)、延長病假及公務借調等期間,未實際在校任教、服務,其於考核會有無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及選任後是否喪失委員資格,宜由校務會議議決;又其選舉或票選方式,亦由學校本公平、公正、公開及秘密投票等相關原則,由校務會議議決。
五、另教育部 95 年 5 月 8 日台人(一)字第 0950064157 號函及歷來函釋涉及教師留職停薪等未實際在校任教、服務,其是否具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及選任後是否喪失委員資格規定之規定,自即日起均停止適用。
六、檢附教育部原函乙份。
 


《最新消息》110 年至 112 年闔家安康-全國公教員工團體保險由中國人壽承作

主旨:「110 年至 112 年闔家安康-全國公教員工團體保險」,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開徵選由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賡續承作,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1 月 19 日總處給字第 1100011205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為使公教員工於發生非屬意外之其他事故及疾病亦可獲得相關保障,修正保險名稱為「闔家安康-全國公教員工團體保險」,並規劃「意外險給付方案」與「壽險、意外險及住院醫療給付方案」等 2 種方案提供同仁參考運用,辦理期間自 110 年 4 月 1 日起至 112 年 3 月 31 日止,為期 2 年。
三、相關內容請參閱附件資料,並請逕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www.dgpa.gov.tw)/最新消息/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下載運用;另投保作業請逕洽國人壽辦理,洽詢電話: 0800-098-8


《最新消息》支(兼)領月退休金人員於「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公布施行之日起 1 年後死亡,其遺族之改支領遺屬年金案

主旨: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人員,於「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公布施行之日起 1 年後死亡,如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請領月退休金者,其符合擇領遺屬年金條件之遺族得改支領遺屬年金案,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依據教育部 110 年 1 月 20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90183459C 號函辦理;並檢附教育部令及原函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 110 年度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推廣活動計畫

主旨:檢送本府( 110 )年度「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推廣活動計畫」及「公務人員專書閱讀心得寫作競賽活動撰寫要點」,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09 年 12 月 18 日國院數字第 1090800251 號函辦理。
二、該學院選出「每月一書暨年度推薦經典」為指定書目(共計 14 本),包括《關於工作的 9 大謊言》、《異見的力量》等,作為專書閱讀心得寫作競賽之指定專書。
三、為倡導公務人員閱讀風氣,請配合辦理下列活動:
(一)專書閱讀心得寫作競賽:請鼓勵屬員依指定書目撰寫並於 110 年 7 月 30 日前,將作品資料及作品電子檔( Word 格式),一併以電子郵件傳送本府承辦人信箱(s8512@mail.cyhg.gov.tw,紙本無需繳交)辦理評審作業。
(二)辦理各式閱讀推廣活動:包含導讀會及讀書會等,相關資料請於 110 年 8 月 30 日前,亦以電子郵件傳送本府承辦人信箱。
(三)本案執行情形將列為本年度考核之參據,請設有專任人事之機關(學校)配合辦理。
 


《最新消息》本府 110 年度洽簽義大皇家酒店及義大天悅飯店訂定特約商店契約案

主旨:檢送本府本( 110 )年度洽簽「義大皇家酒店」及「義大天悅飯店」訂定特約商店契約案,請查照轉知所屬運用。
說明:
一、「義大皇家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及「天悅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同仁住宿優惠如下:
(一)義大皇家股份有限公司:
1、豪華客房:訂價 11,000 元(新臺幣,以下同),合約優惠價 3,300 元加 10%,含 1 至 2 客早餐。
2、經典客房:訂價 14,000 元,合約優惠價 3,800 元加 10%,含 1 至 2 客早餐。
3、行政客房:訂價 15,000 元,合約優惠價 4,300 元加 10%,含 1 至 2 客早餐。
4、景緻套房:訂價 25,000 元,合約優惠價 5,800 元加 10%,含 1 至 2 客早餐。
5、總裁套房:訂價 50,000 元,合約優惠價 13,300 元加 10%,含 1 至 2 客早餐。
(二)天悅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1、雅緻客房/一大床/兩小床:訂價 8,000 元加 10%,合約優惠價 3,000 元 NET ,含 2 客早餐。
2、溫馨家庭房/兩中床:訂價 10,000 元加 10%,合約優惠價 3,800 元 NET ,含 3 客早餐。
3、溫馨家庭房/兩中床:訂價 10,000 元加 10%,合約優惠價 4,600 元 NET ,含 4 客早餐。
4、幸福家庭房/一大兩小/兩大床:訂價 12,000 元加 10%,合約優惠價 5,200 元 NET ,含 4 客早餐。
二、優惠期間自本年 1 月 2 日起至 12 月 30 日止,詳細資訊逕上本府人事處網站/創新服務/待遇福利專區查詢。


