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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公文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21-05-28 | 點閱數: 1361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於 109 年 3 月 19 日(含)以後非因公出國者,防疫隔離假期間之例假日不予扣薪,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5 月 14 日總處給字第 1104000405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查行政院前以 109 年 3 月 25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90029441 號函規定,為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整體疫情防控,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 109 年 3 月 19 日(含)以後非因公出國者,防疫隔離假期間不予支薪,非屬上開情形者,於防疫隔離假期間照常支薪在案。為期各類人員於防疫隔離假期間之支薪處理一致,爰補充規定如主旨。 ... 觀看完整文章
公文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21-05-28 | 點閱數: 6457
主旨:各校教職員如具退撫新制實施後( 85 年 2 月 1 日以後)至 96 年 12 月 31 日止擔任代理(課)教師年資,且未補繳退撫基金費用者,服務學校得於其轉任正式教師到職支薪之日起 10 年內,向退撫基金管理機關申請補繳退撫基金費用本息,俾併計退休年資,請查照。 說明: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 12 條第 1 項第 1 款、第第 4 項、第 13 條第 1 項第 6 款及教育部 88 年 11 月 29 日書函規定略以,教職員具「85 年 2 月 1 日起至 96 年 12 月 31 日止」之「公立學校兵缺代理(課)年資」及「公立學校(實)缺代理(課)且代理(課)期間滿 3 個月以上年資」,得於轉任到職支薪之日起 10 年內,由服務學校向退撫基金管理機關申請補繳退撫基... 觀看完整文章
公文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21-05-28 | 點閱數: 749
主旨:檢送「嘉義縣各級學校教職員 111 年度退休調查表」(含填寫範例)及線上報送操作手冊各 1 份,請於 110 年 6 月 10 日(星期四)下班前函復,以統一辦理編列 111 年度退休預算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嘉義縣各級學校辦理退休作業應行注意事項」第貳點規定略以,次一年度退休以調查 1 次為原則。 二、本次調查將作為本府執行 111 年度本縣各高中及國民中小學教職員退休計畫之依據,請詳實查填以免影響本府當年度退休預算執行及擬退休人員之權益。 三、本縣各級學校辦理 111 年度申請自願退休調查,務請轉知所屬教職員審慎考量,凡未列入本次申請自願退休調查人員者,除特殊原因外,均不得於該年度內提出退休申請;惟擬... 觀看完整文章
公文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21-05-26 | 點閱數: 1283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員工防疫守則:不分你我  三不五時」1 份,請確實轉知屬員共同落實遵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 110 年 5 月 23 日本縣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早報會議決議辦理。 二、請各機關單位協助轉知所屬人員遵守並落實旨揭守則,共體時艱以對抗疫情,為自己負責也為大家負責。茲就該守則之內涵說明如次: (一)落實「三不」原則 1、購餐外帶不內用:避免飛沫或接觸傳染,員工用餐應採外帶方式且不得共餐。 2、身體不適不上班:發生呼吸道不適症狀或有發燒之情形,應請假在家不得上班,各單位主管應從寬認定給假。 3、暫不移動不返鄉:全國疫情警戒提升三級期間,除通勤上班者外,暫時... 觀看完整文章
緊急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21-05-26 | 點閱數: 1030
主旨:檢送「嘉義縣政府防疫期間人員進出管制規定」1 份,並自 110 年 5 月 21 日起實施,爰請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為避免員工遭受感染,以維持公務正常運作,本府業自本年 5 月 20 日起實施異地分區辦公,並將本府人員分置於第一及第二辦公室。其中第一辦公室設於本府原址;第二辦公室設於本府食安大樓及本縣創新學院(一至二樓),合先敘明。 二、復為強化本府各分區辦公室人員之保護,自旨揭之日起於本府各分區辦公室實施人員進出管制。茲就進出管制規定擇要說明如次: (一)管制時間:上班日及假日全時( 24 小時)實施管制。 (二)持證通行原則:凡進入本府各分區辦公室者,除應持有本府人事處製發之識... 觀看完整文章
公文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21-05-24 | 點閱數: 1444
主旨:有關 WebHR 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簡稱 WebHR 系統)「聘(僱)用計畫」功能,已新增部分約僱人員職稱代碼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5 月 19 日總處組字第 1102000258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法規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21-05-24 | 點閱數: 698
主旨:訂定「嘉義縣政府及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受傷住院醫療補助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嘉義縣政府及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受傷住院醫療補助要點」、逐點說明、流程圖及附表一至三各 1 份。  
公文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21-05-24 | 點閱數: 559
主旨:新增、刪除須辦理特殊查核職務一覽表業經行政院、考試院於 110 年 5 月 17 日會銜公告,檢附行政院、考試院公告及上開一覽表影本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5 月 17 日總處培字第 11000014603 號函辦理。  
函釋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21-05-24 | 點閱數: 5609
