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92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20-05-08

《最新消息》109 年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申請遷調他縣市服務作業

主旨:有關「109 年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申請遷調他縣市服務」積分審查時間,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 109 年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申請遷 調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辦理。
二、積分審查時間: 109 年 5 月 5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至 12 時止。
三、積分審查地點:嘉義縣政府教育處 3 樓第 1 會議。
四、「109 年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申請遷調 他縣市服務申請表」請以 A3 格式列印。
五、教保員縣外遷調未成功者,得再申請縣內遷調;已縣外遷 調成功者,不得再申請縣內遷調。
六、檢附「109 年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申請 遷調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109 年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 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申請遷調他縣市服務作業積分審查參 考原則(含附表、教保專業知能認定課程表)」、「109 年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申請遷調他縣市服務申請表」及「109 年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申請遷調他縣市服務作業日程表」等相關表件各 1 份。

 


《最新消息》109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屏東縣國小】

主旨:函轉屏東縣 109 學年度預計辦理國小合併及停辦一案,請轉知 109 年欲申請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之教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 109 年 4 月 22 日屏府教學字第 10914827900 號函辦理。
二、屏東縣 109 學年度停辦、改制及合併學校,說明如下:
(一)停辦學校:高樹鄉南華國小。
(二)改制為分校:內埔鄉育英國小。
(三)合併分班或分校:里港鄉土庫國小信國分班、竹田鄉大明國小鳳明分班、枋寮鄉東海國小太源分校及車城鄉車城國小保力分校。
三、檢附屏東縣政府原函乙份。

 


《最新消息》109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彰化縣學校】

主旨:轉知彰化縣永光國小自 109 學年度( 109 年 8 月 1 日)停辦,請轉知貴校欲參加 109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教師介聘者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說明:依據彰化縣政府 109 年 4 月 21 日府教學字第 1090135232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109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台南市學校】

主旨:函轉臺南市辦理實驗教育計畫學校情形,請轉知 109 年欲申請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之教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9 年 4 月 15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090473370 號函辦理。
二、臺南市辦理實驗教育計畫之學校,計有仁德區虎山實驗小學、新化區口埤實驗小學、七股區光復生態實驗小學、新營區南梓實驗小學、安平區西門實驗小學、關廟區文和實驗小學、南區志開實驗小學等 7 所實驗學校, 109 學年度預計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學校為左鎮區光榮國民小學,其辦理實驗教育之內容請逕洽學校瞭解。
三、檢附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原函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推動 109 年度精進人事業務建議作品計畫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推動 109 年度精進人事業務建議作品計畫」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精進人事業務建議獎勵計畫」辦理。
二、為鼓勵本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參與人事行政研究發展,以促進人事行政業務之革新並對當前人事行政問題,提出具體可行之建議,進而強化人事行政業務專業度及提升工作知能,特訂定指揭計畫。

 


《最新消息》修正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

主旨:有關「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09 年 4 月 29 日以臺教人(四)字第 1090048465B 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4 月 29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90048465E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最新消息》修正「精進人事業務建議獎勵計畫」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精進人事業務建議獎勵計畫」,並自本(109)年 4 月 27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4 月 27 日總處綜字第 1096000003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旨揭獎勵計畫徵文受理申請至本年 8 月 28 日(星期五)止(以總處專用信箱收到時間為準),逾期不予受理,請踴躍參加,並列入本年度本府人事處所屬業務績效考核評比項目。

 


《最新消息》請轉知屬員踴躍推薦 110 年度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推廣活動適合圖書

主旨:國家文官學院函以,為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倡導閱讀風氣,規劃辦理 110 年度「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推廣活動」,請轉知屬員踴躍推薦適合圖書,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09 年 4 月 24 日國院數字第 10908000713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請轉知所屬人員踴躍推薦書目,並於 109 年 6 月 5 日前至該學院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nacs.gov.tw)左側之線上服務專區,點選「圖書推薦」輸入圖書資料後,始完成推薦作業。

 


《最新消息》109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桃園市學校】

主旨:函轉有關欲申請 109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桃園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09 年 4 月 29 日桃教中字第 1090037631 號函辦理。
二、桃園市自強國中為 109 學年度預估超額學校,倘經由臺閩地區教師介聘作業調入該校者,將可能超額至其他學校,宜審慎選填志願。
三、檢附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原函乙份。

 


《最新消息》各機關如於事後知悉所屬公務人員過去違法失職行為,請確實落實考績覈實考評意旨予以適當處理。

主旨:銓敘部函以,為落實考績覈實考評意旨,各機關如於事後知悉所屬公務人員過去違法失職行為,或原於所屬公務人員涉案年度所為考績評定有違誤情事,請視個案事實予以適當處理,並應避免重複考評,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銓敘部 109 年 4 月 27 日部法二字第 1094924997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一份。

 


