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82 期

◎ 訂閱網址:http://ccs.cyc.edu.tw ◎ 發報時間:2019-07-05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7 月 30 日辦理創新講座從網紅到議員研習,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所訂於 108 年 7 月 30 日舉辦「【創新講座】從網紅到議員-談網路社群媒體時代的公共參與」,歡迎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研習相關事宜略述如下,詳情請參閱附件:
(一)時間: 108 年 7 月 30 日(星期二)13 : 50-16 : 00【請於 13 : 00~13 : 50 前報到】
(二)地點:嘉義縣人力發展所 2 樓大禮堂
(三)講師:邱威傑【網紅呱吉、台北市議員-詳如講師簡介】
(四)講題:「從網紅到議員-談網路社群媒體時代的公共參與」
二、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8 年 7 月 26 日 17 時止。
(二)薦送報名:請『本縣』各級機關、單位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
(三)自由報名:請至本所網站「班期報名」項下報名(請先註冊為會員)。
三、錄取名單:
(一)報名截止 3 日內,公告於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或登入會員查詢個人報名是否錄取。
(二)本所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請先行檢視會員相關資料,如有錯誤請修正)。
四、全程參與者於課程結束後 30 日內,核發研習時數 2 小時。(線上報到(或簽退)紀錄不完整者,恕無法核發研習時數)
五、請參加學員,攜帶身分證辦理簽到作業;並請攜帶手機,待課結束後,掃描本所提供之 QR-Code 圖碼,填寫「學習意見評量表」完成後提交。
六、參加研習學員請惠予公假登記。
七、檢送「薦送名額分配表」、「研習簡章」及「講師簡介」各 1 份供參。 

 


《最新消息》行政院所屬機關(構)學校徵才及人員應徵自本(108)年 7 月 1 日起提供全程線上作業

主旨:行政院所屬機關(構)學校徵才及人員應徵自本(108)年 7 月 1 日起提供全程線上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8 年 6 月 19 日總處資字第 1080037185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將職缺刊登及人員應徵作業整合,全程納入線上作業,並自本年 7 月 1 日起提供前揭功能。本年 12 月底前旨揭作業可採線上與書面方式並行,明(109)年 1 月 1 日起全面實施線上作業。
三、旨揭作業規範對象為現職公務人員,至學校教育人員、非現職公務人員、技工工友、聘僱人員、臨時人員、職務代理之職缺,由各機關(學校)自行決定作業方式。
四、為利已開發求職徵才系統之機關將職缺資料匯入該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該總處已訂定職缺資料匯入之共通格式,有此需求之機關(學校)請以電子郵件洽該總處承辦人沈淑敏小姐(min@dgpa.gov.tw),以利後續開放匯入作業。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修正建議,請於 6 月 26 前回覆。

主旨:檢送「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建議修正條文研商資料、條文對照表、意見調查表及依本辦法第 9 條第 3 項新增額外保險之特殊職務範圍預估投保人數及經費調查表各 1 份。各機關(單位)學校如有研提意見,或所附預估投保人數及經費調查表所述投保需求者,請於 108 年 6 月 26 日(星期三)下班前以電子郵件回復本府人事處承辦人(phoenix818@mail.cyhg.gov.tw;無則免復),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8 年 6 月 21 日總處給字第 1080037339 號開會通知單辦理。
 

 


《最新消息》人發所訂於 7 月 5 日舉辦農業新契機研習,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所訂於 108 年 7 月 5 日舉辦「農業新契機」講座,請依說明段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藉由觀賞「農村的遠見」紀錄片,瞭解外國農村典範進而以農業永續經營角度反思農業價值觀跟態度,啟發農業新思維。
二、研習時間: 108 年 7 月 5 日(星期五) 13 : 50-16 : 00【報到時間: 13 : 05-13 : 50】
三、研習地點:嘉義縣人力發展所 2 樓大禮堂 
四、授課講師:林盛豐監察委員【公視「農村的遠見」紀錄片總策劃人】
五、授課主題:農業新契機
六、研習對象:公教人員及民眾,約計 300 名。
七、報名方式:
(一)薦送報名:
1、請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
2、薦送後台網址:https://www.chrdc.gov.tw/df_sys/df_login/login-1.asp
3、為期訓練資源公平共享,請避免固定人員重複參訓,務使每人均有參訓機會,至已薦送人員因故無法參加者,請薦送單位務必派員遞補。
(二)自由報名:
1、請至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線上報名(請先註冊為會員)。
2、自由報名網址:https://www.chrdc.gov.tw/apply/index.asp?Parser=99,5,31
3、依據嘉義縣政府第 188 次主管會報決議事項,請農業處協助邀請本縣縣農會及各鄉鎮市農會三長、農會代表及相關農業人士踴躍報名參加。
八、報名期限:
(一)自即日起至 108 年 7 月 1 日 17 時止受理線上報名。
(二)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敬請欲報從速。
九、錄取名單:
(一)報名截止後 3 日內公告於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點按「報名/招收人數」的數值,即可得知全額錄取名單,或於「會員登入」輸入帳號及密碼後,點按「查看個人報名」,查詢個人錄取資訊。
(二)本所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請先行檢視本所網站會員相關資料,如有錯誤請修正)。
十、研習時數:
(一)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相關規定,核發全程參加之公教人員 2 小時學習時數。(課程結束後 30 日內核發)
(二)依「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訓練進修實施計畫」學習時數認定:為維持訓練品質及整體效益,各該課程缺課三分之一以上者,該課程不核予終身學習時數。
(三)公教人員請至「ECPA 人事服務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s://ecpa.dgpa.gov.tw/)-個人資料-應用系統-D6 :終身學習入口網-個人資料夾-學習時數」查詢。
(四)若不具公教資格者須取得時數證明者,本所備有『研習條』,請於活動結束後於簽到處洽服務人員領取。
十一、參加研習學員請惠予准允公假登記。
十二、檢送「實施計畫」及「薦送名額分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重申赴大陸(含轉機)相關規定,請確實辦理。