《最新消息》『嘉』有健康,『義』生幸福」-公務人員健康維護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本府 110 年度「『嘉』有健康,『義』生幸福」-公務人員健康維護實施計畫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計畫實施內容摘述如下:
(一)適用對象:
1、每年健康檢查費最高補助 13,000 元(新臺幣,以下同):
(1)本府一級單位正副主管以上人員。
(2)本府所屬一級機關正副首長。
(3)本府簡任非主管人員。
2、 40 歲以上編制內人員,每 2 年 1 次健康檢查費,每次最高補助新臺幣 3,500 元。
3、專案簽准人員:前 2 款以外,倘有從事重複性、輪班、夜間、長時間工作等有危害安全、衛生顧慮工作之未滿 40 歲公務人員及其他非編制內人員,各單位(機關)得視需求,簽奉本府核准後,比照第 2 款人員辦理。
(二)配合措施:
1、提供健康醫療資訊:可至本縣衛生局官網(https://cyshb.cyhg.gov.tw/)/ 「熱門服務」參考運用「3+1 行動醫療服務列車」、主題專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及便民服務專區/醫療資源/「戒菸服務」、「卡介苗接種服務地點與時間」等。
2、提供健檢一般項目表: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之檢查建議項目(如附件)。
3、公務福利 e 化平台-提供健康 99 健檢專案及健康 99 特約院所:
(1)「健康 99-全國公教健檢方案」係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邀請經衛生福利部評鑑為「醫院評鑑合格」以上醫療院所,以 13,000 元及 3,500 元規劃多種健檢方案,作為現職員工、退休人員及其眷屬健康檢查時之選擇參考。
(2)可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福利 e 化平台」(http://eserver.dgpa.gov.tw/)/其他/公教健檢/健康 99 特約院所/特約醫療院所一覽參考運用。(如嘉義縣市健康 99 特約院所為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嘉義長庚紀念醫院、戴德森醫療財團法人嘉義基督教醫院、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及臺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
4、辦理「分級醫療」說明會:為導引民眾就醫習慣改變,以提升效率及促進醫療院所提供醫療服務內容的差異化與分工合作,本府得視業務需要邀請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南區業務組派員擔任講師,說明分級醫療制度六大策略及相關配套措施,期能提升同仁照護知能及妥善運用醫療資源。
(三)經費來源:健康檢查費用應於所定補助額度內,以實際支出金額覈實補助並由各單位 (機關)相關預算項下勻支;本府 110 年相關宣導說明會,所需費用由本府人事處人事業務-員工福利-業務費項下支應。
(四)實施方式:
1、自費或公費補助參加健康檢查人員,檢查當日得依其檢附之證明文件,覈實給予公假,每年最高給予 2 日,並以不影響公務運作為原則。
2、符合補助資格者應自行至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及經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品質策進會健康檢查品質認證之診所檢查,並於受檢後,檢具檢查費用收逕向服務機關申請補助。


《最新消息》WebHR 系統「聘(僱)用計畫」功能上線及操作手冊等資料公告期程變動案

主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及防疫措施, WebHR 系統「聘(僱)用計畫」功能上線及操作手冊等資料公告期程變動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總處)110 年 1 月 21 日總處組字第 1100011388 號書函辦理,並附原書函影本 1 份。
二、本府 110 年 1 月 19 日府人任字第 1100014558 號函諒達。
三、 WebHR 系統「聘(僱)用計畫」功能上線及操作手冊等資料公告期程,調整如下:
(一)110 年 2 月 1 日(星期一):系統上線。資料建置注意事項、系統操作手冊、操作教學影音檔暨講義下載連結,同步公告於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以下簡稱 eCPA )。
(二)110 年 2 月 1 日(星期一)至同年 2 月 24 日(星期三):各機關(學校)至 WebHR 系統建置並上傳聘僱人員(含職務代理人)聘(僱)用計畫書(表)資料;併請各機關(學校)同步檢視現職聘僱人員之人事資料,是否符合前開聘(僱)用計畫書(表)。
(三)110 年 3 月 5 日(星期五):總處產製各機關聘(僱)用計畫書(表)上傳表件數與人數等統計表,公告於 eCPA ,供各機關檢視核對。
四、聘僱人員人事資料抽查作業期程,總處規劃於 110 年 3 月底辦理,相關作業另函通知。
五、原訂於 110 年 1 月 27 日(星期三)辦理之 WebHR 系統「聘(僱用計畫」教育訓練,配合防疫措施取消。


《最新消息》聘(僱)用計畫書(表)自 1 月 28 日起調整於 WebHR 系統線上報送

主旨:聘(僱)用計畫書(表)調整於 WebHR 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簡稱 WebHR 系統)線上報送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總處)110 年 1 月 15 日總處組字第 1100011052 號書函辦理。
二、聘(僱)用計畫書(表) 110 年起調整為線上報送,總處業於 WebHR 系統建置「聘(僱)用計畫」功能,預訂於 110 年 1 月 28 日(星期四)上線。請各機關(學校)於同年 2 月 22 日(星期一)前,至該系統建置並上傳聘僱人員(含職務代理人)聘(僱)用計畫書(表)資料。系統操作手冊、資料建置注意事項等資料,總處將於 110 年 1 月 25 日(星期一),公告於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三、本次聘(僱)用計畫書(表)報送 WebHR 系統之正確性及完整性,請輔導區督導被輔導區學校兼辦人事人員,本府人事處將依本府 109 年 11 月 17 日府人任字第 1090258053 號函所列查核重點不定期辦理抽查,抽查結果將列入所屬績效考核及每月人事人員優缺。
四、復為協助各機關承辦人員熟悉系統操作,提升資料建置效率及正確性,總處將辦理教育訓練,並配賦本府參訓名額 4 人,相關事宜如下:
(一)時間: 110 年 1 月 27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至 12 時。
(二)地點: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卓越堂。
(三)參加人員:本府人事處、本縣社會局、衛生局、環境保護局各指派 1 名專任人事參加。
(四)教育訓練講義將於 110 年 1 月 25 日(星期一),公告於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現場不發放紙本講義,如有需要請自行列印並攜至會場。系統操作教學影音檔下載連結,將於 110 年 2 月 5 日(星期五)公告,請自行下載運用。
(五)報名方式:請於本年 1 月 20 日(星期三)下班前回傳報名表,由本府人事處統一報名。
五、檢附「WebHR 系統『聘(僱)用計畫』功能教育訓練實施計畫」(含名額配賦表及交通資訊)、本縣參加人員報名表及及總處函文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10 年度人事人員訓練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10 年度人事人員訓練實施計畫」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 7 條及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人員設置管理要點第 22 點。
 


《最新消息》一百零九年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補充規定

主旨:教育部訂定「一百零九年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補充規定」,並自 110 年 1 月 13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10 年 1 月 13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90167026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分。


《最新消息》請依規定辦理 109 年度公務員兼職查核作業

主旨: 109 年度公務員兼職查核資料已上傳至公務員兼職查核平台(以下簡稱查核平台)一案,請依規定辦理查核,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10 年 1 月 15 日部法一字第 1105315400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銓敘部前於 109 年 10 月辦理該年度兼職查核,將公務員身分證號與商工登記及設籍課稅營業人資料進行比對,如有所屬公務員身分證號經比對重複者,請各機關儘速辦理複查並依個案情況進行事實認定,如經查知違反規定者,請本權責依法辦理。查核平台所取得之資料事涉敏感,請各機關審慎使用,避免外洩,以符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三、另銓敘部於 108 年定期編修「銓敘法規釋例彙編」時,就原彙編( 106 年 12 月版)所收錄之服務法相關解釋通盤重行檢討,並停止適用部分解釋,是為免各機關或所屬人員誤續援用相關解釋,該部業修正「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將各檢查事項之備註欄位及內容均刪除,並增修表末填表說明(已置於該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人事管理類別項下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 ... amp;Page=5846&Index=5),併請各機關嗣後辦理所屬人員及新進人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時以上開修正後之版本為準,並應參閱該部最新之銓敘法規釋例(已置於該部全球資訊網/銓敘法規/銓敘法規釋例項下https://www.mocs.gov.tw/treasure/docum ... 14&Type=1&Index=3)。