《最新消息》本縣 109 年縣外介聘積分審查注意事項

主旨:有關 109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積分審查,請轉知欲申請介聘之教師,並請學校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 109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二、依本要點第六點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於現職學校實際服務滿四學期以上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並檢附佐證資料,經服務學校同意者,得申請介聘。另申請留職停薪之教師,應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於介聘生效日期(當年 8 月 1 日)前回職復薪。」,若介聘教師有因結婚或生活不便之具體事實者,請檢附學校核准之簽陳資料;另留職停薪教師需附本縣同意復職之備查公文。
三、依本要點第八點第二項第五款至第七款規定,在本縣學校、幼兒園兼任處(室)主任、園長、組長、副組長、人事、主計、導師等職務,請介聘教師檢附學校服務證明,且需註明兼任上開職務之起迄日期。
四、另依申請表「服務年資」欄位有關「公立學校暨幼兒園服務年資滿(   )年」,依填表說明第五點係指正式教師於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之服務年資(除育嬰或應徵服兵役而留職停薪之年資得採計外,不含各項留職停薪期間之年資)。請介聘教師檢附歷任學校服務證明。

 


《最新消息》110 年度因公出國工作計畫請於 5 月 22 日前函送本府辦理

主旨:各機關(單位) 110 年度因公出國工作計畫,請依所附審核原則衡酌業務需要覈實填列審核表 1 式 4 份,於本( 109 )年 5 月 22 日(星期五)前函送本府,並將電子檔傳送至承辦人信箱(yylouhaha@mail.cyhg.gov.tw),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暨「嘉義縣政府及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公教人員因公出國及赴大陸地區案件處理要點」規定辦理。
二、各機關(單位)因公派員出國,應詳擬年度出國工作計畫報府核定後,再依程序編列預算,出國地點應標明國家名稱,不宜籠統概括,執行時應依計畫遴選適當人員出國。
三、凡未經本府審核並列入年度出國工作計畫之臨時因公出國案件,依規定以確屬業務急切需要為限,並應先行在各機關原核定之項目調整因應,除確無適當項目可供調整,經專案報府核准辦理外,應一律緩議。
四、有關鄉(鎮、市)民代表會(包括其行政單位)之申請出國案件、出國計畫及返國後出國報告之繳交,請依內政部 101 年 5 月 18 日內授中民字第 1015036033B 號函本權責自行核處,毋庸再報府審核。惟赴大陸地區者,仍請依相關規定辦理。
五、檢附 110 年度因公派員出國工作計畫審核原則及因公出國工作計畫審核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利用多元管道宣導 109 年司法、調查局、國安局、海巡、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資訊

主旨:考選部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09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海岸巡防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09 年 4 月 21 日選秘一字第 1091100248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於 5 月 7 日前填報公務人員超時上班補償制度調查表並回傳本府承辦人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囑查填「公務人員超時上班補償制度調查表」案,請各機關(學校)於本( 109 )年 5 月 7 日(星期四)前逕至該會網站填報,請查照並依說明辦理。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9 年 4 月 20 日公保字第 1091060126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旨揭調查表請各機關(學校)使用最新版 Chrome , Firefox 或 Edge 瀏覽器,於旨揭期日前逕至該會官方網站(首頁/主題專區/問卷調查系統https://www.csptc.gov.tw/Questionnaire.aspx?n=3962&sms=12410)依式填報,並截取填報完成之螢幕畫面,以電子郵件(免備文)回復本府承辦人,以利彙辦;如有訂定所屬人員加班補償相關法規者,併請寄送。
三、另,本案調查對象範圍為適用及準用公務人員保障法之人員;表內之「機關 107 及 108 年實際總員額數」請以是類人員之「預算員額」計算。
 


《最新消息》國中小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第 15 條第 2 項留職停薪之年資計算函釋