主旨:為避免公務員違規逕行赴陸情形發生,特再重申應依規定提前一定時間內向機關申請後始得進入大陸地區,並於返臺上班後ㄧ星期內填寫返臺意見反映表,請查照並確實辦理。
說明:
一、為免公務員未經機關許可逕赴大陸地區,從而衍生違法之情事,爰請轉知屬員應依規定事前申請。相關事宜分述如次:
(一)適用對象: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用之公務人員、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或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人員、學校校長及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
(二)赴大陸地區案件處理權責:民選人員由本府民政處辦理;教師(含校長)由本府教育處辦理;其餘人員由本府人事處辦理。
二、復就赴陸申請之程序及方式等事宜說明如次:
(一)赴陸申請期限及程序:
1、簡任第 11 職等以上公務員及政務人員:應於赴陸前 10 個工作日前填具「直轄市長、縣(市)長、政務及涉密人員(含退離職)、簡任第 11 職等以上公務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申請表」及檢附必要佐證資料,報本府申請核准。
2、簡任第 10 職等以下公務員:應於 7 個工作日填具「簡任第 10 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申請表」及檢附必要佐證資料,向服務機關申請核准。
(二)未依規定申報之處罰:
1、簡任第 11 職等以上公務員及政務人員: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9 條第 3 項及第 91 條第 2 項規定,未涉密之簡任或相當簡任第 11 職等以上公務員,進入大陸地區未經內政部許可,處新臺幣 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同條例第 9 條第 4 項及第 91 條第 3 項規定,政務人員、涉密人員、直轄市長、上開三類仍在管制期間之退離職人員及縣(市)長,進入大陸地區未經內政部許可,處新臺幣 2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
2、簡任第 10 職等以下公務員:違反前揭規定者,違反者由各服務機關懲處。
(三)其他注意事項:
1、公務員赴中國大陸機場轉機至其他國家或地區,無論屬入境轉機或不入境之過境轉機,均須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
2、各機關(學校)首長應於赴陸前依前揭規定之期限及程序函報本府權責單位核准。
三、前揭人員於自大陸地區返臺上班後一星期內,亦應填具「返臺意見反映表」送交服務機關;機關首長則送交本府辦理。
四、相關赴陸資訊,請上網連結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公務員赴大陸相關訊息專區(https://www.mac.gov.tw/CSGTC/cp.aspx?n=F60360B41EF2C6D2)下載參考運用。

 


《最新消息》修正中小企業政策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第 3 條

主旨:「中小企業政策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三條條文,業經行政院 108 年 6 月 18 日院授人組字第 10800368131 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08 年 6 月 18 日院授人組字第 10800368135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重申行政中立相關規範,請加強宣導並轉知嚴守行政中立。

主旨:重申行政中立相關規範,以確保公務人員依法行政及執行職務時保持公正中立,請加強宣導並轉知嚴守行政中立,請查照。
說明:
一、茲摘錄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相關條文,請加強宣並轉陳機關首長及轉知適用及準用該法之各級同仁,以貫徹行政中立之規範及價值:
(一)不得兼任公職候選人競選辦事處之職務,亦不得兼任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職務及介入黨政派系紛爭。
(二)不得於上班或勤務時間,從事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活動。
(三)各機關首長或主管人員於選舉委員會發布選舉公告日起至投票日止之選舉期間,應禁止政黨、公職候選人或其支持者之造訪活動;並應於辦公、活動場所之各出入口明顯處所張貼禁止競選活動之告示。
(四)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從事下列政治活動或行為:
1、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散發、張貼文書、圖畫、其他宣傳品或辦理相關活動。
2、在辦公場所懸掛、張貼、穿戴或標示特定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之旗幟、徽章或服飾。
3、主持集會、發起遊行或領導連署活動。
4、在大眾傳播媒體具銜或具名廣告。但公職候選人之配偶及二親等以內 血親、姻親只具名不具銜者,不在此限。
5、對職務相關人員或其職務對象表達指示。
6、公開為公職候選人站台、助講、遊行或拜票。但公職候選人之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在此限。
二、另各機關(學校)工友請依「工友管理要點」及本府臨時人員請依「嘉義縣政府臨時人員工作規則」之規範,轉知是類人員辦理事務及業務時,應維持公正中立。
三、檢附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工友管理要點及嘉義縣政府臨時人員工作規則各 1 份。

 


《最新消息》108 學年度嘉義縣各級學校校長通訊錄調查表

主旨:檢送 108 學年度嘉義縣各級學校校長通訊錄調查表一份,請查照。
說明:
一、為編印 108 學年度嘉義縣各級學校校長通訊錄,請貴校協助繳交資料以利彙整編印。
二、調查表請於 108 年 7 月 5 日(星期五)下班前填寫完畢(https://forms.gle/3pRwHVrVM1tVe2B29)。
三、調查表中校長住宅電話及校長住宅地址只供存檔及長官連絡業務所用,將不列入編印。

 