 


《最新消息》修正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 Q&A (問答資料) 110 年 1 月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之「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 Q&A (問答資料)」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1 月 13 日總處培字第 1100010857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天然災害颱風通報權責機關人事機構應變處理標準作業程序自 110 年 1 月 13 日停止適用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天然災害颱風通報權責機關人事機構應變處理標準作業程序」自 110 年 1 月 13 日停止適用,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1 月 13 日總處培字第 1100010857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銓敘部補助公務人員協會經費作業規定第五點、第七點、第九點

主旨:檢送「銓敘部補助公務人員協會經費作業規定」第 5 點、第 7 點、第 9 點修正總說明、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0 年 1 月 11 日部管二字第 1105314110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10 年度初任薦任人事主管經驗(甘苦談)分享計畫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10 年度初任薦任人事主管經驗(甘苦談)分享計畫」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09 年度初任薦任人事主管專業能力 PLUS 計畫辦理。
二、為期初任薦任人事主管人員能將自己實務上所遇到的各種問題,透過甘苦經驗分享,據以令擬初任薦任人事主管有了解及學習初任主管時可能遇到的挑戰與因應之道,爰訂定本計畫。

 


《最新消息》請於 1 月 15 日前回復 109 年度年終考績考列乙等及乙等以下人員清冊

主旨:檢送「109 年度年終考績考列乙等及乙等以下人員清冊」1 份,請依式填列本表並於 110 年 1 月 15 日(星期五)前免備文傳送至本府承辦人電子信箱(sky07016@mail.cyhg.gov.tw),請查照。
 


《最新消息》1 月 7 日起 WebHR 開放人事資料鎖定功能

主旨:自 110 年 1 月 7 日起,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WebHR)開放人事資料鎖定功能,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1 月 4 日總處資字第 1100010001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 WebHR 個人履歷表提供鎖定之表別包含:表 1 基本資料之兵役、表 5 學歷、表 6 考試、表 16 家屬資料之姓名及稱謂、表 19 經歷、表 20 考績、表 34 銓審、表 35 動態、表 38 敘薪、表 51 專長。各表並提供附件上傳功能,人事人員可於資料校對後、鎖定前,上傳必要之佐證資料掃瞄檔。
三、各機關學校現已可編輯維護個人資料之人事人員,請務必確認個人資料無誤,並上傳必要之佐證資料後,逕行鎖定資料。併請各輔導區主任協助輔導責任區之機關學校人員 WebHR 個人履歷表等資料建檔正確性。
四、本府人事處將不定期抽查,並列入平時考核之參據。

 


《最新消息》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1001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主旨: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1001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說明:
一、嘉義縣政府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自 100 年 5 月創刊以來,至今已發行 114 期。由於內容包羅萬象,規劃有【活動訊息網】、【溫馨關懷坊】、【法規看過來】、【人員在這裡】、【心得分享】、【靜思語】及【訊息預告網】等專欄,頗受同仁好評。
二、歷年電子報檔案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GO-GO-GO 電子報」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最新消息》「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00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主旨:「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00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說明:
一、電子報內容係彙整每月在「最新消息」介面所公布嘉義縣政府轉知的公文及法令與相關人事訊息,每月初即迅速將上個月轉知的公文及法令編輯成電子報,並及時將新知 E-mail 傳送機關學校同仁參閱,感受人事人員超感動的貼心服務,進而達到溝通無障礙及提高行政效率與縮減蒐集公文及法令時間之目的。
二、 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http://ccs.cyc.edu.tw)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新知雷達讚」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另外點選電子報內《最新消息》旁之主旨時(呈現綠色字樣),立刻迅速連結說明及附加檔案。
三、「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100 期網址:
https://ccs.cyc.edu.tw/modules/tadnews ... p?op=preview&npsn=173


《最新消息》身障特考人員實體課程基礎訓練成績及格,復應其他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得否免除基礎訓練疑義。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書函以,有關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參加實體課程基礎訓練成績及格,復應其他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者,得否適用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所定免除基礎訓練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0 年 1 月 5 日公訓字第 1090012942 號書函副本辦理,併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107 年至 109 年公務人員申請家庭照顧假日數調查表

主旨:檢送「107 年至 109 年公務人員申請家庭照顧假日數調查表」及「填表範例」各 1 份,請依式填列並於 110 年 1 月 12 日前免備文逕送本案承辦人電子信箱,俾憑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0 年 1 月 5 日部法二字第 1105312408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
二、銓敘部為瞭解公務人員申請家庭照顧假之趨勢,以作為法規研修規劃,爰請依式填列調查表並依限回覆。調查表填復資料內容涉及個人資料,請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

 


《最新消息》108 年至 111 年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優惠方案修正之要保書及宣傳 DM

主旨:檢送 108 年至 111 年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優惠方案修正之要保書及宣傳 DM 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1 月 7 日總處給字第 1100010415 號書函辦理。
二、案係自 110 年 1 月 1 日起,為強化保險業透過信用卡或金融機構轉帳扣款收取保險費之身分驗證機制,於要保書新增要保人簽名欄位、個人資料蒐集約定事項與處理及利用同意書等,並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之個人投保旅遊平安保險意外死亡及失能、意外醫療給付標準費率表,調降本方案保費費率。
三、旨揭資料業一併公告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www.dgpa.gov.tw)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及公務福利 e 化平台供下載運用;各機關(學校)如有相關服務需求,請逕洽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瞭解辦理,洽詢電話: 0809-019-888 。
 