主旨:轉知教育部函釋有關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下稱本辦法)第 15 條第 2 項留職停薪之年資計算,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09 年 4 月 20 日中市教中字第 1090032311 號函轉教育部 109 年 4 月 8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90032839 號函辦理。
二、依本辦法第 15 條第 2 項規定:「前項所稱實際服務滿六學期以上,指實際服務現職學校期間扣除各項留職停薪期間所計算之實際年資。但育嬰或應徵服兵役而留職停薪期間之年資,得採計至多二學期。」其立法意旨係參酌 106 年 12 月 6 日公布之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實際服務年資限制之規定,並衡酌比例原則增訂修正條文第二項有關實際服務年資之採計期間,爰將兵役及育嬰留職停薪之部分期間納入實際服務年限之採計範疇。
三、另依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第 3 條規定:「一學年分為二學期,分別以八月一日至翌年一月三十一日、二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各為一學期。」業明定學年、學期之起迄日。
四、經查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4 條第 1 項:「教育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其申請留職停薪,服務學校、機構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不得拒絕:一、依法應徵服兵役。二、請病假已滿教師請假規則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或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延長之期限,或請公假已滿教師請假規則第四條第一項第六款或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四條第五款之期限,仍不能銷假。三、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並以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申請為限。但養育三足歲以下雙(多)胞胎子女者,不以一方申請為限。四、依家事事件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其共同生活期間依前款規定申請留職停薪。五、配合政策奉派國外協助友邦工作。」次查第 5 條:「(第一項)教育人員留職停薪期限不得逾聘約有效期間,聘約期滿經服務之學校、機構續聘者,得准予延長;其期間除下列各款情形外,最長以二年為限,必要時得延長一年:一、依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留職停薪者,其期間依兵役法第十六條、替代役實施條例第七條、預備軍官預備士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第十六條規定辦理。…。三、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四款規定留職停薪者,其期間最長至子女、收養兒童滿三足歲止。…。(第二項)教師申請留職停薪之期間,應以學期為單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因前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以實際需求提出申請。二、因前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提出申請者,留職停薪期間之起始日以實際需求提出;其訖日非以學期為單位者,經與學校協商定之。三、因特殊事由經服務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第三項)前項留職停薪教師已於寒、暑假復職,又因同一事由申請於次學期開學後留職停薪者,必要時得比照第六條第七項規定辦理。」
五、綜上,為符本辦法立法意旨,且基於育嬰或應徵服兵役屬其國家政策保障及相關法規所定國民義務,是類教師留職停薪期間不限完整學期始可採計,可分段累計採計至多 2 學期( 1 年),其非屬完整學期之實際服務畸零日數可併入服務年資採計,於育嬰或應徵服兵役留職停薪期間與實際服務年資加總合於六學期者符合申請介聘之資格。
六、檢附教育部原函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 Q&A ( 109 年 4 月版本)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之「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 Q&A (問答資料)」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4 月 23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31627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預計 110 年 1 月至 111 年 2 月退休或調職調查表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預計 110 年 1 月至 111 年 2 月退休或調職調查表」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為填報本(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用人需求,貴屬人事人員如預計於 110 年 1 月至 111 年 2 月辦理退休或異動(調離)者,請於本年 5 月 4 日(星期一)前,將旨揭調查表回傳本府人事處,若於該期間無退休或異動(調離)規劃者亦請回傳。
二、旨揭調查表僅供本縣專任人事人員提缺參據,如欲退休人員屆時請依本處退休福利科退休預算調查公文填具相關表件。

 


《最新消息》請於 5 月 11 日前將 109 年 1 月至 4 月人事人員平時考核表送本府人事處

主旨:為辦理本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本(109)年 1 月至 4 月平時考核,請貴屬人事人員自行填具公務人員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並於本年 5 月 11 日(星期一)下班前,免備文密送本府人事處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規定辦理。
二、「公務人員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內各項請詳實填查,佐理人員由人事主管評核,人事主管陳請各機關首長評核,並請評核人員於左下方「直屬主管綜合考評及具體建議事項」欄內簽章。
三、檢附公務人員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 1 份。

 


《最新消息》停止適用「嘉義縣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處理不適任教師補充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

主旨:停止適用「嘉義縣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處理不適任教師補充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旨揭規定係本府於 104 年 10 月 6 日函頒施行,以補充說明教育部「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因該注意事項業經教育部修正並於 106 年 6 月 28 日施行,故本縣補充規定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最新消息》轉知教育部 109 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 1 名

主旨:轉知教育部 109 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 1 名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4 月 24 日臺教文(六)字第 1090057281 號函辦理。
二、為辦理海外臺灣學校及華語教育相關業務,教育部將於 109 學年度商借優秀教師 1 名到部擔任行政工作,說明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 3 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具教育行政經驗者優先考量。
3、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 office 電腦軟體之操作並具公文寫作能力者。
5、具備全民英檢(或相當)中高級以上英語能力者優先考量。
6、未曾受刑事懲戒或行政處罰者。
(二)商借期限:自 109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0 年 7 月 31 日止。
(三)服務地點: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 5 號 13 樓)。
(四)辦理業務:以海外臺灣學校及華語教育為範疇,經錄取後再分派工作。
(五)其餘事項依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本案請於 109 年 5 月 22 日(星期五)前將履歷表以電子郵件寄至教育部聯絡人許老師電子信箱(ivyhsu@mail.moe.gov.tw),電話(02)7736-6704 。
四、檢附徵才訊息、商借教師簡歷表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各 1 份。

 


《最新消息》學校所聘 3 個月以上經公開甄選之代課、代理教師,於教師證書核發作業期間,得否以切結方式適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再聘之規定

主旨:轉知教育部函釋「學校所聘 3 個月以上經公開甄選之代課、代理教師,於教師證書核發作業期間,得否以切結方式適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再聘之規定」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4 月 21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90038870 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 1 份。

 


《最新消息》109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109 預估超額學校-雲林縣西螺國中】

主旨:轉知雲林縣西螺國中為 109 學年度預估超額學校,倘經由臺閩地區教師介聘作業調入該校者,將可能超額至其他學校,請轉知貴校欲介聘至該縣之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說明:依據雲林縣政府 109 年 4 月 23 日府教學二字第 1092413932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109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高雄市學校】