《最新消息》嘉義縣政府 108 年退撫整合平臺資料正確性、完整性提升計畫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 108 年退撫整合平臺資料正確性、完整性提升計畫」1 份,各機關學校請於本( 108 )年 7 月 15 日前完成該平臺資料維護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 108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辦理。
二、實施目的:配合「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整合平臺」上線,建置正確、完整之退休撫卹(慰)資料,以充分運用退撫作業之一站式服務,提升人事服務效能。
三、實施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專任、兼(任)辦人事人員。
四、辦理期間:即日起至本年 9 月 30 日止。
五、應達目標:各機關學校專、兼(任)辦人事人員須在本年 7 月 15 日前完成退休撫卹(慰)資料修改,本次退休撫卹(慰)資料正確性及完整性比例需達 100%(考核結果可至該平臺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下查詢),本府訂於本年 8 月 15 日公佈不合格機關學校名單於本府人事處網頁資訊學習角,並通知未達標準之機關學校於本年 8 月 31 日前改善完成。
六、實施方式:
(一)機關績效考核成績查詢:至該平臺(人事業務績效考核/機關績效考核成績查詢/點選「嘉義縣政府」),查詢本機關之資料檢核錯誤明細,各機關學校請於規定期日前完成更正。本年度新增錯誤欄位說明如次:
1、機關代碼合理性:機關代碼不可有中文。
2、眷屬資料合理性:眷屬身分證號不可有中文。
3、俸(薪)級(階)合理性:人員俸(薪)級(階)欄位不可以有中文、人員俸(薪)級(階)欄位不可為空白及人員俸(薪)級(階)欄位「數字」或「數字加英文」長度必須為 3 碼。
4、停發或停再發資料正確性:若人員有註記停發或停再發,則停發原因代號不可為空白、停發原因說明不可為空白、停發起迄日不可均為空白、停再發起日不可為空白及停再發原因說明不可為空白。
(二)退撫基本資料維護:至該平臺退撫基本資料維護作業,查詢並修改正確退休撫卹(慰)資料。
七、若有「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整合平臺」其他操作疑問,機關請洽本處龔小姐(分機 368 );學校請洽本處蔡小姐(分機 549 )。

 


《最新消息》修正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

主旨:中華民國 108 年 4 月 24 日修正公布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行政院定自 108 年 8 月 1 日施行,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08 年 6 月 18 日院授人組字第 10800368485 號函辦理。

 


《最新消息》108 學年度校長逐召及教師緩召業務說明會

主旨:謹定於 108 年 7 月 10 日下午假本府 2 樓 201 會議室辦理本縣 108 學年度校長逐召及教師緩召業務說明會,詳如說明,請各校派員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後備指揮部 108 年 6 月 18 日後嘉義管字第 1080003034 號函辦理。
二、因場地因素,本次說明會分為 2 場次,第 1 場次自下午 2 時起至 3 時止,第 2 場次自下午 3 時 10 分起至 4 時 10 分止,地點均為本府 201 會議室,請各校任擇 1 場次參加。
三、檢附嘉義後備指揮部 108 ( 109 )年度後備軍人教師緩召 3 款、校長逐召第 4 款作業要點 1 份,請參加人員攜帶與會,會場不另提供。

 


《最新消息》108 高普考各類科增額錄取比例調查表,請於 7 月 1 日前回覆。

主旨:為研訂本( 108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以下簡稱本項考試)各類科增額錄取比例,請貴機關(學校)於本年 7 月 1 日(星期一)前回傳本府人事處(免備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8 年 6 月 13 日總處培字第 108003681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本案調查表各 1 份。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研訂本項考試各類科增額錄取比例,請依調查表格式提供旨揭資料。其中未來 1 年預估新增出缺數部分,業經該總處同意暫列入本項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之職缺,毋須再予計列;另貴機關(學校)如無此情形則無需報送。

 


《最新消息》108 年至 111 年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優惠方案,由富邦產險承作。