《最新消息》台糖台北會館 110 年上半年度安心旅遊住宿優惠專案

主旨:檢送「台糖台北會館」110 年上半年度安心旅遊住宿優惠專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休閒遊憩事業部 110 年 1 月 6 日休經字第 1106602166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旨揭優惠專案內容如下:
(一)適用對象:具軍、警、公教及國營企業身份之人員(含眷屬),入住時請出示單位出差證明或服務證,以資證明。
(二)專案優惠價格:
1、豪華套房(單人,含早餐):定價 5,400 元(新臺幣,以下同),不分平假日每日每間優惠價 2,000 元。
2、豪華套房(雙人,含早餐):定價 5,400 元,不分平假日每日每間優惠價 2,400 元。
3、同房住 2 人如再加 1 人不加床位者加收 500 元,加床位加收 700 元(以上均含早餐)。
(三)優惠期間:自 110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0 年 6 月 30 日止。

 


《最新消息》請推薦人員參加中高階公務人員短期密集英語訓練,並於 2 月 5 日前回復。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10 年度「中高階公務人員短期密集英語訓練」相關表件,請推薦符合資格者參加,並於本( 110 )年 2 月 5 日(週五)前免備文,逕寄推薦表至本府本案承辦人電子信箱,無則免回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10 年 1 月 7 日人發專字第 11002000003 號函辦理。
二、參訓對象及資格:
(一)辦理與涉外事務相關業務者。
(二)符合各班期所定銓審資格、年齡及英語程度:
1、領導班:經銓敘審定為薦任第 7 職等以上之現職人員,具優秀領導潛能、年齡在 55 歲以下,且以具備相當於全民英檢初級以上程度為原則,惟以主管人員優先遴選。
2、精銳班:經銓敘審定為薦任第 6 職等或相當職務以上之現職人員、年齡在 50 歲以下,且以全民英檢中級以上程度為原則。
三、研習地點、方式及期間:
(一)研習地點:該學院南投院區(地址: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 1 號)。
(二)研習方式:於實體課程實施前 6 週至少完成數位教材學習 50 小時,線上同步教學 12 小時。
(三)研習期間:每週 5 天,每天上課 7 小時為原則,並得視課程安排需要於夜間授課,全時住班訓練,實體課程總計 4 週,各班期研習期間預定如下:
1、領導班:自本年 7 月 5 日至 7 月 30 日。
2、精銳班:自本年 8 月 9 日至 9 月 3 日。
四、遴薦注意事項:因課程採全時住班方式辦理,且訓期長達 4 週,爰各機關遴薦參訓人員除符合前揭資格外,並應斟酌是否影響機關業務之執行,再為遴薦。

 


《最新消息》109 年度精進人事業務建議獎勵得獎作品業登載於精進人事建議研究成果專區

主旨: 109 年度精進人事業務建議獎勵得獎作品,業登載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精進人事建議研究成果專區」,請自行下載參考運用,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1 月 5 日總處綜字第 1100010196 號書函辦理。

 


《最新消息》請於 1 月 20 日前填載 109 年度性別主流化訓練情形

主旨:為利彙報本府 109 年度性別主流化訓練情形,請於本(110)年 1 月 20 日(星期三)前,至終身學習入口網「性別主流化訓練情形調查」,填載 109 年度性別主流化訓練情形,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 107 年 2 月 7 日院臺性平字第 1070163622 號函修正頒布各機關公務員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辦理。
二、填載方式:登入公務人員終身學習網站後台,選取上方「人事單位」分頁後,點選左下方「性別主流化訓練情形調查」欄位,選擇「109 年第 4 季」後點選「新增調查表」,並於旨揭期限前完成資料填載。

 


《最新消息》「福『嘉』安老─推動辦理高齡尊堂長期照顧服務」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本府 110 年度「福『嘉』安老─推動辦理高齡尊堂長期照顧服務」實施計畫 1 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鑑於現今社會已進入高齡化社會,高齡父母之照顧儼然成為公教員工除工作外必須面對之課題,尤其是失能老人之照護,更是迫切需要。本府擬透過協助取得相關照護資源,以提供需求者運用,營造職場友善環境,俾提升本縣公教員工工作效能,同時維護良好家庭生活品質,爰訂定本計畫。
二、旨揭計畫實施方式為「協助洽簽優惠長期照顧機構」、「積極宣導長期照顧服務訊息」、「提供公教人員專屬長照保險商品」及「刊載公務福利 e 化平台」等,請所屬機關(學校)配合辦理。
三、本計畫列入本府人事處對所屬人事機構 110 年績效考核項目,各機關(學校)專任人事人員請依限將洽簽附件免備文逕送本處,並請至本府人事處網頁(路徑:創新服務/常用表格)下載優惠商店統計表格,填列後以電子郵件寄至承辦人信箱;至兼任(辦)人事人員,洽簽優惠長期照顧機構 2 家以下(含 2 家)者敘嘉獎一次, 3 家以上(含 3 家)者敘嘉獎二次。

 


《最新消息》109 年職員請家庭照顧假日數調查表

主旨:檢送「(機關學校名稱) 109 年職員請家庭照顧假日數調查表」1 份,並請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1 月 4 日總處培字第 1100010084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
二、請各機關學校於 110 年 1 月 4 日至 29 日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A4 :調查表系統(編號為: INV62067 ),填列 109 年旨揭家庭照顧假日數調查表後,點選「調查表報送完成」,已完成報送程序,毋須再行文函復,如無資料,仍須完成報送程序。

 


《最新消息》110 年高普考任用需求,請於 1 月 1 日前上網填報。

主旨:為辦理本( 110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請各機關(學校)按需求名額之職系、科別及相關職務資料確實查填,於本年 1 月 13 日(星期三)前上網填報,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1 月 7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48266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其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各機關(學校)如有用人需求,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提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職缺填報作業/職缺填報/110 年高普考)完成填報作業,並列印任用計畫彙總表經機關首長核章後傳真本府人事處彙整,另前經該總處同意或逕予列入本項考試任用計畫之職缺,請勿重複提列。
三、為期查報需用名額時確實達到精準,避免後續大量增列需用名額,依本次提缺作業注意事項第 1 項第 2 點,各機關於任用計畫查缺截止前即出缺之職務,如未提報任用計畫職務者,原則未便同意列入增列需用名額。