主旨:函轉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有關 109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作業說明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109 年 4 月 21 日高市教中字第 10932441000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109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桃園市學校】

主旨:轉知欲申請 109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桃園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09 年 4 月 23 日桃教中字第 1090033795 號函辦理。
二、桃園市 109 學年度預估因減班致有超額情形學校:桃園國中、中興國中、大崙國中、興南國中、平興國中、武漢國中、竹圍國中及新屋高中國中部。倘經由臺閩地區教師介聘作業調入上開學校者,將可能超額至其他學校。
三、另為配合十二年國教新課綱推動,欲以工藝(生活科技)科及電腦(資訊)科介聘至桃園市之國中教師,應於十二年國教科技領域課綱公布後 3 年內參加相關增能課程,以符合科技領域專長授課之精神。
四、檢附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原函乙份。

 


《最新消息》109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屏東縣學校】

主旨:函轉欲縣外介聘至屏東縣特殊教育教師之注意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 109 年 4 月 22 日屏府教特字第 10915070400 號函辦理。
二、屏東縣為因應少子化趨勢,特教學生數遞嬗之情形,每學年特教班級增減係為普遍現象,請欲申請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之教師,予以審慎擇定。
三、經縣外介聘至屏東縣之特殊教育教師,倘因特教班級減班、解散及裁併之情事,將依「屏東縣所屬國民小學暨幼兒園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要點」及「屏東縣縣立國民中學暨高級中學國中部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要點」辦理。
四、檢附屏東縣政府原函乙份。

 


《最新消息》109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109 預估超額學校-雲林縣北港國中】

主旨:轉知雲林縣北港國中為 109 學年度預估超額學校,請轉知貴校欲參加他縣市介聘至該縣之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說明:依據雲林縣政府 109 年 4 月 22 日府教學二字第 1092413237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請於 5 月 12 日前辦理 109 年 1 月至 4 月公務人員平時考核

主旨:為辦理本府公務人員本(109)年 1 月至 4 月平時考核,請本府各處於本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前將記錄完竣之公務人員平時考核紀錄表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彙辦,並請依相關規定辦理平時考核,勿流於形式,請查照配合辦理。
說明:
一、查「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第 4 點規定略以,平時成績考核紀錄及獎懲,應為考績評定分數之重要依據。各機關主管人員每年 4 月、 8 月應考核屬員之平時成績,並將受考人之優劣事蹟記錄於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主管人員應就考核結果,提出對受考人培訓或調整職務等具體建議,並將考核結果有待改進者,提醒受考人瞭解。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並至少每半年密陳機關首長核閱 1 次。
二、次查「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第 9 點第 1 項規定:「借調人員於借調期間,其平時考核與差假由借調機關負責辦理,並於每年年終或借調期滿歸建時,將平時考核及差假勤惰有關資料,送其本職機關,作為獎懲及考績之依據,遇有具體功過發生時,則依上述程序及權責隨時辦理。」準此,借調人員於借調期間之平時考核,應由借調機關負責辦理,請併同於旨揭期限送本府人事處。
三、另依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附記五規定略以,受考人當次考評項目中有 D 或 E 者,主管長官應與當事人面談,就其工作計畫、目標、方法及態度等進行溝通討論,面談內容及結果應記錄於「面談紀錄」欄,以提升其工作績效,並作為年終考績評列等第及機關人事管理之重要依據。請相關單位主管辦理平時考核時,確依上開規定辦理。
四、本府所屬一級機關(消防局、衛生局、環境保護局、財政稅務局、文化觀光局、社會局及公共汽車管理處)首長之平時考核紀錄表亦請於旨揭期限逕送本府人事處彙整;本府所屬二級機關(家畜疾病防治所、各戶政及各地政事務所)首長之平時考核紀錄表請於旨揭期限前先送本府相關單位彙整後送本府人事處彙陳。
五、副本抄送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各鄉鎮市公所及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請參照本函依權責辦理,平時考核紀錄表除說明四所列機關首長外,餘請自行留存,毋須寄送本府。
六、檢附公務人員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及相關規定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本( 109 )年度洽簽「長榮文苑酒店(嘉義)」特約商店契約案,歡迎自行參考運用。