主旨:「108 年至 111 年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優惠方案」(以下簡稱本方案),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開徵選由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邦產險公司)賡續承作,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8 年 6 月 14 日總處給字第 1080036680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本方案辦理期間自本(108)年 7 月 1 日起至 111 年 6 月 30 日止,為期 3 年,相關規定如下:
(一)適用對象: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私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員工(含退休人員)及其配偶、父母(含配偶之父母)、子女、兄弟姊妹。
(二)投保項目:旅遊平安險、旅遊不便險及海外急難救助服務等項目,最低保險金額為新臺幣 200 萬元,最高投保年齡為 85 歲。
三、有關本方案宣傳 DM 、要保書(個人暨家庭型)、保險費(信用卡)自動扣繳付款授權書、 Q&A(問答集)等資料,業已公告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www.dgpa.gov.tw)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及富邦產險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網站(http://www.fubon.com/hwc);洽詢電話: 0809-019-888 。
四、為維護原已申辦旅遊平安卡之公教員工權益,富邦產險公司公司將另行寄發通知信函告知既有會員方案內容,併予敘明。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職場評價」、「人事人員服務滿意度」及「員工協助方案推動力之滿意度」等問卷調查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總處)本(108)年規劃辦理「公務人員職場評價」、「人事人員服務滿意度」及「員工協助方案推動力之滿意度」等問卷調查,請查照並配合辦理宣導。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總處本年 6 月 10 日總處綜字第 1080036514 號函辦理。
二、旨揭問卷調查均以問卷填答率或填答結果等作為考核基準,本年度總處業依調查範圍機關整合成 1 份問卷,將援例採線上填答,相關事項說明臚次:
(一)調查期間:本年 7 月 4 日(星期四)至 24 日(星期三),共計 3 週;另因調查對象人數眾多,問卷將於 4 日分批寄出,預計於 7 月 5 日下午 5 時前寄發完畢。
(二)調查範圍:
1、公務人員職場評價:本府暨所屬一級機關(不含警消及公車處)。
2、人事人員服務滿意度:本府暨所屬一(不含警消及公車處)、二級機關(不含設置兼任兼辦人事機構之機關)、公所;人事人員無須填答人事人員服務滿意度題目。
3、員工協助方案推動力之滿意度:本府暨所屬一(不含公車處)、二級機關、公所。
(三)調查對象:編制內職員(填答率以本年 6 月 30 日之現職人員計算,含借調他機關人員,但不含依法規保留職缺人員、聘用人員及約僱人員);若人員擬於 6 月 30 日離職或退休者,請填列附件 4 並於 6 月 24 日中午 12 時前以電子郵件回傳本案承辦人(email :suiwen0429@mail.cyhg.gov.tw)。
(四)調查方式:本調查採線上施測,可經由下列方式填答。
1、由電子郵件中所提供之連結開啟問卷:總處將直接寄發問卷連結至同仁人事服務網( eCPA )登錄之 Email ,寄件者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pemis@dgpa.gov.tw),信件主旨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問卷調查(非社交工程信件)」,直接點選問卷連結即可作答。
2、登入 eCPA 開啟問卷:同仁亦可逕行登入 eCPA 填答問卷。登入後,問卷將出現於個人資料區塊下方之「問卷填答通知區」中,點選問卷標題後,即可開啟填答頁面。
三、注意事項:
(一)總處將於 7 月 4 日(星期四)寄發問卷連結至各機關同仁 eCPA 之 Email ;另為提高填答率,總處將於 7 月 11 日(星期四)再次寄發問卷連結至 Email 提醒同仁填答,如已填答者請不必理會。
(二)問卷填答通知信件寄出後,填答者若未收到填答通知信件,可先行至垃圾郵件匣中尋找被隔離之郵件。
(三)本問卷由系統直接發送,調查採不記名方式進行,填答結果僅作機關整體分析之用,請放心作答。
四、檢附「公務人員職場評價」、「人事人員服務滿意度」及「員工協助方案推動力之滿意度」問卷調查相關附件 1 份,請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並確實宣導請同仁踴躍填答。

 


《最新消息》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自 108 年 6 月 6 日起更名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

主旨:「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自 108 年 6 月 6 日起更名為「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請查照。
說明:依據外交部 108 年 6 月 13 日外人協字第 10841522850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協作會議-從開放政府談起預定辦理班別需求調查表,請於 6 月 19 日前回覆。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08 年度「協作會議-從開放政府談起」預定辦理班別需求調查表 1 份,請於本( 108 )年 6 月 19 日(星期三)前查填完畢,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08 年 6 月 12 日人發專字第 1080200224 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係 108 年度新增研習班期,研習地點於該學院臺北院區。請依班別所列之研習目標、研習主題(內容)及研習對象,核實填列需求人數。
三、需求填報作業:
(一)本府各處:請依式填列 108 年度新增研習班期需求調查表後,於旨揭期限前逕送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辦理(無則免回復)。
(二)府外機關:請於旨揭期限前至該學院「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系統」(http://www.hrd.gov.tw/CSDITRAIN/)/「訓練承辦人專區」/「需求調查填報」完成需求填報作業(無則免填報),並將調查表逕寄至承辦人電子信箱,相關操作說明可至該學院全球資訊網「檔案下載」頁面,自行下載「訓練需求填報操作說明」檔案參考。
四、參訓對象係以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機關簡任以上或薦任主管人員為原則,並於嗣後辦理實際派訓作業時,其薦送報名人員範圍應與先前需求調查人員範圍一致,另各機關所填送需求之參加對象仍須符合各該班別參加對象之資格條件。
五、檢附原函影本、附件及需求調查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本府於 7 月 17 日辦理 108 年度度環境教育活動,請派員參加。

主旨:請指派所屬公教員工參加本府 108 年度環境教育活動,並請於本( 108 )年 7 月 3 日(星期三)前完成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 108 年本府所屬機關環境教育實施計畫辦理;檢附「情定 My Darling」活動行程表及報名表各 1 份。
二、旨揭活動日期、地點及報名方式:
(一)日期:本年 7 月 17 日(星期三)。
(二)報到地點:本縣人力發展所(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 8 號)。
(三)活動地點:本縣大林鎮。
(四)報名方式:至本府人事處網頁檔案下載區下載報名表,以傳真( 05-3622701 )及電子郵件傳復承辦人(kengmin@mail.cyhg.gov.tw)完成報名。
三、本活動參加對象為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未婚公教員工(含約聘雇人員、技工、工友、駕駛及臨時人員等),報名時應檢附現職派令影本(或識別證、在職證明等足資證明身分之文件)及身分證影本(黏貼於報名表上);參加人員當日除以公假登記外,並於活動完畢後核發 4 小時環境教育學習時數。
四、另本活動如有期程變更或其他相關事宜,將以電話或簡訊通知參加人員,亦請確實轉知。

 


《最新消息》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暫行組織規程第三條

主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修正發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暫行組織規程」第三條條文,定自 107 年 7 月 1 日施行,並經行政院 108 年 6 月 12 日院授人組字第 10800364491 號令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08 年 6 月 12 日院授人組字第 10800364496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發布令影本各 1 份。

 


《最新消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依相關規定及實務作業情形研具建議作法案

主旨:為落實行政法人績效評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依相關規定及實務作業情形研具建議作法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8 年 6 月 11 日總處組字第 1080036558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主旨: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0806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主旨: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第 10806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說明:
一、嘉義縣政府人事服務 GO-GO-GO 電子報自 100 年 5 月創刊以來,至今已發行 95 期。由於內容包羅萬象,規劃有【活動訊息網】、【溫馨關懷坊】、【法規看過來】、【人員在這裡】、【心得分享】、【靜思語】及【訊息預告網】等專欄,頗受同仁好評。
二、歷年電子報檔案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GO-GO-GO 電子報」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並轉知所屬同仁。