 


《最新消息》請於 1 月 25 日前回復辦理公職人員迴避情形

主旨:請貴機關(單位)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1 條規定,於 110 年 1 月 25 日前回復辦理公職人員迴避情形,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監察院 109 年 12 月 31 日院台申貳字第 1091833988 號函及法務部 109 年 12 月 25 日法授廉利字第 10905009870 號函辦理。
二、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1 條規定:「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上級機關、指派、遴聘或聘任機關應於每年度結束後 30 日內,將前一年度(即 109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公職人員自行迴避、申請迴避、職權迴避情形,依第二十條所定裁罰管轄機關,彙報予監察院或法務部指定之機關(構)或單位。」予以辦理。
三、請各單位依「109 年度各機關公職人員自行迴避、申請迴避、職權迴避彙報格式(如附件 1)」、「109 年度各機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情形件數統計表(如附件 2)」及「108 年度各機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情形件數統計表(如附件 3)」格式填報,填寫方式請見表格內說明,並於 110 年 1 月 25 日前以電子郵件回復承辦人信箱:ten@mail.cyhg.gov.tw,郵件標題開頭請以「<單位名稱>_迴避情形」為名(免備文,無公職人員迴避案件者亦請回復),毋須區分法務部或監察院管轄,由本府政風處一併彙整,再分別彙報予法務部及線上彙報予監察院。

 


《最新消息》本府 110 年度「福利『嘉』分,生活滿分」-推動公教員工福利措施宣導計畫

主旨:檢送本府 110 年度「福利『嘉』分,生活滿分」-推動公教員工福利措施宣導計畫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為落實宣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所推介之福利服務措施,期使同仁知曉各項優惠方案,並從各項福利措施中選擇所需加以運用,以增進生活品質,進而提升工作效能,爰訂定本作業計畫。
二、旨揭計畫重點臚列如次:
(一)實施項目:本計畫所稱福利服務措施,係指以下 9 項措施(可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s://www.dgpa.gov.tw)/公務人員/公務福利 e 化平台查詢):
1、「築巢優利貸」-公教員工房屋貸款。
2、「貼心相貸」-公教消費性貸款。
3、「闔家安康」-公教團體意外保險。
4、「呵護公教團體長期照顧(終身)健康保險」-公教長期照顧保險。
5、全國公教健檢方案。
6、全國公教員工網路購書優惠方案。
7、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
8、未婚聯誼活動。
9、優惠商店。
(二)實施對象: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
(三)實施期間:本(110)年 1 月至同年 12 月止。
(四)推動與執行:
1、規劃辦理福利服務措施宣導(或說明)會,提供同仁相關福利措施協助宣導服務,並適度瞭解公教員工照顧高齡親屬長期照顧服務之需求。
2、結合現有相關資源規劃宣導推動福利服務措施,使公務人員知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所推介之各項員工福利服務措施。
3、運用多元方式加強宣導推動之福利服務措施,如電子郵件、海報、摺頁等,並提供福利資訊服務。
4、地方優惠特色產品推介並公告週知,並依限將洽簽附件逕送本處,本處再刊登公務福利e化平台及本府人事處網頁,供本縣公教人員及全國參考運用。
(五)獎懲:
1、本計畫列入本府人事處對所屬人事機構 110 年績效考核項目,各機關(學校)專任人事人員請於本年 7 月 2 日(星期五)下班前將「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 110 年度推動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執行成果表」(含佐證資料如附件 1 、 2 ,相關活動照片請依「辦理活動執行成果相片」格式製作)及洽簽附件(如附件 3 、 4)免備文逕送本處,並請至本府人事處網頁(路徑:創新服務/常用表格)下載優惠商店統計表格,填列後以電子郵件寄至承辦人信箱。
2、至兼任(辦)人事人員,洽簽優惠地方特色產業 2 家以上(含 2 家)者嘉獎二次。

 


《最新消息》110 年度數位知能類實體課程開辦班別資訊表(南投院區),請於 1 月 15 日前填報。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0 年度數位知能類實體課程開辦班別資訊表(南投院區)」1 份,請於本( 110 )年 1 月 15 日前填查完畢,無則免回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09 年 12 月 31 日人發數字第 1090800475 號函辦理。
二、填報注意事項:
(一)旨掲各班別皆該學院南投院區辦理。
(二)請依各機關(單位)業務需求、職務特性,依各班別研習目標及參加對象確實填列,並留意各班別參加對象所列重複參訓相關規範。
(三)請詳實填列旨揭調查表之「需求人員職稱姓名」及「填表人姓名與連絡電話」,填具後逕寄本案承辦人電子信箱(電子郵件主旨及檔名請鍵入單位名稱),無須登入該學院「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系統」填報。
(四)旨揭表格彙整結果將作為本處調訓參加旨揭課程獲分配名額之直接參據,爰請考量業務實際需求與期程配合度審慎填列,並請妥善收存,以為派訓依據;屆時如有調離職或因故無法如期參訓者,由填列單位逕派員遞補之。
三、檢附來函及旨揭課程資訊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宜室宜『嘉』─推動辦理員工子女托育服務」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本府 110 年度「宜室宜『嘉』─推動辦理員工子女托育服務」實施計畫 1 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鑑於現今家庭組成模式多為雙薪家庭,為協助本縣公教員工取得子女照顧之相關資訊,以供其選擇利用,俾建立友善育兒環境,維護本縣公教員工家庭生活品質,進而提升工作效能,特訂定本計畫。
二、旨揭計畫實施方式為「協助洽簽優惠公私立托育機構」、「賡續推廣優惠方案適用對象」、「鼓勵洽簽機構辦理子女課後留園服務」及「積極宣導托育服務訊息」等,請所屬機關(學校)配合辦理。
三、本計畫列入本府人事處對所屬人事機構 110 年績效考核項目,各機關(學校)專任人事人員請於 110 年 7 月 2 日(星期五)前將洽簽附件免備文逕送本處,並請至本府人事處網頁(路徑:創新服務/常用表格)下載優惠商店統計表格,填列後以電子郵件寄至承辦人信箱(kengmin@mail.cyhg.gov.tw);至兼任(辦)人事人員,洽簽優惠托育機構 3 家以下(含 3 家)者敘嘉獎一次, 4 家以上(含 4 家)者敘嘉獎二次。