主旨:檢送本府本( 109 )年度洽簽「長榮文苑酒店(嘉義)」特約商店契約案,請查照轉知所屬運用。
說明:
一、「長榮文苑酒店(嘉義)」提供本府暨所屬機關員工優惠如下:
(一)餐飲優惠:
1、大廳酒廊( 1F )、咖啡廳( 2F )及桌菜 3 桌(含)以下打 9 折,需加原價 1 成服務費(以上優惠不含酒水,外帶等其他費用)。
2、租用場地平日 8 折,假日 9 折優惠。
3、本優惠不適用於連續假期、農曆新年及特殊假日(母親節檔期、父親節檔期、中秋節、端午節、聖誕節及跨年等,及其他該酒店官網公告之日期)。
(二)訂房優惠(限公務出差使用):
1、高級客房(一大床):訂價 6,800 元(新臺幣,以下同)加 10%,優惠價 2,800 元,含 1 客早餐。
2、高級客房(二小床):訂價 6,800 元加 10%,優惠價 3,200 元,含 2 客早餐。
3、本優惠提供公務出差使用,須出示出差憑證或依據;如出差憑證有連續出差需求,日期橫跨週六、國定假日及連續假期,每晚每房需加價 660 元(農曆春節、國定假日及連續假期之定義依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事曆、主辦單位及酒店公告為主)。
(三)訂房優惠(非公務出差使用):
1、高級客房(一大床):訂價 6,800 元加 10%,優惠價 3,300 元,含 1 客早餐。
2、高級客房(二小床):訂價 6,800 元加 10%,優惠價 3,600 元,含 2 客早餐。
3、豪華客房(一大床):訂價 7,800 元加 10%,優惠價 3,800 元,含 1 客早餐。
4、豪華客房(二小床):訂價 7,800 元加 10%,優惠價 4,100 元,含 2 客早餐。
5、本優惠如遇特殊日期,即週六、國定假日及連續假期入住,每晚每房需加價 660 元(農曆春節、國定假日及連續假期之定義依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事曆、主辦單位及酒店公告為主)。
二、詳細資訊逕上本府人事處網站/創新服務/待遇福利專區查詢。

 


《最新消息》4 月 28 日起 WebHR 系統核定之個人服務、在職及離職證明書文件,將寫入區塊鏈提供驗證。

主旨:自本(109)年 4 月 28 日起,於「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系統」(WebHR 系統)核定之個人服務、在職及離職證明書文件,將寫入區塊鏈提供驗證,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4 月 17 日總處資字第 1090031275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 MyData 系統「人事人員」及「一般公務人員」操作手冊請至本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下載運用 。

 


《最新消息》請各所屬機關 5 月 29 日前至 WebHR 更新聘僱人員及職務代理人資料

主旨:為配合總處未來推動聘(僱)用計畫書(表)報送作業線上化,請各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公營事業機構),於 109 年 5 月 29 日前依說明至 WebHR 人力資源管理系統(以下簡稱 WebHR 系統)所屬聘用人員、約僱人員(以下簡稱聘僱人員)及職務代理人相關資料更新完竣,請查照。
說明:
一、本次資料更新對象,係以各機關(學校)於預算員額內(人事費用項下),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等規定進用之聘僱人員,及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或行政院相關函釋規定進用之職務代理人,不含各機關比照上開法規自行訂定單行規章所進用人員,亦不含臨時人員及以其他費用進用人員。
二、本次資料更新正確性及完整性,請輔導區督導被輔導區學校兼辦人事人員旨揭事項,本府人事處將不定期辦理抽查,抽查結果將列入所屬績效考核及每月人事人員優缺。
三、檢附「WebHR 系統聘僱人員及職務代理人資料建置操作說明」及總處函文各 1 份,前開操作說明電子檔得自 WebHR 系統登入後之首頁系統公告區下載。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辦理「填問卷,顧權益」活動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辦理「填問卷,顧權益」活動,請轉知所屬公務人員踴躍上網填寫,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9 年 4 月 20 日公保字第 1091060126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依限辦理現職公務人員調整職系動態送審作業

主旨:配合民國 109 年 1 月 16 日職系說明書及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修正施行,有關「依機關職務歸系案件辦理動態登記案作業系統( 508 案)」程式業已修改完成,請依限辦理現職公務人員調整職系動態送審作業,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9 年 4 月 17 日部銓一字第 1094919993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辦理「閱讀推廣線上研習」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辦理「閱讀推廣線上研習」,請轉知所屬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09 年 4 月 16 日人發數字第 1090800107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本次研習採線上方式進行,訂於 109 年 4 月 23 日 14 時 30 分至 16 時 30 分進行,採遠距同步教學方式進行,參與學員於線上進行授課及互動,每期 20 人,即日起開放公務人員報名,額滿為止,全程線上參與者將核給終身學習時數 2 小時。
三、報名請至該學院「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系統」,以自然人憑證或個人帳密登入後,由學員個人專區之「學員個人報名」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線上報名流程如附件)。
四、為利線上研習順利進行,請給與受訓人員半日公假登記。該研習將由線上助教協助學員報到、點名等相關作業,參加研習人員若有未到訓或請假等情形,將比照實體課程通知各機關人事單位依規定處置。
五、若有班期班務事項疑問或線上報名相關疑問,請洽該學院班期承辦人數位學習組林坤火,聯絡電話:( 049 ) 2332131 分機 7422 ,電子郵件:seanklin@hrd.gov.tw

 


《最新消息》請於 4 月 24 日前回覆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修正草案修正意見表