《最新消息》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制度及未來相關政策規劃之建議,請協助轉知教職員填寫問卷。

主旨:教育部為瞭解現職教職員對於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制度及未來相關政策規劃之建議,請惠予協助通知所屬教職員至指定連結填寫問卷,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6 月 12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80086560P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填答連結說明及受訪者抽樣名冊(密碼為教育部書函承辦人電話 8 碼)各 1 份。
二、該部委託國立政治大學(以下簡稱政大)建置「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制度意見調查」問卷 1 份,以蒐集相關建議並分析現職教職員相關退休行為,俾利作為研議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相關制度之參考。 
三、問卷調查進行方式說明如下: 
(一)填寫問卷期程:本( 108 )年 6 月 12 日(週三)至本年 7 月 5 日(週五)止。 
(二)填寫問卷對象:
1、抽樣現職教職員:以現職公立學校教職員為母體,請政大依分層抽樣方式抽樣,受訪者名冊如附件(該名冊僅供意見調查目的使用,請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妥善使用)。 
2、非抽樣現職教職員:有意願者均可至指定連結填答。  
(三)填寫問卷方式:採網路問卷線上填答,請至政大公共行政學系(網址:https://pa.nccu.edu.tw),點選「最新消息」項下,「【委託研究】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制度意見調查問卷」後開始作答(如附件)。 
四、請轉知抽樣現職教職員務必上網填寫問卷,非抽樣現職教職員亦請踴躍參與。如對於問卷內容有疑問,請洽政大黃志宏先生【電話:(02)2936-1556】。 
 

 


《最新消息》107 年學年制「國民旅遊卡」補助費請領作業時程注意事項

主旨: 107 年學年制「國民旅遊卡」補助費請領作業時程,相關核發作業及例外處理開放至 108 年 9 月 5 日止,請轉知所屬於期限內申請完畢,請查照。
說明:依據聯邦商業銀行信用卡暨支付金融處 108 年 6 月 3 日(108)聯信卡字第 0080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學校教師奉准部分辦公時間進修,於休學期間得否申請公假與指導教授討論論文疑義。

主旨:有關學校教師奉准部分辦公時間進修,於休學期間得否申請公假與指導教授討論論文疑義 1 案,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6 月 10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080061910 號函轉教育部 108 年 5 月 30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80048757 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6 月 21 日辦理從學生運動到政治實踐研習,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所訂於 108 年 6 月 21 日舉辦「從學生運動到政治實踐」講座,請依說明段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藉由講師豐富的從政實務經驗,分享學生運動的心路歷程,如何從學生運動的歷練能量,轉換成政治實踐的基礎。
二、研習時間: 108 年 6 月 21 日(星期五) 13 : 20-15 : 30【報到時間: 13 : 05-13 : 20】
三、研習地點:嘉義縣人力發展所 2 樓大禮堂 
四、授課講師:行政院副院長陳其邁、嘉義縣長翁章梁
五、授課主題:從學生運動到政治實踐
六、研習對象:公教人員及民眾,約計 350 名。
七、報名方式:
(一)薦送報名:
1、請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
2、薦送後台網址:https://www.chrdc.gov.tw/df_sys/df_login/login-1.asp
3、為期訓練資源公平共享,請避免固定人員重複參訓,務使每人均有參訓機會,至已薦送人員因故無法參加者,請薦送單位務必派員遞補。
(二)自由報名:
1、請至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線上報名(請先註冊為會員)。
2、自由報名網址:http://www.chrdc.gov.tw/apply/index.asp?Parser=99,5,31
八、報名期限:
(一)自即日起至 108 年 6 月 19 日 17 時止受理線上報名。
(二)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敬請欲報從速。
九、錄取名單:
(一)報名截止後公告於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點按「報名/招收人數」的數值,即可得知全額錄取名單,或於「會員登入」輸入帳號及密碼後,點按「查看個人報名」,查詢個人錄取資訊。
(二)本所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請先行檢視本所網站會員相關資料,如有錯誤請修正)。
十、研習時數:
(一)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相關規定,核發全程參加之公教人員 2 小時學習時數。(課程結束後 30 日內核發)遲到逾 30 分鐘者,該課程不核予終身學習時數。
(二)公教人員請至「ECPA 人事服務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s://ecpa.dgpa.gov.tw/)-個人資料-應用系統-D6 :終身學習入口網-個人資料夾-學習時數」查詢。
(三)若不具公教資格者須取得時數證明者,本所備有『研習條』,請於活動結束後於簽到處洽服務人員領取。
十一、參加研習學員請惠予准允公假登記。
十二、檢送「實施計畫」及「薦送名額分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108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四類人事資料維護正確率,請配合辦理。