 


《最新消息》109 年職員請家庭照顧假日數調查表

主旨:檢送「(機關學校名稱) 109 年職員請家庭照顧假日數調查表」1 份,並請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1 月 4 日總處培字第 1100010084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
二、請各機關學校於 110 年 1 月 4 日至 29 日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A4 :調查表系統(編號為: INV62067 ),填列 109 年旨揭家庭照顧假日數調查表後,點選「調查表報送完成」,已完成報送程序,毋須再行文函復,如無資料,仍須完成報送程序。

 


《最新消息》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110 年閩南語能力認證考試輔導班非學分班招生簡章

主旨:檢送本校「110 年閩南語能力認證考試輔導班」非學分班招生簡章,敬請惠予公告,請查照。  
說明:
一、課程特色:本班以通過教育部閩南語認證考試 B2 中高級為目標,聘請本校台文所專任師資及通過閩南語認證專業講師,有效提升閩南語聽、說、讀、寫的能力。
二、報名相關資訊:
(一)課程日期: 110 年 4 月 17 日至 110 年 6 月 5 日。
(二)課程時間:每週六 9:00~16:30 (4/17 、 4/24 、 5/8 、 5/22 、 5/29 、 6/5 , 6 天合計共 36 小時,公務人員及教師可登錄研習時數)
(三)上課地點: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進德校區教學大樓(開課前另行通知)
(四)招生名額: 20-60 名,額滿截止。
(五)課程費用: 5,900 元,已包含講義費、模擬試題費等(110 年 3 月 15 日前報名享早鳥價 5,500 元,兩人以上同行每人享優惠 5,500 元,此優惠方案僅能二選一)
(六)報名方式:線上報名,請至本校進修學院報名管理系統報名。如第一次報名,請先申請帳號。(https://aps.ncue.edu.tw/cee/index.php)即日起受理報名至額滿為止。
(七)其他事宜請詳參閱本課程招生簡章。
(八)如有相關問題,請逕向本校進修教育研究中心洽詢: 04-7232105 分機 5455 陳小姐。

 


《最新消息》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主旨:「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以臺教授國字第 1090146670B 號令訂定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9 年 12 月 31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90146670C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請於 1 月 29 日前報送 109 年 7-12 月各機關職務代理案

主旨:各機關職務代理名冊網路報送作業,請於 110 年 1 月 29 日(星期五)下班前上網填報並函知本府(人事處),無者免報送,請查照配合辦理。
說明:
一、查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注意事項)第 11 點第 1 項規定,依本注意事項規定代理之現職人員及約聘僱人員,其所支酬金由各機關人事單位每半年列冊,並逐一註明分發機關同意之文號,函送主管機關查考後,由銓敘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主計機關及審計機關抽查。不符規定者,主計及審計機關應不予核銷,並予追繳。
二、為簡化行政作業流程並撙節行政資源,銓敘部業已建置「各機關職務代理名冊網路報送作業系統」(以下簡稱本作業系統),爰各機關請於旨揭報送期限內,至銓敘業務網路作業系統報送職務代理名冊資料,並檢附資料函知本府。本府先行預審所報名冊基本資料及酬金之正確性;倘資料有誤,則退回原報送機關更正;如資料無誤,由本府彙整所屬職務代理名冊後,以網路報送銓敘部辦理。
三、該部為利上開作業之執行,爰將相關事宜統一規定如下:
(一)彙整列冊報送機關:由縣市政府彙整本機關及所屬機關網路名冊後報送。
(二)列冊對象:
1、公務人員部分:各機關現職人員依注意事項規定代理,且符合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第 12 條規定,經權責機關依法令規定核派代理職務連續 10 個工作日以上,並依法支領加給人員。經權責機關依法令規定核派代理職務連續 10 個工作日以上,惟未支領相關加給之人員,免填報;支領兼職費人員,亦免填報。
2、約聘僱人員部分:依注意事項第 5 點及第 6 點規定略以,各機關薦任以下非主管職務,有第 2 點第 1 項各款情形,且本機關確實無法指定現職人員代理,期間達 1 個月以上,報經分發機關或其授權機關同意所約聘(僱)之人員;另代理留職停薪人員之案件非屬查考範圍,請免予報送。
(三)報送時間及期間:每年 1 月 31 日前,報送前一年度 7 月至 12 月之名冊; 7 月 31 日前,報送當年度 1 月至 6 月之名冊。線上作業完成後,請檢附資料函知本府人事處,以利辦理預審作業。
四、其他配合事項:
(一)各機關約聘或約僱人員之代理如未達 1 個月,但被代理人請假期間達 1 個月以上,請於職務代理名冊之備註欄加註;如漏報非本期代理情形,請一併補報,亦請於職務代理名冊之備註欄加註非本期代理,俾資明確。
(二)各機關職務代理支領酬金計算公式、金額及備註欄亦為查考範圍,請確實填列。
(三)各機關職務代理應依實際代理期間填報,跨期代理期間起迄係以該員開始該職務代理起至該次查考期間為止( 12 月 31 日或 6 月 30 日),並應切時填報「適用條款類別」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五、各機關職務代理名冊報送案操作說明及常見缺失一覽表,可至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組織任免科)下載使用。

 


《最新消息》修正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 Q&A(109 年 12 月版本)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之「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 Q&A」1 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12 月 31 日總處培字第 1100010063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110 年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前、後 1 日上班日,請確實控留人力。

主旨: 110 年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前、後 1 日上班日,請確實控留人力,以維持政府服務品質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1 月 4 日總處培字第 1100010086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110 年本府模範公務人員表揚作業,請於 1 月 29 日報府辦理。