主旨:檢送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初稿)及修正意見表各 1 份,請依式填列意見並於本( 109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前免備文逕寄本府本案承辦人電子信箱(無則免回復),俾憑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09 年 4 月 17 日部法二字第 1094920616 號函辦理。
二、茲銓敘部審酌中立法自制定公布迄今已逾 10 年,為配合其間政黨法及公民投票法之制定及修正,並期中立法相關規範更臻完備,爰擬具修正草案。
三、為能周諮博採,請各機關就該修正草案踴躍研提意見並依限將意見表回傳本府。

 


《最新消息》請利用多元管道宣導 109 年司法關、專技人員律師考試報名訊息

主旨:考選部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09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一試)、 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一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09 年 4 月 15 日選秘一字第 1091100229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核定至 109 年 7 月 31 日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屆滿 10 、 20 、 30 年資深優良教師名冊

主旨:檢送本府核定至 109 年 7 月 31 日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屆滿 10 、 20 、 30 年資深優良教師名冊各 1 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1 月 2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80193281A 號函辦理。
二、本縣 109 年度服務屆滿 10 、 20 、 30 年資深優良教師核定人數及獎勵金額如下:
(一)服務屆滿 10 年者 56 人,依法各致贈新台幣 4,000 元整。
(二)服務屆滿 20 年者 179 人,依法各致贈新台幣 6,000 元整。
(三)服務屆滿 30 年者 70 人,依法各致贈新台幣 8,000 元整。
三、至獎勵金部分,將另案函文貴校辦理請款撥付事宜。

 


《最新消息》本縣國中小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積分審查作業訂於 5 月 6 日

主旨:有關本縣國中小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積分審查作業乙案,審查時間調整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 109 年 3 月 12 日府教幼字第 1090053066 號函諒達。
二、旨揭作業訂於 109 年 5 月 6 日(星期三)假本縣創新學院餐廳辦理,審查時間如下:
(一)國小暨幼兒園:上午 9 時至 12 時及下午 1 時至 3 時。
(二)國中:調整為上午 9 時至 12 時及下午 1 時至 3 時。
三、另依 109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規定略以,申請檢附之證件應附正本及影印本各 1 份,正本驗後發還,影印本由各縣(市)存查。爰本案請有意參與積分審查作業之教師,務必檢附相關證件「正本及影本」(請依申請表順序依序排列)各 1 份,資料未備齊者,不予審查。


《最新消息》108 年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性別工作平等暨職場性騷擾案申訴案件統計表

主旨:檢送勞動部「108 年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性別工作平等暨職場性騷擾案申訴案件統計表」1 份,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勞動部 109 年 4 月 7 日勞動統 1 字第 1090110087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請各機關依式查填並於本( 109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前,免備文逕以電子郵件方式回傳本府承辦人信箱(yylouhaha@mail.cyhg.gov.tw),無則免回傳。

 


《最新消息》修正「嘉義縣國民中學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

主旨:修正「嘉義縣國民中學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修正「嘉義縣國民中學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及「嘉義縣國民中學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修正草案對照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 109 年度各機關待遇支給資料正確率作業

主旨:本府人事處本( 109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之「待遇支給資料正確率」相關配合事項案,請查照並確依說明辦理。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4 月 10 日總處給字第 10900306551 號書函辦理。
二、本年度考核項目及檢核條件如下:
(一)法定給與部分正確率:請依所附「『各機關學校用人費用管理資訊系統』報送法定俸給及法定俸給以外其他給與項目之資料檢核條件說明」,逐一檢核本年 4 月份報送各機關學校用人費用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簡稱用人費用管理資訊系統)待遇資料無誤後,於「本年 4 月 30 日」前填具「嘉義縣政府所屬機關、學校 109 年度 4 月份待遇查核結果表」,併同於用人費用管理資訊系統所產製待遇報表(如附產製步驟)及薪資清冊(請依待遇查核結果表內「說明三」於薪資清冊上註記相關事項),送交輔導區種籽教師複核及彙整。復請種籽教師彙集並完成複核後,於「本年 5 月 8 日」前(未配置種籽教師者仍請於本年 4 月 30 日前直接送交本府人事處)將前開各表件掃描檔以電子郵件方式送交本府人事處(shauna777@mail.cyhg.gov.tw)。
(二)法定給與以外其他給與部分報送率:請於本年 6 月 20 日前填報用人費用管理資訊系統「依機關按年填報」表別之「108 年度資料」。如適用表別係普遍性給與項目,機關全年度未有該支出亦須填報為「0」;所屬機關未具獨立預算由上級機關統一編列者,其用人費用由編列預算機關統一填報(即未具獨立預算之所屬機關毋須填報)。

 


《最新消息》企業、機關(構)提供員工子女托育服務試辦計畫、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訂定「企業、機關(構)提供員工子女托育服務試辦計畫」及教育部訂定「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4 月 7 日總處給字第 1090030186 號書函辦理;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109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雲林縣學校】修正

主旨:函轉雲林縣修正 109 年度經臺閩介聘至該縣國中小學暨幼兒園之注意事項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雲林縣政府 109 年 4 月 8 日府教學二字第 1092411640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109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苗栗縣學校】