主旨:本(108)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共同考核項目「四類人事資料維護正確率」待遇支給資料正確率考核作業案,請於本年 6 月 20 日前至「各機關學校用人費用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簡稱「用人費用管理資訊系統」)完成填報依機關按年填報表別「107 年度資料」並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8 年 5 月 31 日總處給字第 10800359951 號書函辦理。
二、本年度考核項目及檢核條件如下:
(一)法定給與部分正確率:本年 6 月本(年功)俸、專業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各機關學校之職員本(年功)俸、專業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應與其銓敘審定職等之薪俸點及與適用之專業加給表、主管職務加給表對應之職等及數額相符合為原則;如有異常,應即時修正。
(二)法定給與以外其他給與部分報送率:「用人費用管理資訊系統」F 表之「F0001-1 加班費」、 G 獎金、 H 保險、 R 退離人員之退離及卹償給與及 Z 表中之「Z0002-1 機關年度總決算數之公務預算經常門實現數」中依機關按年填報表別 107 年度資料;如適用表別係普遍性給與項目,機關全年度未有該支出亦須填報為「0」;所屬機關未具獨立預算由上級機關統一編列者,其用人費用由編列預算機關統一填報(即未具獨立預算之所屬機關毋須填報)。
(三)共通性用人費用項目資料完整率:由「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整合平臺」(以下簡稱退撫平臺)資料傳輸至「用人費用管理資訊系統」之共通性用人費用項目資料「R 退離及卹償給與」之「R0001 舊制月退休(職)金(含撫慰金)」、「R0003 舊制一次退休(職)金(含一次撫慰金)」、「R0007 舊制撫卹金」、「R0011 優惠退離慰助金」、「R0013 三節慰問金」及「R0014 年終慰問金」。請各機關學校至退撫平臺之「退撫給與發放作業」/「發放作業」頁面,確認相關資料有無報送至用人費用管理系統。
三、檢附旨揭待遇支給資料正確率評分標準之檢核條件 1 份。

 


《最新消息》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修正草案意見表請於 6 月 10 日前回覆

主旨:檢送「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修正草案意見表」1 份,請於本( 108 )年 6 月 10 日(星期一)前免備文逕復本府人事處,俾憑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8 年 6 月 4 日公保字第 1081060199 號開會通知書辦理;併檢附原開會通知書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茲因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為綜合各方意見,俾研議修正旨揭防護辦法,爰請協助填列「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修正草案意見表」,並請於本年 6 月 10 日(星期一)中午前將電子檔回傳至本府本案承辦人信箱(s8512@mail.cyhg.gov.tw),無意見者,則免回覆。

 


《最新消息》人發所於 6 月 12 日辦理「官路難行-公務員如何避開法律風險」研習,請派員參加。

主旨:本所訂於 108 年 6 月 12 日舉辦「官路難行-公務員如何避開法律風險」講座,請依說明段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目的:藉由講師以自身多年的實務經驗,透過案例解析,讓本縣公教同仁及民眾,提升生活上重要的法學知能,使法律生活化,爰辦理本研習。
二、研習時間: 108 年 6 月 12 日(星期三) 08 : 50-16 : 40【報到時間: 08 : 30-08 : 50】
三、研習地點:嘉義縣人力發展所 101 教室
四、授課講師:陳樹村律師【法丞律師事務所所長】
五、授課主題:官路難行-公務員如何避開法律風險
六、研習對象:公教人員及民眾,約計 90 名。
七、報名方式:
(一)薦送報名:
1、請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
2、薦送後台網址:https://www.chrdc.gov.tw/df_sys/df_login/login-1.asp
3、為期訓練資源公平共享,請避免固定人員重複參訓,務使每人均有參訓機會,至已薦送人員因故無法參加者,請薦送單位務必派員遞補。
(二)自由報名:
1、請至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線上報名(請先註冊為會員)。
2、自由報名網址:http://www.chrdc.gov.tw/apply/index.asp?Parser=99,5,31
八、報名期限:
(一)自即日起至 108 年 6 月 7 日 17 時止受理線上報名。
(二)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敬請欲報從速。
九、錄取名單:
(一)報名截止後 3 日內公告於本所網站「學員服務-班期報名」項下,點按「報名/招收人數」的數值,即可得知全額錄取名單,或於「會員登入」輸入帳號及密碼後,點按「查看個人報名」,查詢個人錄取資訊。
(二)本所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請先行檢視本所網站會員相關資料,如有錯誤請修正)。
十、研習時數:
(一)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相關規定,核發全程參加之公教人員 8 小時學習時數。(課程結束後 30 日內核發)
(二)依「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訓練進修實施計畫」學習時數認定:為維持訓練品質及整體效益,各該課程缺課三分之一以上者,該課程不核予終身學習時數。
(三)公教人員請至「ECPA 人事服務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s://ecpa.dgpa.gov.tw/)-個人資料-應用系統-D6 :終身學習入口網-個人資料夾-學習時數」查詢。
(四)若不具公教資格者須取得時數證明者,本所備有『研習條』,請於活動結束後於簽到處洽服務人員領取。
十一、出缺勤管理:
(一)為加強學習品質與成效,本學程將依課程性質及報名情形,彈性施行學員座位選填與簽退制度。
(二)遲到逾 30 分鐘者,以缺課 1 堂論之。
(三)有鑑於往例開課當日部分錄取學員缺課且未事先告知本所,導致候補學員無法及時遞補,造成研訓資源之浪費,特別提醒:錄取學員若無法參訓,必須事前完成請假手續,未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者,本所將登記為「無故缺課」。
十二、參加研習學員請惠予准允公假登記。
十三、檢送「實施計畫」、「講師簡介」、「薦送名額分配表」及「研習簡章」各 1 份。

 