主旨:有關校事會議成員之家長會代表、行政人員代表、學校教師會代表產生方式及教育學者、法律專家、兒童及少年福利學者專家或社會公正人士之資格條件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教署 110 年 5 月 19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00055522 號函辦理。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以下簡稱解聘辦法)第 4 條第 2 項校園事件處理會議(以下簡稱校事會議)成員產生方式及資格條件說明如下: (一)產生方式:解聘辦法明定校事會議代表由不同身分組成,其規範意旨在於學校校事會議處理案件時更加公正、嚴謹;不同身分代表產生方式涉及學校實務操作,請學校本權責辦理。 (二)資格條件:不... 觀看完整文章
公文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21-05-24 | 點閱數: 982
主旨:重申為保障新進教師申請職前年資採計提敘及現職教師取得 較高學歷申請改敘之權益,請本縣各級學校依規定檢證辦理 教師敘薪相關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查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第 3 條規定略以,教師應於到職之 日起 30 日內,檢齊學經歷證件及教師證書,送請學校辦理敘 定薪級。同細則第 6 條規定,中小學教師依本條例第 10 條規 定,於在職期間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薪級,經敘定者,自 申請之日生效。 二、次查本府 105 年 3 月 1 日府人任字第 1050034375 號函略以,教 師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薪級,以當事人檢齊相關證件交由學校人事單位受理之日為其生效日,惟如證件闕漏復經人事 單位退件者,則自證件檢齊並... 觀看完整文章
公文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21-05-24 | 點閱數: 644
主旨:重申為維護長期代理教師之權益,請本縣各級學校於是類教 師到職之日起 30 日內,依規定製發敘薪通知書,請查照。 說明: 一、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以下簡稱該辦法) 第 3 條規定略以,中小學聘任 3 個月以上之代課、代理教師應公開甄選,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 二、次查該辦法第 4 條規定略以,...其服務成績優良、符合學校 校務需求,且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得再聘之,再聘至多以 2 次為限;偏遠、特殊偏遠或離島地區學校之代課、代理教師, 不具教師證書,惟具出缺科(類)專長者,亦同。 三、請各級學校依限至 Web... 觀看完整文章
緊急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21-05-21 | 點閱數: 1325
主旨:為因應疫情發展及維持公務運作,本府所屬各機關自 110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起實施辦公應變措施(分區或分流辦公),並請確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10 年 5 月 19 日決議及「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人力運用及派遣計畫」(諒達)辦理。 二、請各機關立即依照規劃之辦公應變措施(分區或分流辦公)辦理,並請依所採取之辦公應變措分別配合落實下列事項: (一)各機關辦公應變措施實施情形: 1、實施「異地分區辦公」者:本縣衛生局、環境保護局、財政稅務局、文化觀光局及社會局。 2、實施「原地分流辦公」者:警察局(局本部)、消防局、公共汽車管理... 觀看完整文章
緊急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21-05-21 | 點閱數: 781
主旨:修正「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保持公務戰力教戰守則」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 110 年 5 月 18 日府人考字第 1100115957 號函諒達。 二、鑒於全國疫情警戒均已提升至第三級,旨揭規定應落實通報之第三級警戒地區,修正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佈本土確診案例達「紅色警戒地區」(現為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宜蘭縣及彰化縣),爰請轉知屬員赴前揭地區者應落實通報。 三、嗣後請轉知所屬人員隨時依該署公佈之「紅色警戒」地區範圍查詢辦理(請至該署網站「傳染病統計資料查詢系統」查詢)。  
緊急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21-05-21 | 點閱數: 1139
主旨:本縣各級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停課之學校人力安排原則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5 月 18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00062040 號函暨教育部 110 年 5 月 19 、 20 日通報辦理。 二、旨揭人力安排原則如下: (一)兼任行政之教師以到校上班為原則,但為降低上班移動之感染風險及考量維持校務正常運作,學校可適度提高居家上班人數。 (二)未兼任行政之教師,可在確認家中網路頻寬、資訊設備等均齊備的原則下,向學校申請居家線上教學,其採居家線上教學之人數授權學校視到校學生數、學生線上學習及維持校務運作之需要自行訂定。 (三)教師居家線上教學/辦公... 觀看完整文章
公文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21-05-21 | 點閱數: 1355
主旨:為防疫需要,臺北市政府及新北市政府均宣布自 110 年 5 月 18 日至 5 月 28 日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停課,有關停課期間各機關(構)人員申請防疫照顧假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10 年 5 月 17 日肺中指字第 1104100106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 二、為校園疫情控制需要,指揮中心依據災害防救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11 款,決定家長於旨揭學校停課期間如有照顧學童之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規定如下: (一)各機關(構)人員除得依現行所適用之請假規定以事假(家庭照顧假)、休假或加班補休辦理外,可比照疫情停課標準之應變措施,家長得請防疫照顧假,其申請對象、薪...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