主旨:函轉苗栗縣 109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相關應知悉事項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苗栗縣政府 109 年 4 月 8 日府教務字第 1090065973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109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臺北市學校】

主旨:函轉 109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臺北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09 年 4 月 1 日北市教人字第 10930147652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109 ( 110 )年度後備軍人「緩召 3 款及逐召 4 款」作業要點

主旨:檢送 109 ( 110 )年度後備軍人「緩召 3 款及逐召 4 款」作業要點,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後備指揮部 109 年 3 月 27 日後嘉義管字第 1090001057 號函辦理。
二、因應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逐次與儘後召集處理規定相關條文修訂,並於 109 年 1 月 1 日生效,計有緩召第 2 、 3 、 5 款、逐召第 1 至第 9 款、儘召第 1 、 3 、 4 款,將原「年限制」條文刪除。
三、另緩召各款已取消等第區分,統稱「准予緩召」。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09 年度初任薦任人事主管輔導紀錄表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109 年度初任薦任人事主管輔導紀錄表」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為期初任薦任人事主管人員能迅速熟悉業務並穩定心情,本府人事處特透過規劃遴選輔導員予以從旁提攜,透過經驗傳承,據以掌握人事主管之專業能力提升行政效能。
二、另請初任薦任人事主管人員於輔導期間(到職後半年內),就其專責輔導員如何輔導解決各類疑惑之流程,予以填寫旨揭輔導紀錄表,於每兩個月於第 2 個月 25 日前,將輔導紀錄表免備文逕送人事處彙辦,據以作為未來持續推動及改善之參據。

 


《最新消息》考試院修正發布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考試規則

主旨:考試院修正發布「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考試規則」第二條附表一、第四條附表二及「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規則」第二條附表一、第四條附表二,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3 月 31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294421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醫事人員、獸醫師、社工師、法醫師等考試報名訊息

主旨:考選部函以,請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宣導「109 年 7 月及 8 月舉辦之各類醫事人員、獸醫師、社工師、法醫師等考試」報名訊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考選部 109 年 3 月 30 日選秘一字第 1091100197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提列本( 109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職務作業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總處)函以,為配合各機關考試用人需求,有關提列本( 109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職務作業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3 月 30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29637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旨揭作業系統將自本年 3 月 31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起開放填報,填報路徑如下: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職缺填報作業/職缺填報),各機關如有是項考試職務需求,請依程序報經本府核准後,完成填報作業,並列印職缺報表傳真本府人事處,俾利線上轉呈總處核定。

 


《最新消息》提列 110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職務作業自 3 月 30 日起開放填報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總處)函以,配合各機關考試用人需求,有關提列 110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職務作業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3 月 27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2962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旨揭作業系統將自 109 年 3 月 30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開放填報,填報路徑如下: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 eCPA )(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職缺填報作業/職缺填報),各機關如有是項考試職務需求,請依程序報經本府核准後,完成填報作業,並列印職缺報表傳真本府人事處,俾利線上轉呈總處核定。

 


《最新消息》持有多學制教師證之教師於學校內部調動後介聘之需求,其年資可否採計前一教育階段之疑義

主旨:轉知教育部函釋有關「持有多學制教師證之教師於學校內部調動後介聘之需求,其年資可否採計前一教育階段之疑義」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09 年 3 月 27 日中市教中字第 1090025267 號函辦理。
二、經查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辦法(下稱高中介聘辦法)第 14 條規定:「(第一項)教師除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離島建設條例另有規定外,應在現職學校實際服務滿六學期以上,…。(第二項)前項所稱實際服務滿六學期以上,指實際服務現職學校期間扣除各項留職停薪期間所計算之實際年資。…。」
三、次查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第 15 條規定:「(第一項)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除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離島建設條例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另有規定外,應在現職學校實際服務滿六學期以上,…。(第二項)前項所稱實際服務滿六學期以上,指實際服務現職學校期間扣除各項留職停薪期間所計算之實際年資。…。」
四、復查教育部 94 年 2 月 17 日台國(四)字第 0940012576 號函說明略以:公(私)立幼稚園教師轉任國民小學教師,非屬國民小學階段,亦無國小階段之行政或導師經歷,其曾任幼教教師之年資不得比照「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第 6 條第 1 項之導師年資;另依教育部 106 年 4 月 14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60032936 號函釋,學前特教班教師改任國民小學教師,其曾任學前特教班教師之年資不得併計為依本辦法申請介聘之實際服務年資。
五、審酌於高級中等、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育階段任教之教師,倘持多學制教師證於同一學校之不同學制間調動,仍係於同一學校服務,尚符合本辦法第 15 條、高中介聘辦法第 14 條規定之現職學校,爰其實際服務年資得併計。考量學前教育階段教師係於教保服務機構服務,與其他教育階段教師皆係於學校服務,有所差異;是以,學前教育教師轉任他教育階段後如欲申請介聘,其曾任學前教育階段教師之年資不得併計為依本辦法申請介聘之實際服務年資。
六、檢附教育部原函 1 份。