《最新消息》總統、立委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召募遴派

主旨:有關第 15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0 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召募遴派,請各校積極配合辦理,以利選務工作進行,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選舉委員會 108 年 6 月 3 日嘉縣選一字第 1083150110 號函辦理。
二、本次第 15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0 屆立法委員選舉訂於本(109)年 1 月 11 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投票時間為上午 8 時起至下午 4 時止;該會歷年辦理各項選舉之投開票工作皆在各校教職員協助下順利完成,謹申謝意。
三、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58 條、第 59 條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選舉委員會得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受洽請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為利選舉事務順利完成,請各校依前揭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全力推薦辦理,並鼓勵所屬教職員踴躍參加。
四、本次選舉投開票所設置 539 所(暫定),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需求殷切;凡學校教職員受遴派擔任本次選舉投開票所之工作人員者,發給工作津貼,依援例補假一天,又工作認真、迅速、確實無誤,圓滿達成任務者,得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 39 條規定及中央選舉委員會 91 年 9 月 10 日中選人字第 09100007100 號函頒「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及推薦機關學校負責人獎懲標準」),予以獎勵。
五、本縣所屬各級學校推薦參加之教職員工作人員名冊請自即日起,就近彙報鄉鎮市公所民政課辦理(聯絡資料及報名表詳如附件)。

 


《最新消息》「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81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主旨:「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81 期出刊,歡迎下載參閱運用。
說明:
一、電子報內容係彙整每月在「最新消息」介面所公布嘉義縣政府轉知的公文及法令與相關人事訊息,每月初即迅速將上個月轉知的公文及法令編輯成電子報,並及時將新知 E-mail 傳送機關學校同仁參閱,感受人事人員超感動的貼心服務,進而達到溝通無障礙及提高行政效率與縮減蒐集公文及法令時間之目的。
二、 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http://ccs.cyc.edu.tw)業已上傳於 C.C.S.人事服務平台左邊頁面之「即時飛來訊」項下之「新知雷達讚」介面,歡迎下載參閱運用。另外點選電子報內《最新消息》旁之主旨時(呈現綠色字樣),立刻迅速連結說明及附加檔案。
三、「C.C.S.人事服務平台電子報」第 81 期網址:
http://ccs.cyc.edu.tw/modules/tadnews ... p?op=preview&npsn=154


《最新消息》端午佳節將至,請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主旨:端午佳節將至,請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廉政署 108 年 5 月 30 日廉防字第 10805004270 號函辦理。
二、端午節期間為廉政工作重點期間,請同仁嚴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相關規定,機關公務員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間,遇有餽贈、關說或飲宴應酬等情,除有本規範第 4 點或第 7 點第 1 項、第 11 點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其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且應即登錄建檔。
三、各所屬機關、學校及鄉鎮市公所對於本規範如有疑義,請洽各貴管政風機構諮詢或送本府政風處處理。
四、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規範之認知,請積極運用下列數位學習平台,規劃或選修廉政倫理相關課程: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數位學習平臺。
(二)依行政院 105 年 12 月 19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50062475 號函,自 106 年 1 月 1 日起各機關(構)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學習時數規定 20 小時,其中 10 小時須完成當前政府重大政策、法定訓練及民主治理價值等課程,並以數位學習為優先;「廉政與服務倫理」為「民主治理價值」課程內容之一,請鼓勵同仁(或依機關屬性規劃為必修)適時運用上開數位學習平臺之「廉政與服務倫理專區」選修相關課程。
(三)選讀方式得以『廉政倫理』為關鍵字搜尋;或以課程名稱搜尋本署製作「廉政三護.阻斷圖利」、「我國廉政政策」、「公務員廉政基本認知」、「公務員法律責任及案例說明」及「圖利與便民」等線上學習課程。

 


《最新消息》各校 109 年教職員退休金等及 108 年退休金等預算數不足辦理超支併決算

主旨:為利編列各校 109 年教職員退休金等及 108 年退休金等預算數不足辦理超支併決算乙案,請依說明段查照辦理。
說明:
一、請各校依據退休金總表預算數,填報「108 年高國中小學退休金等支用調查表」核章後,於 108 年 6 月 14 日(五)前寄送紙本至國教科以利彙整。
二、檢附「退休金總表預算數」供參。

 


《最新消息》本府於 6 月 28 日辦理支持多元型態家庭女性研習

主旨:本府訂於本(108)年 6 月 28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假本縣人力發展所 101 教室,辦理「支持多元型態家庭女性」研習活動,請依分配名額派員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第二期推展家庭教育中程計畫」及「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活動相關事項說明如次:
(一)活動時間:本年 6 月 28 日(五)上午 9 時至 12 時 10 分(8 時 30 分開始報到)。
(二)活動地點:本縣人力發展所(創新學院)101 教室。
(三)活動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人員,共 110 位名額。
(四)活動內容:詳見研習簡章。
(五)報名方式:
1、府內單位:請依式填列報名表,逕送本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憑辦。
2、府外機關:請人事單位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辦理薦送報名(學習機關:嘉義縣政府;課程代碼: eap1080628 ;類別:自我成長及其他(人文素養)/家庭;課程名稱:「支持多元型態家庭女性」);無法辦理薦送者,請依府內單位報名方式填列報名表送辦。
(六)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本年 6 月 21 日止。
三、本活動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3 小時,請依分配名額派員出席,活動當日不克出席者,請各單位自行派員遞補。
四、為加強學習效能及確保研習資源充分運用,本課程採隨機抽點機制,並視出席情形將學員出缺勤狀況轉送各單位備查辦理。
五、檢附名額分配表、活動簡章、及報名表各 1 份。

 


