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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 人事人員012 - 最新消息 | 2021-07-07 | 點閱數: 902

主旨:檢送本縣 110 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縣內介聘結果 1 份 ,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6 月 8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00069232 號函暨嘉義縣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辦理。
二、因應疫情影響,授權學校可請有教師調入之學校,通知調入教師於指定之時間,將學經歷證件及介聘函紙本傳真或 e-mail 方式寄送學校,由學校與調入教師雙方約定時間,接受進行線上教評會審查。
三、請現職服務學校核予教師於接受介聘學校教評會審查當日得以公假登記,惟課務需自理。
四、請各校於 110 年 7 月 9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前,將審查結果彙整名單核章掃描寄送至承辦人信箱( cyong@mail.cyhg.gov.tw ),或傳真至本府教育處幼兒教育科(傳真電話: 05-3620521),並請來電確認(電話: 05-3620123 分機 8411)。
五、各校教師縣內介聘後所餘缺額,得自行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代理教師甄選作業,惟學校如有普通班增減班之情形,需俟本府核定後始得辦理甄選,至代理教師之聘期請依本府 109 年 6 月 15 日府教幼字第 1090132130 號函辦理,另各校得審酌疫情變化,得以下列方式因應之:
(一)考量疫情時有變化,為降低各校辦理代理、代課教師甄選作業困難,倘各校現有長期代理、代課教師符合聘任辦法再聘之資格,學校得經教評會審議通過後直接再聘,以穩定學校教學師資,維護學生學習權益,並減少代理、代課教師因參與各校甄選活動之染疫風險。
(二)倘因無法再聘或新增代理、代課教師人數,致需辦理長期代理、代課教師甄選時,應考量以符合防疫規範之方式辦理(例如得採線上報名、視訊方式甄選),藉此降低人員流動及群聚風險,以維相關人員之健康。