主旨:為辦理 110 年本府模範公務人員表揚作業,請於 110 年 1 月 29 日(星期五)前免備文將遴薦人員資料送府參加選拔,並依說明二(三)作業方式將電子檔傳送至承辦人信箱(sky07016@gmail.com)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下稱表揚要點)辦理。
二、請依下列規定辦理旨揭遴薦作業:
(一)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第 8 條第 3 項略以,第 1 項模範公務人員選拔,依符合條件人員之優良事蹟從嚴審議,考量機關官等員額之配置比率,並以最近五年內未曾獲選為模範公務人員者為優先。
(二)遴薦資格條件:依表揚要點第 2 點規定,被遴薦者須係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任用、派用、聘任之編制內人員,最近三年在本縣服務成績優異(考績或考成均列甲等或相當甲等),並符合所列積極資格;同要點第 3 點規定,被遴薦者須未有所列之消極資格情事。
(三)作業方式:請本府各單位及一級機關應至少遴薦 1 名,其餘機關及學校請踴躍遴薦,並檢附以下資料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俾於初審後提交本府評選委員會審議。
1、遴薦表及事蹟簡介表正本 2 份。
2、遴薦表及事蹟簡介表 WORD 檔傳送至承辦人信箱。
3、遴薦表正本、事蹟簡介表正本及其他具體事蹟證明文件請掃描成 PDF 檔 1 份,並將電子檔傳送至承辦人信箱。
4、最近半年光面彩色 2 吋照片 2 張及彩色生活照 1 張。
5、其他具體事蹟證明文件或照片 1 份。
三、獎勵:按表揚要點第 5 點規定略以,從本府模範公務人員中擇優遴薦參與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選拔,如經獲選者即同為本府及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第 6 點規定,本府模範公務人員,由本府頒給獎金新台幣 2 萬元及給予公假 3 天,並刊登本府公報及登載於個人人事資料中;公假應自獲選之次日起一年內請畢。
四、檢附模範公務人員遴薦表及本府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各 1 份。

 


《最新消息》110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師縣內、外介聘及教師甄選是否委託本府辦理案

主旨:有關 110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師縣內、外介聘及教師甄選是否委託本府辦理,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第 11 條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 2 條之規定辦理。
二、請各校擇期召開教師評審委員會討論 110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師縣內、外介聘及教師甄選是否委託本府辦理,如同意委託,請於 110 年 1 月 22 日前將「委託同意書」填妥後,免備文寄送本府教育處幼兒教育科彙整。

 


《最新消息》研商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第 7 條、第 131 條修正草案

主旨:檢送「研商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第 7 條、第 131 條修正草案」會議資料及回應意見表各 1 份。各機關學校如有研提意見,請於 110 年 1 月 7 日(星期四)中午前以電子郵件回復本府人事處(bili77@mail.cyhg.gov.tw;無則免復),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0 年 1 月 5 日部退三字第 11053119791 號開會通知單辦理。

 


《最新消息》嘉義縣所屬各級學校職員 109 年度考績複評附件請於 1 月 8 日前補送本府

主旨:嘉義縣所屬各級學校職員 109 年度考績複評已辦理完竣,請於 110 年 1 月 8 日(星期五)前免備文補送相關附件至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所屬各級學校職員考績複評作業原則第 8 點略以,各校職員考核複評審查結果經核定後,應通知原服務學校改列考績等次。
二、參加複評人員之考績分數以 80 分為原則。
三、請再次檢視受考人數正確與否,並依序檢具下列資料:
(一)「考績(成)考列甲等人數比率分配彙整表」1 式 2 份。
(二)「公務人員、醫事人員考績(成)人數統計表」1 式 2 份,小計欄、合計欄及備註欄請核實填寫數字,若無請填 0 。
(三)考績清冊:複評通過人員清冊 1 份(封面加蓋機關印信、內頁蓋小官章及騎縫章),無需經輔導區專責輔導員核章。
四、檢附考績(成)考列甲等人數比率分配彙整表及公務人員、醫事人員考績(成)人數統計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所屬各級學校人員午休時間出勤方式自 110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

主旨:本府所屬各級學校人員午休時間出勤方式,請依說明段規定辦理,並自 11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請查照。
說明:基於維護學生在校期間安全之考量,學校教職員工於辦公時間內,應全時在校為宜,爰各校人員午休時間之出勤,請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適用對象:學校職員(含護理師)、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及其他於寒暑假期間仍應到勤之行政人員(不含按日或按時計酬人員)。
二、實施方式:
(一)寒暑假以外期間,於午休時間之出勤,以核給補休時數為原則。
(二)前款補休時數,應限於寒暑假期間實施。
(三)補休之實施不得影響民眾師生權益及校務推動,並須留守必要人力以免降低行政效率。補休時數不另發給加班費。
三、配套措施:落實並加強午休時間服務。
(一)午休服務時間,除另因公務或請假並確實交代同仁外,應確實留校。
(二)午休服務時間,除得於辦公室內用膳外,不得有將辦公室關閉上鎖及藉故拒絕公務聯繫等情事。
(三)午休服務時間之補休時數,由人事單位於寒暑假開始前覈實核給(差勤系統作業方式將另行通知),毋庸當事人提出申請。惟因差假而未在勤者,不得核給補休時數;已核給者並應扣除之。

 


《最新消息》修正「嘉義縣政府員工協助方案申請心理諮詢服務實施計畫」

主旨:修正「嘉義縣政府員工協助方案申請心理諮詢服務實施計畫」,並自 110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為推動員工協助方案,落實心理衛生二級預防,本府 110 年度與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高雄分事務所嘉義中心簽訂委託契約,提供專業心理諮詢服務。
二、為有效提升資源使用效益及增進同仁使用意願,修正旨揭計畫,重點說明如次:
(一)修正名稱:為降低員工對心理諮商之誤解及標籤化,將諮「商」修正為諮「詢」,以利各單位友善宣導並提升員工使用意願。
(二)修正協談補助:增加為每人每年補助 6 小時( 6 次)免費諮詢服務,惟經心理師研判當事人確有繼續之必要,並報請本府同意後得再予評估補助,以最高補助 8 小時( 8 次)為限。
(三)為鼓勵員工使用,刪除約定後未事先取消或遲到未事先告知者,即喪失當年度申請補助諮商費權利之規定。
(四)增列心理師到場費用,員工約定後未前往亦未事前取消,致生心理師到場等候卻無諮詢事實之情形時,需支付心理師之到場費用, 1 次新台幣 200 元整。
三、員工如於上班時間申請諮詢服務者,應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之規定,辦理請假事宜。請各機關(單位)務必落實宣導,並依旨揭計畫辦理。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任用考績退休撫卹案件送審作業手冊