《最新消息》修正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 Q&A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3 月修訂版)

主旨:檢送修正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 Q&A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3 月修訂版)及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操作說明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3 月 31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29737 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
二、因應國民旅遊卡新制自 109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放寬刷卡消費日不限於休假日,為提升使用者操作便利性並兼顧個人隱私權保護,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新增使用者「註記/取消註記不核發交易」功能,以符使用者需求。
三、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使用上如有疑問,請逕洽詢聯卡中心(電話: 02-2715-1754 )。

 

 

《最新消息》曾任經政府立案或備查之海外全日制僑(華)校專任教職員年資服務證明書驗印權責機關疑義

主旨: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 12 條第 2 項第 7 款及第 13 條第 1 項第 7 款規定,曾任經政府立案或備查之海外全日制僑(華)校專任教職員年資,其服務證明書之驗印權責機關疑義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9 年 3 月 31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90038851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109 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為月退休金新台幣 25000 以下

主旨: 109 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按月支(兼)領月退休金(俸)之基準數額,業經行政院 109 年 4 月 1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90029846 號公告為新臺幣 2 萬 5,000 元以下,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09 年 4 月 1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90029901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公告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為確保連續假期過後之防疫工作安全無虞,請確實轉知屬員配合依說明段之建議辦理。

主旨:為確保連續假期過後之防疫工作安全無虞,請確實轉知屬員配合依說明段之建議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09 年 4 月 6 日之建議,茲因清明連假期間民眾往來互動頻繁,部分觀光景點人潮密集,為確保防疫安全,請確實轉知公務同仁於連假期間曾至觀光景點或其他擁擠場所者,應實施自主健康管理,並依循下列建議辦理:
(一)若身體不適者,請先請假在家並即就醫,同時告知主管。
(二)若身體無不適欲出勤上班者,請務必戴口罩、勤洗手及量體溫,做好個人衛生安全防護,並避免不必要之公務行程,減少不必要之人員接觸;如有症狀應立即就醫並告知旅遊史。
(三)欲請假實施自主健康管理者,請依各類人員之請假規則規定以自假(事、病、休假或加班補休)辦理。
二、另請轉知未遵守各項防疫作為事項規定者,違反者除受罰外,因損及政府聲譽者,將另依規定究責。

 


《最新消息》109 縣外介聘個別規定【雲林縣學校】

主旨:函轉 109 年度經臺閩介聘至雲林縣國中小學暨幼兒園之注意事項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雲林縣政府 109 年 3 月 30 日府教學二字第 1092410404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89 年度(含)以前辦理之中央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利率及 94 年度(含)以前辦理之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利率調整

主旨: 89 年度(含)以前辦理之中央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利率及 94 年度(含)以前辦理之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利率,自 109 年 3 月 25 日起依規定由原年息 1.137%調整為 0.887%,請查照。
說明:依內政部營建署 109 年 3 月 30 日營署財字第 1091065584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分。

 


《最新消息》中國科技大學 109 學年度碩士班入學招生訊息

主旨:檢送本校中國科技大學 109 學年度碩士班入學招生訊息,惠請公告轉知,請鼓勵貴校老師及同仁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本校招生系所:
(一)台北校區:建築系碩士班、土木與防災系碩士班、企業管理系碩士在職專班、資訊工程系碩士在職專班
(二)新竹校區:室內設計系碩士班、視覺傳達設計系碩士班、企業管理系碩士班
電子文宣及獎助學金資訊如附件一。
二、報名日期: 109 年 2 月 21 日(五)至 4 月 17 日(五)。
三、招生系所、報名方式、錄取人數依招生簡章及本校最新公告為主。
四、招生簡章可上本校網頁自行下載,網址:https://recruit.cute.edu.tw/on-job-master/
 


《最新消息》「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91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主旨:「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91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說明:
一、電子報內容係彙整每月在「最新消息」介面所公布嘉義縣政府轉知的公文及法令與相關人事訊息,每月初即迅速將上個月轉知的公文及法令編輯成電子報,並及時將新知 E-mail 傳送機關學校同仁參閱,感受人事人員超感動的貼心服務,進而達到溝通無障礙及提高行政效率與縮減蒐集公文及法令時間之目的。
二、 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http://ccs.cyc.edu.tw)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新知雷達讚」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另外點選電子報內《最新消息》旁之主旨時(呈現綠色字樣),立刻迅速連結說明及附加檔案。
三、「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91 期網址:http://ccs.cyc.edu.tw/modules/tadnews ... p?op=preview&npsn=164


《最新消息》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0904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主旨: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0904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說明:
一、嘉義縣政府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自 100 年 5 月創刊以來,至今已發行 105 期。由於內容包羅萬象,規劃有【活動訊息網】、【溫馨關懷坊】、【法規看過來】、【人員在這裡】、【心得分享】、【靜思語】及【訊息預告網】等專欄,頗受同仁好評。
二、歷年電子報檔案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GO-GO-GO 電子報」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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