《最新消息》國家文官學院 6 月 21 日及 7 月 12 日辦理新世紀公共治理創新研習班

主旨:國家文官學院訂於本( 108 )年 6 月 21 日及 7 月 12 日,辦理「新世紀公共治理創新研習班」之「人事管理新知」及「政府治理」主題課程,歡迎踴躍報名參加,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08 年 5 月 27 日國院交字第 1080600158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旨揭研習課程詳述如下:
(一)「人事管理新知」主題課程:
1、課程名稱:「公部門適用勞動基準法實務」、「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制實務」。
2、研習時間:本年 6 月 21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10 分至下午 4 時 30 分。
(二)「政府治理」主題課程:
1、課程名稱:「科技與產業創新」、「社群網站經營與運用」。
2、研習時間:本年 7 月 12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10 分至下午 4 時 30 分。
三、報名注意事項:
(一)即日起至本年 6 月 10 日於該學院全球資訊網(http://www.nacs.gov.tw)報名。
(二)為免影響機關業務,報名前請依各機關內部作業程序,取得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同意。
(三)參訓人員名單將於開訓前 5 日公布於上開網站,不另發函通知。

 


《最新消息》本縣 107 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

主旨:檢送本縣 107 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表乙份,請依說明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辦理。
二、旨表填復事宜:
(一)勤惰情形、獎懲記錄:採計 107 年 8 月 1 日至 108 年 7 月 31 日。
(二)送交期程: 108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五)至 108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三)。
(三)務必由人事審查核章、校長確認核章。
(四)前(106)學年度成績考核通知書影本,免送府。
(五)免備文寄(送)達本府教育處教發科侯美玲老師。

 


《最新消息》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09 年度訓練計畫新增班別建議表,請於 6 月 14 日前回覆。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09 年度訓練計畫新增班別建議表」1 份,請於本( 108 )年 6 月 14 日(星期五)下班前回傳至承辦人信箱(yylouhaha@mail.cyhg.gov.tw)辦理,無則免回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08 年 5 月 27 日人發綜字第 1080300601 號函辦理,並檢附來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為協助該學院規劃辦理明年度訓練業務,各機關如有跨部會業務推動事項,且屬各機關公務人員應具備之共通性知能,建議由該學院明年度辦理訓練者,請惠予填列具體建議,俾供該學院評估是否納入「109 年度訓練計畫預定辦理班別表」辦理訓練需求調查。
三、各機關如需瞭解該學院年度辦理之各項訓練,請至該學院網站(https://www.hrd.gov.tw/)參考年度訓練計畫內容。

 


《最新消息》107 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決算

主旨: 107 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決算業已公告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網站,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108 年 5 月 29 日台管主字第 1081452182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
 

 


《最新消息》請本縣各級學校於是類教師到職之日起 30 日內,依規定核發敘薪通知書。

主旨:重申為維護長期代理教師之權益,請本縣各級學校於是類教師到職之日起 30 日內,依規定核發敘薪通知書,請查照。
說明:
一、查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第 3 條規定略以,教師應於到職之日起 30 日內,檢齊學經歷證件及教師證書,送請學校辦理敘定薪級。
二、次查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3 條規定略以,中小學聘任 3 個月以上之代課、代理教師應公開甄選,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同辦法第 5 條規定略以,...其服務成績優良、符合學校校務需求,且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得再聘之,再聘至多以 2 次為限;偏遠、特殊偏遠或離島地區學校之代課、代理教師,不具教師證書,惟具出缺科(類)專長者,亦同。
三、請本縣各級學校於核發長期代理教師敘薪通知書時,務必註明該師為公開甄選或再聘(再聘次數)聘任及其代理之職缺性質,並請至 WebHR 人力資源資訊管理系統完成線上核定,俾保障渠等權益。

 


《最新消息》請本縣各級學校依規定檢證辦理教師敘薪相關事宜

主旨:重申為保障新進教師申請職前年資採計提敘及現職教師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之權益,請本縣各級學校依規定檢證辦理教師敘薪相關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查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第 3 條規定略以,教師應於到職之日起 30 日內,檢齊學經歷證件及教師證書,送請學校辦理敘定薪級。同細則第 6 條規定,中小學教師依本條例第 10 條規定,於在職期間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薪級,經敘定者,自申請之日生效。
二、次查本府 105 年 3 月 1 日府人任字第 1050034375 號函略以,教師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薪級,以當事人檢齊相關證件交由學校人事單位受理之日為其生效日,惟如證件闕漏復經人事單位退件者,則自證件檢齊並重新申請之日為其生效日。
三、是以,為維護教師敘薪之權益,請本縣各級學校確實審查教師申請旨揭事項所需證件,如有證件闕漏者,應立即通知其補正,並於教師提出申請或補正後儘速報府核敘;報府核敘案件如有證件未齊者,經本府(電話)通知,申請人或服務學校未於通知日起 3 日內(例假日順延)補正者,則全案退回學校補正。
四、另依本府 105 年 1 月 8 日府人任字第 1050005934 號函授權各級學校自行核定之教師敘薪案件,其相關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無職前年資採計之初任專任教師敘薪案件:新任教師於到職之日起 30 日內,檢齊學經歷證件及教師證書,送請學校辦理敘定薪級,學校應依規定發給敘薪通知書,同時併同相關證件副知本府核備。
(二)長期代理教師敘薪案件:學校應於是類教師到職之日起 30 日內,檢齊學經歷證件及教師證書,依規定敘定薪級,並發給敘薪通知書,同時併同相關證件副知本府核備。
(三)縣外介聘教師敘薪案件:學校辦理是類教師敘薪案件,應覈實審查其相關證件是否符合敘薪相關規定,俟審查無誤後,再依前學年度之教師成績考核結果銜接支薪,並發給敘薪通知書,同時併同相關證件副知本府核備。
五、請本縣各級學校依前開規定辦理,俾保障渠等權益,檢附「各類敘薪案件-應檢附證件一覽表」、「職前年資採計提敘-應檢附證件一覽表」各 1 份。

 


【關於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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