主旨:銓敘部民國 109 年「公務人員任用考績退休撫卹案件送審作業手冊」業修訂完竣,並登載於該部全球資訊網,請自行上網查閱、下載利用,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9 年 12 月 25 日部銓一字第 1094988078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請於 1 月 8 日前函送受理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案件及處理情形統計表

主旨:檢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9 年各機關受理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案件及處理情形統計表」1 份,請依式填列並於 110 年 1 月 8 日(星期五)前彙送本府(無則免回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9 年 12 月 23 日公地保字第 1091160185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按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辦法第 21 條規定:「中央二級以上機關、省政府、省諮議會、直轄市政府、直轄市議會、縣(市)政府及縣(市)議會應於每年 1 月及 7 月底前,彙整各該機關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受理之涉訟輔助案件及其處理情形,併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爰請於旨揭期限,免備文以 e-mail(yylouhaha@mail.cyhg.gov.tw)傳送本府承辦人。

 


《最新消息》請各機關於 1 月 13 日前填報 110 年度預算員額調查表

主旨:請各機關填報 D5 組織員額管理系統「110 年度預算員額調查表」,並於 110 年 1 月 13 日(星期三)前填報完竣,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員額表將於 109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五)開放填報,各機關填報前請詳閱預算員額填報說明,依前揭說明所列員額定義,以人員進用管理之法令依據,判斷其員額類型,並按預算機關別填列;另公立幼兒園之預算員額毋須填列。
二、山地原住民區、鄉(鎮、市)公所填報時應區分公所及所屬個別機關之預算員額,勿全部加總至公所後報送。
三、請各機關於 110 年 1 月 13 日(星期三)前填報「110 年度預算員額表」,並將 110 年度預算書影本(預算總說明、人事費彙計表)送本府(人事處)彙辦;另 110 年度預算員額導入系統後,嗣後辦理組織修編或如需調整預算員額,請聯繫本府(人事處)辦理年度中預算員額調整作業。
四、 110 年度預算員額填報作業路徑:登入 D5 系統→切換主功能至「年度預算員額填報作業」→左方樹狀圖上端點選年度「110」。
五、檢送預算員額填表說明 1 份;預算員額填報操作流程,請點擊下載 D5 系統畫面左上方藍字「年度預算員額填報」操作手冊參考運用。

 


《最新消息》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

主旨:函轉「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09 年 12 月 23 日院臺法字第 1090036072 號函辦理。
二、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第 6 點規定:「行政院以外之中央各級機關(構)及各級地方機關(構)人員赴港澳,得參照本注意事項辦理。」
三、檢送「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1 份。

 


《最新消息》109 年地方特考及 110 年初等考試實務訓練輔導員工作指南數量附件分配表

主旨:檢送《 109 年地方特考及 110 年初等考試實務訓練輔導員工作指南》(數量如附件分配表),敬請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為使旨揭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員能有效掌握輔導作業重點,特製作旨揭實務訓練輔導員工作指南,請貴機關參考運用。
 

 


《最新消息》請於 1 月 13 日前完成公務人員調降退休所得節省經費挹注退撫基金報送作業

主旨:為辦理本縣 109 年度公務人員調降退休所得節省經費挹注退撫基金作業,務請於 110 年 1 月 13 日(星期三)下班前「完成報送」,並將「109 年度退休公、政務人員調降退休所得節省經費表」(以下簡稱節省經費表)及「109 年度退休公、政務人員調降退休所得節省經費清冊」(以下簡稱節省經費清冊)傳送本府人事處,請查照並依說明辦理。
說明:
一、本府 109 年 12 月 23 日府人福字第 1090289057 號函諒達。
二、請各機關學校不論有無退休公務人員,皆須至挹注經費系統完成報送。並請注意報送前須確切完成校對;一經報送,相關資料將「被鎖定」且不得再修正。其作業要項如次:
(一)進入挹注經費系統操作方式:
1、以憑證登入銓敘部網路作業系統,依下列路徑建立報送案:「網際網路報送及報備服務」/「媒體網路報送子系統」/「報送查詢維護作業」/「報送案別」內選擇「90T」/按上方「F11 編修資料」按鈕,即自動建立報送案件。
2、為避免重覆建立相同案件,如要檢視已建立報送案件勿再按「F11 編修資料」按鈕,請採用查詢方式(「報送查詢維護作業」/按上方「F3 進入查詢」按鈕/「報送狀態」點選「未報送按別」,「報送案別」選擇「90T」/按上方「F11 執行查詢」),即可看到先前建立報送案,點選報送案後,按「F11 編修資料」即可編輯該報送案。
3、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如有前一年度需異動調整金額,須俟本府來文後,再將相關資料填入「前年度挹注經費調整」黃色欄位,並按「存檔」按鈕,以為確認。惟請各公所於「110 年 1 月 12 日至同年 1 月 13 日」再行報送。
4、報送案件資料建立後,選按「列印挹注經費清冊」及「列印機關節省經費表」按鈕,下載清冊並進行校對。
5、完成校對後,選按「報送」按鈕,以辦理報送。
(二)挹注金額之報送:
1、經校對後「節省經費表」及「節省經費清冊」資料正確無誤之機關學校,請於旨揭期日下班前將該 2 表件經「承辦人及機關首長」核章後之掃描 pdf 檔傳送本府人事處(bili77@mail.cyhg.gov.tw),電子郵件主旨及檔名請填註「○○機關/學校節省經費資料」。
2、本縣各鄉鎮市公所「節省經費表」及「節省經費清冊」中應包括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退休公務人員。
3、逾期未報送之機關學校,一律視為「已報送」,銓敘部將逕行產製應挹注經費金額,並以該部逕行產製之金額為準;如因此以致挹注金額有誤者,由該機關學校自行負責。

 


【關於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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